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木系支配者 第103章

作者:年华转生 标签: 玄幻灵异

  白发青年凉凉重复,“哦,发现你不是本基地的人……”

  “……”

  “跪安吧。”

  “QAQ”

第99章 巧遇

  S市的人为何能偷到日记呢?

  身为敏锐的感知型异能者,周沫本该很容易发现他人的踪迹, 因此, 牛仔服当然是趁她不在的时候潜入的。

  他在G市基地潜伏半个月, 才终于等到目标队伍集体出门逛街的时候,并且还遭遇了一株奇怪的会拉人进幻境的多肉植物, 如果不是早早醒悟,估计要遭。至于沈沐?他当然不在,如果在, 牛仔服是不敢动手的。

  那么沈沐去哪了呢?

  如同周沫所担心的, 沈沐总有离开基地执行任务的一天。

  B市基地沦陷, 其他三个大型基地人人自危,对变异食肉植物也更上心, “鹰隼”大队的情报自然是和全人类共享的, 于是, H市和S市都知道G市没有植物BOSS, 羡慕嫉妒恨之余,也只得想办法搞定自己这边的。

  本来他们没有这么着急的。

  和会跑会跳的丧尸不同, 在人类的观念中, 植物是不会动的。在许多人想来, 植物越强, 根系就会越广, 占地也就越多,只要不靠近它的周围,就没有危险。尽管可供人类活动的地域在缩小, 但人类的数量相比起以往来也减少了很多,何况还有很多更紧急的问题,因此,变异植物得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安宁。

  它们将荒野化作森林,钢铁丛林变成了真正的丛林,绿意铺天盖地,没有人可以透过那密不透风的绿望见内里的情形。

  因此,一直没有人知道,树会“走”了。

  对于人类来说,这是很惊悚的画面。

  树将自己的根从土地里拔出来,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这并非是生来就会的,甚至还不符合原本根深蒂固的观念,也只有体内拥有神格碎片的变异植物BOSS才能思考这点。

  在神选大陆,是有“树人”存在的。

  那是在精灵森林深处才可能孕育的古树守卫者,没有人能想到,它会在这个科学侧的世界重现。

  丛林之中,人类视线不可及之处,变异食肉植物们学会了“走路”,那之后,便是人类的灾难了。

  B市只不过是最倒霉而已。

  谁又能知道,S市和H市附近的植物们,是不是也在策划着什么?

  他们纷纷采取了行动。

  派出探子、加强哨岗、普及宣传……种种强化自身和探查敌人的行为自不必说,两个基地还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件事——向G市求援。

  旁边没有栖息变异植物BOSS的G市榕城基地,偏偏有着最为强大的四级木系异能者,无论怎么想,都很心酸啊。

  是了,异能也有了等级。

  由于类别实在太多,表现形式也十分多样,同种异能还有许多不同的分支,根据异能者培养方向的不同、异能者搭配组合的不同还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威力,因此,异能是没有固定的测量方法的。

  怎么办呢?

  有人想了个办法,反正丧尸是有等级的,能一对一打赢哪一个等级的丧尸,异能者就算哪个等级的。

  这种分级方法当然也十分之不科学,但介于没人能想到更好的,大伙只好捏着鼻子用了,于是,曾经干掉了处于四级丧尸的某人,就成为了公认的、唯一的四级异能者。

  倒是没有多少人不服。

  毕竟,那可不是单独一只四级丧尸,而是召唤了丧尸潮、处于丧尸大军重重保护中的四级丧尸啊!

  G市同意了求援。

  牛仔服反复确认了沈沐不在榕城基地,这才敢潜入五一队的住所……这个队名到底是什么鬼?!就算叫“狂风”“暴雨”“战狼”也比“五一”好听吧!四级异能者配上这样的队名,简直无力吐槽。

  其实他是有心理压力的。

  S市派去探查变异植物动静的队伍只回来了两个人,但带来了宝贵的证据——植物确实在练习“走路”。正因为有了这些证据,S市才能比H市早一步抢到这个珍贵的外援。所以牛仔服很痛心。

  人这边出门去支援你,那边你就去人家里偷东西,这什么人品?

