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妖精再就业指导 第14章

作者:鹿水之畔 标签: 情有独钟 灵异神怪 玄幻灵异

  “我之前是个医生,不过不太想干了,准备换个新工作,白翼就介绍我过来了。男怕入错行,人类有时候真的特别有智慧,这句话说的实在精辟。我可不就是入错行了么。天天加班天天加班,这工作就不是妖干的。”文资抱怨了两句,问道:“俞部长你看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直接给推荐一个,回去我就立马辞职。”

  “医生这个职业,没这么差吧?”俞知乐记得当初他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差点就报了医学专业。学医不是挺好的么,亲朋好友有个头疼脑热,小病小痛什么的,都不用去医院折腾,在家就能给解决了,多方便。当初要不是本市没什么好的医科大学,说不准他现在就不是公务员,而是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了。

  听到俞知乐的话,文资顿时就激动了:“那是你们外行人的看法,这职业怎么不差?差透了!亲身体验了才知道,又苦又累,动不动就加班,没个休息的时间不说,一台手术站下来,腿都肿了。我不是人类我都被折腾得够呛。”说到这,文资心里充满了对人类同僚的敬意。能一直坚持在岗位,不辞职改行的人类医生,简直毅力惊人。

  “这也就算了,万一倒霉,碰到医闹那才叫惨。”他是妖精倒还好,那些人类同行肉体凡胎的,不幸碰到医闹,推推搡搡,被骂两句也就算了,就当是吃小亏,积大福。但是,文资说到这,忍不住皱眉:“有的医闹特别疯狂,遇到这种的,被捅一刀都还是轻的,说不准什么时候人就回不来了。”

  前头他们医院有个主任医师,就差点被这么干掉了。要不是当时他正好在场,仗着自己伤不到,冲过去把人拦下来,最后结果会怎么样都还不知道。那把刀可是冲着主任医师的要害去的。

  被文资这么一提醒,俞知乐也发现,近几年医闹事件好像确实一直层出不穷,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相关的新闻报道。俞知乐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庆幸,好在当时因为A市没有好的医科大学,他又不想离家太远,于是就选了其他专业。要不然就凭自己这身手,能不能杠得过医闹,还真的悬!

  “不过当医生其实也不是完全没优点。”文资说到一半,突然话锋一转:“像是每一次把病人从濒死的边缘抢救回来,把断了的骨头重新接好,开刀把瘤体取掉的时候,都挺有成就感的。”和阎王抢人,刺激!

  “而且大部分病人和家属都很配合,医闹虽然多,不过按比例下来,总体来说还是极少数。医患关系并不是一味的紧张。有些病人出院很久,路过医院的时候都还会进来问候一下医护人员。送锦旗的也特别多。”对一个医生来说,能收到锦旗,这锦旗不仅是代表病人和其家属的感谢,更多的是对他的肯定和鼓励。

  那种感觉大概就和人类小孩读幼儿园,表现得好,被老师奖励大红花差不多。

  “再说了,我本体是只蚊子,能成精也不容易。虽然有了人形以后,维持日常活动需要的能量能够从人类的饭食里汲取。不过吸血是蚊子的生物本能,隔一段时间还是要吸一点的。”

  即使这是雌蚊子的本能也一样。自然界里,公蚊子都是吸食花露树汁之类的东西过活。不过作为一只成精的公蚊子,文资觉得,大男人吃什么花露草汁,吸血才霸气。男女都平等了,雌雄当然也一样,食谱完全可以一致。文资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就别具一格,特立独行,久而久之,他成功地改了口味。

  说到这,文资忍不住抱怨了一句:“同样都是吸血,你说国外的那些蝙蝠妖,日子怎么就过得那么潇洒?”

  那些蝙蝠精在华国的地盘上虽然憋屈,可人家在国外的时候,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日子过的,和封建社会的皇帝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一旦想喝血了,随时就有新鲜的血液入口。一群被美色迷昏头,被吸血鬼爱情故事洗脑的无知少年少女,简直是排着队主动把洗干净的脖子往对方嘴里送。

  “我不奢求拥有同等待遇,但是凭什么他们人人追捧,我们蚊子就人人喊打?”这差距未免也太大了些。都吸食血液,谁还比谁高贵不成?

