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包包祖
竟然果真被灵泽隔着厚厚的皮肉,剔去了一身筋骨!
原来一个厨子,也能恐怖至此!
“这这这……”
“你、你怎么办到的?”
灵泽朝两人轻笑,谦虚道:“唯手熟尔。”
白景行和伍夫还要问,灵泽已经重新抽了把砍刀出来,兴匆匆走到那恢复成正常山猪大小的孟槐面前,蹲下来,开始剁猪蹄,嘴里念叨着:
“那孟槐的内丹,你们要的话,拿去便是,把这肉身就给我便好。
“我准备做一道百果蹄,两位道友,不嫌弃的话,可以留下来一起吃了再赶路。”
嫌弃倒是不嫌弃,可是……
“这荒郊野岭的,也没个客栈,连仅有的落脚处,都被掀了,灵泽道友,去哪里找做百果蹄的地方?”
白景行无法理解。
灵泽摆摆手,“就在这天地间,野炊。”
“这荒山野地的,也没有工具啊。”
伍夫也无法理解。
“有的有的。”
灵泽说着,从自己的乾坤袋里,掏出了一堆锅碗瓢盆,瓶瓶罐罐,码放了满地。
最后,甚至从袋子里掏出了一个灶台?!
白景行:……
伍夫:……
这哪是乾坤袋啊,这怕不是个移动厨房吧……
这位道友,真是过于接地气了!
第10章
在白景行和伍夫震惊的目光中,灵泽开始熟练地卸猪脚。
白景行和伍夫对灵泽做的菜兴致缺缺。
白景行是个典型的富二代阔少爷,吃惯了珍品佳肴,对这山间露天灶台里做出来的野味自然是不屑一顾的。
而伍夫一心修行,原本对美食就完全不感兴趣。
此时让伍夫感兴趣的,是那被灵泽丢在一边的猪身,
“灵泽道友,这孟槐的鬃毛,可否让给我?”
孟槐猪妖浑身那如尖刺般粗硬锋利的鬃毛,是有着很强的驱除邪祟的能力的,对于伍夫这种修为不高的修士,在需要对付比较难缠、数量又太多的精怪的场合,还是有不小的作用的。
灵泽此时正在自己乾坤袋里摸索着,不知在掏什么,闻言头也不抬地摆摆手,要他们随意拿。
伍夫道声谢,立即从腰间抽出佩剑,朝着那猪背上最粗壮的一根鬃毛直直劈过去。
那最粗壮的一根,想必就是这孟槐猪妖的本命鬃毛了,里面凝聚了孟槐猪妖大部分的灵力,是精华所在。
铮铮。
两声脆响过后,鬃毛没有被劈断,伍夫那原本就有了豁口的佩剑,却是从正中间断裂了!
伍夫看着自己手中的半截剑,瞠目结舌。
“嗤。”
白景行见状,嗤笑一声,“伍兄,这孟槐身上的鬃毛,乃是比磐石还要坚硬百倍的辟邪灵物,魔域取了每头猪妖的本命鬃毛去,积少成多,可以直接拿来编织成最上等的防御铠甲用的,莫要说你这缺了口的破剑了,就是你们蜀山派内门弟子专用的那种玄铁剑,也是不可能劈得断它的。”
说着,白景行从自己的乾坤袋里,掏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高举起来,得意洋洋地道:
“像这种精怪身上的,至坚至硬,或是至柔至韧的皮发,需得用我这件宝贝,才能剪得断。”
伍夫凑过去,盯着白景行手中那把破破旧旧的生锈的剪刀,十分怀疑他在信口开河,“……这是什么?一把破剪刀?”
“啧,”白景行白了伍夫一眼,“不识货!这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北斗大陆精怪皮毛专用至臻合金剪。”
伍夫眯起眼,看向白景行,“这么长的名字,不会是你现编的吧?”
白景行懒得与他多讲,抬起手,“是不是真的,拿你那鬃毛过来,一试便知。”
伍夫半信半疑地把手中连着猪皮的那根鬃毛放进白景行掌心去。
白景行一手握住鬃毛,一手拿着剪刀,用力一剪。
咔嚓!
鬃毛没有断,剪刀却裂成两半。
白景行:……
伍夫:“看起来还不如我的剑。”
白景行面色漆黑,骂骂咧咧:
“妈的,遇到奸商,买到假货了!
“想我堂堂白家三少爷,从小在天材地宝堆里泡大的,什么宝贝没见过,如今阴沟里翻船,竟然让多宝阁的那个混账东西给骗了!
“姓张的那个王八——”
——咔嚓!
