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克胡椒
于承均的话让金有如遭受天打雷劈。他张开嘴巴,发现自己无话可说,只能乖乖闭上嘴。
不过这番话倒是引起了罗教授的兴趣。他问道:「金小朋友不是还在念书吗?应该不用这么急着找工作。」
「这……他是半工半读的,来留学有一半是为了在国外打工增广见闻。」
「喔,如果他跟着承均你的话,想必也是考古学系的?」
「……算是。」
「那就太好了!」罗教授转向金,笑吟吟问道:「你愿不愿意来我这打工?工作内容就跟今天一样。」
于承均急忙补充:「这家伙不学无术,什么都不懂,只怕会给教授你带来麻烦。」
「不会不会。」罗教授慈祥地道:「我看小朋友今天和我的研究生们处得不错,效率也好,只要稍加学习,想必可以成为很大助力。」
金皱眉,他虽然很想要这份工作,但又不太想看到这个古怪的罗教授。
于承均知道金的想法,只是淡淡对他道:「你自己决定吧。」
「放心,我这里事少钱多离家近,你只要下课后再过来就好。」罗教授举起手,比了个数字道:「时薪这样如何?不扣税不含劳健保但包三餐。」
金发誓他看到了于承均的双眼顿时射出精光,然后转过来咳了两声对他道:「金,教授盛情难却,你就答应吧。」
金未能表示意见,就这样被于承均给卖了。
为了庆祝金找到工作,鬼老头提议大家狂欢一番、喝酒喝个通宵。叶离不屑地表示,这没什么好庆祝的,纯粹是老酒鬼酒瘾发作罢了。
金半是高兴半是沮丧喝着酒……拜殭尸体质所赐,他现在是千杯不醉。他虽然不吃饭,但还是会喝些水酒,不晓得那些水分是被身体吸收还是蒸发掉了……
于承均知道金在郁闷些什么,倒了杯酒给他道:「怎么,找到工作不开心吗?」
金不情愿地扁嘴道:「开心是开心啦,不过想到要见那个罗教授就觉得很讨厌。」
「我不清楚你对罗教授怎么会有偏见,但他无疑是个好人,竟然愿意雇用来路不明的你。更何况你今天做了多少事我可是都看在眼里。」
「那你看到我和那些女孩们打情骂悄时,心里会不会酸酸的?」金满怀期盼问。
「不会。」于承均僵硬地回答。
身为一个男人,怎么会有人愿意灭自己威风长他人气势?金那副得意的样子分明就是想炫耀自己很受欢迎的吧!
于承均完全误解了金的心意,冷酷道:「还有,现在是你找工作,哪有人找工作还要先看老板顺不顺眼的?」
吃了一记闷拳的金辩解道:「我的第六感就是觉得他怪怪的嘛。」
叶离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口齿不清道:「你跟师父说这个没用啦,他才不相信什么预感还是第六感的咧,除非他亲眼看到那个劳什子教授在街上裸奔还干嘛的……」
于承均看了看叶离手上的啤酒罐,质问鬼老头道:「师父,您怎么可以让叶离喝酒?他还未成年。」
鬼老头奸笑道:「他酒量还不行,喝这么一点就醉了。」
于承均和鬼老头边喝酒边争执不休,而金只是默默地思考着。于承均近来对他的态度变了,被骂可说是家常便饭,但他对这样的改变感到喜悦,于承均开始在他面前展现真实的情绪,没有掩饰、没有客套。
刚认识时的于承均看起来温和,但总有种距离感,而越相处就越知道他真正的面貌。
于承均没什么耐性,不常发作的原因是他的懒惰更胜于不耐烦,所以见到看不下去的事,会先衡量其后能会造成的连锁反应,然后决定顺其自然;对他来说,只有他关心的人事物值得花时间思考,其余大部分时间,于承均常处于放空状态。
金曾问过,和他一起坐了一下午看电影的于承均对于剧情有何感想,而于承均只是呆愣着,连自己看过什么都忘了……或者应该说他的心思根本不在那上面。
于承均就是这么个不解风情的人,但却会为了找出金的身世而废寝忘食,这一点让金非常庆幸,幸好自己遇上的是他。
金就是喜欢这样的于承均,喜欢他的迟钝、喜欢他的锱铢必较、喜欢他的不解风情、喜欢他的口是心非……
金不再怨恨当初杀了他的人。若不是这样,他也没机会在百年后的今天遇到于承均,是于承均让他真正感觉到了活着的喜悦和单恋的酸涩。
「喂,阿金,你很不够意思喔。」叶离的醉话打断了金的思考,气势汹汹地说,「怎么你没喝?瞧不起我买的酒吗?快给我喝下去!」
于承均放下杯子:「叶离,该去睡了,再喝下去你明天就会知道宿醉有多难受。」
「耶?这是乌龙茶,怎么会宿醉?」叶离嘿嘿笑道。
「酒没了……」鬼老头打着酒嗝道:「谁再去买一些来!」
「你们都醉了。」于承均叹道,然后站了起来从口袋掏出皮夹。「我们该回家了,今天我买单。」
于承均的话顿时让所有人清醒过来。一毛不拔的于承均竟然说要买单……看来喝的最醉的人是他。
隔天,于承均面色难看地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钱包。
「因为你说要买单,泰山大人就买了很多酒……」金迟疑道。
「……我完全没印象了。」于承均懊恼地说。
看着于承均一副被诈骗集团讹光的表情,金心想,还是先不要说出鬼老头拿了他藏在桌脚的流动资金好了,否则于承均很有可能会气到中风。
没想到于承均喝醉之后会性格大变,早知道昨天就要趁机会从这个闷骚的人口中问出他对自己真正的想法了……金遗憾地想。
「均,我要去打工了,麻烦你替我跟小叶子说一声,我要跟他借脚踏车。」金扬声道。脚踏车是唯一不会让金晕车的交通工具。
「唔……」于承均混沌不清的声音从盥洗室传出。「认真一点,别再光顾着玩了。」
金骑着脚踏车在街上奔驰。迎面的风冰冷的刺骨,空气中也带着燃烧不完全的石化汽油味。金能感受到这一切,但并不觉得冷或是难闻。
变成殭尸之后,他的感官似乎变得比以前更敏锐,他能感觉到每一根发丝拂在后颈的触感,能听出飞虫一秒钟振了几次翅膀……只除了他依旧是个大近视,因此于承均特别吩咐他出门一定要戴着眼镜,省得看不清楚将别人的车子撞坏了。
金觉得自己已经渐渐融入这个和他过去所生活的环境截然不同的世界,这个年头没有战争和革命,也没有饥荒和瘟疫……至少这个地方就是如此和平美好。金感到有些遗憾,他苦命的老爹老娘没能见到现在的世界。
骑到罗教授家门口停下,金发誓就算老板再讨人厌他也要做下去。这个世界孕育出了现在的于承均,所以金也想成为让世界运转的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