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晨欢
你瞧,一个长相好看、又斯文有礼的孩子,是最让人喜欢的了。
当然……这个喜欢者的范围里,肯定不包括阿卡得教授。
阿卡得教授私心里当然是非常疼爱自家可爱的学生的,但是一旦碰上了音乐方面的事,这位大师一下子就严肃起来,连一点点芝麻大小的缺陷都不能容忍。
在戚暮练习《第24号随想曲》第三天傍晚的时候,阿卡得教授就让戚暮将自己改编的曲子正式演奏了一番。
结果自然是非常让他失望的,阿卡得教授说:“小七,你虽然努力改编了一些乐段,但是我想要的,从来不是让你彻底改编这首曲子,而是……在你的演奏中,要发生些美妙的化学变化。”
这样的评价让戚暮更加认真起来。除了在学院练习、改编的时间外,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放在外出采风上,希望能从这座春天般美好浪漫的城市中,得到一些火花般的灵感。
而在隔了一条海峡的英国伦敦,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环欧洲音乐会的第一场演出,也正式开始了。
这场盛大的音乐会选在了伦敦最负盛名的音乐厅——皇家奥伯特演奏厅中进行。
在这座拥有上百年历史的音乐厅中,从维也纳远道而来的音乐家们正在进行着最后的调试,而前场入座的观众们也在谈笑声中期待着演出的开始。
其实这一次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会与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几乎是撞在一起了,为了特意空开时间,丹尼尔选择在今晚音乐会结束后的第四天晚上,柏爱再来进行演出。
而当埃弗拉先生知道那个金毛经纪人竟然还特意与自己隔开三天的演出时间时,他颇为不屑地冷哼了一声,道:“丹尼尔,如果不是知道克多里最近几天身体不大好,我真以为你想要将这场演出无限延迟了。”
闵琛与埃弗拉先生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在闵琛还莱比锡学院进修的时候,这位大师曾经指挥过莱比锡音乐学院乐团,而那一次,闵琛正是钢琴演奏者。
因此,在当晚的演出还未开始时,埃弗拉先生就邀请闵琛和丹尼尔来到后台,再从后台进入专属的二层包厢,欣赏音乐。
以往埃弗拉邀请闵琛的时候,闵琛都会有礼貌地拒绝。这个男人从来不喜欢成为特权阶级,因此也只是随意地坐在观众席中便可以了。而这一次,连埃弗拉都不明白,为什么闵琛竟然接受了他的邀请。
只有丹尼尔想了想,小声问道:“你是不是想亲眼看看……那个罗遇森到底怎么样?”
沉默了片刻,闵琛垂着眸子:“你想多了。”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当埃弗拉开始校对乐团所有成员的音准时,闵琛却没有立即走上包厢,反而是站在帷幕遮挡的地方,目光深沉地望着乐团里那个俊朗却略显憔悴的华裔小提琴手。
这就是,罗遇森啊……
正在进行较音的罗遇森忽然感到一阵心凉,他下意识地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没有找到什么奇怪的人。他只得摇摇头,等调试好音准后,便偷偷摸摸地看向那站在乐团最前头的黑胖子,目光……阴沉狠厉。
没过多久,就在打击乐器组准备上台的时候,乐团里突然响起一声惊呼:“上帝啊!我的谱子怎么少了几张?!”
所有人诧异地向贾思科看去,只见这个黑胖子正惊骇地望着自己的谱子,又说道:“这几张里有我最不熟悉的那几页啊!我不敢保证是否能把这段华彩完全背下来啊!”
这世界上有的人就是记忆力不大好,而贾思科……正是其中一位。
如果是戚暮,他可以保证能在1个小时内背下10页的乐谱。而如果是闵琛,那他干脆只需要听一遍,便能完美地将其演奏出来。而贾思科的小提琴水平虽然很高,可是他的记忆力……还真是不怎么样。
埃弗拉先生也注意到了这里的情况,他严肃地板了脸,说:“贾思科,你的谱子怎么不见了?准备上台了,你先拿别人的谱子上去好了。”
贾思科却用力的摇头,急得一头大汗:“不不不,埃弗拉!我的这段是华彩,与乐团里其他成员的谱子都不同。这段比较讲究技巧,背谱难度本来就高,我这……我虽然背过,但是不敢保证能不能全部演奏出来。”
埃弗拉已经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贾思科!你怎么连谱子都保管不好?你自己背不上谱子竟然还不保存好,你是不是不想演出了?!!!”
