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未来之人兽殊途 第34章

作者:鸡鸭鱼肉 标签: 异世大陆 穿越重生

哪怕是生命于蝼蚁,踩死一个人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并且不会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在没有必须杀人的时候,最好不要杀人,因为后患太多。

罗秋天碰上了最倒霉的情况,她踢上了铁板,遭到了反噬。

当然,想张景云这种情况,万中无一,但是不能否认,罗秋天根本就没有杀张景云必要,她杀张景云的原因,无非就是,张景云伤害到了她的自尊心。

杀张景云无疑是得不偿失,特别是,明明知道张景云是木家兽侍的时候。

张景云冲着金毛指着罗秋天:你看,你看,你这个一表三千里的的表妹都没有把你放到眼里,明明知道我是你的人,还敢动我。

可不是一表三千里吗,金毛站在罗秋天面前这么长时间,她都没有认出来,面前的金毛狮子是她的亲亲表哥?

两个人估计就没有见过面。

既然他们之间不是很亲,张景云觉得,他已经不着急跑路。

于添给了张景云一个赞赏的眼神,小子,你终于开窍了,他搭把手帮了一个忙,“罗小姐,你知道木家培养一个兽侍,需要费多大的力气吗,不是让你让你泄一时之愤的。”

“得了吧。”张景云在一旁一唱一和,“要是罗小姐不是木家的表小姐,罗小姐也不会动木家的兽侍。”

木罗两家相差悬殊,要是没有罗嘉那一层联系,罗秋天根本就不惹罗家,她就是知道动了张景云,有罗嘉家在中间,有与罗家有血缘关系的金毛在,充其量木家只会不快,而不会伤害她。

所以张景云才会说,这位罗小姐很傻很天真,木家不会为了一个张景云和罗家一刀两断,难道罗家会为了一个罗秋天,失去木家这个强有力的姻亲,惹木家这位下任家主不快。

罗秋天明知道张景云是木家的兽侍,而率先挑衅,哪怕张景云死了,在木罗两家她也讨不着好,家族利益高于一切,不会等木家开口,罗家就会主动地惩戒罗秋天。

傻姑娘啊,你应该在张景云卸任了木家兽侍之后,再动手啊。

张景云还是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对于罗秋天这类很傻很凶残,偏偏有点家世的人,他一向退避三舍,没有人喜欢和疯子大交道,道理显而易见。

第24章 最新

金毛进屋之后就不发一言,但是存在感却没有减弱,无论是罗秋天,还是于添张景云都知道,能做主的是他,他们把事情拆明朗了之后,都在等待他的决定,他看着无视罗秋天暗中打开通讯器,他盯着张景云:自听到罗秋天是金毛的表妹时,张景云时刻戒备,上一秒发现不对,下一秒就能逃跑,他已经不着痕迹的远离金毛,靠近窗户,并且在策划脱身的路线。

金毛有些不快,明显的不高兴,已经接近了生气。

张景云越是暗示他应该帮他,他就越越生气。

难道是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为什么用不信任的眼神看着他,难道他会帮这个长得不怎么样,脑子还笨的要命,又像一只趾高气扬的蝎子,自称他表妹的女人吗?他表妹,他根本就不认识她,好不好?

他罗家的表妹多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一百分之一的一个表妹,和只有一个的张景云,倾斜的角度很明显不是吗?

