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万物为死狗
第111章 程獬豸
程戈只觉膀胱要废了,直接翻身冲下了地,急得跳了好几下。
用力地拍了拍牢门,恰巧绿柔刚好赶到,吓得连忙上前。
“公子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绿柔伸手往程戈脸上探,很是着急。
程戈以为看见了光,立马朝着自己的肚子指了指,咿咿呀呀地描述着自己的诉求。
绿柔看着程戈,眼神猛地一亮。
顿时有种福至心灵的感觉,大声问道:“公子是要吃猪肚煲鸡?”
程戈直接两眼一翻倒在了墙角,眼神黯淡无光。
终于,守在门外的狱卒都看不下去了,没忍住开口。
“啧…他说他要放水!怎么听不懂人话。”
此话一出,程戈如枯木逢春一般迅速爬起来,眼含泪水,紧紧攥住狱卒的双手。
狱卒挺了挺胸膛,挑了下眉头:“��,客气啥。”
林南殊和绿柔:“……”
终于,在热心狱卒的引导下,程戈终于是度过了难关。
好在程戈生了这场病之后,便又满血复活了。
不过他现在还不能出狱,按照现在这形势,估计还得住上一段时日。
再怎么说,那也至少得等到皇帝把那些人给处理得差不多才行,否则现在出去的话,基本就是露头就被秒。
不过程戈倒是乐得清闲,每日林南殊和绿柔都轮流过来探班,定时给他送来吃食和用品。
而且皇帝给安排的这间牢房条件还不错,看起来明显比其他的要大上不少。
每日都派人进来打扫,日常需要用到的物品也应有尽有。
林南殊怕他无聊,甚至还专门给他添置了个紫檀书架。
上面摆了满满的一架子通俗话本和志怪小说,另还有些山水经注,倒也不觉得无聊。
此时程戈懒散地靠在榻上,身体微微倾斜,仿佛没有骨头一般。
他的一只手随意地搭在榻沿上,另一只手则轻轻地捧着一本《幽明录》。
书页微微翻开,聚精会神,似乎正看到精彩之处。
他的双脚光着,没有穿鞋袜,交叠着就这样悬在半空中。
脚丫子时不时地晃动着,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突然,鼻尖似乎闻到了一股了不得的气味,直往程戈鼻子里钻。
程戈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嗖”地一下坐直了身子,把书一扔直跳下了床榻。
伸手从袖口拿了把钥匙,异常熟练地将狱门给打开,循着香味儿寻了过去。
绕过几个拐角,就见三个狱卒正坐在一小四方桌前。
桌上放着两坛酒、一碟煮花生,还有两只烧鸡,几人正啃得津津有味。
听到动静,下意识地回头,那些人看到程戈,也不觉得意外。
程戈每日无事做,虽然身处诏狱,但皇上也不会拘着他。
除了不让出诏狱,那怎么逛都随他,那些人连忙将朝他招手。
“原来是程獬豸啊!快来!快来!”
程戈听到这称呼,嘴角还是没忍住抽了抽,事情其实有点复杂。
獬豸:乃上古一瑞兽,形似麒麟,主掌司法,传闻能辨奸邪、助断案、镇贪腐。
若是发现有奸邪贪官,就会用头上的触角将人创倒,然后再把那人吃掉。
啊对对对,你猜得没错,就是御史官服上绣的那只大家伙。
程戈之所以会被冠上这个绰号,还是因为营销号太过夸张的原故。
自从程戈手持状纸,一夫当关,怒斥群小,血溅午门之后,他的大名一夜之间几乎点燃了整个京都。
无论是豪华的深院酒楼,还是嘈杂的市井小巷,人们谈论的话题都离不开程士子。
如今,熟人之间打招呼的第一句话已经不再是“您吃了吗?”
而是变成了“午门程士子死谏的事你听说了吗?”
