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们都要标记合欢宗主 第93章

作者:小刀鱼 标签: 甜宠 ABO 玄幻灵异

信儿被押至昔日的那座湖瀑,囚中王就埋在这里。水汽氤氲的比往常更凝重些,扑在他的面颊上无意间湿透了。他能感受到泥土倾轧在他身上,一层接着一层,视线也渐模糊了,便沉眸等待着肉体上的死亡来临。

信儿:“呵,活埋?”

据说,濒死之际,往生陈迹都会在脑海中重放一遍,信儿想起了很多淡忘的事情。

那日湖瀑初遇,相知囚中王一年,等待大殿下一年,利用与抛弃,让他悸动的心从懵懂变成了死寂。

时而他会想����

信儿:“倘若没有脸上的‘奴’字疮疤,我与大殿下又会有着怎样的结局?”

明知是囚中王赐予的“奴”字毁了一生的幸福,信儿却恨不起来,只是有点怨他,甚至还有些想念他。

信儿:“陪在囚中王身边的那一年,囚中王一直寸步不离我,总是他在等我,只可惜他利用了我。”

信儿:“说到底,我还是最怨恨大殿下的,他给予了我天堂的梦,却紧接着亲手推我入了地狱,大殿下一直信誓旦旦的爱也不过如此。”

信儿:“囚中王为了尊严,利用了我;大殿下为了尊严,抛弃了我,而我的尊严又该何去何从?”

心中兀的响起一个魅惑的声音����

心中的声音:“掠夺吧,报复吧,让所有轻视、利用你的人都追悔莫及。他们想杀了你,你又何必为他们的安危而潜藏锋芒?你有能力将一切踩在脚下的……”

身体里忽然挣裂出一股深不可测的力量,顷刻间,黑云翻墨,天空大变,滴答滴滴地下起了骤雨。死亡停止了运作,信儿从泥土中爬起,如获新生,而周围那些想要将他活埋的人都已经死掉了。

信儿的衣发在雨中湿得透彻,单薄的身子渗出绝望的窒息感,而他的绝望却能逼出他人的希望,名为【信仰】的力量。

黑化。

他自嘲地笑了笑,不到死亡将至不觉醒,他获得了无人能比的强大力量,只需动用一根手指便可轻易地拂去脸上的“奴”字疤。

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嘹亮的掌声,戏谑的声音随之响起����

杜啼:“真是动人的美丽,为您的诞生献上掌声。”

信儿回头只见一只杜鹃鸟抖了抖羽衣,便幻化成一个男人的样貌,男人体型修长,长发束起,头戴半脸面具,身穿红衣黑袍,腰间别着一支红穗长笛。

信儿冷语问道:

信儿:“你是谁?”

男人笑意盈盈道:

杜啼:“在下东方妖王��啼血笛音黑杜鹃,很高兴认识您。人类的社会不欢迎您,不妨前来妖人的领域吧,成为新上任的妖王,依您的力量,可以主宰一切,获得想要的一切。”

在东方妖王的扶持下,信儿凭借自身强大的能力,成为新上任的南方妖王,妖人无不拜服于他。

前不久,亘古不变的妖帝一脉倾覆,北方妖帝被大殿下所杀,整个妖人世界群龙无首、人心惶惶。不少自命不凡之辈纷纷站出,企图成为新上任的妖王,统领大局,从中脱颖而出的便是一黑发翎羽青年,自称“啼血笛音黑杜鹃”,不做天下妖皇,只做东方妖王。

于是,以信花国为中心,东方妖王、南方妖王相继出世,信花国人心惶惶。传闻中,这新上任的南方妖王是位坤泽,而且诡异至极,他拥有【信仰】之力,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就可以实现人们的愿望。

许多对妖王望而生畏的人们纷至沓来,成为他的信徒,并尊他为“无悯之神”。

大殿下��皇尚:“区区妖人之辈,竟被尊为神明?”