  更何况除了他之外,大部分公蚊子都一直吃素。但公蚊子的名声也没好到哪里去,人类看见了照打不误。文资心里充满了对蝙蝠精的嫉妒。

  嫉妒使我扭曲,文资撇撇嘴:“算了,不说这个。言归正传,我不是需要吸血么,当医生最方便的就是这点了。血库里的过期血液,在销毁的时候,我悄悄地顺一点出来,就够吃了。虽然是冷冻的,不过也比饭馆里的猪血鸭血美味。”

  前面在听到文资自报姓名的时候,俞知乐就有了预感,不过听到对方的本体真的是蚊子,俞知乐还是忍不住感叹: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来小楼上班以前,他根本没想到白蚁能成精,屎壳郎能成精,甚至蚊子也能成精。以前看电视,电视上的妖怪一般都是狐狸、蛇之类的。

  越上班越觉得自个孤陋寡闻,万物有灵,原来并不是一句空话。

  不过,文资既然是只吸血的公蚊子,那血液来源确实是个大问题。他之前在医院上班还能顺一些过期血液喝,要是辞职的话,以后喝血岂不是麻烦了?就在俞知乐想着要不要劝劝对方,让他慎重考虑一下的时候,文资自己说着说着,就犹豫了:“我混到现在这个职称也不容易,改行的话又得重头开始。”现在哪行哪业都不好做,就这么放弃的话真多有点可惜。

  “而且蚊子是害虫,”虽然很不想这样说自己,但这是辩无可辩的事实。当初他没开灵智的时候,吸了不少人的血,也喝了不少树汁。哪怕从来没出事,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坏事:“不多做点好事,以后修为足够了,渡劫的时候可就难捱了。”科学点的解释,这叫能量守恒,玄学一点的解释,就是积累功德削弱雷劫。害虫修炼起来不容易,文资专门研究过这些。

  “不瞒你说,我自从当医生救死扶伤以后,修为跟坐火箭似的,嗖嗖地往上涨。”照这么下去,再过十来年,他就能脱离小妖这个阶层了。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工作辛苦,他却一直熬下去,直到今天才过来的原因。不过现在么,越说,文资就越动摇。

  “仔细想想,这工作其实不算太糟糕。累是累了点,不过这种程度也不会把我累出事。工作时间虽然又长又枯燥吧,但其实乐子也挺多的,有时候还能为民除害。”之前一直想换工作,聊了这么一会以后,文资一拍大腿,决定道:“算了,我不换工作了,辞什么职。我得干一行爱一行!”作妖要专一,不能三心二意。花心滥情要不得!

  “不辞职了,我还要多做好事,助人为乐呢。俞部长我和你说,你是不知道,这世界上的人渣有多少!”解决了心头大事以后,文资的谈兴彻底被激发起来了:“远的不说,就上个礼拜,我们医院来了一对小情侣,男的带女的来看痛经。”

  “那天比较晚,医院刚好没什么人,我负责值班。”妖精的五感可比一般人要来得强,文资也就免费看了场大戏,顺便在其中客串了下:“小姑娘因为体质原因,痛经痛得挺厉害的,吃止疼药也不管用,这才大半夜地跑来医院挂吊针。那男的看女的实在疼,就哄她说,以后生完孩子就好了。”

  “我妈当年来那个也疼,后来生下我以后,好好坐了个月子就没事了。我们谈恋爱也有一段时间了,彼此也见过家长,都挺满意的,正好把婚事提上日程,早点结婚生娃,你也少受点罪。”那男的原话就是这样,文资表示由于后续发展太过惊人神转折,于是他记得格外清楚。

  “这话多好听,男朋友这么关心自己,人姑娘当场就感动了。小姑娘看到那男的脖子上有几个疹子,还忍着痛关心地问他要不要去看看,反正人都在医院了,看看也不麻烦。她一边挂吊针一边等他,也不耽搁什么。你知道那男的怎么说吗?”