贾思科和埃弗拉先生的关系其实一直很好,但是在这样即将登台演出的时候、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埃弗拉生气也是理所当然的——
毕竟他可是全球脾气最差的指挥评选中第二名的获得者。
后台顿时乱成了一团,连丹尼尔也奇怪地蹙了眉头:“贾思科不是一向背不好谱子的吗?他怎么竟然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谱子,还正好是一段华彩?真是奇怪啊……”
而在他的身旁,俊美优雅的男人正微微眯了眸子,望着那个站在乐团后方的华裔男子,没有吭声。
只见罗遇森虽然也焦急地不停和成员们说话,但是他的嘴角却是微微上扬的,似乎……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心中突然明白了这一点,闵琛抿了薄唇,没有一点犹豫地上前走到了埃弗拉的身边,低声问道:“是哪首曲子的华彩?”
闵琛的突然现身让许多乐团成员都彻底呆住了:他们可没想到这位先生竟然到了后台!
而其中,更为惊骇得则是站在人群后方的罗遇森!只见他瞪大了眼睛,连上扬着的嘴角都要垮了,因为……他隐约地想起来,在上学的时候似乎有人这样评价过闵琛:“柏特莱姆先生啊?那可是个背谱机器啊!什么样的谱子看上一眼,那都直接背上了啊!”
果不其然,埃弗拉突然听到闵琛的问题时,他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面露惊喜:“天哪,闵!我竟然忘了你也在这儿!是法勒的《F大调奏鸣曲》,该死……你听过法勒的这首曲子吗?这是他前年才写下的曲子,还没有在公开场合演出过几次。”
听到这个曲名的时候,闵琛俊挺的眉峰挑了挑,他低声问了一句:“竟然是法勒的曲子?”
这个问题让埃弗拉简直是有些绝望了:“天哪,你果然没有听过这一首吗?!上帝啊,这简直就是一场噩梦!贾思科,你别让我……”
“有难度的一段华彩的话……应该是在第三乐章的结尾部分吧。”闵琛话音刚落,埃弗拉噤了声惊讶地看向他,只见前者淡定冷静地敛了眸子,转身看向满头大汗的黑胖子:“没有五线的谱子你看得懂吗?”
贾思科赶紧点头:“看得懂!我只是不大确定自己能否完全记住,谱子是一个心理暗示作用。”
闻言,闵琛轻轻颔首,接着他便接过了丹尼尔递过来的一枝钢笔和几张白纸,手指飞快地在谱子上写了起来。他写得极其简单,连五根横线都没有画,只是将最简单的音符标注了上去,甚至还记得标上渐强、渐弱等符号!
安静的后台里,没有一个人敢吭声,当钢笔写字的唦唦声结束时,正好,也轮到第一小提琴组上台了。贾思科连看都没看的就将那几张手写谱子接了过去,飞快地在乐团的最后登上了舞台。
埃弗拉也是松了一口气:“呼……闵,幸好你记得这首曲子的谱子,真是太好了。”
只见闵琛淡定地抬眸看向他,语气平静道:“以前曾经听法勒指挥过一遍,嗯……好像前年的事情了吧。”
埃弗拉:“……”
丹尼尔:“……”
在满肚子的嫌弃声中,埃弗拉从舞台的另一侧走了出去。
而在他的身后,丹尼尔哭笑不得地说道:“埃弗拉又要嫌弃你了,闵。他的脾气可不比你好多少。他都指挥这首曲子好几次了,却没办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谱子默写出来,你可就别损他了。”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压根没放在心上。
他的目光轻轻地落在第二小提琴组的那个黑发男子身上,眸子危险地眯起。
“是你吗……罗遇森?”
第六十六章
维也纳交响乐团的这次危机事件,因为没有发生什么严重后果,因此也只能算是一件很小的事。再加上埃弗拉先生的严密把控,除了在乐团内部狠狠地批评了贾思科外,整个事件便如同一颗小小的石子砸入大海,再也无声。
贾思科在事后郑重地感谢了闵琛,而后者却淡定镇静地摆摆手,直言不讳:“没关系,不是什么大事。”
听了这话,埃弗拉先生更是冷哼了一声,再也不想理睬这个可恶的家伙一次了!