况且——

金毛想起自己打开门,看到被压在身下的罗秋天,如果不是张景云足够强悍,这可能是张景云的命运。

他都舍不得强奸张景云呢,那里跑出来的阿猫阿狗,居然敢这么欺负张景云。没有得逞?想想也不成。

尽管张景云的不信任让他不太高兴,但是那是属于内部矛盾,回去有的时间教训张景云,当先,想要解决欺负张景云的罗秋天。

事情不难办,毕竟木家强于罗家,两家唯一的纽带不过是罗嘉,罗家是金毛的外家,但是金毛先是木家的继承人,才是罗家的外孙,这件事可以是他的表妹企图谋杀他表哥身边的一个小小兽侍,也可以是罗家的一个姑娘,冒犯了木家继承人的威严。

如果金毛非要说是后者的话,连他的母亲罗嘉都没有反驳的余地,当家族与家族对碰的时候,姓‘罗’的罗嘉在‘木’家只是一个外人,她对木家影响,是建立了金毛愿意听的前提上。

拉扯那么多干嘛啊,是罗秋天先动的手,张景云被迫反击自卫,盘古错节,被金毛处理起来举重若轻,对着于添道:“把这位罗小姐,交给罗家的族长,说清楚缘由,想必罗家会给木家一个交代。”

张景云眉开眼笑,屁颠屁颠的就跟在金毛后头。

一千年之前,有一句很有名的话:生活就像被强奸,如果不能反抗,就一定要学会享受。

张景云窃以为,这句话包含着人生所有的的智慧,一个人一生遇到的种种,都浓缩成了上面这句话,你一些装逼的各种崇高,立志的话都要生动形象,充分的说出了世界的本质。

这句话是张景云的座右铭,他的处事的态度,已经圆滑到了圆润的程度。

当面临一场必不可免的,不能反抗,反抗被强奸,不反抗就是和奸超,又出他认知的范围的时候,他只能只能让自己少收一点罪。

张景云沐浴过后,坐在床上,在摆弄几个巴掌大的小瓶子,金毛伏在坐垫上,由着于添给他吹干毛发,一边问张景云,‘你怎干什么?’

“在做准备。”张景云目光有些闪烁,继而又觉得自己无愧于心,看看他们俩的体型吧,自己身后小洞里怎么能塞下那么大一块肉,虽然他已经答应和金毛上床了,在上床之前,他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以后不在性事留下什么阴影,难道他不能做点防护措施吗?

身为一个正常理智又睿智的男人,他要求做一点小措施保护好自己,这个要求再正当不过了。

张景云抱着自己的小瓶子,坐到了金毛面前,举起了一个一个小瓶子,里面的蓝色液体只能够成人喝一口,“这是强力迷药,药效能持续十二个小时,喝下去之后,就是有人把我放在油锅里炸了,我也能感觉不到一点的痛苦,平静的逝去。”

张景云把药效和用途说的一本正经,但是再怎么的一本正经,和比喻恰当,也掩盖不了本质。

‘你想让我奸尸?’金毛看着蓝色小瓶子,为它的药效延伸出了注解。

张景云眨眨眼睛,讨好的揉揉金毛的狮子头,然后又拿了另一个小瓶子,“你要不是喜欢奸尸,那这个怎么样,他可以暂时麻痹痛觉神经,完完全全的不会带来任何痛苦,而且绝对没有后遗症。”

美中不足的是,他会保留今夜的记忆,继而给张景云以后的性福生活带来莫大的阴影,所以他最满意,最推崇,最推荐的就是强力迷药了,明天,他完全可以当做被狗咬了一口嘛。

金毛还是吊着一张死人脸,‘那和奸尸有什么区别?’

既然没有区别,你怎么不去奸尸,呀呀呀呀呀——

要不是还有一点理智存在,张景云简直忍不住,拎着金毛的狗耳朵大吼:哥我让你奸尸已经是勉为其难了,你还有这么多意见,小心哥甩手不干了,让你一辈子当畜生。

苍天啊,赐给我一个雄心豹子胆吧。

苍天的眷顾没有在张景云身上洒下光辉,张景云只能谄媚的又拿出了一个小瓶子,有气无力地说道,“最后一样,强力春药。”

效力绝对的可以和毒品媲美,让服用者快活的不知道今夕是何夕,还有镇痛功能,同时附加一点点消除记忆的功能,介乎于强力迷药和镇痛药之间。

当然,以上就不用解释的太清楚了。

“你选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