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狐昔里
徐青藤不确定,虽然他很自信自己的三尺青锋,但十五城实在无可挑剔,谁拿起它,都会成为王者。
“所以嘛,若你能等,便等我找到我的剑再说。”谭昭非常擅长偷换概念,早几年提着不给的时候,老有人挑战他,那时候他就决定做个手中无剑的美男子。
“好,我等你!”
系统:实诚孩子啊,你被骗啦!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哟!
去有钱人家吃了顿大餐,第二日谭昭换了身得体的衣服,趁着时间早来得及就往积翠楼一趟,还没进去,竟是在外面碰上了连城璧。
“连兄,早啊,你今日还有时间到这里来?”
连城璧点了点头:“早,我今日应邀来守剑。”
“守剑?”是他想的那个守剑吗?
“嗯,我应下了,便不会因为旁的事推拒。”
言而有信好儿郎啊,也好生体贴,谭昭不得不佩服对方,其实十五城给对方的话,相信小十五也不会介意的:“好呀,多谢你了,不过我今日准备在楼中设下阵法,即便连兄不在,应也无事。”
连城璧却摇了摇头:“好,我知道了。”
能说的他已经说了,老实说跟连城璧相处,他总有种拘谨的感觉,对方把自己逼得太紧了,将自己放在一个框架里,逼着自己去做一个世人敬仰的连庄主。
就算是弹簧,有一日也会松弛,强大的人总是担着更重的担子,所以谭昭很多时候宁愿去做一个江湖的无名小卒,如连城璧这般受人敬仰,能力卓著的,旁人看他,说不得觉得他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呢,否则那位连夫人……也不会当着他的面算计人了。
第461章 江湖夜雨一盏灯(十八)
连夫人的算计,并不高明,但很简单有效就是了。
谭昭猜不到对方到底在算计什么,但他弄出了这么大的阵仗搞事情,背后那劳什子逍遥王,必定是坐不住的。
调虎离山?满足你。
一番招呼,独连城璧抱着剑留了下来,今日的积翠楼,宁静得就像外头大明湖的湖面一般,只底下的风浪,谁也瞧不见。
“我说谭昭,你是不是早猜到连庄主要过来的?”
陆小凤揽过谭昭,悄么么小声说着,旁边的花满楼一脸无奈,不过并未阻止就是了。
“我们英明的陆大侠都没猜到,在下区区怎么可能猜得到呢?”一听就是调侃。
“这话说得动听,不过我并没有太过惊讶。”
谭昭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他确实挺惊讶,但却并没有太惊讶,连城璧这样的周到人,自然不会看着自己夫人去算计旁人而无动于衷。
“说实在话,我很佩服连夫人的勇气,这背后之人如此阴狠狡诈,她看着实不像坚强的女儿家,却能挺到如今为沈家庄筹谋。”
“这么说,你很欣赏她?”谭昭也不会想歪陆小凤看上人姑娘什么的,陆小凤这人浪迹天涯最喜欢和漂亮小姐姐聊天,但他一向奉行你情我愿,绝不会去招惹良家妇女。
陆小凤摇了摇头:“那也谈不上,只是今日过后,恐怕……”连谭昭这种注孤生都能看出萧十一郎与沈璧君之间的情谊,更何况是风月老手陆小鸡了,这种危险的三角关系,他着实觉得萧十一郎糊涂,不过他也最是明白,情爱一事,本就发乎心,外人就算怎么劝,都是无用的。
他已看过太多太多这样的事,所以从来不会去碰这个。
一路说着话,便到了沈老太君的灵堂之上。沈家庄已经烧了,但济南城沈家的地方自然不止这一处,他们到的时候,里里外外已经来了不少江湖人,沈老太君是江湖前辈,众人敬重,解剑吊唁。
这两日,谭昭可以说是一剑成名,虽然靠的不是自己的真功夫,但他这手锻造的功夫,已经足矣让济南城所有的江湖人记住他的脸。
他们仨一到,便有人的眼神动了起来,谭昭全作没看到,和花满楼和陆小凤进去上香,沈璧君穿着孝服同他们回礼,脸上愧疚一闪而过,显然她是第一回 做这种事情,尚且在受着良心的煎熬。
沈家庄从早到晚,来来回回恐怕来了上百号的江湖人,等到天黑透,谭昭三人终于完成了“不在积翠楼守剑”的使命,他们要走,也无人阻拦。
今日连城璧不在,原本有人颇有微词,说他连沈老太君的葬礼都不出息,简直枉顾人伦。却又有人科普说连庄主早答应了替人守剑,乃是君子守诺,况且如今里里外外,全是连庄主操持的,沈老太君如何人物,哪里会注重这些表面功夫。
江湖人听了,自觉惭愧,便高声赞道连庄主当真不愧是六君子之首,一句话,戳得沈璧君眼泪连连,又扎得前来吊唁的柳色青心肝疼。
君子之风,这些劳什子规矩难道比送她祖母出殡还要重要吗!