难怪法勒之前总是说:千万别和闵琛这个非人类比!他简直能把人气死!
而远在巴黎的戚暮,自然完全不知道这样一件“小事”。
已经是第五天了,戚暮望着琴架上被涂改得面目全非的琴谱,倒是自己先笑了起来。他一边翻着这谱子,一边自言自语道:“弄到现在……也没有一点思路啊……”
戚暮过去从来都没有进行过改编这样的事情,尤其是改编这样一首熟悉到骨子里的曲子。这些天他将这首《第24号》已经练习到就连晚上睡觉前,脑子里都一直不断回放的地步了,但是却始终达不到阿卡得教授所要的感觉。
实在是无可奈何之后,戚暮只得将这首曲子又反复地练习了一个下午,想要从中找出一些灵感来。当然,仍旧是没有一点感觉后,戚暮长长的叹了一声气,开始收拾东西起来。
傍晚离开学院,去塞纳河边转转,或者到埃菲尔铁塔附近看看风景——这些就是戚暮这些天的生活。
他想要从轻松惬意的心情中得到一些难以捕捉到的灵感,可惜这些小精灵却顽皮得很,让他怎样都无法发现。
等到晚上戚暮擦着头发、难得地上了一趟多瑙河论坛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这里的网速真是快得惊人,一下子就刷新出来了首页的帖子。
被顶得最多的几条热帖里,大多数是在感慨评价维也纳交响乐团今晚的演出。而这时候,“与世隔绝”了好几天的戚暮才意识到,原来……埃弗拉先生和乐团现在正在伦敦进行新年首演啊!
再次看到“维也纳交响乐团”这个名字的时候,戚暮心中的恨意已经减轻了不少,当然,他并不敢保证当亲眼见到那个人渣的时候,自己会不会气得想要将其碎尸万段,让他也感受一下那种窒息濒死的痛苦。
稍微点开几个帖子看了以后,戚暮就没有再多关注维亚纳交响乐团的音乐会。他刚关闭最后一个帖子的网页,忽然便发现了在几个标红的“hot”贴中,竟然都在介绍着三天后的柏爱音乐会。
看着这些帖子里的内容,戚暮恍然间意识到,原来……距离柏爱离开巴黎已经这么久了。
他根本没有察觉到柏爱的离开,又或者说……在这几乎两三天就有一次的联系短信里,让戚暮并没有感觉到与自己发短信的那个男人,原来此刻正在海峡的彼岸。
自从戚暮来到巴黎以后,他和闵琛便像朋友一样经常进行一些联系。一开始闵琛还一不小心在他练琴的时候发过短信,当时阿卡得教授正巧坐在沙发上,便瞧了一眼戚暮的手机屏幕。
这个小老头撇嘴道:“小七,你怎么用的是华夏方块字啊。这种语言实在是太复杂了,你这是在和谁说话呢?”
戚暮立即想起来……似乎自家这个傲娇的老师最近不大喜欢闵琛。于是,他一下子为自己一直使用的是手机默认中文字体,而感到了庆幸。
同时,他还告诉了闵琛,最好不要在他白天的时候联系,毕竟……除了要练习曲子外,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位脾气古怪的阿卡得大师。
每天都与对方联系着,戚暮却没有注意到原来柏爱的伦敦音乐会这么快就要举行了,这还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此时,他正望着那满电脑屏幕的英文字看着,忽然便听到自己的手机轻轻地震动起来。
看到那手机屏幕上闪烁的名字,戚暮微微一愣,下意识地笑着说了一句“这么巧”,然后便接通了电话:“晚上好,闵琛。”戚暮一手接着电话,一边低笑地说道“我刚才正在看柏爱接下来的音乐会消息,没想到你就打了进来。”
电话那边的男人也显然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巧,不过片刻,闵琛低声道:“最近克多里身体有些不好,所以稍微推迟了一段时间。”顿了顿,闵琛又问道:“巴黎离伦敦很近,你需要票吗?”
戚暮正好看到了一条标题为【没有抢到柏爱的门票,上帝真是抛弃我了】的帖子,突然听到闵琛这话,他微微一愣,然后无奈地说道:“最近我恐怕没有什么时间。改编曲子的事情一直没有思路,我实在在没有多余的时间外出了。”
听到这话,站在乐团排练厅外的俊美男人倏地皱了眉,问道:“遇到什么困难了?”