  “没必要花这个钱,医院多坑?要不是舍不得你难受,我这会都不会过来。估计是碰到什么不该碰的东西,过敏长疹子了。明天我在楼下药店随便几块钱买管药膏涂涂就好。又便宜又有效,不比现在瞎折腾乱花钱要来得强?”

  “在医院里说医院坑,我听到这话一个好奇,就想出去看看我们医院到底怎么坑他了。结果一走出去,我就发现,这个表面上看起来要多好男人有多好男人的家伙,妥妥是个人渣。”他隔着老远,都能闻到对方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液的腥臭味,那个浓啊,简直快熏死他了。作为蚊子,文资也许别的地方不够出色,但他对血液有着绝对的敏感。

  人身上的很多病症,都能从血液的状态看出来。血液不会骗人,所以文资一闻就知道。就是因为有这一特长做辅助,文资在医生这一职业上,才会走得比同时进医院的其他人更快,更远。

  “那男的倒挺有自知之明的,没说瞎话。等走近了,我就看到他脖子上那些疹子,确实是碰了不该碰的‘东西’才有的。只不过这个东西,不是什么过敏源,而是人,是除了小姑娘以外的人。”

  “人家小姑娘的血液气味特别正,压根没什么乱七八糟的臭味。”文资毫不客气地说道:“他大概是在外面找人啪啪啪了,然后啪了一身病回来。看他那心虚的样子,估计是瞒着病情企图骗婚,要是能再骗个孩子出来,就最好不过了。”这样的事,他在医院里见得多了。

  身为医生,看到病人,文资当时就履行了自己作为一名医生的义务,亲切而又温馨地提醒了对方:“小伙子,来看艾氵兹,怎么不去挂号?你这病情有点严重了,艾氵兹皮疹都出来了,可别再拖。”

  这话一说,正在挂吊针,因为药效起作用,小腹已经不那么疼,脸色才慢慢好看起来的女孩闻言,当即脱口而出:“他那不是普通皮炎吗?”怎么就成了艾氵兹?

  “什么狗屁医生?会不会看病啊,我这就只是普通皮炎,艾个屁氵兹。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打你?”男人挥舞着拳头,带着几分威胁,企图让文资改口说看错了,好蒙混过关。

  然而男朋友脸上慌乱、心虚,又强自镇定的表情,虚张声势的怒骂,无一不在表明着真相。他早就知道自己得病了,却瞒着自己不说。女孩并不歧视无辜的艾氵兹病人,甚至还很同情,但自作自受的那一群人却不包括在内。而他男朋友显然并不无辜,就这样,他刚刚竟然还有脸提起结婚的事。女孩的脸色瞬间惨白,比之前痛经痛得,肚子里像是有刀子在搅动的时候更难看:要不是她生理期突然提前到了,对方今晚本来是要过来找她那啥的。

  之前磨了很久自己一直没答应,今天实在经不住他的缠磨,又觉得感情也到位了,这才勉强松口。一想到这,女孩就后怕不已。

  “那姑娘挺果决的,正好她吊瓶打完了,我帮她去了留置针,她站起来就直接踹了对方一脚,说了分手,一个人打车回去了。”被分手,渣男倒也不是不想挽回。只不过事情发生的太快,他被踹了个猝不及防,等站起来以后,就已经错失良机了。

  得,听到这,俞知乐算是明白了,感情文资不是来找工作的,他是来讲故事的。顺便在讲故事之前,让自己充当了一回他的心灵垃圾桶。不过,反正闲着没事干,有故事听也不错。尤其是这种好人跳出火坑的故事,多听听有益身心健康。

  说到这,文资突然又想到了一个当医生的好处:“医院里人流量多,经常能遇到人渣。对着这种人渣,我吸点血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平常过期血液吃多了,偶尔还能换换口味,挺好的。”反正人渣的血,不吸白不吸。吸了天道也不会觉得他是在做坏事。就是吧,喝起来费劲,不仅要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变回原形,而且吸血的过程里还要处理好病毒问题,麻烦的可以。

