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九州月下
猫主子还是不依,大有你不把他赶出去,我就和你分手的意图。
就在这时,李信也十分惊叹地观察着这只神俊的鸟儿:“这鸟简直奇俊,江兄,再过数月便是我十七生辰,需要入军中服役,若你肯割爱将它赠我,收益的事情我愿让出三成利。”
那胡人皆有驯鸟刺探军情之用,若他能得一只,便在战事上更添胜算,相比之下,一点小利何足挂哉,大丈夫便应上战场建功立业!
严江简直要控制不住猫主子了,又担心李公子强要了鸟去,便用秦语糟蹋自家枭鸟:“这不行的,我家小主娇生惯养,老鼠都不会抓,只在晚上起来吃饭,长得太胖飞上半时辰就要歇息……”
但不知为何,本应听不懂秦语的鸟儿似乎气得更厉害了。
“你怎么能如此养鸟,知道熬鹰么,不听话就该饿着!”李信大为可惜,“你这鸟都养废了,还不如烤着吃了……”
这下猫主子倒是不挣扎了,一双利眼牢牢盯着李信,仿佛要把他记下来。
于是严江打个哈哈,说和鸟儿主宠情深,没法分开,真不能给,这才把遗憾的李公子送走。
送走麻烦后,严江这才揉了一把主子:“陛下今天倒是好脾气呢,来,我再给你做一盘烤肉。”
他把桌上的肉放到一边,因为知晓主子从来不吃别人的剩菜。
陛下收着翅膀,享受着服侍,目光越发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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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咸阳城人流如织,一如往日。
秦宫之中,年轻的秦王淡然地放下了来自雍都的消息,再过一年,他将在雍都加冠亲政。
最近他新收罗了一位奇人,尉缭,以此人之才,当得大任。
另外,还有一件事。
“宣南郡李瑶。”秦王突然道。
内侍不敢怠慢,此时是已近正月(秦国十月为正月),正是南郡太守李瑶回咸阳述职的时间。
不到半个时辰,出生陇西李家,一门两侯的狄道侯李瑶匆忙来见。
“听闻你家有儿郎已是傅籍(服役)之年?”秦王悠然问。
这是要提拔我家儿郎了?李瑶心中一喜:“不敢欺瞒陛下,全族之中,小儿李信已过十六,一心报效,虽有年少轻狂,却用极是用心。”
秦王深深看了他一眼,道:“如此,便征入禁卫之中罢。”
“谢大王!”这可是大王的护卫亲信啊!李瑶大喜,跪拜叩谢!
第3章 种田
初秋的清晨已略见冷意,朝阳初升,槐树里的村民拿起农具,三三两两地走向田地里。
花婆子用茅草束起斑白的头发,看着冷灶空罐,叹息了一声,一名十来岁女孩裹着粗麻布,小心地走到婆婆面前,低声道:“我昨晚本想去捡些柴禾,让里门监遇着了,不许我去……”
“罢了,先收将粟米收些回来,你去隔壁借些麦饭。”花婆子心中有些愧疚,“我先去田间看着,最近多有贼人,你来送饭时仔细着些。”
离自家地里还有半个时辰的脚程,若是耽搁久了,到午时阳光强烈,便要多吃苦头了。
女孩应了声是,老太婆便提起耒耜,背上背篓,推开房门的一瞬,阳光有些刺目,让她抬手挡了挡。
她家是陇西李氏的佣耕,不只是她,整个槐树里都是李家的佣耕和隶臣妾,周围数百顷土地也尽是李家的田地,正想着,便又听见里正那熟悉的大嗓门,又提起他们李家的功劳,她都会背了。
“信公子,这便是当年李太守助昭先王打下南郡时得到的封地,足有六百多顷,我们槐树里的地大多都是下田,土贫水少,所以都种的是麦子,只是如今已是秋收,您要种什么,怕是都得等到明年了。”今天的里正声音却是很小心,虽然习惯性地大声,却带着颤音,让花婆子好奇地看过去。
却见一名高大威武的少年郎一身华服,不悦地道:“竖子大胆,怎么都是下田?定是匡我,这岂非有意在江兄面前落我颜面么,速速给我换了上田来!”