沈璧君心里喊了一句,她忽然怔楞住了,因为她发现她对连城璧竟有这般的怨愤,她怨他娶了她,却不能时时伴着她,他总有很多朋友,也有很多事情,她时常等他,等到饭菜凉了又凉,他却还没有回来。
祖母说,他是做大事的人,就像现在,他为了什么君子承诺,既不提替祖母报仇,也不来参加祖母的葬礼。
她一个人应付这么多的人,她其实是害怕的。
沈璧君忽然有些想萧十一郎,但就在这个念头起时,她就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她不能想,也不敢想。
天光已经黑了下来,沈璧君跪在地上胡思乱想了许多,她希望祖母保佑她找出杀害沈家庄所有人的凶手,又希望……就这一回,连城璧能失手。
而连城璧呢,他确实失手了,但……十五城却没丢。
入了夜,积翠楼上下却连一丝火光都没有,甚至安静得可怕,谭昭三人各提了一盏灯笼,一进去,就将底层的大厅照得通亮。
一个人也没有。
三人上到二楼,抑是一个人也没有。
直到了三楼楼梯口,谭昭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死人,蒙着脸,身形矮小,手里握着一个箭筒。
这种时候,花满楼从来不会冲在前面,冲在前面的是陆小凤,陆小凤一上了三楼,点亮火烛,倒抽了一口凉气。
“萧十一郎,你怎么在这里!”而且……你俩这模样,怎么看着像是拼过命啊?
陆小凤忽而脸色一变,往前蹬蹬蹬跑了两步,还没看到十五城呢,便听到后头连城璧有些微微虚弱的声音响起:“还在。”
陆小凤又走了两步,果然看到十五城还老老实实地呆在桌上,他心下一松,刚要伸手去拿,却是抓了个空,他不信邪地又抓了几次,竟是次次落空。
怎么回事?
他转头找谭昭,谭昭却早就拿出伤药喂给连城璧吃,至于萧十一郎……你指望他对一个前来盗剑的人有多好?想都别想。
连城璧也不推脱,服了药,便打坐疗伤起来。
谭昭四望,前两日可真是小场面啊,今天这积翠楼三楼都没个样子了,拆迁队都没这么暴力的,不远处还躺着几个哎哎哟哟的人,似是生怕他过去补刀,呼痛都小小声的。
……出息,胆小还来盗剑。
“喂,别装死,说说吧,今日到底发生了什么?”谭昭踢了踢地上的人。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无辜的,我就是个看热闹的!”
谭昭一笑,露出一个非常和善的笑容:“你觉得我会信?”
这人都要哭了,他其实真的没打算盗剑,他就是想来摸摸宝剑,这么好的剑他能摸一摸,他就非常开心了:“大爷,天地良心啊!”
“别搞这些虚的,说说吧。”
“哦,是这样的……”
这小子口才还不错,说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概括起来呢,就是今天他们三离开后,某些人就蠢蠢欲动了,不过先开始谁都没动手,等到了午时过后,有人提着一柄刀进来了。
“谁要听你说书啊,讲重点!”