  不过只要能尝鲜,文资还是乐此不彼。

  像是那个女孩的男朋友,他急着打车去追前女友,于是不耐烦地挥手,让做戏做全套,礼貌性地询问他要不要挂号的文资滚。

  文资倒是顺着他的心意滚了。只不过滚走之后,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文资变成原形,又飞快地追了上去,狠狠地叮了对方一口。

  蚊子叮咬是传播病毒的途径之一,文资平常会特别注意这一点。不过那天在咬渣男的时候,就没太留情。文资本身免疫这些病毒,他是妖,能力并不仅仅止于此。文资体内保存着他咬过的所有人,身上所携带着的病毒。在需要的时候,他可以随时调动这些病毒,如臂使指。

  吸完血后,饱餐了一顿,文资特地送了渣男一份小礼物以做饭资。

  他就不是个吃白食的妖!

  当然,渣男愿不愿意收这个饭钱就不知道了。反正收到小礼物后,这份小礼物会让他暂时没办法去纠缠前女友。

  等过一段时间,到时候这份小礼物自己就会消失,不过那会,女孩估计也早已经反应过来,该搬家也搬家,该换锁也换锁了。

  除了上面那几点好处之外,说到吸血,文资突然想到:“我要是辞职了,下回医院再招聘新护士进来,新护士要是扎针不熟练,扎不准,次数多了岂不是会找不到救场的?”

  新护士下手不准,一次两次病患还能包容,三次四次,病患估计就有点坐不住了,五六次,绝多大数的病患都会炸。这种时候安排熟手过去接手,即使是扎针熟练的护士,他们在心理压力大的情况下,也很可能会失手。

  论找血管扎针,有什么会比蚊子更精通这项技能?这是种族天赋,西方的蝙蝠精都没他懂行。毕竟蝙蝠精们千万年来一直都只会一招:咬脖子。而蚊子,说句不要脸的话,只要是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就没有蚊子会放过的。甚至哪怕穿着衣服,蚊子的口器都能透过布料扎进去吸血。

  长年累月下来,文资找血管的功力想不深厚都难。

  有时候遇到扎不准的事,只要文资有空,小护士怕挨骂,就都会第一时间过去找他帮忙。发展到后面,每次护士站一招新人,护士长就会专门请文资吃饭,然后让文资去指点新护士扎针的技巧。

  别说,明明是个从来没当过男护士的医生,教出来的护士,扎不准的概率还真的大大减小了。

  让文资教一次,比护士长自己磨破嘴皮子,把口水说干了,反复讲解要点都强。

  因此哪怕文资身材有些瘦小,看着不那么高大可靠,不太符合女性的择偶标准。但他在护士里的人气还是很高。

  之前没细细地列出来不知道,现在这么一盘点,留在医院明显利大于弊。早就已经下定决心的文资,一口气喝光杯子里菊花茶,滋润了一下说了这么多话的嗓子以后,他这才做出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说道:“看来我还真不能辞职,要不然见不到我她们该多伤心!”

  正所谓,最难辜负美人恩啊!

第27章 第二十七个求职者

  号称不忍美人难过的文资,倾诉完后,就神清气爽,屁颠屁颠地跑回去接着上班了。留下俞知乐一个人一脸懵地站在原地:讲完故事就跑?这和撩完就跑有什么区别?

  不过仔细想想,文资好像也确实没什么留下的必要。他本来就有合适的工作,打消想要辞职的念头以后,不离开还能干吗?继续待着那不是浪费时间么。

  反应过来以后,趁着这会没事干,俞知乐捧起手机,点开外卖APP,打算给自己叫个餐。他顾哥这两天又没空给他做饭了。饭馆那边生意好到所有工作人员都抽不开身,没人给他送饭,他又没办法自食其力,可不得靠外卖么。

  俞知乐虽然算不上厨房杀手,但在厨艺上没什么天分却是实打实的。

  做个饭跟打仗似的,厨房里一阵兵荒马乱,等饭做好了,原本整洁的厨房也跟战后废墟差不多。就这样,做出来的饭味道还没他当年念书那会,在学校食堂里吃的大锅饭好吃。

  从来不为难自己的俞知乐,愉快地点起了外卖。

  为了自己娇贵的舌头,坚信一分钱一分货,俞知乐特意挑了价格比较高的店下订单。谁知道等饭菜送来了,尝了一口,俞知乐就有辞职冲回去抱他顾哥大腿的冲动。

  这未免也太寡淡无味了些!