王室自然不会坐视不管,刚刚处理完北方边境妖人的大殿下听闻消息后,顾不得折回王都,便马不停蹄地南下,打算会一会这忽然冒出的妖王。

与此同时,信儿也早已嬗变,身体里涌动着难以承受的力量,力量烙刻在身体里的每一寸,每一个细胞都在重生。他听闻远处马蹄声踏踏,心知定是又有敌人来犯,便毅然决然地前去数千米之外去抗敌,却不料,敌首竟是他盼了整整一年的大殿下。

����娘娘:“终于盼来了他。”

他曾自问,自己的尊严又该何去何从?

����娘娘:“现在正是,我重拾尊严的那一刻。”

����娘娘:“春风泣血,我等了一年,等到的是与心上人的兵戎相见。”

大殿下亦是一脸惊愕,看着无瑕的信儿,身为最大敌祟的信儿。大殿下苦笑、自嘲,笑自己太傻,笑自己愚昧,笑自己不堪不值。

看着信儿眼中的恨意,大殿下却依旧突兀地问起:

大殿下��皇尚:“小公子可信一见倾心,一朝钟情么?”

没有任何迟疑,信儿答道:

����娘娘:“不信。”

大殿下苦笑着撂下一句话:

大殿下��皇尚:“你不信孤的也罢,至少也要信囚中王的。他死前曾对孤说过,他对你,从你一袭红装进门那刻起,他便倾心于你,他说你是成王的女人,而他羞辱了我他才是真正的王!”

信儿冷“呵”一声强调道:

����娘娘:“我不信。”

随后,信儿带着血泪俯冲上来,几番交手后,大殿下无力倒在信儿孤傲的眸下。

桃花的时节刚过,这儿却晕开大片血色桃花,大殿下几乎不做反抗,苦笑着死在信儿的手中,点点血沫溅在别在腰间的桃花扇上。

����娘娘:“我杀了自己最爱的人,拾起了胜者的尊严。”

天下谁也不曾想,一个忽然冒出的妖人,竟能擒住、制住大殿下,信儿因此名声大噪,在历代妖王中脱颖而出,被尊为独尊的“妖皇”。

信儿重回氤氲湖瀑,发现昔日的温情早已不见踪影,装有细小心思的荷包也不见了,桃花树被纷纷砍去,似是有人竭力地想抹去一切。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如雨来随雨去,天也晴了。

心头难掩涌上一股落寞感,不知不觉中,他竟走到了囚中王的宫阙,这儿的一切与他离开时丝毫未变,桌上还残留着几张画了半边的画像,可笑的是,画像中的人竟然是他自己。

他看到了囚中王那反复涂抹的“歉”字。字画依旧是囚中王惯有的风格,如行云流水般张扬洒脱。

信儿突然想起第一次囚中王覆上他的手带他舞出的那个字,他至今还不认得是个什么字,便随手翻阅起旁侧的书籍。他查到,那个字是“爱”。

耳边又想起大殿下柔情的谬语����

耳边的声音:“小公子相信一见倾心,一朝钟情么?”

他摇着头喊道:

����娘娘:“不信!”

却早已泪如雨下。

既是爱,又为何要伤害?真亦假,假亦真,他是真的说不清,也看不清了。

囚中王的爱是玫瑰,他沉醉于它的妖冶,便把它捧于手心,但是却被刺痛了,痛到遗忘了它的美,而现在,它凋零了。

����娘娘:“现在我才想起它曾经有多美。”

第145章 桃花美人的故事5

六殿下尚且年幼,很多事情他看不明白,就比如大哥明明很在意一个坤泽,二哥却又为何非得把他们拆开?

六殿下问二殿下:

六殿下��皇未央:“信儿只是一个柔弱的坤泽,即使作为囚中王残党,可事发也已过一年有余,为何忽然要杀了他?”