这个话题就像野火一般迅速蔓延开来,成为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最热门的谈资。
而当皇上下令怒抄百余官员后,更是将这一事件推向了高潮。
傻的人还在吃瓜,而聪明的资本家已经开始操纵市场了。
各大书肆在短短两日内,便火推速出相关话本开始炒热度。
而京城各大酒楼茶馆更纷纷下场说书,推出各种现场激情版本。
然而艺术虽然来自于生活,但总体还是高于生活。
掺杂些许艺术渲染手段,那也只是为了让作品得到更好的升华而已。
而其中传播最广的有以下几版本:其一,程戈手持状纸,血溅午门,那殷殷红血喷向百官,蠹吏触之,身燃烈火。
其二:程戈手持状纸,血溅午门后。那手中的状纸骤然变成阎罗殿的业冤簿,上悬于百官头顶。朱门前的警世钟开言,每念出一个贪官的名字,午门地砖便裂开一道缝,伸出白骨手将那贪官拽入地狱。
其三:这个也是最热门的版本,程戈乃獬豸转世,下凡匡扶正义。那日血溅午门之上,程戈落地的瞬间,骤然化身獬豸兽身。周身金光环绕,口中喷出火焰,脑袋上的触角一甩,直接将众贪官创飞了二十里地。
而程獬豸这个绰号,就是从这第三个版本发展而来的。
程戈当时听到绿柔兴致勃勃地跟他讲述这些改编版故事时,那是眼前是一黑又一黑。
不过,这事也不算全都是坏事,至少现在外人眼里,程戈如今的形象已然是身高九尺,身犹铁塔金钢、面若豹头圆眼、坐如泰山镇世、行似龙游虎踏的威猛大汉了。
程戈双手背在身后,抬头挺胸,下巴微扬,神态稳如老狗,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缓缓地走到几人身前。
众人纷纷起身让坐,只见他衣袍一甩,直接坐在了长凳上。
其中一人连忙躬身上前,给程戈倒了一碗酒,“程獬豸,您尝尝这酒。”
程戈侧目,面无表情地朝那人微微颔首,随后端起那酒碗轻轻抿了一口。
故作深沉地开口:“嗯,还不错。”
程戈话音刚落,狱卒们顿时来了兴致,纷纷围过来。
“程公子,您给咱讲讲当日血溅午门的事儿呗,外面茶楼说的版本太多了。”
第112章 老熟人
程戈放下酒碗,清了清嗓子,目光扫过众那崇拜的眼神,最后落在面前的烧鸡上。
“这个事情嘛,说起来有一丢丢复杂,容我同你们细细道来…”
说着,十分自然地伸出了爪子,拽了个鸡腿放在嘴边啃了一口。
众人一听他这话,每人立马抓了一把花生在手里,目光灼灼地看着程戈。
程戈啃着鸡腿,眼珠子转了转,开始绘声绘色地吹了起来。
“唔…话说当日,立于午门前,一腔碧血!面对那群贪官,那也是丝毫不惧…”
狱卒们听得眼睛都直了,立马将脑袋凑了上去,生怕漏了什么精彩情节,连嘴里的花生都忘了嚼。
绿柔给程戈送午饭来时,看到的便是眼前这一幕。
只见程戈双颊酡红,一只脚丫子豪迈地踩在板凳上。
左手抓着鸡腿,右手端着酒碗,一口肉一口酒,那小嘴叭叭叭地一张一合,压根不带停的。
“程士子真乃吾辈楷模,拍马不及啊!”众人听得满面红光,难掩激动之色。
程戈打了个嗝,摆了摆小手,眼神带着几分迷离。
“小意思,小意思啦,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都是我该做的啦…”
绿柔看他这般,顿时也有些无奈,立马上前将他的酒碗给抢了下来。
“公子,你病才刚好,怎么还喝酒。”
程戈转过头看向绿柔,咧嘴朝她笑了起来,额头抵在对方肩上拱了两下。
“我只是浅尝了一口,绿柔姐别生气嘛。”
程戈也是后来才知道,绿柔居然还比他大两个月。
从小也是出生于富裕人家,只是后来十二岁时,因家中突发变故,父亲骤然暴毙。
继母便将所有钱财敛走,还将绿柔卖给了人贩子。
一开始她只是在小户人家做粗使丫鬟,只是后来那家的老爷想纳她当小妾。
主母便以为是她勾引了五十多岁的老爷,当即便命人将她打了个半死,连夜发卖。
后来又是一路转手被卖到京城,刚好遇到张��留京任职,便又被卖进了张府。
本来在张府还算安稳,只是后来遇上了张清珩,便又过上了炼狱般的生活。
不过好在被程戈无意中救出魔窟,如今张家被抄,她的卖身契也被程戈要了回来,让人去衙门帮她脱了奴籍。
时隔十余载,她又恢复了自由身,不过她一直谨记程戈的恩情。
世间险恶,人心多变。
她如今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唯一的念想便是留在恩人身边,侍奉其左右。
但奈何程戈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在吃食方面实在是没有半分自制力。
这病也才好几日,就又开始放纵起来。
绿柔自知程戈的脆皮程度,每每见他这般,那是心焦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