  倒也不是说难吃。就是吧,感觉跟回到了古代似的,盐价高昂,所以厨师做饭都数着颗粒放盐,以至于菜烧好了,一丁点咸味都没有。俞知乐皱眉,又换了道菜挑了一筷子,一入口顿时龇牙咧嘴:得,做这道菜的厨师估计就是打死卖辣椒的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舍得下这么重的辣!

  都备注微辣了,结果还是被辣得感觉香肠嘴都快跑出来。俞知乐拿起放在一边的菊花茶就猛灌了一大口,一杯水咕咚咕咚下去,嘴里这才舒服了点。

  重新倒了一杯水,这回俞知乐没往里面扔菊花。俞知乐一边把菜上的辣椒油唰掉,就着处理过一番后,终于没那么辣的菜下饭,一边忍不住怀念起了顾家饭馆里的饭菜。甚至怀念到后面,连前几天吃伤了的那顿海鲜烧烤,他都忍不住拿出来回味了好几遍。

  虽然撑是撑了点,但那是真的好吃。哪怕白泽的手艺和他顾哥相比,还有一点点差距,但绝对甩这家外卖的厨师十万八千里。

  像是白泽烤的麻辣鱿鱼,味道既不会过于寡淡,也不会太过重口。吃起来咸辣适中,鱿鱼弹牙有嚼劲的同时,又不费牙齿。还带着一股子烧烤的烟熏味,想想就忍不住流口水。

  想着想着,俞知乐觉得自己的食欲又上来了,然而一口鱿鱼下肚,才被记忆打开的胃口,顿时又消失无踪。

  这家外卖做的鱿鱼,又硬又腥气不说,一盒炒鱿鱼里,还都是配菜。鱿鱼根本翻不到几块。总有种他点的不是炒鱿鱼,而是韭菜炒鱿鱼的感觉。总之完全对不起它的身价。

  有对比才有差距。这么一比,前几天才吃伤的俞知乐,甚至后悔起那天白泽请他吃烧烤的时候,他没有多吃点。可惜有钱人大概都比较忙碌,这几天也没见他有过来。

  感叹了会自己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邻居以后,为了不浪费食物,也为了填饱肚子,俞知乐备受折磨地吃完了这顿饭。等站起来收拾已经空了的快餐盒的时候,他简直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欢欣感。

  小楼不远处就有个垃圾回收点。飞快地把一次性餐盒丢到垃圾袋里,俞知乐倒完垃圾回来,就看到自己办公桌前站着一个一身狼狈的眼镜青年。

  青年使了个水镜术,正凑在镜子前面整理仪容。不过他那皱巴巴的衣服不知道怎么的,总也顺不平整。青年没办法,最后急了,使上妖力了,这才勉强把乱糟糟的衣服整理好。

  弄完衣服,青年松了口气,伸手把凭空悬在半空中的水镜抹掉。他一抬头,就看到俞知乐进门,青年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问道:“你也是来找工作……”的吗?

  说到一半的时候,青年的眼镜突然断了一条镜腿,半挂不挂地垂在脸上。

  怎么又坏了?

  青年连忙伸手把眼镜摘下来,把断成两截的镜腿重新捏把捏把,在妖力的作用下,断口处很快就又接合了起来。弄好后,把修好的眼镜戴了回去,青年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继续前面的话题接着往下说:“我叫范海洋。你叫什么?你也是来找工作的吗,不过我刚刚看了,工作人员好像不在。”

  人类社会真难混,自己也就算了,没想到堂堂大妖居然也沦落到了需要人帮忙介绍工作的地步。再一联想自个上岸以来的经历,范海洋顿时就有些心酸。

  有哪个妖混得像他这么惨?!

