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山犹枝
北哥儿这孩子一向有冲劲儿,胳膊长好之后,训练一直无比勤奋,每次的队内考核,在新人中都是数一数二的。
其他三个,细娘平和东哥儿稳重南哥儿向吃而行,这出去一趟前途未知,也不知道这三个为什么会报名。
夏琛私下问了一嘴,细娘表示,经过上次那一仗,她觉得自己在战斗方便还有很多欠缺,想外出多实践一番。
细娘的异能可以用来侦查策应,外出小队带上她,配置上确实更合理。实际上萱娘的异能是最合适的,但是她年纪太小了,这种开拓性活动,不敢放小孩随意出去。
没有萱娘,细娘跟着确实可以补足小队在侦查方面的短缺,所以夏琛没多做考虑,确认她真的想去之后,就同意了。
南哥儿这倒霉孩子,纯粹就是为了夏琛给出的大笔任务奖金了,出不出去他无所谓,就是想着跑一趟能赚很多钱买吃的......
至于东哥儿,在夏琛找过去之后,已经长成一个沉稳的青年人,比夏琛这个小叔叔还要高壮的年轻人轻轻笑了一下,说:“小叔叔,我也想出去看看,看看外面的世界。”哪怕现在已经不复繁华。
夏琛微怔,恍惚间想起,他几次赶考,前一两次两个侄儿年纪都还小,是他爹或者大哥陪他去的。
去帝京那次,南哥儿吵着闹着要跟去,夏琛无所谓地同意了,但是东哥儿,他应该也是想去的吧。
大约因为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东哥儿小时候还能见着几分活泼,越长大性子越稳,明明只比南哥儿大不了几岁,兄弟俩单看性格,都快像两辈人了。
回乡之后,夏琛初期缺人手很多事交给东哥儿去处理,他不声不响地就做好了,不一定能做到多突出多优秀,但绝不会出漏子。
后来组建护卫队,东哥儿也去了,平时队里的训练考核,虽然没拿过第一,但是前几名也是常拿的。他自己在家里从不说,夏琛跟人问起,也只得个还不错的评价。
都说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会儿夏琛才意识到,或许他有些疏忽东哥儿这个侄子了。
他拍了拍东哥儿的肩膀,想说什么,张了张嘴,面对东哥儿温和的笑脸,又觉得那些话都说不出口了。
“想去就去吧,男孩子多出去见见世面也挺好。”最终也只有这一句支持的话,南哥儿作为家里长子长孙,一直对自己要求太过严格,这次主动说出自己的想法,也是难得。
除了家里几个,幼娘她们一群小学生,学了两手简单的把式,个个以为自己是未来之星,也嚷嚷着要去,被夏琛丢给护卫队经历了一番挫折教育。
护卫队的成员大部分都报名了,能进护卫队,拼搏精神是少不了的,尤其是那些新人,整天被灌输一些保家卫城的思想,难免产生一些英雄情结,心里头都盼着能做出点儿成绩想,像他们的前辈们一般,打一场大胜仗好让乡邻们刮目相看。
然而夏琛可不敢放这些才训练没多久的新兵蛋子们出去,自己死了没关系,万一冒进牵连到其他人,隔得这么远,他想救都救不了。
于是这次出行开拓盐道的小队伍,暂定一共七人,除了季敏瑜这个非战斗成员,其他人都是护卫队里的老人。
他们家东南西北,南哥儿就不让他去凑热闹了,北哥儿训练时间短也没通过,细娘作为特殊战斗人员入选,东哥儿的实力在老队员里也算顶尖的一波,完全靠自己的实力被选中。
除了这三个,还有四人分别是孙黑虎、文桂喜、孙志和齐小二,前三者都是当初跟夏琛一起从外面回来的同伴,只有齐小二,是第一批选进护卫队的三个村里年轻人之一。
这四个人,孙黑虎不用说,他是护卫队里除了几个异人,武力值最高的人之一。本身战斗天赋就不差,不然当初也不会成为那群山匪的首领,干强盗行业的,光靠一点儿义气可不够,还得把人打服。
现在经过系统训练,战斗力更是十分不俗,折柳跟他打,都要僵持半天。
文桂喜嗅觉味觉十分突出,以前夏琛听温束说过,他有可能会觉醒这方面的异能。现在虽然没觉醒,但是能力却一直在加强,带上他或许会有用。
孙志也是队里的好手之一,他擅用盾刀,跟罗校官打得那一仗,缴获的一把大盾就给了他,换了武器之后防御力瞬间拔高一截,一刀一盾,攻防兼备,队内测试的时候让很多对手头疼。
齐小二喜欢用匕首,而且他特别擅长收集情报,是个天生的情报人员。
这些人都是夏琛仔细考虑过,又参考了温束给出的意见之后精心挑选出来的人手,配置上不说尽善尽美,但基本上也算考虑周全。
后勤补给由夏琛提供,出门在外,自然是尽量准备充足一些。
南瓜马车不用提,自然是要安排的,葫芦娃这种储物神器,夏琛的意思是能不曝光就不要曝光,万一让人盯上,还会引来危险。
除了专门用来装货物的大娃,他还每人给了一个五娃,五娃是青色的,不到人手指长,乍一看就是普通的还没长好的小葫芦。
这些小葫芦夏琛都设置成只有他们彼此和夏琛自己可以开启,每个葫芦里都装了一些米面和即食的干粮,还有金疮药水果血再生胶,水带臭果轰天雷。
他是恨不能将这些人武装到牙齿,每一个五娃里的物资,都保证万一有人走失了,可以靠着这些东西存活下来。
另外还让他们带了一些粗粮掺杂着少许细粮放在南瓜马车里掩人耳目,金银也准备了很多,虽然他们现在不使用这些东西了,万一外面还在用呢?
