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萝樱
叶家主闻言,沉思片刻。
反正菩提心他已经到手了,小道士失了心,纵是有通天之能,只怕也不能死而复生。
只是,让他疑惑的是染血的狐狸爪子。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再度落在了地上的死狐狸身上,脑海中浮现出这一路来发生的事,每次孟梨消失,狐狸就会出现。
而每当狐狸出现,孟梨又会消失。
叶家主之前绑走孟梨,将人交给两个散修远远带走杀了。可事后却得知,孟梨没死,反而是那两个散修被狐妖所杀。
还有上回,他抓了假簌簌,逼迫小道士剖心,小狐狸心急如焚,不仅去咬爪子上的锁,还不顾危险,将桃木剑抛给了小道士。
明明知道小道士嫉恶如仇,尤恨狐妖,还偷偷跟在小道士身后。这一桩桩,一件件,实在古怪。
须臾,叶家主明白了什么,仰天哈哈大笑:“好啊,我明白了,原来如此!”
不愧是狐妖,不愧是九尾狐,不仅迷惑了他家簌簌,还把小道士骗得团团转!
“来人啊,去,把狐狸的皮给我剥了。”叶家主拨了拨手腕上的念珠,淡淡道,“下手仔细些,一毫一寸的皮毛,都不许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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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衡失魂落魄,在雪地里找了很久很久,可就是找不到阿梨。
他的胸膛里空荡荡的,那里原本该持续跳动的心脏,已经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块玉衡碎片,在胸口稳定旋转,源源不断地释放煞气。
在煞气的滋养之下,他身上各处损伤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如初。煞气顺着筋络和血管,在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处流淌,连神智都被煞气所影响,变得暴躁易怒,嗜血残忍。
连闻着血腥气赶来的野狼,也被他身上散发的煞气吓得不敢上前,夹着尾巴,远远观望,试图寻找最合适的时机,猛扑过去,一口咬断常衡的脖子,然后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一双双幽蓝色的眼眸,在雪夜里散发着嗜血的光芒。远处忽传来卡擦一声,树枝不堪重负,被积雪压断。常衡面无表情地转头望过去一眼,手腕一转,雪亮的刀锋,映衬得一双眼眸无比清寒。
顷刻之间,周围的雪地里布满了凌乱的尸块,滚烫的鲜血,染红了周边的积雪。
常衡长腿跪地,一手掐着狼王的脖子,一手挥刀,机械性地往狼王身上砍,嘴里喃喃自语:“阿梨呢?阿梨在哪儿?”
“是不是你把阿梨叼走了?”
“是你吃了阿梨,对不对?”
“把他还给我,还给我……”冷风一吹,血腥气浓郁得几乎令人作呕。
常衡神情恍惚,一刀刀把狼王也肢解了,徒手将狼王最尖锐的牙齿拔了出来,低头凝视着手里染血的狼牙,喃喃自语:“阿梨应该没见过狼,我要把这颗狼牙送给他。”
“他会喜欢吗?”
“可是,他人又在哪儿?”
阿梨到底在哪儿?
常衡头痛欲裂,丢下染血的短刀,两手抱头,跪着蜷缩在雪地里。清瘦的肩膀止不住地发颤。冷冽的寒风吹乱了被血水浸湿的长发,很快就结出了一层血红的霜花。
他觉得好冷,好冷。
寒意顺着肌理,深入血管,很快血液也要凝固了,急需要温热的液体,来温暖他。
血,他需要血,越多越好,只有源源不断的鲜血,才能让他的身体变得暖和起来。
他不能死,绝对不能死。
他还要和阿梨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如果他死了,阿梨就会再找别人了,阿梨不能找别人,不能,阿梨只能找他,阿梨是他的,只是他的。任何试图接近阿梨,伤害阿梨,让阿梨伤心落泪的人,都该死,该死!!!
他自己也该死,他最该死!
因为他伤阿梨最重,阿梨每次掉眼泪,都是因为他。
他要去把阿梨找回来,然后……然后怎么样呢?
常衡陷入迷茫,只觉得头更疼了,身子也蜷缩得更小,似乎要将自己埋在雪地里才甘心。
然后……他要求阿梨原谅他,如果阿梨不肯原谅他,他就一直求,一直求,求到阿梨肯原谅他,求到死为止。
可是他找了好久好久,几乎把整座山都翻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孟梨。他先是怀疑,孟梨是不是被狼叼走了,又是不是被什么野兽吃掉了。
为了找到阿梨,哪怕是阿梨的尸骨也好,常衡将整座山上的所有食肉的活物,赶尽杀绝,剖开他们的肚子,仔细翻找。
可是,还是没有,他连阿梨的一块骨头,一片皮肉都没有找到。
常衡暗松口气,觉得阿梨肯定早就逃下了山,阿梨生得那么美,旁人若是见了,定是一眼难忘。
他不知道阿梨下了山后,往哪个方向去了,他只知道,哪怕是天涯海角,他都得找到阿梨。
不久后,附近就突然冒出了一个疯子,披头散发,一身白衣被血水染得血迹斑斑,但他模样极美,额间一条艳丽如血的竖痕,平添了几分妖冶,看起来非常年轻,只是皮肤透着不正常的惨白,阴郁得如同常年见不着阳光,又似久病初愈,病态得让人瞧着可怕又可怜。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很好听,人也比较有礼貌,身形极灵敏,大白天就如同鬼魅一般,突然闪现到路人面前,轻轻问一句:“你见过阿梨吗?他今年十八岁,差不多到我下巴这么高。”
“他长得非常漂亮,皮肤很白,生了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笑起来眼睛会弯成月牙……对了,他有两颗尖尖的虎牙。”
“你看见他了吗?”
