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曾阿
但是,他太高兴了,所以才忍不住提这样任性的要求。
尝过用板车运送小麦、玉米等重物,把他自己当牲口使的苦,他真的难以拒绝这样一辆牛车!
黎荞望着陶竹的眸子,轻轻点头,他想起送鱼那晚看到的陶竹。
他怎能拒绝。
*
作者有话要说:
从此以后夫夫俩也是有车有房了!
第53章 庄家分钱 肉松呢
黎荞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一晚的陶竹。
明明是一个小哥儿, 却干着壮劳力的活儿,单薄纤细的身子与他身后板车上高高的、堆成垛的麦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是,他所看到的那一幕, 在他没看到的时候,经常发生着。
哪怕现在和陶竹成亲,知道陶竹过的不错,但每每想起那一幕,他还是忍不住心疼他。
因此, 此时此刻,迎着陶竹闪亮亮的眸子, 他笑着道:“别说是一晚了, 三晚也可以。”
“不,一晚就好了。”陶竹摇头,他虽然高兴, 但还是家里的生意重要。
其实他和黎荞没打算在此时买牛车的, 他们刚买了板车,家中也只有三亩田地, 这耕牛对他们而言并不是必需品。
而且他们家现在是挣一天的银子买一天的建材,手中的存银不多。
可郑屠户提了一嘴,说镇上有户人家要卖牛车, 价格还算合适, 于是他就心动了。
他的想法很简单, 牛车对他们家而言,的确不是非买不可。
但也的确是早晚都要买。
于是他就让黎荞去镇上看看。
谁知这一看, 直接就买回来了。
乡下的这种耕牛, 寿命普遍在十年以上, 而黎荞买的这头耕牛不到两岁, 在耕牛当中还属于少年。
此时,他瞧着小牛温润无害的大眼睛,再摸一摸它光滑的皮毛,越看越喜欢。
“我去拿些玉米粒喂给它吃。”
“去吧。”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耕牛在乡下虽然属于大物件,但是,一般人家喂养耕牛,都是拿青草、干草喂,只有少数人家才偶尔拿杂粮喂牛。
像是在三柳村这边,一般都是用小麦秸秆、玉米秸秆当饲料。
节俭惯了的陶竹,这会儿哪里想得到小麦、玉米秸秆,他直接端了半筐玉米粒放到了小牛跟前:“吃吧。”
一边说一边伸手轻柔的拍了拍小牛的背,眉眼间全是笑。
小牛感受到了陶竹的善意,它两只大大的牛眼看了眼陶竹,然后低头去吃筐里的玉米粒,并没有初到陌生地的不适应。
陶竹很惊喜:“它好乖。”
说着他又轻轻拍了拍小牛的脑袋:“以后就喊你小乖吧。”
黎荞:“……”
这一幕看的他笑不出来了:“竹哥儿,你看它的表情,快跟看我时一样温柔了。”
“瞎说什么。”陶竹好笑的看了黎荞一眼:“今后咱家的重活、累活都是它在做,而它还是个孩子,性子又这么敦厚乖巧,咱们待它好点儿是应该的。”
说到此处,陶竹看向小牛的眼神更温柔了。
“你之前去卖鱼,三百多斤重的鱼,却只能推着板车去。今后再也不用受这份罪了。”
黎荞:“……”
原来竹哥儿是因为他所以才对小牛这般温柔。
他心里舒服了,又笑了起来:“你长的好看,所以你说的对,咱们以后就喊它小乖。”
“……你快去吃饭吧。”陶竹没想到这也能拐到他好看上,愣了一秒,然后脸上的笑容扩大。
谁不喜欢心上人天天夸自己好看呢。
“好~”黎荞应声,被陶竹脸上的灿笑晃的尾音有些荡漾。
其实吧,也不能怪竹哥儿看小牛的眼神温柔,谁让竹哥儿长的好看呢,貌美的人,看什么都深情。
要怪就怪他找了这么一个好看的夫郎吧!