白景行讲到一半,听到旁边清脆的响声,谩骂戛然而止。
两人走到灵泽身边去,就见那少年此时拿着一把剪刀,正在手脚麻利地修剪猪脚上的鬃毛。
咔嚓!咔嚓!
几剪子下去,猪脚上坚硬的鬃毛,被修得干干净净,一根不留!
白景行看得直流口水,“灵泽道友,你这是……什么至臻神兵?”
“这个?”
灵泽举起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剪刀,“一把破剪刀。”
白景行:……
伍夫:“看看人家,取名字多实事求是。”
白景行在心里骂骂咧咧——自己被多宝阁姓张的那混账骗了,买到一把金石剪的高仿赝品,那真的又在哪?
想到这里,白景行看向灵泽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破剪刀,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又舔了舔唇角,
“灵泽道友——”
“哥!哥!哥!”
白景行刚开口讲出一个名字,就被旁边一团小鬼头的高声叫喊声给打断了。
自从灵泽从乾坤袋里掏出锅碗瓢盆瓶瓶罐罐准备做饭的那一刻,小天劫便兴奋地双眼放光,跟在灵泽屁股后头蹦蹦跳跳。
黏得太紧,灵泽施展不开手脚,只能从乾坤袋里把野炊用的餐桌餐椅摆出来,让小天劫去桌边坐着等。
小天劫立即规规矩矩坐在餐桌边上,面前摆好碗碟,两个粗短的小手臂放在桌上,一手攥住一根筷子,竖在两边,眼珠粘在灵泽身上,随着灵泽的动作骨碌碌地转。
结果眼巴巴看了那么久,发现灵泽剃毛的动作停下来,竟然优哉游哉跟那两人聊起天来,小天劫终于忍不住,开始带着几分抗议色彩地喊哥哥了。
“哎!马上了!”
灵泽立即将那把破剪刀收进乾坤袋里,重新开始手脚麻利地做菜——
取肉质肥厚的猪后蹄,清理干净外皮上的毛发,先放入锅中焯水,至半熟之后,捞出来,从一侧划开皮肉,挖去中间的直骨。
再将提前准备好的山核桃仁,辅以松仁和零星的猪皮、猪蹄筋,一同碾碎了,填入后蹄内,塞实,重新入锅,滚水煮至极烂,重新捞起。
放凉至形成皮冻,再带皮完整地用提前调配好的酱料糟制,浸腌入味,起到去腥、调味、增色的作用。
最后把烂熟入味的蹄肉取出,改刀,切成薄片,装盘[注]。
“上菜咯!”
灵泽端着那一盘得来不易的百果蹄,乘风行至餐桌边,摆在小天劫面前,然后一扯胸前围裙,
“灵气秘糟百果蹄!”
灵泽这么一吆喝,不光是小天劫和萝卜精跃跃欲试,就连原本兴致缺缺的白景行和伍夫也忍不住凑到跟前去围观。
灵泽做的这道百果蹄,实在是香气四溢,只远远嗅上一嗅,肚子里的馋虫立即便被勾出来。
原本对这菜不屑一顾的两人,同时发出感慨:
“真香!”
“这味道,闻起来竟是比那春风楼的招牌百果蹄,还要香上百倍!怎么做到的?”
白景行忍不住问。
灵泽嘿嘿笑说:“是真气,我加了真气。”
百果蹄的制作,除了原材料极难获取以外,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糟制,通常要糟一日夜,以确保入味。
可灵泽没有时间糟制那么久,便独创了以真气灌注,催发酱汁进入筋肉和馅料中的做法,没想到效果竟是出奇的好,香气比原本糟一日夜的做法,还要浓郁百倍。
灵泽从盘子边上拿了两片,分给白景行和伍夫品尝。
百果蹄外圈皮冻晶莹剔透,吃起来弹滑爽口,又极入味,酱汁调得刚刚好,鲜咸中带着一丝甘甜。
内圈的猪肉煮得极为软烂,拿舌尖轻轻一抿,便成纤维状化开,绵软多汁。
最中间的果仁内馅剁碎了,口感酥脆,为这道菜增添了许多层次感。
最妙的地方,在于山核桃仁的清甜奶香,与那猪蹄的肉香,相得益彰,让人吃罢,口中仿佛仍旧留着醇厚味道,久久不散。
伍夫吃完,那因为多年修行而快要枯竭的食欲,被彻底勾起来,盯着那盘中剩下的百果蹄,死死不放。
白景行吃完之后,更是直接上手,想要再去拿两片尝尝。
可他手刚要伸出去,就听到“嗞嗞”两声,接着“啊呜”一声,瞬息之间,那桌面便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