再甄选人手的时候,夏琛就已经开始准备物资,人挑出来了,也没能给他们留太多时间跟家人告别,再拖下去,天气越来越热就走不了了。
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很多反应慢的人刚刚开始关注这件事,第一支外出探索开拓盐道的商队,就已经整装待发了。
临走前,孙黑虎嘟囔了一句,说打着清河村的旗号有些不够霸气。
夏琛这才想起,他的城市都建起来了,却还没有起个正经名字。
送别的道路上,夏琛回头看了眼高耸的城墙,正色道:“叫望乡吧,望乡城,你们回来的时候,看见城墙,就知道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名字我自己取的!我基友不在......临时自己取了,我就取不出来那种高大上的感觉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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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1 章
送别之后, 夏琛对自己刚起的城名上心起来。名字起都起了,不能不用。
在挂牌匾和刻字中间, 夏琛犹豫了很久, 最后心血来潮,问他家子笺能不能用剑在石头上刻字。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 夏琛亲眼看见温束一手提剑一手攀着城墙, 剑光游动间脚尖在外墙上连点, 连梯子都没用, 笔走蛇龙刻好了望乡城三个大字, 简直牛到没朋友。
这一幕被许多没有被招工的外城居民远远看见了, 之后口口相传,很多人都去城墙外观看那笔锋凌厉气势凛然的三个大字。
以前虽然分内外城, 但是原有的村民言谈间,都是清河村, 而那些外城居民,却没一个统一的说法。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们正在努力建设的城市, 叫做望乡城,而他们所有人, 都会是望乡城的城民。
这让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再次提高, 漂浮不定的心逐渐安稳下来, 对于这座崭新的城市,渐渐升起越来越强的归属感。
五月末,第一批青砖和瓦片出窑了, 出乎夏琛的意料,瓦片烧得漂亮就算了,毕竟瓦匠可是少了几十年的瓦,青砖竟然意外地也十分不错,不比他们家当初买来盖房子的上好的青砖差。
等夏琛问起,瓦匠才带着几分隐晦地自豪跟夏琛解释,原来烧砖那块儿是他那才十七八岁的小儿子盯着的。
他原本有三个儿子,都跟他学了烧瓦的手艺,前两个都烧得一手好瓦,唯有小儿子心不定喜欢到处跑,在各个工坊窑灶间乱钻。
可惜他两个大儿子,陆陆续续或饿死或病死都死在了跟着罗校官一行迁移的路上,唯独留了这么个不务正业的小儿子在身边。
当初夏琛招工匠,为了多挣一份工资,瓦匠把儿子也报了上去,想着基础知识他儿子是晓得的,大不了他多盯一些,再让儿子赶紧学。
没想到夏琛直接将他们父子分到一处,又让他们试着建砖窑烧砖,小瓦匠就说,他看人烧过砖,想试试。
瓦匠这手艺是祖传的,打小惦记得就是怎么提高烧瓦的技术,压根没关注过别的,小儿子想试,他自己又没什么思路,便满心忐忑地看他折腾。
结果这小子大约是有几分天赋,而且他们这地儿的土也好,特别适合烧砖。所以第一次烧出来的青砖,虽然还是因为技术不够熟练废品率比较高,但是好砖头也不少,质量也十分不错。
夏琛毫不吝啬地给小瓦匠、不对,现在应该叫砖匠发了奖励,喜得小少年一蹦三尺高,指天发誓下次肯定能烧出来更多更好的转头。
对于有干劲的年轻人,夏琛是十分支持的,人手材料任他调用,只一条,尽量安全快速的烧制出足够保质保量的青砖出来。
外城居民们干活积极,贡献点攒得快,他得尽快安排将房子盖出来,免得到时候人进来了没地方住。
有了夏琛的大力支持,小砖匠一口气让人盖了三座砖窑同时烧砖,运过来的泥土也先紧着他这边用,连他老爹都排在后面,毕竟瓦片的需求量,还是要比转头少一些的。
因为他这边进度陡然加快,人手一下子显得短缺了,制砖胚这活儿不算特别重,体弱的妇人勉强也能做,哪怕做慢点儿。
于是整个城市运作起来,除了年纪特别小的孩子和身体特别差的老人家——稍大一点儿的孩子都去割草帮夏老爷放马了,其他所有人基本都有了自己的工作。
