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萝樱
“寒蝉凄切,对,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念去去,千,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更与何人说。”
“孟梨,你,你不能死,你,你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能死啊……归,归去来兮,辞,悟已往之不谏,知……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少年软趴趴的,两只手臂无力地垂在半空中,背着他的小道士步伐又稳又快,几个瞬息间,就跃出了数十丈远。
常衡震惊地听着孟梨念的诗句,完全没有听过,想不到孟梨竟这般惊才绝艳,或许,这是孟梨从前听旁人所传颂,但不管如何,既能接触到此等诗句,只怕家中从前是书香门第,而孟梨本身就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隐隐有股书卷气,想必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公子。
他本来该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却跟着自己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
“……没有人喜欢我,他们都不喜欢我。”孟梨嘀嘀咕咕,声音哽咽,“我好累啊……”
妈妈。
我好想回家。
“怎么会呢?”常衡难过得厉害,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孟梨一直以来是这么认为的,他告诉孟梨,“我和叶姑娘都很喜欢你。”尤其是叶姑娘。
孟梨暗暗撇了撇嘴,然后悄悄趴在常衡肩膀上啃了一口。
常衡无奈地摇了摇头,背着他到了集市上,按理说,他答应过官府的人,要先带孟梨去衙门销案的,但孟梨此刻意识不清,说话也颠三倒四,只怕也不能为自己辩解清白。
不如先回客栈去,容他给孟梨再好好看看伤,也让孟梨好好休息休息。
路过卖糖人的小摊时,孟梨就被一股甜腻的香味勾醒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趴在常衡的背上,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立马要跳下来。
“别动。”常衡一手背着他,一手在腰间摸银子,手指触碰到狐狸尾巴时,孟梨还不受控制地哆嗦了一下。
“劳烦你,捏一个像这位公子的糖人。”他同卖糖人的老板说,并掏出购买一个糖人的两个铜板。
俨然就是只打算买一个的意思。
常衡一向不爱吃小零嘴,又让老板照着孟梨的样子捏,很明显就是要买给孟梨的,还是单独买给他,不给叶簌簌。
孟梨心里有点受用,可随即想起常衡弄断了他一条尾巴,现在罪证就挂在常衡的腰上,他就算“原谅”了常衡,也是为了能继续开展攻略任务,然后顺利回家!
尤其常衡根本不知道,这条尾巴是他的,他要是突然拿尾巴说事,定会引起常衡的怀疑。
可孟梨还是惊魂未定,只要一闭眼,眼前就会浮现出常衡踩着他的尾巴,冲他举剑的样子。
当即又抖了一下,默默缩回去,一声不吭。
常衡察觉到他的害怕,当即更温柔地道:“阿梨,你还想吃点什么?我都买给你。”只要别再害怕他就好了,他真的不知道,孟梨到底怕他什么。
他又没打过孟梨,也没骂过孟梨,最重的话,就是吼了孟梨的名字。
但不管怎么样——
孟梨年纪小,自己应该让让他,再好好哄哄他。
“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常衡向他道歉了,“都是我不好,阿梨,你理一理我,行不行?”
第34章 一条尾巴五十万,刚好能救叶姑娘的命
孟梨一阵郁闷,心想,你都把我尾巴弄断了,还指望我理你?
我现在能心平气和趴你背上,都是因为我尾巴骨疼,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
他就是不理常衡。
嘴巴一撇,眼睛一闭,默默在常衡背上,装死。
他一装死,常衡就以为他是真“死”了,赶紧把手往后伸,作势要探他的鼻息,孟梨顺势一口咬了上去,刚好咬在了常衡右手的虎口上。
常衡先颜与是一愣,随即暗松口气,会咬人就好,就怕孟梨一动不动。
“哎?你这小子怎么还咬人啊?”捏糖人的老板,替常衡打抱不平起来,道,“人家道长好心好意背着你,还给你买糖人,你怎么还咬他啊?”
孟梨心里难受,又是这样,总是这样!
只要他一旦做出伤害男女主的事,就会受到身边所有人的批判。这些人根本就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一上来就指责他!
难道好人和坏人,都会清清楚楚写在了脑门上吗?
难道孟梨一眼看上去,就是个不知好歹的大坏狐狸吗?
这是他和常衡之间的恩怨,关这些路人什么事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咸吃萝卜淡操心!
不让咬?那他就偏要咬,就咬,就咬!
孟梨不仅不松口,还咬得更用力了,那老板见状,连糖人也不捏了,当即又“哎”了一声,想要阻止孟梨咬人。
常衡很及时开口道:“施主就莫管了,他不是有心的,一切都是我有错在先,他咬我是应该的。”
老板诧异:“可是,出家人怎么会有错呢?”这不仅是他的想法,世人推崇佛道两家,在世人看来,出家人六根清净,济世救人,普度众生,怎么会有错?
