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砂
我们的灵异生活 作者:朱砂
文案
对邵靖来说,生活是个杯具:他怀抱着前生的记忆,却只能活在当下,对小麦来说,生活是个茶具:到底差在哪儿呢?差别就在于,别人可以期待姻缘,他却只有露水姻缘,可是我们不要忘记,无论是杯具还是茶具,只要你会用,它们都可以变成洗具,虽然这个洗具——它是个见鬼的洗具……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麦,邵靖 ┃ 配角:钟乐岑,沈固,归籽儿等 ┃ 其它:鬼,妖,传说
晋江编辑评价:
麦乔,本命年衰运连连,分手,失业,遇鬼,该来的不该来的他都经历了。
邵靖,带着前世记忆却只能活在当下的天师。本应该毫无交点的俩人却意外的同住在了一个屋檐下、古怪的饰品小店揭开了麦乔遇鬼序幕。接种而来的离奇事件注定了邵靖与麦乔之间剪不断的情愫。
作者延续了带有灵异色彩的文风,
用平缓和顺的语调讲述了一个个或惊悚或悬疑的小片段,并由主角的经历相串联。特别是对文章紧张气氛的渲染已游刃有余。
而主角麦乔的乐观性格又使得文章不至于过于压抑。夜深人静时,不防来体验一下心跳加速的感觉!
第1章 祸不单行
有些老话听起来没什么道理,比如说本命年要系红腰带;可是有些时候不听老话你就是要吃点亏,比如说小麦,现在他真有点后悔,明明准备了红腰带,为什么出差之前不系上呢?
“姓名?”
“麦乔。”
“年龄?”
“二十四。”
“职业?”
“呃,跑广告的。”
对面的警察这会儿才抬起头来看他:“是你撞人了?”
“不是我撞的!”小麦郁闷之极,“是小偷撞的,我本来在追小偷,好心过去扶一下,结果就说是我撞的了!”
“……”警察也无语了,过了一会才说,“不管怎么说,你也是有责任的吧?幸亏老太太没什么大事,刚才我们也给调解了,你赔个一千块钱就把这事一次性结了算了,老太太年纪也大了,万一后头有什么事,也算你头上就麻烦了。这事……也算你倒霉吧。”
倒霉?小麦觉得自己是够倒霉的。本来他今天很高兴,刚刚从莱西回来,卖出去一份广告设计,挣了八千块钱。钱虽然不算多,却是他和魏炎的小公司开业半年多来做成的第一笔正经生意。银行卡躺在怀里,他不时地摸一下,就觉得干劲十足。想想自己出去了两天,魏炎不会做饭,肯定都是糊弄着吃,他就想今天晚上应该做点好菜,也庆祝庆祝。
长途站那边本来就有点乱,小麦一边琢磨一边挤车,光顾着怀里的银行卡了,就觉得手腕上被人撸了一把。开始他没在意,后来快挤上车了往自己手上一看,才发现手链被人撸走了。
要说小麦这条手链,其实真不值什么钱。一条红绳编了二十个小花结,头上串了一颗黄豆大小的金珠子,还不是纯金的,就是个18K,那能值几个钱?不过因为是爸爸留下的东西,又是从四岁开始就戴的,所以一直没摘下来过。要说这条手链也挺奇怪的,红绳的长度正好绕小麦手腕一圈,不松不紧,还找不出接头来,要不剪断了还真拿不下来。小麦有时候也想回忆一下,小时候这手链戴着是什么样?不过记忆总是很模糊,隐约觉得那时候这手链似乎也正好圈着手腕,不过想也觉得不可能,小孩子的手腕才多细呢?说不定是绕了两圈。
就因为手链不值什么钱,小麦也就一直放心戴着,谁想得到会在车站上被人扒了去?他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一边走,一边做贼心虚地也回头看他。这小子要是不回头,小麦还真不知道是谁撸的,这一回头,小麦反而认准了,喊一声“站住”,挤出人群拔腿就追。
小麦看着瘦,但从小到大都是学校田径队跑万米的,自信追个小偷没啥问题。想不到那小偷腿也很快,两人一前一后追了转眼就是八百多米,距离竟然一点没缩短。长途站这边人不少,两人追到一个商场门口,有个老太太提着东西正好出来,小偷一头就撞人家身上,两人滚了个四脚朝天。小偷灵活得跟兔子似的,跳起来就跑了。小麦过去把老太太扶起来,就被扯住了,眼看着小偷混入人群不见人影,接着就有人打了110……
