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八爷党
“……”
在所有亲朋好友和粉丝们的真挚祝福下,精致优雅高贵如童话中的小王子般的新晋影帝笑眯眯的挽住伴侣的胳膊,仰着脸粲然一笑。与此同时,俊美成熟的严晟也低下头,温柔宠溺的看着自己的一生最爱。
两人相视一笑的样子被媒体记者珍而重之的拍下来。不出意外的话,这一幕将在今后几天一直悬挂在国内娱乐版块的头版头条。然而,就在两位新人在新朋好友和所有粉丝们的簇拥下慢慢走上红毯的时候,一声巨响打破了眼前幸福甜蜜的氛围——
一具穿着白色西装的身影从天而降,端端正正的砸在红毯接近台阶的最前端——那距离仿佛是精心算过一样。很快,比红毯还要鲜红的血液四散而开,触目惊心的红色将原本洁白的西装晕染的血肉模糊。目光所及之处,是一个原本鲜活的人以最残忍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所有参加婚礼的宾客和粉丝们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刺激的惊声尖叫,敬业的媒体记者则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蜂拥上前不断拍照。
唯有簇拥在沈毓旁边的沈家人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向来养尊处优高雅端方的沈母狠狠地推开一众记者,跌跌撞撞地挤入人群。
片刻过后,一声凄厉的叫喊从频繁的快门声和闪光灯中传出来:“小暮——”
* * * * *
【那个陶暮真的好恶心,就算死了都不肯放过我们家小王子,婚礼当天竟然从酒店跳楼,吓得我们家王子昏迷住院。作者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情节,简直就是糖里掺屎!】
谁,谁在说话?
【恶毒炮灰嘛!主要作用就是推动情节发展,要不是有这么个角色,这本书也就是个无脑甜宠文,连个剧情起伏都没有。现在死了一了百了,不过这本书也快完结了吧。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恶毒炮灰……推动情节发展……是在说我吗?
【其实仔细想想,陶暮的人设也还不错。就算讨厌王子,也都是粗暴硬刚。而且每次都刚的恰到好处,不但让剧情更好看,还能让攻受的感情更进一步。简直就是神助攻。老实讲我都有点舍不得这个炮灰下线了呢】
这是……什么……
* * * * * *
2008年7月7日,h影视城。
盛暑天气,热的没有一丝风。偏偏这两年流行古装剧,厚重的戏服穿在身上,头套也捂得密不透风,汗水顺着脸往下淌,被烈日晒干了在衣服上留下一道道浅白色的汗渍。那滋味儿,简直了。
“哎,你听说了吗?给沈毓当武替的那个小群演,昨儿把刘导给揍了。”
h影视城某公共卫生间,正在放水的男群演瞥了一眼空荡荡的卫生间,按捺不住的八卦道。
“啊?不能吧。”另外一个群演故作一惊,大惊小怪的说道:“刘导可是这部戏的选角导演。听说还是陈导的亲戚。他一个武替敢得罪副导演,不想在剧组混了吧?”
说着,还一脸惋惜的摇了摇头:“哎!新人啊,年轻气盛,就是太冲动。”
“小瞧人了吧?”之前爆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声:“我跟你说,这个新人可不一般。我听说他把人狠狠揍了一顿后,还拍了刘导的果照。威胁刘导要是再敢出幺蛾子,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去。吓得刘导光着身子跪在地上给他磕头作揖。你是你没瞧见,今天早上,刘导还特意给他安排了休息室。虽然是公共休息室吧,那也比咱们这些躺尸的龙套强多了。现在的新人,手段厉害着呢!”
“不能吧?”群演乙将信将疑:“那小子不是高中刚毕业吗?才十八岁,跟咱们这部戏的男主角同龄,能有这么多心计?”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跟同事分享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声,下意识的压低音量,神神秘秘的说道:“我听说那小子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外面打工,什么地方都混过。听说还去过高级会所和夜店。你想想,就凭他那张脸,又是在那种地方混出来的……”
群演乙心照不宣的点了点头。想着陶暮那张俊美到极具攻击力的深邃五官,不知是出于嫉妒的心理,还是其他,颇有些不是滋味的跟着八卦道:“照你这么说,这小子既然混过夜店和会所,也未必有多清白。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答应刘导?”
群演甲切了一声,比群演乙足足高了一头的身高可以让他居高临下的审视群演乙:“这话说的就蠢了吧?不是我说,就凭那小子一张脸,想找什么样的金主找不到?他至于为了刘胖子那种货色委曲自己?再说我瞧那小子,应该也是个直的,未必愿意走这旱道。人家要是愿意下海,那也该是找个富婆呀。要是在床上哄好了,没准儿人家还能捧他当个男主角——”
“砰!”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卫生间最里面的隔间门板被人用力踹开,撞在镶满了瓷砖的墙壁上反弹回来。正在八卦的两个群演吓得一哆嗦,直接尿到戏服上。
“谁啊?特么的想吓死老子——”话还没说完,两人看到从厕所最里间走出来的那道身影,尴尬的瞪大了眼睛,质问脱口而出:“你怎么在这儿?”
