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有茫庭
天!谁家糊咖上来就亲疯批反派
作者:山有茫庭
文案
高亮:评论所说副cp集中于番外,正文出现则服务于剧情,占据篇幅很少,雷者慎入。
【双男主+娱乐圈+打脸酥爽+疯批狠厉宠妻内骚攻VS十项全能妖孽明骚受】
沈连一个顶流,睁眼成了三十八线小糊咖,还是手捏祭天剧本,破坏主角攻受感情的那种。
沈连表示:让我看看怎么个事儿。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沈连就移不开眼了。
本书最大反派,传闻毁容的楚易澜正好将一杯酒从他头顶倒下。
沈连抿了抿唇,凝视着男人,心想得劲儿。
“做这么多后悔吗?”楚易澜冷声。
“不后悔。”沈连神色认真且炽热:“只有这样,你才能看到我。”
众人:“?”
主角攻:“???”
楚易澜:“……”
你把我节奏都打乱了。
充当出气筒的角色上了综艺,沈连游刃有余,十项全能,震惊四座,闲暇时间还能买花送给楚易澜,期间写满了俗套情话。
楚易澜忍无可忍:“你仔细看看我,还喜欢吗?”
沈连一言不发,吻了吻男人脸上的疤。
之后,圈子里令人闻风丧胆的楚爷,终于把自己活成了妻奴模样。
楚易澜:真香!
排雷一下:感情线有拉扯,但是,两人真的是1V1,楚易澜没喜欢过郑歌!!!PS:作者心愿,世界和平
第1章 顶流成糊咖
“没死就起来接着喝!”
“沈连今天落我们手里,可要遭老罪喽。”
激烈的嘲笑声在耳畔炸开,靠坐在角落的青年缓缓睁开眼睛。
包间内灯光闪烁,群魔乱舞。
但无一例外,都在幸灾乐祸地看着自己。
沈连皱着眉,换了个姿势。
先等一等。
沈连花费几分钟,接收着脑海中的那些陌生记忆,终于确定,他穿书了。
同名同姓,一样混迹娱乐圈,只不过原主沈连臭名昭著,人人喊打,三十八线糊咖。
而沈连在之前的世界,早已是顶流巨星。
他是在参加颁奖典礼的路上出了车祸,一睁眼就到了这里。
原身沈连,选秀节目人气出道,资源不断,用心经营不说一线吧,前三线没问题,可结果呢?
半道里长出来一颗恋爱脑,喜欢上了这本书所在世界的主角攻周堂斯。
可人家周堂斯有官配啊,名叫郑歌,最近在娱乐圈风生水起。
郑歌万人迷体质,不仅把周堂斯迷得晕头转向,还斩获了该世界另一重要角色楚易澜的喜爱。
但官配就是官配,楚易澜注定求而不得,还成为了两位主角感情上的磨刀石。
经历种种,最终黑化,落得一个海边自焚的下场。
而原身,磨刀石都算不上,周堂斯身边的小小舔.狗一枚。
周堂斯喜欢看郑歌吃醋,原身沈连便随叫随到。
接下来就是周堂斯抓住郑歌的肩膀怒吼“你听我解释!”郑歌泪如雨下“我不听我不听”的狗血桥段。
随后二人在路边、在天桥下、在公司门口,挣扎拥抱,流泪热吻。
而原身因为频繁“插足”周堂斯跟郑歌的感情,被数次撕上热搜,路人缘早没了。
舔狗的标准结局。
回忆到这里,沈连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
周围人不免目瞪口呆。
而今晚,是原身坠入地狱的关键。
按照书中剧情,这晚沈连为了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来谈合作陪酒,没想到落在了反派楚易澜手中。
楚易澜不会放过原身。
因为此刻他刚好毁容出院。
三个月前,大家去某度假山庄,当夜郑歌被反锁房内,然后有人放火。
而楚易澜为了救郑歌,被房梁上掉下来的木板砸中,送去医院时脸上全是血,说是毁容了。
这也是楚易澜人生的一个大转折,容貌受损,使得很多人见到他就害怕。
而纵火者,据说是原身,只是那晚监控坏了,一时半刻没有证据。
这点存疑,因为沈连接收的全部记忆中,唯独那晚是空白的。
但是不重要,原身就是背锅了。
加上之前得罪郑歌那么多次,新仇旧恨,楚易澜岂能不报?
原身自知穷途末路,可能是憋久了,就在这晚发了疯。
指着楚易澜就是一通“丑八怪”、“你永远比不过周堂斯”的输出。
可谓字字雷区。
于是一夜过后,原身在娱乐圈彻底消失,还背了巨额债务。
加上又有心脏病,后来在破烂的出租屋内,收到周堂斯跟郑歌疑似订婚的消息,一口气没上来,去了。
可以,很炮灰。
但是不慌,沈连心想,看我表演。
沈连抓住一个坐的最近的男人问道:“我刚刚骂人了吗?”
如果骂了楚易澜,那还表演个锤子,安详躺好。
男人一愣,随即露出匪夷所思的神情,“你是喝酒喝傻了吗?你骂一个试试!”
很好,没骂人,沈连放下心,最作死的一幕尚未发生。
下一秒,包间的所有灯都被打开,亮得沈连忍不住抬手遮挡。
朦胧中,一道人影缓步走近。
对方哪怕没有说话,沈连都感到浑身寒毛竖起,压迫感丝丝入骨。
等适应光线,看清眼前的人,沈连愣住了。
对方身高目测一米九,穿着定制昂贵的西装,周围乱成这样,他身上也半点褶子都没有。
男人五官深刻,冲击力强,略微突出的眉骨在眼皮上压出沉甸甸的阴影,又是个寸头,整体轮廓线条没有任何缓冲圆滑的地方,因此看上去阴沉凌厉。
一道突兀的伤疤从男人左脸眉骨下拉,延伸到了脸颊位置,衬得他愈发冷若寒潭。
一般人见到这样的楚易澜,没有不两股战战的。
但是沈连……一下子合并双腿!
我要干什么来着?沈连脑子飞速转动,但是转了个寂寞。
实不相瞒,他是弯的。
面上看起来野性难驯,实则性取向为男。
可喜欢男人,跟有没有喜欢的男人,是两个概念。
更难以启齿的是,沈连偏向于做下面那个。
奈何他“凶名远播”,后来成为顶流巨星,身边多的是恭恭敬敬,阿谀奉承之辈,没人能镇得住他。
沈连有时候都为自己感到悲哀,总不能到死,连男人的味道都没尝过吧?
同时这人又十分挑剔,宁可孤独终老也不愿意将就。
直到此刻见到楚易澜。
他突然明白了自己穿书的意义。
不是,楚易澜完全是照着他的XP长的啊!
这是什么概念?
猛虎归山,饿狼食肉。
楚易澜注意到了沈连眼中的风云变幻,但他不在乎,男人拿起桌上的一杯酒,然后对着沈连的头浇了下去。
包间里静悄悄的,只剩下轻微的水流声。
都想着沈连该哭了。
的确,按照原剧情,原身就是这一下情绪失控,进而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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