“那小偷长什么样子?你被偷了什么东西?你说一下,我们立案调查。”
“算了。”小麦没指望能把手链追回来。抢劫杀人的案子还来不及破哩,何况一个不开眼的街头小混混抢一条不值钱的手链,“那小偷——也没什么特点,看着像个高中生,我觉得就是一般的小混混,就是跑得比兔子还快。我看你们是抓不着他的。”
警察听了最后一句话,表情有些尴尬:“你这样说,我们是比较难办,不过我们会尽力的。幸亏老太太没什么大事,这样你就先回去吧。”
出了派出所,居然下起雨来了,小麦叫声晦气,也在旁边的商场里买了些熟食,赶紧跳上了公交车。
小麦住在浮山后,是和男友魏炎一起租的房子,既是住处,又是公司。房屋两室一厅,租金不低,一个月一千块。其实依着小麦的意思,两个人的小公司,又是刚起步,根本没必要租那么大的房子,但魏炎说交通方便环境好,硬是要租,还一下子就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这房租算是他们的一大开销,挺头疼的。
天已经黑透了,公交车上人不多,所以有人说话声音就显得特别的清楚“哟,郑工你今天怎么也坐公交车了?”
小麦扭头看了一眼,上车的是两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前面那个穿着印有某某公司字样的工作服,后面那个却是西装革履,正有点尴尬地咧了咧嘴:“车坏了,送去修还没拿回来呢。”
前面那人噗哧笑了一声:“是吗?王大小姐没来车接呀?我说,好事快到了吧?什么时候请大伙喝喜酒啊?”
小麦就算是局外人,也听出来这话里的讽刺意味。那个郑工自然也听得出来,勉强笑了笑没再说话。车厢里很快就恢复了安静,公交车关上前后车门,继续向前开。小麦一晃眼,忽然发现后门不知什么时候上来了一个年轻女人。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她的脸,倒是身上穿着的一件连衣裙白底红花十分鲜艳。她就站在后门口,车厢里有很多空座,她也不去坐。
小麦忍不住又看了两眼,心想司机今天怎么也不提醒后门上的人投票了?这一班车的司机都特别能吆喝,一旦后门有乘客上,就会扯着嗓子喊投票,今天倒反常。女人头发长长的,身上的裙子似乎是被雨淋湿了,那大团的红花像血似的醒目。小麦用眼角瞥着她,感叹女人为了漂亮真是不要命。虽然滨海冬天比别的地方暖和,但这女人穿的却是夏末穿的那种薄裙子,脚上好像还穿了双露趾的鱼嘴凉鞋,这也太美丽“冻”人了吧?
汽车安静地行驶,很快到了小麦要下的车站。他站起来的时候看见刚才上车的那个郑工也走到了门口,女人往旁边闪了闪,抬头看了他一眼。车厢的灯光下,小麦看见她还很年轻,五官秀美皮肤白皙,只是额角上有一大块青黑色,像是摔出来的伤。
车门一开,小麦跟在那个郑工身后下了车,到十字路口去过马路。正遇红灯,一群人都挤在路边上等着。眼看红灯转为黄灯,离路口还有一段距离的车辆开始拼命地赶,想抢在绿灯之前冲过去。这里是个大斜坡,上面没有减速带,从坡上冲下来的车速度一般都很快,尤其是在抢灯的时候。
吱——
等着过马路的人一片惊叫。一辆轿车紧急刹车,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拖出长长一条痕迹,差点整个横过来。不远处,一个男人躺在路中间,像被丢弃的布娃娃,头毫无生气地歪在一边,身下一滩鲜血正漫开来。
人群骚动,有人掏出手机开始打110和120,小麦却只顾着看那个男人刚刚站着的位置——那个男人正是车上的那个郑工,而他刚才站的地方正有个穿白底红花裙子的年轻女人,默默地看着地上的尸体。小麦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下了车并且跟在他们身后的,但他看得很清楚,刚才轿车冲过来的时候,就是她在那个郑工身后用力推了一把,把人推到了车前。
男人在马路中间抽搐了一下,没了动静。女人脸上浮起一丝微笑,转身要走。小麦情急之下脱口喊了一声:“抓住她!”
