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墓地,非请勿入 第1章

作者: 标签: 甜文 情有独钟 快穿 穿越重生

私人墓地,非请勿入》作者:玫

文案:

死后第三千年,巫璜终于被坟头蹦迪给吵得起尸了。

他活着的时候有权有势,万事顺心潇洒快活。

死的时候也早有准备,坟墓陪葬随从爱宠,一切像是自己活着的时候一样布置——亭台楼阁,奇珍异宝,就园子里养的毛绒绒滑溜溜萌啾啾都搬了过来。

他安安心心地死在了自己精心设计的墓里。

然而他的墓修得实在太好了,留下无数传说引来无数人探寻,像是苍蝇嗡嗡嗡吵个不停叫人死了都不得安宁。

话说啊……

这是我的墓!我的墓!

私人墓地,非请勿入!

懂!不!懂!!!

注意事项

1.慢热甜爽文,巫璜攻X丹粟受,主攻主攻主攻重要的话说三遍。

2.每晚八点更新,有事会在评论区请假。

3.纸上谈兵,博君一笑,如有任何阅读不适请及时右上角逃生。

希望大家可以怀着愉快的心情观看【鞠躬】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快穿 异想天开

搜索关键字:主角:巫璜 ┃ 配角: ┃ 其它:

作者简评:

死后第三千年,巫璜终于被坟头蹦迪给吵得起尸了。

他活着的时候有权有势,死的时候也早有准备,坟墓陪葬里,随从爱宠,亭台楼阁,奇珍异宝,应有尽有。

然而他的墓修得实在太好了,留下无数传说引来无数人探寻。话说啊……

这是我的墓!私人墓地,非请勿入!

本文设定新颖,语言诙谐,一座与各个世界相连的神秘古墓,藏着无数奇珍异宝灵禽异兽,

各种有意无意闯进来的入侵者状况不断,引出了各种各样或是新奇或是温馨的故事。

虽然墓里被折腾得乱七八糟,不过对于起尸的墓主来说,只要身边的人好好的就行,别的就当是喂狗了。

第1章

极北云岭最深处,每隔两百年都会有一处秘境开放。因其位于云岭,便被称之为云岭秘境。

其中重山叠嶂,迷雾丛生,藏着无数凶禽猛兽,哪怕一不起眼的小虫子都不可小觑,可谓凶险莫测。然而富贵险中求,这云岭秘境中灵气浓郁是外头的数十倍,就连泥土都是上等的灵土,更不要提其中的奇花异草珍宝无数。

又因其只许金丹以下的修士入内,便也成了各大宗门的年轻子弟历练的好地方。

云岭秘境遮天蔽日的茂密森林中,众多修士艰难地在一步一陷的泥泞之中跋涉,全无本来纵横天地之间的洒脱。

不是他们不想御剑而行,也不是没有代步的宝物,只是天上数不清多少头兽身鹰首的妖兽正虎视眈眈,但凡稍不留神飞得高了些的,还不等回神就要成了那妖兽的腹中餐了。

那些妖兽栖息在悬于空中的琉璃林之中,高悬天际的锥形琉璃柱每一根都大得惊人,流光溢彩通透无暇,映着日光把半面天空都染成了斑斓五彩之色。那些妖兽就凭借着利爪在琉璃柱上挖开洞穴筑巢,一根上少说也有六七头妖兽群聚而居。

此等景象,大抵唯天地之造化可得。

事实上修真界也普遍认为云岭秘境是一处自然形成的秘境,他们也不是没见过其他人工开辟出的秘境,其中种种与云岭秘境相比,可谓天差地别。

一缕细碎的流光自高悬天际的琉璃柱上落了下去,液体一般沿着树叶滴坠于地,霎时便化为似光非光,似水非水的一洼,泉涌般散出溶溶白雾——这是玉精泉涌,一滴便可令断肢再续白骨新生,更是炼制许多高级丹药必不可少的材料,在外头都要论滴卖的。

按理说但凡是长眼睛的修士,瞧见了这玉精泉涌,少不得要过来搜刮一番才对,可第一个路过此处的黑衣男子匆匆忙忙走了过去,眉头紧锁仿佛有什么心事,连身边难得一见的宝物都忽略了过去。

和那些没头苍蝇似的修士们不同,黑衣男子像是早就在心里想好了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抬头略微辨别了方向走得快极,一副生怕错过了什么的模样,就连一路上碰到的宝物都最多看上几眼,又咬着牙让自己不要在这种小利上浪费时间。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可得不偿失,黑衣男子觉得自己的心滴血似的疼,可想想目的地,又振奋起来。

在第三日的正午,他终于到达了自己的目的地所在——一处深不见底的悬崖,时不时能听到下面传来裂帛般的风声。

脚边只半步之遥便是无底深渊,黑衣男子白着脸往后退了两步,看看头顶的日头已经开始慢慢往西边走,深吸一口气一咬牙一闭眼,竟是连个弯都不打地直直从悬崖上跳了下去。

……

成了!

在感受到某种力量自崖底翻涌着将他托起,裹挟着他直冲天际时,黑衣男子心中一定,旋即又控制不住地狂喜。

这是他谋划了足足十年的大事,一朝得成甚至叫他感受不到周身过快的风速拉扯身体带来的隐痛,反而有几分“好风凭借力,带我上青天”的畅快感。

这整个修真界,不、应当说整个世上,只有他才知道,这云岭秘境根本不是什么夺天地之造化形成的自然秘境,而是只为给一人陪葬而以人力开辟的上古大巫墓。

唯天地之造化可得?

那是你的想象力不够。

而且他还知道,在今年的秘境开启后的第三日正午,从秘境最南端的悬崖上跳下去,就能撞上主殿阵法运转的最薄弱处,进入那被隐藏了数千年都无人察觉的真正宝库。

那里面藏着无数连仙人也要眼热的宝物,更有比这个世界的修行体系高明不知道多少倍的功法《化羽诀》,让一个三灵根的庸碌之才短短数百年就成了万年间此界飞升第一人,硬生生为其铸就了无上的通天大道。

至于黑衣男子为什么会知道这些事情?

因为这世界就是一本小说,而他在意外身亡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正好在看这本小说。

说得更直白一点,他是个穿书者。

他现在正在做的,就是把藏在云岭秘境中原著男主最大的金手指抢过来,将其变成自己的金手指。

其实也不能叫抢,修士的事情哪能叫抢呢,只能说万物皆有缘法,你正好差那么点缘分。

况且就算是原著里白纸黑字写了属于男主的机缘,还没到男主手里那就是薛定谔的机缘,人人机会平等没什么“明明是我先的”说法。

有便宜不拿王八蛋。

黑衣男子被风裹挟着高高抛起时,也终于看见了这风从何而来————数百上千头可怕的鹰首兽身的妖兽正扇动着翅膀,成群结队地自悬崖之间飞过。聚在一起数量之多如一条黑色的大河横于悬崖之下,强健有力的羽翼拍打着形成剧烈的风旋,托住一切从悬崖上掉落的东西直冲天际。

他这才明白原著里男主一掉下悬崖就“头晕目眩不知东南西北”的原因,因为他自己也根本来不及反应,在几乎夺去了呼吸的压力之中两眼昏花。连自己被风旋“噗”地吐出来重重砸到地上都感受不到,只感觉自己还在那天旋地转的风旋之中,整个人像条濒死的鱼一般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粗气,半条命都被折腾了去。

良久,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到达了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