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头与水
林央晃一晃手中柳条,指向那些还未收完的保护费,“等收完保护费,把铜板数清楚交给我。”
凤鸳连声应下,正式升级为林央手下的狗腿甲。
知趣遥望林央,一时没说话。管事只以为人家先生是给这无法无天的二少爷给吓着了,连忙跟知趣解释道,“二少爷年纪小,因他命数不大好,自降生就一直养在庄子里。咱们做奴才的,也不敢教导主子,好赖的,只随主子高兴罢了。”
“我看先生文质彬彬,莫要与二少爷计较啊。拜师的礼数,二少爷大概也是不大知道的。”管事挨了一鞭子,纵使不能打还林央,但是,依管事的阅历,有的是法子叫林央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这些话头,若是落在不知情人的耳朵里,林央少不得落下个“跋扈”的名头,又能讨得什么便宜去。
管事对知趣很客气,因为知趣是被家族送来“教导”二少爷的。
知趣听了管事的一篇话,脸上也没有特别的意思,对许管事道,“我的住处,许管事安排好了吗?”
“安排好了。”管事姓许,圆脸,爱笑,“罗先生,您日后就唤我许东就成了。什么管事不管事的,没的生分。”先一步引知趣去他的住所,“咱们庄子,到底是简陋了些。最好的院子,就是二少爷住的了。那院子也宽敞。”
知趣道,“我是林大人聘来教书的,岂可与二少爷共居一院,不妥。”
许管事却是打的如意算盘,一面走,一面笑劝,“我是个粗人,未读过几本人,也听说过师父师父,待师如父呢。先生来教二少爷念书,住在一处,正好言传身教呢。先生放心,此事,我已请教过夫人了。夫人,也是允了的。”
知趣这才不说话了。
知趣正在用午餐,林央与凤鸳有说有笑的回来了。这才小半天,凤鸳跟林央已好似一人一般。凤鸳欢喜的提起食盒,对知趣道,“少爷特意买来给先生加餐的。”因为知趣现在的身份是林央的课业老师,凤鸳伶俐的称知趣为“先生”。
林央都混到收保护费的份儿上了,还会花钱买好吃的来改善师生关系?一看,就知道是凤鸳的主意。知趣看凤鸳一眼,对林央道,“二少爷若不介意,就一道用饭吧。”
林央当然是不介意的,收保护费也是力气活啊,林央闻着饭菜香,早饿了。出去洗了手,坐下来招呼凤鸳一道吃,凤鸳当即感动就要热个泪迎个眶啥的,知趣指着凤鸳的激动莫名的脸,对林央道,“看到没?这就是收买人心的好处。”
林央傲倨道,“我叫阿鸳坐下一道吃,并不是为了收买他。”
凤鸳更加感动了。
知趣一笑,递给林央一幅竹筷,“知道你不是。不过,待人好些,总没坏处。”
林央哼两声,翻白眼道,“别来教训我!”抓着筷子,端着碗,饿死鬼投胎一样的一顿狼吞虎咽、风卷云残。
林央很瘦,个子在同龄人中却不算矮的。脖子细长,肩膀单薄,若不是生的一幅好相貌,这顿狂吃可真够看的。
看到自家凤神过的这般苦日子,凤鸳一颗忠诚的狗腿心,如同浸于黄连水里一般。
知趣没啥感觉,只是觉着这孩子苦了些,时不时的给林央夹些菜,盛碗汤。
这顿饭,显然是很合林央胃口的,吃饱喝足后,待他知道这饭菜是知趣自己烧的,连称赞了知趣两回,“你做饭可真好吃。”
知趣笑笑,林央吃的大多是他自烧的饭菜,买来加餐的菜,林央没动几筷子。
凤鸳一面收拾桌子,一面暗自琢磨:莫非知趣以前就靠好厨艺把他家凤神给勾搭住了么?
不得不说,小鸳鸯,你真相了一半哪。
夜半,知趣躺在紫金鼎里问,“感觉出林央的来历没?”
“的确是朱雀的气息,不过,夏春秋应该在林央身上做了手脚,他身上的朱雀气息淡了许多,若不是我,寻常人定难以察觉的。”罗妖道。
“难道世间还有第二只朱雀?”
