独宠夫郎 第108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种田文 天作之合 生子 穿越重生

他对这位县太爷了解的太少,庄文知道的肯定比他多。

于是,黎荞牵着牛车,拐去了庄文在县城的小院子。

到小院子时,庄园竟然也在。

庄园是来接他爹娘和弟弟回家的。

进入了腊月,距离私塾放假没几日了,再加上庄文觉得与其在县城苦读,不如回村找黎荞探讨,于是就干脆收拾东西提前回家过年。

庄文看见黎荞,意外又高兴。

但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再不回村就得赶夜路了,冬日天黑的早。

于是,黎荞和陶竹帮着抬行李,很快收拾完毕,两辆牛车顶着小寒风朝三柳村而去。

刚出了县城,天空就飘起了小雪花,庄文裹紧了身上的狐皮披风,手里捧着一个小手炉,他从自家的牛车上下来,然后上了黎荞家的牛车。

“老弟,你刚才找哥哥是何事?”

庄文坐在黎荞和陶竹身后,整个人都缩在披风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黎荞。

他上了年纪,身子比不上小年轻,不抗冻。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刚才……”黎荞把县太爷找他的事简单说了。

他一派轻描淡写,但庄文听得却是差点儿原地蹦起来,手里的小手炉也吓的直接扔了:“这还不是大事啊?”

旁边牛车上的几人也投来惊诧的视线。

县太爷诶!

“额……”黎荞顺手把掉到一旁的手炉捡起来:“文哥说的对,这是大事!”

庄文接过手炉,但他的心思已经不在保暖上了,他凑近黎荞,有些紧张的确认:“知县大人没考你学问,只问了红薯作坊的事儿?”

“是。他是想置办点土特产送亲友。”

“那这也是好事哇!”

庄文拍了下大腿,神色激动:“咱们的知县大人,是盛平元年的二甲进士,以他的成绩,原是不能直接做翰林院的官儿的,但他策论写的好,圣上便破格让他入了翰林院。”

“在翰林院待了两年,便外放来了平城,成为咱平城的知县。”

按照大盛的规矩,除了一甲的状元、榜眼、探花可以直接入翰林院外,余下的二甲、三甲进士想进入翰林院当官,那得先在翰林院当一段时间的庶吉士继续深造学习。

庶吉士只是一种身份,并不是正式官职,但也拿朝廷俸禄,只有通过了庶吉士的考试,那才能担任翰林院的正式官职。

江知县因为策论文章写的颇得圣意,所以圣上让他直接入了翰林院,先是当了从七品的检讨,主修古史。

两年后外放,成了正七品的知县,真真切切掌握一县大权。

当然,对于很多人来说,从七品的京官要比正七品的地方官吃香,特别还是翰林院的从七品,那可是大盛官员的储备库。

但对于读了三十年书连秀才都考不上的庄文而言,正七品的县太爷已经是了不得的大官了。

现在这位了不得的大官竟然特意见了黎荞,他又激动又开心又羡慕。

黎荞听了庄文的话,不由恍然:“盛平元年的二甲进士,这么说圣上一即位,他便考上了进士。”

盛平是当今圣上的年号。

而江知县瞧着有四十余岁,这么说,江知县也是读了二十余年书才考上了科举。

再加上当今圣上破例让他一个二甲进士入了翰林院,那怪不得江知县说话时爱引用圣上的小作文。

这是知遇之恩。

这是改变命运比山重的大恩。

“知县大人说话时,总是引用圣上文章里的话,这其实算不算在变相的划重点呢?”

他又道。

县试的主考官便是一县的知县大人,也是批卷人之一。

这是所有书生踏上科举之路的起点,所以摸清楚这位知县的喜好挺重要。

但庄文却是道:“这个你就先别考虑了,江大人的三年任职期快要期满了,若是他不调动,你再研究他的喜好也不迟。你明年又不参加县试。”

他倒是没想过江知县能在科举上给予黎荞什么帮助。

“……也是。”

黎荞抬手拍了拍额头,他倒是把这事给忘了。

不过,只要江知县还在平城一日,那就是平城的老大,老大交代的事儿,必须得办妥当。

尤其是对方还要拿着粉条和青团送礼。

他可不能在这上面出差错,不然他科举未起步就要胎死腹中了。

还有挂靠之事。

之前黎荞真把这事给忘了,因为他和陶竹现在每日所挣的银子看似多,但仔细算一算,距离一万两还很远。

现在红薯作坊一天大概能做五六百斤的粉条,一斤粉条他只拿四文多钱。

就算是按照六百斤、五文钱算,那靠着粉条,他一日也只能挣三两银子。

再加上玉米、点心、烤肠这些,他一天的日收益在十八两左右。

一天十八两,一个月才五百四十两,一年也不到七千两,距离一万两还有很长的距离。

更关键的是,粉条的收入很快就会没了,因为过了年之后,红薯要么被做成了红薯干,要么坏掉了,到时候红薯作坊就要停工了。

所以,今日江知县提及此事,是尴尬之下没话找话?