里正满头大汗:“信公子,这是家主吩咐的,您有所不知,按《田律》,这些麦田便罢了,擅改良田是重罪,当罚一甲或是城旦,若是累犯,是要罚为隶臣妾的!哪怕是您也要夺爵来抵。”
秦律一出,信公子立时便有些悻悻然,甚是不好意思地对好友道:“实在对不住,是我失察。”同时给他解释,罚一甲就是一副铠甲,约是一家庶民半年的收入;城旦就是修城墙、修完为止;隶臣妾就奴隶。秦法里犯了罪,家人的军功爵位可用来抵消处罚。
“无碍,我素来喜食麦饭,此地正合我意。”旁边的公子笑道。
花婆子轻啐了一口,听不下去了,快步走开,麦饭何等割口,只有她们这些最下等的佣耕和隶臣妾会吃,这些公子哥儿,就会胡说。
山间路虽然不好走,但她熟悉地方,很快便来到自家的耕地,一片稀疏的麦田被阳光映成金灿的颜色,将耒耜拿起,她将麦草一丛丛挖出,不到半刻,便满头大汗。
她有些想念家里从前那把铜刀,麦草柔韧,宝贵的兵器才能割断,可惜她两个儿子参加了前些年的伐韩之战,将铜刀带了去,自此一去不回,媳妇带着孙子改嫁,只留下一个孙女,便只能无奈种麦。
麦虽难吃,却能远比粟米好打理,产出也多,麦杆是牛马喜欢的牧草,能抵做税,可是就是这麦草也太难收割了。
过了一会,孙女快步过来,将一碗麦饭给了婆婆,让她去一边歇息,自己拿起耒耜,帮婆婆收拾麦草,她力气小挖不起麦草,便将麦粒从穗上撸下,熟练地装进布兜里。
吃完麦饭,她又低头继续用耒耜挖草,就在这时,突然听见孙女的一声惊叫。
猛然回头,就见她的孙女挣扎尖叫着被一名男人抗在肩上,飞快向山里跑去。
一股热血猛然冲上头颅,花婆子拿起耒耜奋力冲了上去,用力向那男人脑门拍去:“遭瘟贼子!!你放下我孙儿!”
但她毕竟年老力衰,那男人熟练地闪开耒耜,一脚踢在老妇肚腹,飞快遁入山林,途留老妇人在田里撕心裂肺的大哭。
……
李信家中富有,少有下田,被山路折腾地气喘吁吁,严江几次劝他回去自己一个人看得了地,他也硬是不走——在小少爷看来,已经下了一次颜面了,若是不能看着,这些管事的不知会怎么应付呢,江兄走起来都那么容易,自己若是示弱,那面子往哪里搁。
里正在一边更是满头大汗:“信公子啊,此地山路难行,而且多有盗匪出入,您身份尊贵,还是先回去吧,我保证……”
“盗匪?我陇西军治下居然还有盗匪?”李信萎靡的身体瞬间被打入了鸡血,“我记得按律里擒拿盗匪是有赏十金,居然没有人抓吗?”
里正无奈地解释说陇西乃是边境,素来就是关中刑徒流放之所,逃掉那么几个进入山岭再正常不过了,虽然每年都有剿杀,可是总有那么些漏网之鱼熟悉山岭,大军难以入林寻觅,小队又找不到人。
正说着便听到有妇人倒于田间努力向山中爬行,哭得声嘶力竭,见有人来,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生生爬起来:“求公子救下我孙女,她被贼人虏去了,山中无粮,那些贼人丧尽良心,抓了人去,是要吃食的!”
严江微微挑眉:“公子等我一会,我去去便回。”
“我与你同去……”有这等热闹,李小公子哪能放过呢。
严江没有拒绝,只是微微一笑,在山间的灌木杂草中略略分辨,就进入林间。
穿越之前,他就是能熟练追踪野生动物的优秀摄影师,来到这里后,更是一路从伊朗高原穿行回国,野外技能不输贝爷,只需看看细枝草间折断的痕迹,便能知晓对方种族体形方向数量,这种盗匪在他面前,真心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哪怕这贼很奸诈地从山溪里逆行,水里的泥沙分布也能暴露他行迹,严江追上他时,对方只跑了数百米不到。
“小子,敢管闲事,就留下命——”那人一脸须发凌乱,看不清面目,只是拿出了一根尖锐木矛,猛然刺来。
然后,便见到一道白光,刺眼的仿佛清晨的阳光,又凛冽地像秋天的溪水。
“……来。”他将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感觉自己高高越起,依稀看到一具无头尸体倒地。
严江熟练地收回乌兹刀,这才小心地半跪在女孩身前,轻声道:“有没有伤到?”
