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堂放逐者
约翰很快就发现有人在找自己。
——蹲在他租住的公寓门口,还骚扰他挂名的侦探事务所。
这些人有的是他的同行,有的是码头上的人。
码头那边很复杂,有走私犯,也有隐姓埋名的强盗与杀人犯。
约翰调查到布兰登家族几个成员的死亡,就跟码头那边有关系,这条线也很好梳理,布兰登航运公司手里握着很多人的财路,只要有心培养,很容易就能养出一些打手,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最初约翰以为是自己调查布兰登家族的动静太大,被人发现了,他毫不犹豫地给自己来了个变装,伪装成水管工进入公寓,告诉房东夫妇自己惹上了麻烦,然后退掉了租的房间。
等到新的租客搬进去,在这里蹲守的人就会放弃了。
约翰每天装成码头搬运工或者流浪汉,继续在布兰登航运公司与布兰登家的别墅附近游荡。
约翰不是道尔爵士小说里那种破案天才,但他在“找人找线索”这方面确实很有一手。
很快,他就凭借金币,搭上了一个被布兰登家解雇的仆人。
在昏暗的酒馆里,约翰慷慨地给对方点了两杯威士忌,那个男仆很快就打开了话匣子。
“一直在做噩梦?看过医生,还想去找主教?”
约翰有不祥的预感,难道林德·布兰登已经遇到了詹森,否则为什么会表现得这样神经质?
“没错,我听说老布兰登就是精神疾病去世了,我看他也快了。”男仆忍不住咒骂。
约翰没有从这个家伙口中听到什么隐秘的事情,不过这在他的预料之中,如果真的是一个知晓林德·布兰登犯罪事实的仆人,估计不会活着离开布兰登家。
不过约翰还是想尽量打探一些林德的动向,他拿出钱袋,正要交给这个仆人时忽然感到了背后一股寒意上蹿。
侦探立刻脚上用力,身体滑倒在桌子底下。
“砰。”
子弹打在了酒馆的墙壁上。
人们都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那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仆还在嘲笑约翰的酒量。
约翰顺势一个翻滚,往酒馆里阴暗角落里躲。
第二发子弹,打进了那个男仆的胸口,他惨叫了一声就仰面瘫在了椅子上。
酒馆里这才响起惊叫,人们慌乱地站起来要跑。
约翰熟练地拽下了自己的帽子,脱掉外套,然后混进人群离开酒馆。
匆促间,他看到了行凶者,又是那些熟悉的码头面孔。
“是他,约翰·多伊!”
一个声音喊叫着,约翰的心猛然下沉,他发现酒馆外面居然还有蹲点的人,而且是认识他的人。
其实侦探这个职业并不像推理小说里形容的那样,专门破奇案,秉持正义探寻真相。
大部分侦探在收钱之后,并不介意跟罪犯打交道,有时候侦探也会做一些违法的事。比如非法闯入民宅、盗窃情报、偷拍跟踪、甚至是绑架他人。
现在只是收钱来认个人,又不是让他们亲自开木仓,这是一件很轻松的委托。
约翰没有掉头就跑,他拼命往人群里钻。
“那就是约翰·多伊?那个没有人知道真名的蹩脚侦探?”手持武器的男人露出狞笑,然后再次瞄准约翰。
子弹出膛的瞬间,约翰准确地往墙上一靠,避开了这致命一击。
“该死?这是巧合吗?”
很快码头木仓手就发现,不是巧合!
这个滑溜的侦探似乎脑后长了眼睛,又像是佩戴了圣母玛利亚的圣物十字架,总是能在危机关头躲过子弹。
邪门!
约翰一边跑一边在心里大骂同行,这些业务苦手,互坑倒是专精。
今天这显然是个陷阱,那个被解雇的男仆就是个钓饵,等着他上钩。
让约翰想不通的是,林德·布兰登为什么会这么重视自己?没理由啊!他在外人眼里就是一个蹩脚侦探,哪怕在偷偷调查布兰登家的产业,也不可能会被林德放在眼里,他只不过是个小人物,现在林德搞出这么夸张的追杀,究竟想要做什么?
“抱歉。”
一个声音随着风声传入耳中,约翰一惊。
他抬头看到一个人影站在巷底。
“这是我的过错。”詹森解释。
约翰听归听,脚下不敢停,就在他以为那些追杀者看不见詹森的时候,忽然耳边传来了呼哧呼哧的风声。
然后就像什么漏气了,血腥味扑鼻。
“啪。”
武器走火的声音。
约翰转过头,看到那三个紧追不放的木仓手已经倒在了地上,他们的身体被一根黑色藤蔓穿了过去,血哗啦啦地流得像一个破了的水囊。
约翰麻利地翻过矮墙,又绕了一条街,终于停步喘气。
他看着慢慢走到自己面前来的詹森,不解地问:“你做了什么?”
