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家的咸鱼夫郎 第7章

作者:路归途 标签: 生子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日常 先婚后爱 咸鱼 穿越重生

“我名声差,街坊邻里说我瞎娇气,在城里干的活才哪到哪……”

孙归宁到不在意,只是说到这儿,他袖筒里的手拿出来了,去找他的手,两人手握着,而后刘长君的手翻开他的手,轻轻摸他的掌心,有点点痒,孙归宁却没动,由着刘长君摸他掌心的茧,没来由的心跳加快了。

他在爱惜他。他感觉到了。

他没看到刘长君神色,低头看着两人的手。

刘长君的手很大,比他大一圈多,手指修长,指骨分明,很有性张力的手。

他画画时,色色漫画不一定要真刀真枪做,有很多边缘性行为,手就是很好的选择,他画攻的手就跟刘长君的手很像,那种漂亮又要带着几分‘粗糙’,手要大的能握住受两只手腕,交叠在一起����

咳咳。

他脑子想什么。

“我这个人自私自利,不想为着别人的荣誉前途,苦哈哈的一直做个不停,我没什么大志向。”孙归宁说到这儿,盯着男人的手指看了会,改口说:“也不是,我想做个漫画家,这里的春宫图����”

男人的手听到‘春宫图’突然停下来了。

孙归宁像是恶作剧得逞,嘿嘿笑了起来,他才去看刘长君。刘长君也看他。两人目光在空气中对上。

“等你身体好了,如果还想和我结婚,那时你就知道了。”孙归宁说。

男人,再给你一次反悔的机会!

刘长君:“宁宁。”

“不要悔婚。”

刘长君握住了孙归宁的手,大手包着小手。

管他快不快,是不是见色起意,那……那定了。孙归宁想。他也不变了。

孙大毛扛着一把铁铲来时,真看到了树下石头上的孙归宁,远远喊了声:“宁哥儿。”心里不住想:只是一个大早上,宁哥儿还真有夫婿了?

孙归宁三言两语说完,孙大毛点头,在他家再住一晚没啥,“那你男人跟你住一起?你那屋我媳妇儿还没来及收拾。”

“我俩就住一起,省事。”不然,还得腾屋子,麻烦。

孙大毛:“宁哥儿你啥时候成的婚?”

“之后十天半个月挑个黄道吉日吧。”

孙大毛乍一听哦哦两声,总觉得哪里不对怪怪的,孙归宁又说:“铁铲给我,我去把马埋了,你在这儿等等我。”

“马?”

“死了。”孙归宁看了眼孙大毛,时下风调雨顺庄稼人吃饭混个温饱是行的,但是说顿顿吃肉不现实,而死掉的马也是肉,但他肯定不想别人吃那匹马。

老许说,那马是好马,忠心耿耿的,跑的力竭,临死前还不敢闭眼睛要给主人唤个一线生机。

不管是不是刘长君的马,那马不该落进人肚子里,当成了肉。

孙大毛有时候憨憨的,但这会明白过来,说:“你力气小,马多大一个,你来挖坑挖到天黑都不行,我来吧,咱们再缺荤腥,你男人的马,你要埋就埋。”

“我跟你换着挖,早点挖完埋好了,还要指望你背他回村。”孙归宁说。

刘长君听着二人对话,目光却一直看孙归宁,眼底温热,宁宁说自己自私自利,实则不然。

“我也想去看看。”

“那走吧,你一个人在这儿我也不放心。”孙归宁说。现在刘长君可是他男朋友!

三人说干就干,孙大毛背人,孙归宁扛着铁铲,走了会到了地方,开始挖坑埋马,孙大毛边挖边说:“这马好高大,跟城里常见的马还不一样,一看就是好马,贵吧。”他问一旁坐着的刘长君。

刘长君虽是不记得,但点头。

“可惜了。”孙大毛真心话,这马腿长要是活着,拉货驮人,进城里去跑的肯定快。

废了一通功夫,埋好了马,孙归宁脸都是花的,饥肠辘辘,日头已经偏西,回去路上,是闷头走路,无人说话,赶在天黑前到了村里。孙家早早烧好了热水,做了饭菜,见三人回来,也没问缘故,说先洗,洗完了吃饭,吃饱了再说。

刘长君晕了过去。

孙归宁一边急,一边擦脸,喊:“别平放他,他后脑勺有伤。”

“孙伯,把他放我那屋就行。”

其实他那儿也不是一间正经屋,是孙家人的存粮地儿,放了一张简易床,他一年往孙家跑个三五次,自然没必要占一间房,但他又是个没结婚的哥儿,孙家男女老少没有一个哥儿,最初说让孙归宁跟大姑娘睡一屋,孙归宁当然不肯。

管他这个世界哥儿小子姑娘,他就是男的啊。

后来就有了简易房,昨天刚住,被褥都还在,被褥也是孙归宁花钱置办的。

“脱了衣裳吧,宁哥儿爱干净。”婶子说。

孙归宁端着一碗稀饭来了,吹着碗里,凉了些许,喝了两大口解了饿,说:“对对对,婶子麻烦你了,脱外衣就行。”

刘长君衣裳都看不出什么颜色,乍一看是深色褐色的,像是泥泞水里过过一遍又干了一样,脏的不行,也亏人脸没脏,现在外面披衣扒掉,里面衣服漏出来,玄色的隐约能看出光泽,有暗纹刺绣,随之腰带挂着玉佩,只剩一半,碎掉了,残骸一头挂着。

“宁哥儿,有东西掉了。”孙伯捡起来递过去。

孙归宁放下碗,接过一看,是个小荷包,空了一半,只有个底儿,有些重量,倒手心一看����

一掌心,十来颗金豆子。

他都懵住了。

第6章 捡男人6

幸好孙伯一家都是老交情,财露白了也不怕。

孙归宁将金子装回去,理直气壮收好,他可是刘长君的男朋友!