错的都是未经点化的凡夫俗子。
而且,常衡看起来就仙风道骨,俊逸出尘,即便此刻身处于闹市,还背着个男人,依旧形容端庄,气度非凡,仿佛隐居深山的仙人,自有一派清雅飘逸之感,一看就知他正直良善。
这样的道长,怎么会错到要被男人当街咬手呢?
“纵然我是出家人,亦是血肉之躯,自然也会有错。”常衡微微一笑,“劳烦施主捏快一些。”
既然人家道士都不介意了,老板也没话可说,当即就点点头,道:“好好好,我捏快点。”他得赶紧捏好,用糖人堵住那少年的嘴,解救小道士的手。
因为捏得匆忙,所以捏得也随便,捏出来的样子,根本不像孟梨。
不仅不像,甚至是有些丑的。
常衡的脸色,瞬间就有些暗沉,但还是轻轻地说:“劳烦施主重新捏来。”
阿梨生得那样美,就算用脚捏,也不至于捏成这样。
老板道:“小道长莫怪,我这不过是想让小道长少受些皮|肉之苦啊!”但还是依照着常衡的意思,重新绞糖,重新捏来。
第二回 捏出来的,确实好看多了,但常衡瞧着,还是比孟梨差得太远太远。
“喜欢吗?”常衡询问孟梨的意见,听不见孟梨回答,他又道,“喜欢就哼一声,不喜欢就哼两声。”
孟梨不高兴了,他是猪吗?还哼?
当即就更用力地咬常衡,但他又觉得当街咬人很丢脸,他又不是小孩子了,动不动就咬人,但不咬常衡几口,难解心头之气。
尤其还趴在男人背上,周围好多人,所以孟梨几乎把整张脸都埋在了常衡的颈窝。
“多谢施主。”常衡向老板道谢,随后又同孟梨道,“我只有两只手,若是松了左手,你可要摔下来了。”
言下之意,就是让孟梨松口。
孟梨既不想松口,也不想摔下来,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松口了。
才一松口,常衡就抽回了手,接过糖人走出一段路后,才把糖人递给了他。
“哼!”孟梨不肯要。
这算什么嘛?
他可是差点被常衡杀掉了!
还被他弄断了一条尾巴!
就算,常衡不知道,他就是那只小狐狸,那么此前呢?
此前在密林里呢,常衡为什么救叶簌簌,而不救他呢?
为什么,先带叶簌簌回去,而把昏迷不醒的他,独自留在林子里呢?
又为什么,总是去照顾叶簌簌,都不管他在房里是死是活呢?
最要紧的是,明明就隔着一道房门,孟梨被一群人围堵在房门口批判,难道,常衡也听不见吗?
是真听不见,还是假听不见?
如果是真的,那常衡当时的注意力,都放哪儿去了?
如果是假的,那常衡何必还要费劲出来寻他呢?
孟梨心里好委屈的,他好想立马就跳下来,说上一句,去找你的叶姑娘吧,从此往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我走我的阳光道,你过你的独木桥!
就当我们从来没认识过,更加不是朋友!
他好想这么说,然后潇洒地转头就走,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可他又不能这样。
他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得回家呀,既然要回家,就得继续跟常衡纠缠不清,继续耗!
“看来,你是喜欢了。”常衡轻声道,“你还想要什么?我通通都买给你。”
孟梨:“……”
哦,他忘了,常衡说过,哼一声就是喜欢,哼两声就是不喜欢。
他刚刚不应该哼的。
但凡有点骨气,就不会被一个糖人哄得回心转意,要不然,孟梨就显得太廉价了。
廉价得像是处处倒贴一样。
哪怕是为了做任务,孟梨也不想那么廉价。
他不肯接受常衡给他买的糖人,也不接受常衡的道歉,就默默趴在常衡身上,继续装死。
“阿梨,你怎么又不理我了呢?”常衡的声音在颤,“我错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我那天晚上,不应该冲你大声吼的,你吼回来,好不好?”
“不是这个!”孟梨忍不住了,他才没那么小心眼,也没那么脆弱,被吼两声,就闹得离家出走,还不搭理人,他才不会这样!
让他觉得委屈的事,太多了,大的小的都有,跟葡萄藤上结的青葡萄似的,一大串,青涩得难以入口。
他心里好委屈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滴溜溜打转。
孟梨咬了咬牙,强迫自己不可以把眼泪掉出来,否则就太丢人现眼了。
连个小丫头都争不过,他还不如立马跳黄浦江死了算了!
“不是这个……你,你再想!”他让常衡自己想,什么时候想清楚了,自己才会接受常衡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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