黎荞美滋滋的进了厨房,厨房的大锅里放着他的午饭:
大米饭配红烧肉。
另外还有一碗肠粉。
三柳村这边以面食为主,黎荞也喜欢吃面食,但面食吃的多了,偶尔也会想念米饭,于是他就特意买了袋大米,还把红烧肉的做法教给了黎春桃。
此时,香喷喷的大米饭配上油汪汪的红烧肉,勾得他肚子咕咕直响。
当然,肠粉也不错,配上红烧肉的酱汁,滋味那叫一个绝。
黎荞吃东西不讲究正不正宗,他的搭配总是随心所欲,好吃就完事了。
一小盆米饭、一大碗红烧肉、一大碗肠粉,他很快就吃完了,肚子饱了,也就困了。
陶竹进厨房时,恰好看到他在打哈欠,便道:“你去睡一会儿,不用操心生意的事儿。”
自从黎春桃接手了做点心的前期工作,他们夫夫两人的时间宽裕了许多,不用再跟从前那般一刻都舍不得休息了。
“不了,陶树这个无赖竟然去找庄文闹过,我想去庄家瞧瞧。”黎荞道。
“嗯……也好。你告诉武哥,只要陶树敢去庄家闹,那就来喊我,让我去揍他。”
陶竹点头道。
“好,竹哥儿最厉害了,是陶树的克星。”黎荞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以陶树的性子,等没饭吃的时候,肯定还会来骚扰陶竹的,嗯……到时候就制造个意外,让陶树跟陶老汉一般躺床上起不来吧。
那样的话,他不介意花钱雇人照顾陶树,权当是花钱买清净和名声了。
于是黎荞去了一趟庄家。
庄家人还不知道陶树去找庄文闹过,庄文在县城,庄家人平常无事并不会往县城去,两边消息沟通不太及时。
此时,庄家人听了黎荞的话,并不生气,他们才不会为了陶树这种烂人生气。
他们很高兴,庄文带到县城的三个小书架竟然都卖出去了?
这么顺利的么?
庄武高兴的直搓手:“我明天就去县城找大哥问问,顺带再送过去俩衣帽架。”
这几日,他和庄园几个人做了几个树杈型的衣帽架,还有给黎荞的置物架。
“把我那个置物架也带过去吧,先看看行情。我不急着用这个置物架,新房子盖好我和竹哥儿搬进去时给我就成了。”
黎荞道。
“真不急着用?”庄武问。
“真不急,不用它我家的生意也照做。”
“成,那我带去县城看看行情。”庄武狠狠点头,满脸都是兴奋之色。
其实一个小书架挣不了多少钱,并不能让他们庄家发大财,但他是真心喜欢做这个,现在爱好能带来一些小钱钱,这简直妙极。
翌日,庄武赶着牛车带着衣帽架和置物架去县城找庄文。
庄文瞧见庄武很高兴,赶紧把卖掉三个小书架的事情说了。
他瞄准的是和庄家家境差不多的同窗,而且他也不怕丢脸,面对着同窗异样的视线,他坦言虚度三十年光阴,如今能为家中带来些许收入,他只觉得骄傲。
大丈夫生于世,若是连小家都养不了,又何以为朝廷养天下人尽绵薄之力?
总之,他不怕被同窗嘲笑,不觉得此举有辱他读书人的身份,再加上小书架的确好看好用,于是三个小书架轻轻松松就卖出去了。
并且,他的售价,比庄武预料中的要高不少。
庄武原本觉得,一个小书架能挣三十文的手工费就了不得了。
结果庄文卖的价格却是每个小书架的纯利润有七百文。
这让他大大的震惊。
竟能卖这么多钱?
“和读书沾染上关系,哪有便宜的?”庄文一脸淡定。
“想不到大哥你在做生意这块有如此天赋。”庄武真心叹服。
“……别从这个角度夸我,我不想听。”庄文叹气。
唉,他想要的是读书上的天赋啊!
“不过,既然这小书架卖的挺贵,那咱应该分给黎荞钱。”庄武道。
“这是自然。”庄文点头。
于是,庄武回到村子之后,立马就拿着钱去找了黎荞。
黎荞听完庄武的话,也有些震惊,想不到庄文还挺会推销。
但分钱就算了。
接下来,双方磨了足足半个时辰的嘴皮子,这期间庄武灌了三大碗冰镇酸梅汤,但还是没能如愿。
甭管他怎么劝,黎荞就是不肯收这个银子。
黎荞的想法挺简单,小书架虽然简单,但也得两三天才能做一个出来,平城的市场就这么大,很容易饱和。
所以,别看第一次卖的不错,但实际上挣不到多少钱。
庄武见状,只能起身告辞。
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顿住脚步,然后将手里刚才被黎荞拒了一次又一次的一串铜板丢进了院子,他自己则是拔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