“我把那封信还给了林德·布兰登。”詹森回答。
“你……”
约翰脑子很灵活,他立刻想到了那封信是什么,恍然大悟。
虽然很生气,但约翰还是察觉了詹森的用意:“你想让林德变得慌乱,做出一些出格的事,顺带暴露手里掌握的力量?处理他的爪牙,然后抓到他信任且知晓他秘密的亲信?”
如果男仆是林德·布兰登的诱饵,侦探就是詹森的诱饵。
看来钓鱼这件事,邪神也很熟练。
约翰想要发火的,这种自作主张的委托人太讨厌了,可是詹森今天出现得这么及时,也不能说詹森故意推他送死。
詹森点了点头说:“我很抱歉,你的危险增加了,我加钱。”
约翰艰难地守住自己的原则,抗议道:“不行,我们没谈好这件事……”
“侦探先生也许可以解释一下,什么叫做‘那个没人知道真实姓名的侦探’。”
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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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约翰·多伊,是个非常明显的假名
在黑礁镇的时候,詹森喊这个名字,阿贝尔医生当时就很惊讶
詹森虽然了解人类,但他毕竟不是人类,他的记忆也不会告诉他这些内容
约翰·多伊这个名字怎么说呢,最早是法律条文里面用到的,正确的语境翻译是“某人”“无名氏”,但是我们可以理解成“张三”。
没错,就是张三欠了李四一万块,张三把李四杀了请问张三要判多少年……咳咳,就是这个语境。在英文里,张三李四分别叫John Doe与Richard Roe
当然,由于外国起名重复率太高,也有人名字真的叫约翰多伊。
不过通常情况下,它就是指代“不知名的男性”,有时候被文学作品定为一个失去记忆的人,一个连环杀手的署名等等
詹森就吃了读书不够多的亏(喂,但是他现在知道了)盖密尔根本没读过几本书(喂)
本文里面,侦探他就是搞个艺名混口饭吃
这是很有用的,比如今天剧情这段,有人大喊,“抓住他,是他,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同伙跟无辜群众就一脸懵逼,你在讲啥子哦
第30章 诱饵
“呃,做侦探不会像福尔摩斯先生那样声名显赫,反而会惹来很多麻烦,一个化名是很有必要的。”约翰试图辩解。
他知道,问题关键并不在使用假名,而是他用了这么明显的假名。
这个假名黑礁镇的阿贝尔医生一听就知道了,而詹森自称英国人却对这个假名毫无反应,完全不了解约翰·多伊这个名字在英语语境里就是“某人”、“某个不知名的男人”的意思。
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怎么也不应该忽视这点吧?这不就等于自贴“说谎”、或者“读书太少”的标签吗?
当然啦,詹森的情况会更严重一点。
因为詹森并不是乔装打扮的外国人,他连人都不是,所以这算是……装人失败?!
现在詹森终于知道约翰·多伊是个假名了,还是意思这么离谱的假名,詹森肯定想起两年前在黑礁镇的经历了,邪神也要面子的!当邪神发现自己竟然第一次、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就在侦探面前露了破绽,还是因为读书太少导致的,邪神会生气吗?
约翰打赌盖密尔不会,詹森就很难说了。
“这个……全都是巧合,我一直使用假名,对谁都用假名。包括写在行李箱上的名字,银行户头,租房合同上的签名……”
西风号海难发生之后,约翰的行李箱与随身携带的重要物品就落在了詹森手里,包括那封写给康纳尔牧师的信件与照片,詹森很可能是因为看到行李箱上的名字产生了误会。
反正约翰确定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向詹森、盖密尔报过这个完整的假名。
“约翰这个称呼不能算假名,我的全名里面真的有这个词!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
詹森:“……”
全英国叫约翰的人加起来可以塞满一百个酒馆。
侦探还强调了“全名”里面有约翰,英国人的名字是由教名、中间名、姓氏组成的。
大部分人只有一个中间名,也有人拥有两个甚至三个中间名,知道一个名字叫约翰有什么用?这话说了跟没说是一样的!
约翰诚恳地建议:“阁下,我也建议你给自己的假名编得完整一点。”
“不用了。”
詹森冰冷地拒绝,他今天又换上了黑礁镇酒馆初次见面的那套衣服,透过单片眼镜的反射,淡蓝色的眼睛看起来毫无温度,“我们还是谈谈加钱的事吧。”
约翰:“……”
詹森加重语气强调:“这件事本来应该在几天前就商议的,我还专门去拜访了你,可惜当时你满心满眼只有你的床铺。”
甚至为了睡觉,不惜曝光盖密尔的委托内容,气得詹森原地消失。
“是这样吗,我很抱歉。”侦探干巴巴地说,他根本不信,并且怀疑诱饵计划也是詹森的报复,报复自己当时调侃邪神的大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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