还是真的为了他好?

……

算了,甭管是哪种情况,既然江知县提了,那他肯定要照办。

早办理早安心,保不齐他今后又折腾出了什么新钱路,趁着江知县要拿他的吃食做年礼,他还是抓紧办了此事。

按照盛朝律法的规定,不算自家田地的产出,只算贩卖货物的收益,一年盈利超过一万两的,就会被划定为商籍。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若是不想被划定为商籍,那可以把自家的铺子挂在别人名下。

这个挂靠的人选,必须得好好选择,不然的话,挂着挂着,自家的生意可能就真成对方的了。

所以,这个挂靠之人,选谁好呢?

黎荞思考了一路,也没确定好人选。

牛车到三柳村时,天已经黑了,冬日本就黑的早,更何况今日还飘了小雪花。

但幸好雪没有下大,不然这路上就难走了。

和庄文道了别,黎荞赶着牛车回了新房子那边。

黎大山、黎春桃和王小哑都在。

晚饭在锅里温着。

王小哑牵着牛车回老房子,黎荞这边几个人开始吃晚饭。

大盛这边对商籍的限制不算严苛,不像是前朝似的,对衣服、住宅、出行的车子等各方面都打压。

当然,还是有一些打压的,但黎荞觉得不算严重。

最严重的一条是一旦入了商籍,那三代内不能科举。

按理说,寻挂靠之人,最安心的便是找自家的亲戚,但不能科举这一条让黎荞无法对自家亲戚开口。

因此,他瞧着饭桌上的黎大山和黎春桃两人,并没有提及此事,只说了县太爷特意见他的事儿。

如同庄文那般,黎大山和黎春桃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是激动和高兴。

艾玛,县太爷都知道他小叔/堂哥了!

“吃了晚饭就开始做粉条,县太爷要买八百斤粉条,先把粉条做出来再说。”

黎荞道。

幸好他之前一直在让黎大山、黎春桃、王小哑做淀粉,不然的话,还真无法很快完成县太爷的单子。

黎大山和黎春桃自是没意见,县太爷的订单诶,再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儿了!

晚饭后,他们几个人正要开始做粉条,庄丰收来了。

庄丰收是来找黎荞说粉条的事儿的。

“这几天有不少乡亲和外村的人找上我,说咱们做粉条的速度太慢了,一旦过了年,那就没法做这生意了,所以我想着,要不雇人专门做淀粉?”

“淀粉能长期保存,先把红薯做成淀粉,这样作坊那边就能长期做粉条了。”

黎荞听了此话,立马点头:“我也有这个打算,今日见着了王掌柜,王掌柜也催我,希望一年四季都能吃到粉条。”

“一年四季?”庄丰收皱眉,若是想一年四季都能吃上粉条,那所消耗的淀粉可不是他们村之人能做出来的。

但若是让外村的人做淀粉,那粉条的做法能藏多久?

万一粉条的做法泄露出去,明年的粉条就不如今年好卖了。

但是,此时在红薯作坊里干活的人,真的能保密到明年么?

就算他制定了严酷的惩罚措施,但万一有人为了银子铤而走险呢?

粉条背后的利润太大了,大到他无法想象,万一真的有人为了钱选择一人蹲大牢幸福一家子,那明年村人的利益还是会受损。

“既然这么难选,那就让所有人投票好了。”

黎荞自然也是无法下决断。

既然决定不了,那就交给所有人。

庄丰收叹气:“行吧,让所有人投票。”

这样即便是有什么坏的结果,那也是所有人一起承受,少数服从多数,到时候谁也别埋怨。

于是,当黎荞几人连夜做粉条时,庄丰收则是在搞投票。

庄丰收一向是雷厉风行,这个投票,除了十岁以下的小孩子,其他的村人都有投票权。

不仅作坊那边要参与,没有去作坊干活的人也要参与。

这个投票一日之内就出了结果,选择今年多做淀粉好过了年也能继续做粉条的人,足足占了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