脖子被重重掐过的女孩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摇头,眼睛里都是泪水。
这时,旁边传来重重的嘶声,李信倒吸了一口冷气:“江兄,你这战技,好生厉害啊。”
“过誉了,实在是这一路东归,兽匪多了些,”严江浅浅一笑,“熟能生巧而已。”
毕竟这一万里路,他可不是坐飞机过来的。
……
勘察一天,回到客舍,严江拿出笔记本,计算着今天看到的田地面积,思考着要用多少苜蓿种子,现在已经是九月,最好快些收割……
他又放下笔,思考着今天看到东西。
盗匪且不说,那耒耜不过是在树枝下方绑个磨薄的石头,就是个石铲子,用这种东西收割,效率可想而知。
若是有个镰刀……
他拿笔在指尖转了一个圈,画出一个鸡蛋样的图案,又加了两笔,很快,一个空心有隔层的丑陋炉子出现在纸上。
一边,醒来的猫头鹰度着步子,端着姿态,随意走来,熟练地坐到身边,看了一会,看不懂,于是用翅膀推他,见他不理,于是熟练地歪头看他。
严江被萌到了,愉悦地解释道:“这个啊,叫土法炼钢炉,一种比较过时的垃圾炼钢方式,就是出铁水比较快,一次能出个一两百斤吧。”
猫头鹰瞬间瞪大了眼睛。
这萌的的表情取悦了严江,让他又忍不住吸一口鸟。
虽然土高炉是一种被后世喷出无数花式的搞笑闹剧,只能练出一些劣质的生铁,可那也是铁啊。
再者说它的优点还是很明显的,炉身结构简单,比砌一个土灶难不到哪去,需要时一夜就可以立满大江南北,虽然闹剧过后被要面子的村支书们捣毁的差不多了,偶尔也能看到,严江老家就有一个漏网之炉立在后山,成为他小时捉迷藏的宝贵背景。
而在他长大后踏入穷三代毁一生的摄影行业后,偶尔还会在遥远偏僻的中东地区看到这种东西,往往给他带来一种诡异的思乡感,这种东西烧出来的略比不上锻打成熟的优质青铜武器,但优在可以做成直接把铁水用泥模子浇成铸件,给村民们磨一磨,就是一件好农具了。
“陛下还记得我们路过孔雀王朝时的乌兹钢吧?”严江摸了一把爱鸟,轻笑道,“可以铁件太沉,咱们没带多少,要是能与孔雀王朝贸易乌兹钢,那倒是一件好物。”
大鸟微微眯了下眼睛,在看到狄道关之前,它只把这当成一个连续两三年的一场大梦,但如今细细回想,那铁刀倒真是宝器一件,不输汗血马,可惜白天它要上朝议政,没能看到他是怎么去研究乌兹钢的炼法,但是——它看了一眼严江,一鸟脸高深莫测。
严江就喜欢他这种灵性的表情,一时忍不住抱住埋胸猛吸了几口,么么哒后这才继续画图。
陛下立在他身边,认真看着构图,神情越发凝重,仿佛在看天下大事。
严江微笑道:“陛下担心我又被扣住是不?放心吧,在秦王发现我的不对之前,我会先溜的,这种事情,我们俩早就经验丰富了不是么?”
第4章 锥公
次日,在一番“不敢当”和“应该地”中谦让一番后,李信将隗树里的六十顷地交给他,豪气地表示让他随便造,严江也大大方方地把自己从阿育王那带来的一块乌兹钢锭送给他。
作为世上最优秀的铁矿产地,乌兹钢价格几乎等重黄金,当时家里的陛下一定要这块钢,抓着不肯从天上落下来,为了不让主子累到,严江为这块乌兹钢花掉了他最后一颗快过期的抗生素。
乌兹钢那美丽的外表几乎立即征服了这位小公子,而当他珍重地把钢锭交给陇西最有名的工匠时,两人虔诚地仿佛在传递王冠。
不过他也可以理解,乌兹钢锻打出来的可是举世闻名的腰刀,放在两千年后也是名刀之首,献给秦王都妥妥够了,麻烦的是猫陛下素来把这东西当成私产,回头又要好好安慰它了。
他没有急于开垦,而是安顿好主子,在郡城附近的河滩低地寻了半天,找到了可以做耐火泥的细粘土,又找了李信,买了百来斤铁矿石,再卖了数百斤木碳,这些东西在边境算军需,有郡守公子的帮助,简直超及好弄。
怕他一个人忙不过来,李信还给他支了六个健壮的士卒,让他们完全听从差遣。
万事具备,剩下的就是理论结合实践了。
严江本来是不会烧耐火泥的,但好在他去印度孔雀王朝找棉花种子里时,顺便了解了一下那边的铁器技术,乌兹钢虽然是世界领先水平,但并没有太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把守的是铁矿产区,对耐火坩埚的制造倒没有多少限制。
这种情况下,他“考察”了解了耐火泥的烧结方式,高岭土云母石打碎,按比例烧结便能在火烤中不变形。
想到这里有许多种麦子的村民,他还顺手在旁边搭了好几个烤炉,用炉火余温来烤个面包馒头也是极好的。
余下火烟还可以修个热水池让烟道通过,解决这里没有热水洗澡的问题,反正这种小炉子让他炸他也炸不起来……
最好再有一个大院子,毕竟以后原料肯定会越来越多,避免风吹日晒。
但他的想法遭到了槐树里里正的强烈反对。
“公子不可啊!”里正满脸的汗水,“秦律所定,凡庶民需比邻而居,不得私建所居,你这样做,不但你会被罚,我亦会被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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