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子于歌
男人没追上,家里就先破产了。
这时候应该赶紧回娱乐圈搞事业了吧?毕竟已经从“不红就要回去继承家产”,变成“不红就要回家种地”啦。
不,他背负着炮灰的使命,反而因为家里破产,追阎秋池追的更凶,用尽诡计爬上床,还被男主踹下来。
他看这本小说的时候,就差点被这个脑残男配气的半途弃文!
没有事业心的男人要不得!
炮灰男配也要有点尊严好不好!
上一世他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人生唯一爱好就是演戏,只因为相貌不出挑,只能给花瓶和鲜肉做配,好不容易熬了个提名,去颁奖典礼的路上还死了。
这是什么操蛋的人生!
他身处娱乐圈,明白颜值的重要性。如今既然给了他这个机会,他要越变越美,披上一身星光!
他从通讯栏里翻到李美兰的名字,拨了个电话过去。
李美兰,是沈金台的经纪人。
“您是谁呀,我好像不认识呀。”李美兰阴阳怪气地说。
“沈金台。”
“你小子还知道跟我打电话?!”
沈金台看了看从繁茂夏枝中透下来的日光,说:“姐,我要复出。”
做任务也不耽误他的事业心,既然杀号重来,他要重新登上娱乐圈顶流。
对方沉默了半天,却没吱声。
我靠,原主太废物,经纪人已经彻底放弃他了么?
沈金台正要开口再表一番真心,就听对方“哇”一声哭出来。
“你知道姐等你这句话等了多少年了,呜呜呜!”
沈金台吁了一口气,再表衷心:“姐,你放心,昨天的我已经死了,如今的我,是钮祜禄金台!”
李美兰破涕为笑:“你歇太久了,手头没有你的资源了,不过你放心,我这就帮你找找,大资源没有,小活动肯定接得到!”
挂了电话以后,沈金台吁了一口气,看了看前头一直静默不言的计程车司机,灵机一动,立马趴到前头去:“师傅,你认识我不?”
他要检验一下沈金台如今的星光度。
师傅扭头看了他一眼:“不认识……”
“沈金台。”他提示。
“啊!”师傅一阵惊呼。
看来沈金台的名气还不错,中年大叔都认识!
“你就是传说中那个……那个追男人追到破产的男明星?! ”
沈金台:“……”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啦,撒花。
超级苏爽,受天生演技牛逼,不需要成长!人也会越来越美越来越性感,最后成为极品!人人都爱他,全员打脸真香。苏到发指的一篇文。
新的旅程,愿常相伴,谢谢大家追文,么么哒。
第2章
沈金台出道几年,唯一的代表作就是追男人。
这年头,娱乐圈里公开追男人,且追的人尽皆知的,也就一个沈金台了。
挥金如土,回回都是大手笔。追男人追到破产的男明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讪讪地回到家里,沈金台先去好好照了下镜子,入镜就是一头红毛,还抹了樱红色的眼影,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的一张脸,就是气色有点差,还挺符合恶毒炮灰即将下线的状态。
五官不算精致,路人以上的帅哥,变美空间还是非常大的。优点是皮肤还不错,脸也小。
他想起翘屁奖励,赶紧看了看屁股。
他真的觉得这身材已经可以了。
一米八的个头,大概太久没练舞了,腹肌的线条已经模糊,只骨架还是年轻男人的样子,锁骨处好大一个纹身,纹的是……
我靠,纹的竟然是阎秋池的名字,还有一颗红心!
如今和谐社会和谐娱乐圈,这么大个纹身,上电视都要被打码吧?!
哦不对,这一头红毛就和电视绝缘了。
沈金台二话不说,就去了纹身店。
“您确定要洗掉么?”纹身小帅哥再三问他。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他洗了脸,卸了妆,和舞台上艳丽妖娆的样子有点不一样,不过那纹身小帅哥还是问了一句:“咿,你是……沈金台么?”