充公家用,bushi。

一口气干完了剩下的稀饭解了饿,刘长君也在孙家兄弟搀扶下趴在了床上,孙伯喊儿子们先出去,地方腾出来。

婶子则说:“看样子得擦洗擦洗,这伤口看不出来。”

“头发挡着。”孙归宁白天检查过,刘长君后脑勺是外伤,他绞尽脑汁想了想,问婶子:“家里有甘草或是艾叶吗?用它俩煮水,放凉。”

甘草温和,缓和伤口刺痛,防止溃烂。艾草止血抗炎。这俩都用于外伤。

“艾草有,中秋家里有晒干的剩了些。”婶子忙说。

孙伯有经验,“宁哥儿你想给他清理伤口?水除外,还有刀子也得洗干净了烤一烤。”

大河村没郎中,城门大关,想要找大夫只能明日等老许来接。

现在能做的就是清创,防止伤口感染。

婶子一听,不耽搁,赶紧出去喊儿媳拿艾草来煮水,还要放凉,儿媳说:“娘,放凉快,天冷不说,家里水缸隔着放,一会就凉了。”

孙伯也去拿刀。

粮屋里只剩下孙归宁和床上的刘长君。

“刘长君你醒着吗?”孙归宁唤人。

床上趴着的人只留个背影,低低嗯了声,垂在床侧的手伸了伸,孙归宁看懂了,一把握住了刘长君的手,“你别怕,我一会简单清理下你的伤口,幸好天冷,耽搁一晚,明早老许就来接我们,进城直奔医馆让大夫看看,应该不会发炎吧。”

“不怕。”刘长君说。

孙归宁:其实我害怕。

他没话找话,又说:“刚才你身上掉下来一个荷包,里面装着十来颗金豆子,我先替你保管。”

“家中你当家,该的。”

孙归宁望着男朋友后脑勺,这种时候,明明挺紧张的,但刘长君三言两语,让他忍不住笑了,说:“还没结婚呢,你进入婚姻状态倒是挺快。”

“往后十天半月,早早寻个黄道吉日。”

这话耳熟,白天他才跟孙大毛说过,但是����孙归宁盯着鼓起来的后脑勺说:“我没有说早早。”

后脑勺不说话,只是手摩挲着孙归宁掌心的茧,低低说:“今日辛苦你了。”

“也没有很辛苦。”孙归宁掌心有点痒,听见外头走路声,孙家大姑娘端来一碗放温热的粥,说她娘让送来的,先喂这位大哥哥喝一些,人吃饱了有力气,能扛过去。

孙归宁连连说对,接了粥,要蹲在床头,喂刘长君喝粥。刘长君喊住了宁宁,“你扶我起来。”

“行吗?”孙归宁问。

“男人不能说不行。”

孙归宁:……可能失忆的男人,到现在光学他的话了。

一碗热粥,孙归宁喂了刘长君半碗,刘长君不吃了,说够了。

婶子和孙伯终于到了,艾草煮过的水,放的凉了些,剪刀小刀火烤过,婶子还多拿了一截半残的蜡烛,喊大闺女举高一些,照亮点,准备工作做完了,都等着孙归宁动手。

刘长君没趴下,可能刚喝了半碗粥有些力气,能坐在床上,人却松松散散的。

孙归宁去解刘长君头发,小心翼翼,发丝后脑勺被血或者别的糊住了,他动了一下,便不再动,孙伯探过身看了眼,说:“还是上剪子。”递了剪刀。

咔擦咔擦,剪刀声响,糊住的头发被孙归宁手小心翼翼拿下来。

婶子接过蜡烛,凑近些,一看到伤口,呀了声,倒吸一口冷气,这样严重的伤,人还活着,真是不容易。扭头喊大闺女出去,别在这儿看了。十四五的女孩也被伤口吓到了,脸白的出了粮屋。

刘长君后脑勺伤口不出血了,但是糊的,很可怖,孙归宁有一瞬间都怕脑壳碎裂,这在现代进手术室的伤,时下的医疗设备,刘长君还能活吗。

“宁宁。”

“我才认识了你,命不该绝的,放心吧。”

孙归宁望着伤口,心里发怵,但听刘长君这么说,生了几分胆量来,他穿来这个世界十一年了,主角都是有金手指的,他没有就没有吧,但是今天,老天啊,攒了十一年的运气分刘长君一些些吧。

可能老天听见了,也许是十一年的运气真用到了这一日,清完伤口,刘长君还能坐住,握了下孙归宁的手。

“无事了。”

孙归宁听见了,呼出一大口气,刚才一直提心吊胆不敢呼吸。后来他看刘长君状态真的还行,虚弱还是虚弱,但没有一命呜呼状态。婶子送来了吃的,孙归宁才感觉到饿,又啃了一个杂粮窝头,刘长君剩下的半碗粥也送到了自己肚子里,期间刘长君一直看他吃剩饭,孙归宁想了下,顺手给刘长君喂了一勺。

刘长君咽下粥。

“干嘛笑。”孙归宁喂完,说:“你不吃了,不能浪费,家里给你装的还是稠粥。”

孙家人很朴实勤快的,说是租他的田种,但每次他来拉粮,孙家人将粮收拾的特别干净,晒干脱壳装袋子,也不会滥竽充数,有时候还给他塞干货,不问他要钱,孙伯婶子把他当亲子侄照看的。

刘长君说:“看你吃饭香。”

“那给你再来一口?”孙归宁挖了勺粥送男朋友嘴边。

刘长君:“我吃不下,一咀嚼,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