在此期间,易杉来找过夏琛,他问夏琛,前段时间允许随意组建搜寻队的制度是否还在通行,外城居民是否也能组建搜寻队,享有同样的租借南瓜马车和马的福利。
夏琛挺意外的,他本来以为,有了那起死亡事件之后,短期内不会再有普通人想要组建搜寻队了。
尤其是外城这些居民,他们经历过,所以应该比内城居民更加清楚外面有多危险。
而且现在城里正是缺人手的时候,能组建搜寻队出城的人,基本都是孔武有力的壮年汉子,每天赚十几二十个白币不成问题,总比出城拿命来拼更加安全可靠。
怀着几分好奇,夏琛点了点头,在他的计划里,搜寻队本来就应该是以民间人员组成为主,护卫队的本职还是巡逻和护卫城市安全。
只是现在普通人的整体武力值上不去,所以才会是现在这个局面,他设想的情况,在中后期,普通人也有了应对低级僵尸的能力,并且适应末日环境后才会普及。
易杉是个聪明人,他主动提起这件事,想来利弊已经想清楚了,不需他再多说。
见夏琛点头,易杉犹豫片刻,又道:“我们暂时没有足够的钱支付租金,能不能先欠着,等回来之后从收益里扣。”
他们本来一穷二白,好不容易攒下来的一点儿钱还要维持生活,确实凑不齐那些租金。
但是时间不等人,夏琛能发现天气的异常,易杉也发现了,他想要在天气更加恶劣之前,多攒一点儿钱。
“我没有收你们押金已经算是给你们的福利了,连租金也不给,万一外出的人回不来,那怎么办?”夏琛还是挺好奇他想法的,言谈间无所顾忌多了几分试探:“现在城里工作机会那么多,你们为什么会想要冒着危险出城呢?”
易杉一脸镇定,显然早就想好了说辞:“我留下,如果他们没回来,所有欠下的钱,我来还。”
他识字,工作能力还很强,孟明峻数次在夏琛面前夸奖他,分给小师弟的几个文书,就数他表现最突出,夏琛都已经给他涨过一次工资了。
以他表现出的能力,确实有资格说这种话。
他顿了顿,继续道:“比起安安稳稳卖力气挣钱,总有人想靠自己的能力创造更大的价值,哪怕会冒险。您开放这项制度的时候,不也是这么想的吗?”
他的契兄是天生的战士,只是他们来得不凑巧,已经错过了护卫队招人的机会,下次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外出的商队倒是个好机会,可惜夏琛挑人的标准苛刻又慎重,像他们这种才来的新人,忠诚度没经受过考验,就算报了名,大约也不会通过。
前段时间,内城那几个年轻人还没自行组建搜寻队的时候,巫奇就已经有过这个想法,他甚至想自己一个人去,被易杉给劝住了。
现在易杉终于凑够了人手,也攒下了一些钱,不至于让巫奇空着肚子,甚至连块干粮也带不起的出城去冒险。
夏琛略带诧异地看了易杉一眼,没想到他会这么直白的说出来,不过想想这个年轻人的性格,确实有一份掩藏不住的锐气,也就不觉得意外了。
经过夏琛同意后,这支由望乡城内外城居民共同组成的搜寻队就在短暂的筹备工作后出发了,除了巫奇,还有外城另外三个男人。
他们同样租借了最小的马车,眼看他们拿着胡乱拼凑的武器实在不像样,连割麦子的镰刀都有,估计是从哪个内城居民那里借的,于是夏琛又借了几把兵器给他们。
这群人的出行虽然也引起了一番议论,但是关注的人并不太多,外城居民满脑子努力干活进内城,内城居民觉得是穷疯了的外城人孤注一掷。
当天晚上,这支搜寻队安全归来,几人身上都有血,沉默寡言的巫奇一脸杀气,据说他们遇见了一小波七八只僵尸,巫奇一人就杀了一大半。
受了一点儿小伤,以现在人的身体素质,要不了多久就会愈合,想快一点儿就敷些药,不敷也能慢慢自己长好。
不知道是易杉提前叮嘱过,还是他们心思够细腻,带回来的一车东西都是“值钱”玩意儿。
他们把人家家里的盐罐子都给搬回来了,有的盐被挖空了,但是里面还有不少盐卤,不卖给商铺自己拿回去用都很合适的。
另外剪刀、女人家的针线、大门上的铜锁甚至别人家积攒的铜钱,能拿的都拿回来,还有旧衣服被褥、存的菜种粮种、油灯碗碟等等,就算没办法换钱,也能自己用。
因为他们收集的物资很多都偏向日常生活中的旧物,商铺是不收的,所以最终换来的钱并不多,扣除租借费用和抽成,剩下是没人也就才分了不到五十个白币。
但这些人已经十分满足了,这些钱全部买粗粮,省着点儿吃,能吃小半个月。
而且带回来的那些物资,都是生活中非常紧缺的,商铺虽然不收,在外城跟人换一些其他东西却是不成问题的。
一次满载而归并没有这些人自满起来,之后他们老老实实留在城里养伤,顺便接一些稍轻一点儿的活计慢慢做着赚钱,反正没有让自己闲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