问的语气也不大肯定,他这种街头小店,沈金台怎么会来,再过气人家好歹也是大明星呀。
沈金台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国民度!
作为一个勤勤恳恳演了n年戏,走在大街上依然没人认识的老演员,这种体验实在是又酸又爽!
娱乐圈里不怕被黑,就怕不红,黑红也是红嘛。
“我是。”他说。
纹身小哥有点激动的样子。
“要合照嘛?”沈金台主动邀约。
纹身小哥狂点头,赶紧掏出手机来:“我女朋友以前特喜欢你。”
那是以前,后来……
后来他女朋友粉转黑。
拍完照以后,纹身小哥就给他洗纹身。
“能洗干净么?”他问。
“你这个纹的太深了,又是彩色纹身,没办法完全洗掉,想恢复以前是不可能了。不过多洗几次的话,能洗的比较淡。”
“会留疤么?”
“这个看个人体质,不过多少会有一点。”
沈金台点头:“洗吧。”
这纹身从锁骨蔓延而下,到了不可描述处,位置十分刁钻,洗纹身的时候感觉很痛,估计纹的时候更痛,胸口流了血,沈金台闭着眼睛躺在那里。
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如果他有这运气,出道就爆红,脑子被猪拱了才会为爱隐退。
尤其为爱隐退的对象,还是死对头那一方的!
沈金台作死,也有几个老粉不离不弃,这些个老粉就是在沈金台纹了阎秋池的名字在身上以后,彻底全部脱粉。
妈的,没见过这么贱的!
纹身小哥一边洗一边兴奋地要跺脚。
纹身,太有故事的一个东西了,很少有比这个更充斥着浓烈爱恨,爱的时候恨不能将对方的名字纹入骨肉,恨的时候恨不得刮掉一层皮,也要脱去对方的痕迹。
这个阎秋池是谁呀?纹的这么深,又纹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感觉这名字有点熟悉,他回去要问问他女朋友!
沈金台约好下周再来洗,便捂着胸口出了门。
虽然做了处理,可皮肤还是时不时就沁出一点血渍来。
爱的代价!
纹身小哥送他出门,等沈金台一走远,立马打了个电话过去:“宝贝,猜猜店里刚才来了谁?!”
女朋友兴致盎然:“谁呀?”
“沈金台!”
粉丝素来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女朋友沉默两秒钟:“你是不是想吵架,不要跟我提那个傻逼贱货好不好!”
外头天色已经黯淡,夜幕上来,路灯却还没有亮。来往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人认出他来,即便他有一头标志性的粉红头发。
他又去了不远处的一个理发店,将发色染了回来,又换了个比较清爽的发型。
粉红色头发都能hold住,自然皮肤白嫩,换了黑头发,肤色更显白皙。
理发小哥夸:“有点像个明星呢。”
想了半天没想起沈金台这个名字来。
沈金台对着镜子笑了笑,大概还不熟悉这张脸,照镜子的时候,倒像是在看别人。清新的五官,但包裹上他这个充满野心和**的灵魂,两相交融,却形成了一种矛盾的吸引力,犹如春来江水破寒,春水与碎冰交融。
要是变得更帅,岂不是迷翻娱乐圈!
出了理发店,他习惯性地往兜里摸烟,烟没摸到,却摸到了软软的布料。
掏出来一看,才想起是他塞到兜里的那件丁字裤。
他要丢进旁边的垃圾桶,又犹豫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穿的西装外套,极不合身地宽松。
这好像是阎秋池的外套,他情急之下穿错了。
沈金台回到家,把那件丁字裤和那件西装外套挂到了一起,最骚气布料最少的丁字裤,最严谨最落落大方的西装外套,他打算每天看一眼,以做警示,激励。
在家休息了一天,李美兰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沈金台踢开被子,眼睛都没睁开,他习惯睡觉的时候不穿衣服,大喇喇地伸开四肢,大长腿搭在床沿上晃荡了一下:“喂?”
“给你接了一个男二号,你去不去?”
什么?男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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