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子于歌
他们俩也算是一起长大的,周北杨的生父也是大佬,按理说,不管是来金家之前,还是在周家的时候,生活条件都不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周北杨从小就爱干活。
他喜欢自己洗衣服,自己收拾房间,后来连他这边的活,也全都包了。
照周北杨的话说,他喜欢做这些事,觉得心里很舒服。
标准的贤惠人,妻,可惜是个男的。
不知道将来哪家的姑娘有福气。
“你最近是不是瘦了?”他捏住周北杨的下巴看了看。
周北杨也没躲,淡淡地说:“见几次了,你才看出来。”
金燕柳笑着伸手戳了戳他的肚子,说:“硬邦邦的,瘦了,也壮了。”
“我听胖子说,你也去见面会了?”
金燕柳“嗯”了一声。
“也不告诉我。”
金燕柳笑了笑,说:“怕你知道了紧张。我嗓子都喊哑了的。”
周北杨闻言就笑了,眼睛亮亮地看着他,很高兴的样子。
金燕柳看他这样,笑了笑,就回自己房间打游戏去了。
孙阿姨来了,看来今天他们要吃大餐了。
“还好你回来了,”吃饭的时候,孙阿姨一边盛汤一边对周北杨说:“这么大个房子,小柳一个人住,我看着都空的难受人。”
“我当初不让他进娱乐圈,他非要进。”金燕柳说:“以后我们俩都忙起来,这房子连一个人都没有了。”
其实关于周北杨为什么进娱乐圈,他一直不是很了解。
周北杨从小就是优等生,他外祖周家是法学世家,往来者自不必说,金家这边,他爹金纬南一直都拿这个继子当接班人来培养的,在进娱乐圈之前,周北杨不是跟着周老爷子见一些达官贵人就是跟着金纬南学做生意。
结果周北杨毕业以后,学他进了娱乐圈。
他进娱乐圈,是因为他除了靠脸吃饭,没什么别的本事啊。
“过两年就好了。”周北杨说:“到时候就比较自由了,你不拍戏的时候,我都闲着。”
孙阿姨闻言就笑了起来,说:“小伙子呦,哪有那么多两年呀,再过两年,你们各自都该成家了,兄弟俩难道还能在一起呆一辈子啊。”
这句话不知道怎么戳中了金燕柳的心。
哪还有什么两年,也就一百多天了。
回到卧室以后,他就撕掉了一张日历。
他今年二十四岁,以前听说人过了二十五,便会一下子觉得时光飞逝,日子不经过。他以前从来没觉得日子过的快,寒冬和夏日都那样漫长。
如今发现,真的太快了,不知道扯下最后一张日历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心情,什么样子。
他觉得木华英这个角色,他肯定会演的很好,他可能比木华英还要疯。
他所剩时间不多,回来的时候还带来了《入魔》的剧本,回到卧室就开始钻研起来了,正看着呢,周北杨就敲门进来了,给他端了盘西瓜,切成一块一块的,插着竹签。
金燕柳吃了一块,说:“你不用管我了,早点回去睡吧。”
周北杨问:“你新戏的剧本?”
金燕柳点了点头。
周北杨就凑过来看。
俩人挨的很近,胳膊上的热气熏着彼此,金燕柳的剧本上,密密麻麻写了很多注解,周北杨看了一会,问说:“男人戏?”
看了半天也没看到女主。
“讲兄弟情的。”金燕柳说。
“神仙哥哥恶弟弟”这段故事,虽然很多人嗑骨科,但就原著小说和改编的剧本来说,其实只能算是比较复杂的兄弟情。
这中间的爱恨交织太复杂了,恩怨从上一辈开始,总结起来,就是渣男和变态女博弈,结果连累了一堆人。
话说修仙盛行的时代,有一个叫叶清都的美男子,人唤叶三郎,他出身仙门世家,却风流成性,最爱拈花惹草,四处留情,但因为长的实在太帅,总有炮灰女前赴后继。
木无双,便是其中一个。
只是这个木无双性情刚烈如火,她自认为凭借自己的美貌和手段,可以让浪子叶清都回头是岸。
可见“救风尘”这种情结,男人有,女人一样也会有。
只可惜花心滥交男碰到自己,突然变得专一深情这种事,那是言情小说女主才有的待遇,木无双显然没这个命。
有一天叶清都又来与她私会,却不想撞见了她的闺蜜,一个名字叫阿阮的千金小姐。
风流成性的叶清都,窥见阮姑娘的美貌,风流本性难改,便尾随她回家,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潜入她的房间,将她诱,奸了。
接下来的故事颇有些老套,一向喜欢寻花问柳,只谈性不谈情的叶清都,却对闺蜜情根深种,从此以后竟然修身养性,成了个专一又深情的好男人。
和艳丽狠辣的木无双不同,阮姑娘是个大家闺秀,性情柔弱安静,她并不知道这采花贼原来竟是闺蜜的男人,加上从小几乎足不出户,碰上叶清都这样绝顶俊美嘴巴又甜的渣男,既已失身,也就此失心,一来二去,珠胎暗结。
木无双可不是好惹的,得知闺蜜和自己所爱的男人双双背叛自己,她既嫉妒又痛苦,恰在这时候,她发现自己也怀了孕。
于是她找到叶清都,希望以此挽回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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