旁边的人惊讶地转头看他:“抓谁?”
小麦眼看那女人已经挤出了人群,急得用手直指:“就是那个穿红花裙子的女人,刚才是她把那个人推出去的!”
旁边的人用奇怪的眼光看他:“你说什么呢?哪有人推他?还有,哪有什么穿红花裙子的女人?刚才我就站那人后头,根本就是他自己找死抢出去的,哪有人推他?你可别胡说!”
小麦顾不得跟那人争什么,挤出人群去找那个女人,但他一抬头就愣了——人不见了。也就是说了这么几句话的工夫,而这条路是一通到底的,那个女人走得再快,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走出他的视野吧?
110来得很快,120也来了,但地上的男人显然已经没得救了,直接就被盖上了白布。司机急赤白脸地在跟警察辩白,旁边有几个爱管闲事的人给他证明,确实是死者自己冲出去的。小麦听了半天,终于还是说:“不是他自己冲出去的,是有人推了他一把。是个穿白地红花裙子的女人。”
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人不耐烦地说:“小伙子眼花了吧?都跟你说了,刚才就我站在他后头,哪有什么穿红裙子的女人?”
警察询问了一下旁边的人,都表示没看见有这么个女人,于是警察用警告的眼光瞪了小麦一眼:“请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胡乱说话也是不行的!”
小麦再次郁闷了,而且他很奇怪:穿着那么扎眼的一个女人,怎么就会没人看见呢?
不过郁闷也罢,奇怪也罢,尸体被搬上车拉走,人群也就散了。小麦拎着菜往家走,刚刚走到门口,正在掏钥匙,门自己开了,屋里的人拉着个特大号旅行箱出来,跟小麦打个照面,两人都愣了一下。
“你干吗?要出差?是上次胶州那个公司谈成了?”小麦看魏炎手里拖着行李箱,有点失望。好歹他才刚回来。
“我,我——”明明是很正常的一句问话,魏炎却结巴起来,表情也变了。小麦奇怪了:“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一边说,一边想进屋,魏炎却堵在门口没有让开的意思。
小麦心里忍不住怀疑起来,一侧身,硬是挤了进去。只看了一眼他就发现:魏炎最心爱的吉他不在原来的地方了。小麦的心忽一下悬了起来,看着那旅行箱:“魏炎,你这是去哪?”
魏炎嘴唇动了几下,终于垮下肩膀:“麦子,我,我要回家了。”
回家这两个字像一记闷棍敲在小麦头上,他一时居然没反应过来:“什么?”
魏炎放开行李箱蹲了下来:“麦子,我爸今天叫我回去,说我妈检查出心脏病了。他说我现在回去,他还认我这个儿子……”
小麦愣愣地看着抱住头的年轻男人,觉得自己腿也有点软了:“你要回家了?还——”他把后面的半句话咽了回去,很显然的,魏炎是不准备回来了,否则怎么会连招呼都不打就走?如果他再晚几分钟回来,面对的就只是一间空荡荡的房子。
魏炎不敢看他:“麦子,咱们这一年太难了。再说我爸那脾气,要是这次不回去,他可能真永远都不会认我了。还有我妈,她身体不好。麦子,你从小没爸妈,不知道我的感觉。麦子,我要是回去,想开个公司什么的比在这容易多了。等我经济上能独立了,我回来找你,我……”
小麦出神地看着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忽然觉得想笑。魏炎是第几个了?第四个吧?果然还是没超过一年啊……难道真被他第一个男朋友说中了——男人之间本来就是玩玩,非要什么天长地久,就只有被人甩的命!明明追他的时候也说得信誓旦旦,可总是没有一年,就带着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了。就连魏炎,为了他跟家里出柜决裂,跑到滨海来自己创业,算是坚持时间最长的了,现在也要离开。是因为同性之间的感情本来就脆弱?还是他的保鲜期,就只有一年?一时间他的脑子乱纷纷的,无数莫名其妙的想法都在里面挤:他妈妈临终时拉着他的那只冰冷的手;第一个男朋友手机里跟别人的暧昧照片;大学同学或鄙视或怜悯的眼神;魏炎悄悄递过来的一支纸玫瑰;他学的是广告设计可是一直在做业务员和会计的工作,专业都要废了,魏炎一走,公司开不下去,他得去另找工作;房子是租了一年的,现在还有半年,要是提前退房要赔违约金,应该找个人合租;买的菜一个人吃太多了,幸亏天气还没热否则要坏了……林林总总,每个想法都像只蜜蜂,肚子上带着个尖刺进进出出。