“是萧十一郎,萧十一郎拿着割鹿刀来了!”
谭昭下意识地回头,陆小凤已经蹲在萧十一郎身边了,而萧十一郎手中,握着一柄刀,一柄黑色的刀。
“你怎么知道那是割鹿刀?”
“他与连庄主打得难分你我,他自己说的,那是割鹿刀!”
“那你们怎么回事?”
萧十一郎提着割鹿刀来了,这就等同于他在江湖人面前承认是他盗走了割鹿刀,也间接承认是他烧了沈家庄,连城璧于情于理,都必须杀了萧十一郎。
两人打起来,几乎是没有任何悬念的事情。
然后,两人就打得……两败俱伤了,至于其他人,有些想简陋,有人想做黄雀,却没想到这“十五城”就跟镜中月水中花似的,一群人大乱斗,有人走了,也有人留了下来。
“什么?这是割鹿刀?朋友,你又去做了什么?”
萧十一郎现在全身都是伤,连城璧虽然是一位君子,出手却异常地锋芒毕露,他微微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对不起,我不能说。”
陆小凤有些恨铁不成钢,这跟他认识的萧十一郎不一样:“你不说,我也知道,是连夫人对不对?”声音仅只他们二人能听见。
“跟她没有任何关系。”萧十一郎否认得既快又肯定。
“兄弟,我在女人堆里翻滚的时候,你恐怕还在穿开裆裤呢,你要是说得平静些,或许我会考虑考虑相信你。”陆小凤调侃完,才严肃道,“朋友,我劝你不要玩火自焚,你要是平静下来,绝不至做这么头脑发热的事情。”
萧十一郎眼中黯淡:“不,你不懂,你是个浪子,但我不是。”
浪子咋了,浪子吃你家大米了?!
“有人威胁你,用连夫人的命,对不对?”陆小凤仍然半蹲着,声音非常冷静,“但你做出的牺牲似乎没有任何意义,你并没有把剑抢走。”
萧十一郎摇了摇头:“不,其实我已经做到了。”
陆小凤脸色一变,他忽然想到了什么,随后一叹:“你又是何必呢,明明知道人要算计的是你,你还要乖乖上套,何必呢。”
我滴个乖乖,用自己的声誉(虽然没多少了)和未来换取心上人的平安,这是什么话本里的神仙爱情?陆小凤自问做不到,但他觉得这样的萧十一郎太过卑微了。
卑微得,都不像他认识的萧十一郎了,他认识的萧十一郎潇洒浪荡,喝大碗的酒,像一阵风一扬。
“连姑爷!连姑爷!大事不好了,小姐、小姐她被人掳走了!”
外头忽然冲进来一个小丫头,眼神里犹然带着恐惧,连城璧也顾不上疗伤了,脸色铁青:“莫慌,是谁?”
“这个,这个!”小丫头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她刚交到连城璧手上,人就软了下去。
死了。
第462章 江湖夜雨一盏灯(十九)
连城璧认得这丫头,她是沈璧君房里的大丫头点翠,此时她瞪大着眼睛倒在地上,整个人都没有了呼吸,血从她的七窍里流出来,分明是毒发而亡的。
这种毒他曾经见过,只有不停地跑动才能让毒素挥发,一旦停下来,用不上几息的功夫,就会迅速带走一个人的性命,他早该发现的。
他伸手替人阖上双眼,这才将手中的信拆开,信上的内容并不长,说是一封信,更准确来说是一封邀请函,邀请他们……所有人去做客。
“有落款吗?”
连城璧眼风往下一扫,只见到三个银钩铁画的字:“天公子。”
“天公子?这位天公子我有些耳闻,传闻他星相问卜、医药武功,无所不能,故而称天公子,只可惜江湖上无人见过他,见过他的人都死了。”
天公子抓了沈璧君?做什么?
萧十一郎却是心都碎了,他还是没有保护好她,即便他与魔鬼做了交易,却仍然没有……他的拳头握得死紧,却到底没有说一个字。
但他这副样子,谁都看得出他要去赴宴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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