  聂哥的人品真是大大得不行啊。

  ——他俨然把自己排除了。

  事实上,不必那么痛心,因为沈沐出发是出发了,但他拐了个弯,先去了B市。

  和他同行的,是一只豹子。

  末世以来,地球的气候变化就更叫人摸不着头脑了,明明这时候应该是冬天,却颇有些“秋高气爽”的感觉。不过,这也方便了穿衣。如果每个人都裹着厚厚的羽绒服,丧尸倒是不容易一口咬到,但也限制了自身动作的灵活性。

  沈沐歇在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

  当然,是未曾变异的。

  少年的手抚在树的枝干上,闭上眼睛,感受着它的感受。

  阳光、温度、雨水、肥料……这棵树活了三十多年,最爱的就是懒洋洋地晒太阳,从不愿去思考别的事情。如果能像它这样活着,算不算幸福呢?人到底不能像树一样,起码是要吃饭的。

  树梢簌簌地动着,眼前的枝叶分开,现出了雪豹来。

  叼着个包裹的豹子。

  皮毛暖融融的雪豹大脑袋几乎凑到他怀里,把包裹放下了,而后趴在他身边,打了个呵欠。

  沈沐觉得被萌到了。

  要知道,在末世前,他并不是个猫控来的。

  手动拜拜。

  包裹是用宽大的植物叶子制成的,里面装着几种不同的果子,都是人能吃的,仔细去瞧,还能在上面发现轻微的爪印和牙印。

  控制不住地、第N次想了想雪豹是如何摘下果子的,沈沐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

  画面太美。

  雪豹显然知道他在笑什么,连一个“无聊”的眼神都懒得递,自顾自地晃着尾巴。

  民以食为天。

  起初,沈沐吃的是G市带出来的食物和路上打的野食,后来,带出来的东西吃完了,只得每餐都去找东西吃。休伊斯有时也会投喂他,沈沐的内心是拒绝的,但架不住豹子的热情……

  这种被包养的感觉。

  为什么雪豹不需要吃东西呢?

  很简单,因为它并非真正的“活物”。

  这样想着,去B市找神格碎片,让休伊斯恢复人身的愿望就更强烈了。

  虽说B市的BOSS看起来很凶猛,可能是三个BOSS里最难啃的一个,但谁叫这里人少呢?有些东西,沈沐可不想展示给别人看。

  比如说,同行的这只豹子。

  很快,就要到B市了。

  ***

  “为什么我们要来这种鬼地方?真他妈晦气!”一个身材高大、面容粗犷的男子骂骂咧咧,粗鲁地折断了一支美人蕉的花茎,吸吮着内里的甜汁,“老子都快渴死了!谁说这里有条河的?”

  “渴了你就少说两句不行吗,浪费口水。”走在一旁的女孩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又讨好地看向另一个男人,“你说是不是,郑哥?”

  “嗯。”

  男人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

  “呵,小白脸。”

  “你凭什么这么说郑哥,哼!”

  这是支全副武装的小队。

  即便风尘仆仆,但自有一股彪悍之气。

  从他们的交谈来看,领头的毫无疑问是姓郑的男人,他眼神坚定、步伐沉稳、手脚有力、动作干脆,看得出战斗力不弱,并非,十分难得的,长得很帅气。并不是说这年头帅哥少,只不过,能打的帅哥就不多了。

  这就是沈沐受到狂热追捧的原因。

  ——对于秦歌这种拿自己的肖像去吸引粉丝增强凝聚力的做法,沈沐一开始是拒绝的。

  ——直到基地为此给了粮食做补偿。

  不管怎么说,好歹也能增加些信徒,不是吗?

  颜+力,绝对是末世的豪华套餐。

  此时沈沐的实力虽然不及丧尸潮时开挂那样,也差得不多了。

  ——他察觉到了这支小队。

  很巧合地,领头的男人他认识,那个折花的也认识,分别是郑成和萧平安。

  奇怪,记得在医院里的时候,赖佺佺亲口说郑成是逃跑了啊?所以是他又折回去了?还是说,被赖佺佺抓回去然后……咳。不小心脑补了一堆虐恋情深酱酱酿酿的少年捂脸。不这么脑补的话,很难解释为什么现在是郑成领队而不是别人。

  说起来,赖佺佺人呢?

  沈沐的视线在两辆车之间来回,最终凭借车窗上隐约的影子确定里面还坐了人。

  应该就是赖佺佺了。

  当日一别,也不知道这位去了哪儿。

  按照每辆车都有个人留守来看,这是支七人小队。

  休伊斯显然和他做出了相同的判断,可他还有一点不解,【即使赖佺佺重新接纳了郑成,又为什么会让他处于高位?】下车来放风的几个人,可是对郑成尊敬有加的样子。

  【很显然,队长赖佺佺重视他。】

  【为什么?一个背叛了战友的人,是不值得信任的。】

  【都是新人的原因吧。除了萧平安,其他的我都不认识,只要没人宣传他的黑历史就行。看萧平安的样子,也不是背后嚼舌根的人物,或者郑成改过自新了?】

  【所以队长重视他?】

  【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导致他得宠。】

  【什么原因?】

  沈沐觉得自己没必要多说那一句的。

  对上豹子纯洁的琥珀色眼睛,少年觉得压力山大,他试图用尽量婉转的语句来解释,可惜找不到,只好道:【我说的得宠是指在床上……怎么说呢,寻欢作乐,看脸蛋身材和“功夫”就行了,人品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