魏炎见他半天没有反应,悄悄看看表,磨磨蹭蹭地站起来:“麦子,我,我飞机到点了。我留了张卡,咱们剩下的钱都在里头,我就只有这些了。还有手机,我也给你留下了,你总用小灵通,也不方便……等我回去有了钱,我再打给你……我,我走了……”
小麦仍然呆呆地站着,魏炎拖着行李箱从他身边挤过去,身上的温热气息扑上他的脸,是他所熟悉的。可是在这种倒春寒的天气里,这点热气很快就消散了,只留下他的脸颊在楼道的冷风里吹得冰凉。过了好一会,他才拖着脚步慢慢进了屋,木然地把手里的菜放到厨房去,再走出来,坐在桌子旁边发呆。桌子上摆着个台历,小麦无意识地看着:2008年4月17日。他忽然想起来,今天是他24岁生日……
第2章 台东小店
“我叫罗薇,这是庞峰云,这是卢纬,那是池莉莉。你看见了,我们现在就是四个人,峰云跑广告,卢纬管美编,莉莉是财务,我跑外出稿子。现在杂志销量上去了,人手不够,你要是来了,先跟着我们熟练几天,要是合适出稿子就接我的活,要不然就跟峰云去拉广告。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一千五,有午饭补贴,过了试用期就一千八。不算高,不过我们是看季度销售量发奖金的,你觉得怎么样?”
小麦看看这间屋子。这是居民楼,一百平左右,三室一厅的,两间是卧室,很简单,就地上铺个旧席梦思垫子;一间放着两台电脑,客厅里摆着资料和已经印好的杂志什么的,跟他住的地方格局相似,收拾得倒很整齐。小麦在心里算着帐,工资确实不高,而且还不知道一季度能分多少奖金,最主要的,这工作好像跟他学的专业差十万八千里。不过他现在也没得挑。自从大学毕业他就和魏炎在弄自己的小公司,而且他还是跑业务兼会计,已经把专业扔下一年多了,现在要是去找工作,就工作经验这一条就吃亏。现在他身上总共就有一万一千三百块钱,孤身一个人,万一有点什么事比如说生个病,这点钱就根本不经用。房租过半个月就又要付了,一个月一千块钱房租,还没算水电费,再加上吃饭穿衣,不赶紧找工作不行。这份工作虽然不是很合意,但骑驴找马比较稳当,而且看这几个人年纪跟自己也差不多,一个个朝气蓬勃的--要不,就先干着?
罗薇的脾气显然是爽朗大方型的,笑眯眯地就伸出手来:“那好,欢迎加入我们,帅哥!”
年轻人的风格就是说干就干,罗薇直接拿起相机:“那咱们现在就出去吧,先去台东转一圈,你也熟悉一下工作。如果觉得不合适,过几天再跟峰云出去。”
跟着罗薇出去,一路上听她介绍,小麦才详细了解到《倾城》这杂志的内容,挺小资的,走都市白领路线,主要就是介绍滨海市好吃好玩好购物的地方,台东算是滨海市的商业区,自然少不了要跑。
“上次我在拐角的地方发现一个小店,卖的饰品很有特点,可惜突然有事没仔细看,这次好好看看,做个专题。”
小麦看着罗薇兴奋的表情,琢磨自己是不是该跟庞峰云去跑广告,怎么说,一个男人跟着个女人去转饰品店……
“哎,小麦你干什么那种表情?饰品怎么了?男人就不用饰品?那你太落后了,我们的杂志可不光是给女人看的。”
小麦想想自己戴了二十多年的那条手链,点了点头。手链丢了之后,他一直想着再弄一条,但那花结明明是看熟了的,现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样子。他也上网查过一些编织的花样,但是没有一种是跟他那手链上的花结相似的。
“到了!”罗薇拉了他一把,从公共汽车上跳下来,“那店在哪儿来着?门头就是太小了,怎么找不着了?”