  没有了,真的!

  范海洋这个名字,都叫海洋了,一听就知道是海底生物。就是不知道他的本体是什么。俞知乐报了姓名,范海洋闻言,顿觉这名字有些耳熟,不过他也没多想:“趁着工作人员还没来,你帮我看看我后背衣服有没有很乱?”

  他刚刚整理了半天,但是身后毕竟没长眼睛,偏偏他的修为又还没到能神识外放的地步,哪怕五感敏锐,也没办法看到后背的情况。这会难得有人来,即使是个大妖,不过对方的脾气看起来好像挺好的样子,范海洋不想等会在工作人员面前失礼,于是便果断求助道。

  俞知乐走到范海洋身后,仔细观察了一下:“没皱褶,不乱。”闻言,范海洋当即松了口气,确定仪表没问题以后,范海洋这才有了闲聊的心思,他刚想问俞知乐准备来找什么工作的时候,就看到俞知乐极其自然地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下。

  范海洋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这,看到俞知乐的动作,他总算想起来俞知乐这个名字,为什么听起来那么耳熟了。之前他打听妖精再就业部门的时候,听人家提起过,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的那个部长,就叫这个名字。

  “俞部长?”范海洋试探地叫了一声。

  “叫我名字就好。来找工作?”虽然之前听对方说的话,就像是来找工作的,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俞知乐还是再确认了一遍。范海洋紧张地点点头。他就说么,哪有大妖会来找工作的,果然是自己误会了。现在这样才合理。大妖就是大妖。

  想到刚刚自己的举动,俞知乐显然已经把自己那狼狈样全都看在了眼里。范海洋不由得后悔了起来,叫你乱说话,叫你做事毛躁。他就不该看屋子里没人,进来了以后才开始整理仪容。不能在大街上使用妖力,但是他当时完全可以找个没人的小巷,把外表打理好了再出来。这样也就不会丢妖了。

  怕俞知乐误会他不是个好妖精,范海洋连忙解释道:“我没违反妖族驻人界守则。”衣服显得乱糟糟并不是因为和人打架。眼镜会断腿也不是。

  一说到这,范海洋心里就苦:“我刚刚之所以那么狼狈,是因为我才从饭馆里逃生出来。”

  范海洋的本体是一条电鳗。电鳗一种会释放电流的鱼类,因为常年生活在水质浑浊的地方,所以电鳗的视力退化得厉害。电鳗们靠电流捕食的同时,也用电流代替眼睛来探知周边的环境。

  种族特性如此,范海洋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就是个大近视。后来顺着河流去了海里,从一条淡水鱼稀里糊涂变成了一条海水鱼,脱离了以前的环境,成精了,视力也没好转。好在人类发明了不少有用的玩意,眼镜就是其中一项,对电鳗来说最友好的发明。范海洋出来的时候,听海底龟妖的话,带上了一些海底沉船遗留下来的贵金属。这些贵金属卖出去后,范海洋就有了一笔进账,不仅短时间内不需要为生活发愁,也有了配眼镜的钱。

  在知道眼镜这种神物以后,范海洋第一时间就掏钱给自己配了一副。不过陆地上消费高,干什么都要花钱,不像是他们海底,只要有实力,就能活得滋滋润润。

  “我心里想着,不能坐吃山空。听说人类的水族馆需要各种观赏鱼,我的本体虽然丑了点,不过好在会放电,很多人都愿意看个稀奇。所以我就想混进去蹭口饭吃,也有个地方住。谁知道,”说到这,范海洋忍不住叹了口气,谁也没想到他能那么倒霉:“我混是混进去了,结果当天就被发现了。”

  水族馆里的鱼都是有数的,有专门的饲养员。鱼缸里多出了一条那么大的鱼,瞎了才会看不见。

  范海洋被人捞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