“赶着回来过头七啊!”陶暮轻笑,嗓音慵懒还带着点儿玩世不恭。黑漆漆的眼珠儿漫不经心地扫过俩人,俊美的脸上勾出一抹玩味的笑意:“……不然你们怎么都跟见了鬼似的。”
十八岁的男孩儿,原本该是阳光清澈如同一碗晾在太阳底下的白开水,能叫人一眼望到底的纯粹。然而陶暮周身却始终萦绕着一股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戾气。以至于他仅仅是带着笑意往那一站,两个自诩见多识广的群演竟有些唯唯诺诺不敢吭声——仿佛站在面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随时可能暴起伤人的野生花豹。
美丽,强大,极具攻击性。
“你、你可别乱来!”想到陶暮对付刘胖子的手段,俩群演心下一突,硬着头皮说道:“我跟你说,剧组最讨厌惹事的人……”
话没说完,就见陶暮越过他们径直走到洗手盆前低头洗手。然后——看也不看他们一眼的转身出去了。
两个群演面面相觑,这才大松了一口气,恍然活过来似的。
之前不停爆八卦的群演甲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骂骂咧咧的道:“有什么了不起的,装逼厉害,不也就是个跑龙套的群演。”
“就是,什么素质!同样都是十八岁,这小王八蛋跟沈家那位小少爷比,可差远了。”另外一个群演也跟着不服气的附和:“活该他一辈子当沈毓的替身!”
第2章
“怎么才回来!盒饭都发完啦!”堆满道具的角落里,大毛和小胖蹲在墙角的阴凉地儿,冲着陶暮直摆手,笑嘻嘻道:“好在我们给你领了盒饭啦。”
小胖将一个带有五星级酒店logo的外卖盒递给陶暮,颇有些白胖圆润的脸上眉飞色舞:“今天也是小王子的生日。他们家为了给他庆生,特地跟剧组请了一天假。小王子还让他的经纪人在五星级酒店订了高级外卖,就连咱们这些群演都有豪华版的盒饭吃。”
小王子是大家给这部戏的男主沈毓起的外号。因为人家是货真价实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王子,相貌精致,举止高雅,最重要的是性格也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纯善可爱讨人喜欢。
用上辈子沈家人的话来评价,跟陶暮这种脾气火爆不讲道理城府深沉性格乖张的混不吝相比,根本就是两个极端。
陶暮面无表情的盯着大毛手里的盒饭,他最近几天过的特别不好。尤其是睡觉的时候,脑子里总会莫名其妙的冒出各种各样的影像和声音。搞得他都快成神经病了。
陶暮的神色看的大毛心里毛毛的。还以为陶暮又想到自己的身世了。忍不住笑着插科打诨:“说起来,今天也是咱暮哥生日。希望剧组今天晚上的夜戏别拍太晚,哥们也好帮你安排安排。咱们晚上泡吧怎么样?哥们都打听好了,H影视城附近有个酒吧一条街,据说还不错。”
大毛,大名王野,因为雄性荷尔蒙旺盛体毛重且虎背熊腰,被同学取了这么个外号。老爸是个煤老板,用后世的段子形容,是个名副其实家里有矿的富二代。
不过这么一个家里有矿的富二代,此刻却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群演戏服蹲在墙角里吃盒饭。还有庞岳这胖子,明明最怕热,为了跟哥们同甘共苦,宁可扛着庞爸爸的教鞭和庞妈妈的鸡毛掸子,也要跟来H影视城。
陶暮直勾勾的看着蹲在角落里的两个发小。脑海中萦绕的,却是这些天做梦时看到的,王家破产王野他爸跳楼时,王野跪在太平间痛哭的场景。还有小胖临死前那张满是血污的脸。再然后就是脑海中莫名出现的各种“书评”。
嬉皮笑脸的大毛,痛不欲生的大毛,太平间内满脸血污脸色青紫的小胖,蹲在墙角下埋头吃东西的小胖,还有那些莫名其妙的声音……
不同的场景不同的面孔在眼前不断交替,陶暮有些眩晕的闭了闭眼睛。接连做了七天的梦,他恍惚间竟然有种自己已经活了一世又自杀,然后再活一遍的错觉。梦到的场景让他觉得特别真实,不论是那些剧烈激荡的情绪,还是那些钻心剜骨之痛,甚至是梦境最后那一跃而下的绝望自杀,都让陶暮有种心惊肉跳的真实感。以至于每天看到大毛小胖,总是会产生一种物是人非,已经死去的人在自己面前嬉笑怒骂的恍惚惊恐。更令他感到恐惧的,还有时不时在脑海中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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