二殿下回道:

二殿下��皇肃严:“本王从未见过大哥为谁这么痴狂过,无故恋战嗜血,如今群臣义愤填膺,一齐上奏信儿似妖人具有魅惑之术,是留不得的。所有人都知道只有信儿没了,意气风发的大殿下才会回来。大哥才是天下真正的统领者,我们至高无上的皇,本王虽代他执政,但是但凡他还在,本王永远只是臣弟。”

六殿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表示认同。说来大殿下已有一年未归。

……

一年前。

大殿下甩袖从信儿的闺阁中离开,凌气折煞了第一朵桃花败在他的肩头,旧是残堪的。

大殿下小心将花放入囊中,一声“喝”令,骑马御驾至囚中王境内。

大殿下闻到满屋墨香,只见囚中王孑然独坐在书桌前,安持笔墨一作风花雪月。春里有他嗅桃花,夏里有他听惊雨,秋里有他叹落叶,冬里有他赏皓雪。

囚中王从容笑大殿下败了,说����

囚中王:“红颜难免祸水。”

大殿下叹问道:

大殿下��皇尚:“囚中王,你既是如此爱他,又何必如此呢?”

囚中王反问道:

囚中王:“那大殿下又何必弃他来找本王呢?为了王的尊严?呵,这可真是个疯狂而不可理喻的东西。”

大殿下没有回答,只是无奈地笑了笑。他细看囚中王作完新的一副画。

画中美人面若桃花,他嫁衣如霞,却是渐渐远去的。

大殿下听得囚中王说����

囚中王:“我爱他,从第一次见他一袭红装便爱他,可我却将手中杯摔向他,因为我爱他,所以不愿看他卑微的样子,他应当是最为孤傲的。”

有些事一直耿耿于怀,可奇怪的是,当人们刚刚倾诉完他人时,它便释怀了。

囚中王目光漫过阑干流转于一袭桃花雨下,语气似那日与他初见般轻柔。

囚中王:“事至今日,凡事错综为孽缘,失了天下负了他,本王算是了无牵挂,了结本王吧。反正也没人会为败者而哀泣。”

大殿下漠然道:

大殿下��皇尚:“不是因为没人为败者哀泣而了结你,是因为,你曾经惹他哭泣而了结你。”

又是桃花雨下,染红了囚中王的白纱。大殿下从囊中缓缓掏出他门前的落花,俯身放在囚中王胸口的血潭之上,桃花吮血又是一番艳丽。

大殿下自顾自地低语喃喃道:

大殿下��皇尚:“有瑕疵的信儿应是你的,本王会让信儿重生的。”

囚中王是胜王,他用信儿换回了胜王的尊严,守一座孤单空城,用一生心痛,最后仅有的,只是一朵昔日桃花。

“碧血染就桃花,只想再见你泪如雨下,却听得刀剑声喑哑,高楼奄奄一息倾塌。”

……

二殿下郁郁寡欢道:

二殿下��皇肃严:“一年前桃花败落之际,大殿下终于收回囚中之地,一统人类领土。他从囚中之地带回了满车的胜利品,都是些书卷画像,将之珍藏于楼阁之中,不许任何人亲临近看。而后,大哥将王位托付于本王,开始了一个人疯狂的屠妖之旅,一定是妖人魅惑了他的心智,本王从未见过如此痴狂的大哥,他竟平白无故地去找北方妖帝的麻烦,还一意孤行端平了妖帝的老巢。”

六殿下疑惑道:

六殿下��皇未央:“六弟也不懂大哥是何用意,他将战胜俘获的妖人尸身纷纷扔给了本王,似乎想让六弟做出个具有【复原永生】功效的道具。六弟告诉大哥,所用妖人越是强大,做出的道具也越是厉害。大哥如此痴狂于屠戮妖人,许是为此。”

二殿下眉头紧锁,叹道:

二殿下��皇肃严:“本王实在搞不懂是什么值得大哥这么拼命。后来,本王强行打开了楼阁,便大概晓透了其中所有的端倪。硕大的楼阁里没有丝毫金玉宝鼎,满满悬挂着的只有字画,画中都是同一个人,或喜或悲,或痴或媚,凡都是他。这是大殿下唯一珍藏的宝物,全都是他。我便知,王的不归定于信儿有关。”

六殿下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