路人总是会被他这一身打扮,以及怪异的言行,吓得连连后退,骂上一句“疯子”,可当看清常衡的长相时,又不免暗暗惋惜,觉得生得这么俊,怎么能是个疯子的?
一个非常俊美的疯子。
“没看见么?”常衡很是失望,喃喃道,“都没看见,都没看见阿梨……”然后又去寻下一个路人,重复问上一遍,“你见过阿梨吗?他今年十八岁了……”
“他长得很漂亮,你们有没有看见他?”
……
“他是,是我的阿梨,是我的。”有人怀疑他一身的血迹,是不是江洋大盗,就通知了官府,将他抓进监牢。
常衡就问:“阿梨在监牢里吗?”
“什么阿梨,阿桃?没见过!”官府的人提刀抵在常衡的脖子上,神情冷肃,“先跟我们回衙门一趟!”
“阿梨在衙门么?”他又轻轻问了一声,半点都没反抗。
“你这个疯子!来人,把他捆起来!”衙差一声令下,立马从旁走出两个人,要将常衡捆起来,还有一人见他腰间悬刀,便劈手要夺。
常衡神情一厉,竟一脚将人踹飞出去,赶紧把短刀捧在手里,用衣袖擦了又擦,一边擦,一边低声念着:“这是阿梨的刀,是他送给我的,任何人都不准碰……”
“来人!把他抓起来!”一声令下,十几个衙差一拥而上,周围的百姓围了一圈,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常衡心烦意乱,觉得周围太吵了,吵得他头痛欲裂,突然神情一变,厉声呵道:“尔等放肆!见了太子殿下,还不跪下?!”
他这一声气势很强,以至于衙差们都被震住了,一时都不敢上前,围观的百姓中,甚至还有人神情怔愣,险些要跪下的。所有人都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居然敢冒充太子殿下!
突然,人群中传来一道声音:“咦?我瞧着他怎么那么眼熟?他,他该不会是白云观的常道长吧?”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打量起了常衡,很快又有一人认了出来,道:“好像就是他啊!不过我听说,他不久之前,已经还俗了,据说是和门中的一个小弟子一起离开的,不知是真是假。”
“那他嘴里一直喊着的阿梨,该不会就是那个小弟子吧?”
“应该就是!”
“肯定是遭了难,这一身的血……哎呀,好好的道长,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这,这谁还认得出来啊。”
常衡愣了愣,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脸。
是因为自己一身的血,所以让人认不出来?
阿梨是不是也因为这个,所以才躲着不肯出来见他?
是不是,他恢复了从前的样子,阿梨就会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是不是就能重新喜欢他了?
“哎!他人怎么不见了!…”
……
常衡寻了一条小河,将自己从头到脚清洗得干干净净,血水顺着河水,流到了下游。衣服上的血迹清洗不掉了,索性就捏了个清洁之术。
他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变回从前的道士模样,这样阿梨肯定就会回来了。玉冠和发带,早已经遗失。
他只好撕了衣袍当发带,将洗干净的乌黑长发,绑了个高马尾,对着清澈如镜的水面一照,清俊的面容之上,凭空多出一条血红的竖线。
无论怎么洗,都洗不掉。
忽然,水面出现一道鲜红的倒影,常衡眉头一蹙,却听身后传来一道哭腔:“道,道士哥哥……”
第71章 阿梨,别怕,我这就来陪你了
常衡浑身一僵,脖颈犹如生锈的机械发条,慢慢转了过去,隐隐发出嘎登嘎登的骨节脆响声。
他最不愿意见的人,最不愿意面对的事,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有那么一刻,常衡想挥刀把人杀了,大卸八块,远远丢进沼泽里,让染血的尸块被乌黑腥臭的淤泥慢慢包裹着,拖入黑暗的地下,连同他与这些尸块曾经发生过的龌|龊之事,一同埋葬。
被拖入淤泥中的肉块,慢慢就会腐烂成泥,一点一点化作比沼泽里的淤泥更混浊,更腥臭的肉糜,最后……谁还分得清,这到底是肉块,还是淤泥?
就让那些尸块与罪孽,永无天日。
如此,阿梨就不会知道了,阿梨永远永远也不会知道。
这个念头才一冒出来,常衡就已经闪现至叶簌簌面前,还不受控制地冲她挥刀,雪亮的刀锋冷冽异常,同他脸上冷峻的神情一般无二。
“道士哥哥!你竟然还活着!”叶簌簌噗通一声跪下,话一出口,眼泪就簌簌往下掉,哽咽至极地道,“对不起,道士哥哥,对不起……是我回来晚了!”
“要是我回来的再早一点,你和孟梨或许都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了!”
那一刀并不是因为她突然的曲膝下跪,而没有砍到她身上,只是因为她说出了“孟梨”二字。
对了,阿梨就是孟梨,孟梨就是阿梨。
常衡的眼睛一瞬间就亮了起来,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惊问:“你知道阿梨在哪儿?”
叶簌簌点了点头,更多的眼泪涌了出来。
“好,我不杀你,你带我去找他!”常衡赶紧收了刀,又去小河边反复清理,在确定自己真的洗得干干净净之后,才有一点点满意。他想用最好的样子,来和孟梨重逢。
可叶簌簌却让他带自己,一起去那天晚上的孤山,她还说,孟梨就在那里,他一直都没有离开。
常衡满脸疑惑:“怎么会呢?阿梨怎么可能还在那?”
他明明已经掘地三尺,几乎把整座山都翻了个遍,还是没有找到阿梨啊。
距离阿梨消失,已过半月之久,阿梨怎么可能还待在那里呢?
不可能的。
“就在那里,他一直在那里等,道士哥哥,我们快回去找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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