“叫什么名字?”小麦东张西望。台东这婚纱一条街街尾有很多小店,各色各样的门牌挤在一起,足够人看个眼花缭乱。
“叫……上次还真没看清楚门头叫什么来着……”罗薇嘟哝着在街上慢慢地走,“不对,过了,肯定不是这一头。”
小麦跟着她没头苍蝇一样地挤。已经将近五点了,下班的人渐渐多起来,摆夜市的也开始出摊,越发的热闹。天色渐渐昏暗,霓虹灯亮起来,罗薇锲而不舍地仍然来回地找,突然指着前面叫了起来:“啊,那儿呢!我说我这眼神,怎么刚才走了两趟都没看见?好像换门头了。”
小麦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牛肉粉旁边有一家小店,门牌是原木色的,画着一个威武的虎头,再没有别的装饰:“确实不大显眼,不过刚才我们走过了,我也没看见。”
罗薇看看天色:“哦,天黑了,你回家要晚了吧?我们就是这样,有活就干,加班是常事,没什么点的。不过你要没什么事就晚点回去,今天我过生日,我们准备庆祝一下,你也参加怎么样?”
世界上有一种人的热情永远能感染别人,即使只是建议,也会让人不自觉地服从。罗薇显然就是这样的人,小麦连摇头也不好意思。反正现在家里已经没人等着他回去做饭,多晚回去也没关系。
小店里现在还没有上客,很安静。两边是擦得铮明瓦亮的玻璃柜台,里面铺了淡金色的的丝绒,上面摆着各色的饰品。小麦大致浏览了一下,无非是戒指耳环什么的,他一个男人,对女孩子戴的首饰兴趣不大,看了几眼,就抬头打量这店里的摆设。屋子最里面有一张小桌子,旁边摆了两张折叠椅,桌子上还有一把咖啡壶和一只杯子。这挺奇怪的,因为店铺本来面积不大,一般店主都会尽量地利用面积来布置商品,尤其像台东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这样把相当一块面积弄出来摆桌椅什么的还真是比较少见。桌椅后面就是通里间的小门,门上挂着虎皮色的厚绒帘子,那黑黄色的条纹加上毛绒绒的感觉,还真像张虎皮挂在那里。门帘前面挂了一串玻璃风铃,小麦仰脸看看,悬挂的玻璃片是一个个小人的形状,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也不知是哪里买来的。
罗薇在背后大惊小怪,一会儿啊一会儿哦,小麦忍不住回头:“罗姐,看见什么了?”
“你看你看,这个多漂亮!”罗薇激动地指着柜台里直跳脚,看样子大有一拳砸碎玻璃把手伸进去的冲动。
“什么东西啊?”小麦走到她身边看,原来是一枚戒指。厚重的戒身是银质的,刻着古朴的花纹。最显眼的是戒指正面是一个虎头的形状,两只眼睛是琥珀镶的,中间恰好有一道竖着的暗纹,灯光下真像两只活的虎眼,熤熤生光。
罗薇激动地盯着那戒指:“真漂亮!我要买我要买,老板到哪里去了?”
风铃叮地响了一声,小麦一回头,一个年轻人从帘子后面走出来,微笑:“来客人了?”
“哇!”罗薇小声地说,“帅哥啊!”
确实是个帅哥。小麦看着也不由得心里微微动了一下。来人皮肤白皙,稍长的头发乌黑润泽,直垂到肩,一双眸子在柔和的灯光下看来像是琥珀色的,薄薄的嘴唇微微翘起,脸颊上浅浅露出酒涡的痕迹:“两位要买什么?”
罗薇小声地说:“小麦挡挡我,我给帅哥拍张照片。”
小麦无语,只好用身体挡住她:“哦,我们想要这枚戒指。”
店主微笑着走过来:“哦,两位看中了这个?”
罗薇借着小麦的遮挡,用手机给店主连拍了两张照片,心满意足地走出来:“哦,我们是办杂志的,不知道可不可以给帅哥你的这些商品拍个照片,放到杂志上去做个专栏?当然,这个戒指我也要买的。”
店主看了她一眼,笑了,弯腰打开玻璃柜把戒指取出来:“当然可以。能给我免费宣传,我求之不得。这戒指是刚刚进来的新品,没有第二枚相同的,看来它跟您很有缘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