虽然之前闵琛曾经说了,如果有困难,可以随时联系他。但是戚暮这段日子却没有提到这件事,便让闵琛误以为改编曲子的事情进行得非常顺利。
只听电话里,青年轻轻地叹了一声气,说道:“上次你演奏了《第24号》后我大概有点眉目了,但是始终抓不到那种感觉。我想……电话里也肯定说不清楚,你最近也很忙,所以就没有告诉你。”
戚暮早就知道这次柏爱的伦敦音乐会是由闵琛执棒的,而在演出开始前的这段时间里,对方当然要带领乐团进行排练,并没有很多空余时间。
戚暮看着电脑屏幕上闪烁的文字,一边笑着说道:“总之,谢谢你的帮助了,我想或许过段时间,我就能找到老师想要的那种感觉了。”
电话里,两人又交流了几句后,戚暮便挂断了电话,转身开始收拾起屋子里凌乱堆放的衣服来。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在清冷皎洁的月光下,某个身姿清俊的男人正目光深沉地望着手机,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过多久,一个金发蓝眼的男人从排练厅里窜了出来,四处找了一会儿后他便发现了自己要找的那个家伙,直接大喊道:“嘿,闵!你又在和谁打电话呢?克多里那边已经和乐团进行过第一次排练了,你快点进来吧!”
硕大的落地玻璃窗前,闵琛转首看向丹尼尔,抬眸问道:“克多里那边已经结束了?”
丹尼尔重重地点头:“可不是吗,你打电话可都好一会儿了。我说闵,你最近到底是在和谁打电话啊?这可不像你,你以前可是从来不喜欢和人联系的!”说着说着,丹尼尔仿佛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惊骇地睁大眼睛,惊呼:“天哪,闵!你该不会喜欢上哪位可爱的小姑娘了吧?!”
闵琛:“……”
“哦上帝,这可真是太有可能了,只有爱情才能让一个人如此的盲目!也只有爱情,才会让你这个冷冰冰的家伙改变这么多!闵,快告诉我,是哪位可爱的女士竟然得到了你的爱慕?”
清冷的眸子嫌弃似的扫了丹尼尔一眼,闵琛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闷哼,道:“戚暮。”
“哦!她叫戚暮啊!这可真是一个可爱的名字,就仿佛……等会儿!闵,你说是谁?!戚暮?!!!那不是小天使的名字吗?该死,是不是同名同姓?哦不,谁会取一个这么拗口的名字啊,难道……还真是那个可爱的华夏小天使?!”
丹尼尔已经惊悚到脸色都变了,但是他看着闵琛一脸镇静的模样,思索了许久后,才将信将疑地问道:“闵……是不是我想多了?你最近怎么这么关心小天使?难道说,你也想将他收进我们柏爱?”
谁料听了这话,闵琛却是讶异地挑起一眉:“原来你想把他收入乐团?”
“……”不过一会儿,丹尼尔大喊:“天哪闵!你竟然不是想将他收进乐团?!难道你还真的是喜欢上他了?!”
无语的沉默了片刻后,闵琛直接不耐烦地迈了步子向排练厅走去。
谁料这位一向话痨的经纪人竟然还一直缠在他的周围,不停地说着类似于“闵,你是不是喜欢上小天使了”、“哦不对,小天使是个男人啊”、“不过你要是喜欢上他也不错,总比你这辈子谁都喜欢不上还好”的话。
当丹尼尔总结到:“其实,你喜欢上一个男人,比孤独终老可好多了。天啊,和你认识这么多年,我可没见到你喜欢过任何人……小天使难道真的是上帝派下来拯救你,和我们这些被恶魔压迫的……额……”
丹尼尔接下来的话都淹没在男人冰冷淡漠的目光里,他吞了口口水,试探性地问道:“……闵?”
“怎么不继续了?”只见闵琛冷峻清贵的面容上没有一丝表情,他语气平淡地问道:“你为什么觉得……我一定是喜欢他了?”
“该死的!你还敢说你不是喜欢人家?!那你为什么对他那么好?可别以为我不知道,早就听阿卡得那个臭老头说了,你都拿着巧克力亲自上门请他收小天使为学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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