罗妖不确定地,“我也没在羽族生活过,倒不大清楚这事。”
罗妖谨慎的叮咛知趣,“若不是在紫金鼎里,不要跟我说话。即便是朱雀转世,身上灵性也是异于常人的。若他真是朱雀,同族之间,很容易感知到。”
知趣道,“不管林央是不是小凤凰,这孩子也怪招人喜欢的。”
罗妖危机感顿生,提醒知趣,“你可不许背着我偷人。”
“偷!偷!偷!偷你个脑袋!”知趣说罗妖小气巴啦小肚鸡肠小人之心,复又自言自语道,“也不知道这孩子喜欢吃什么,看瘦的哟,叫人一见就心疼。”
罗妖,“吃个饭跟饿死鬼投胎似的,看他就没不喜欢的东西!”
知趣叹一声,“这世上,竟然有比你混得更惨的小凤凰。唉,梧桐城不定啥破烂样呢,真是担心小白啊。”
罗妖敏锐地,“你想起孔白他们啦?”
知趣唇角翘起来,“一点点。”
第181章
这十来年,自从遇到夏春秋,知趣从未停止过修炼,哪怕倚翠山的灵气远不及修真界,知趣在倚翠山的勤奋,却是远非当初在水仙谷时可比。
丹田依旧跟个筛子似的,但是,在紫金鼎在,在灵力的滋养下,知趣经脉的伤却是好了大半,就是血肉骨骼在灵力的淬炼下,也有着非同一般的生命力。最显著的改变是,比起刚刚到临水村时,知趣的力气更大了。
不过,让知趣惊喜的是,随着他不断的修炼,他的记忆,一点一滴的渐渐的回来了。最开始是关于罗水仙的记忆,夏春秋指点他修炼的时候真的不多,但是,知趣修炼起最基础的五行诀,看到每一句功法,脑中就能浮现一个人的教导,那种感觉,让知趣无比的熟悉。
后来,伴随着他想起罗水仙,黑豆儿、小白、小金、鹤师弟、龟小绿、参胖胖、参老头,知趣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只是,他常常把前世的事与今生弄混,脑子里常常会一时高楼大夏一时仙天宝境,一时飞机大炮一时飞剑术法。脑袋混乱至此,知趣没被搞疯,还把自己的记忆一点点的理顺,并且兼顾在夏春秋不在倚翠山时,都要做出一幅思念的衷肠来。若非知趣连续几年不间断努力,夏春秋刚回倚翠山时,不会被知趣的用心感动。
可见此人心志之坚,绝非常人能比。
而且,知趣恢复记忆的事,罗妖到现在才知道。
罗妖有些不高兴,“你怎么不跟我讲呢。”
“跟你讲?听你黑我家小白嘴巴坏、黑豆儿没本事、小金心机深、参胖胖是笨蛋。诶,我说你也真是的,怎么连水仙爹的坏话都说,亏你先前还喜欢他呢。”知趣揶揄。
罗妖没好气地,“我从来没喜欢过罗水仙!笨死了,这都不明白。”
“怎么可能?有一年冬天早上,我可是亲眼看到你要亲水仙爹,结果给水仙爹的灵符打跑的。”知趣随口就摆出证据来。
“说你笨还不承认。”既然知趣啥都想起来了,罗妖也没那厚脸皮去装嫩卖萌了,奚落道,“你是不是还觉着以前我跟你争水仙呢!蠢才,我那是在追你!”
知趣被此神理论惊的目瞪口呆,半晌才结结巴巴的问,“你,你是说,你追求水仙爹,千方百计占水仙爹的便宜,其目的是为了要追求我!”
“是啊。”罗妖大方的承认,“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没眼光的看上罗水仙,我干嘛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啊。”
以往知趣觉着自己虽不算绝顶聪明,但也不是个笨人,尤其在人情世故这块儿,他更是擅长。但是,真恕他眼拙了,他竟然没能看出来:罗妖追求罗水仙,实际上间接是为了追求他!
你妈!
这是啥神逻辑!
不待知趣有问,罗妖已径自说起自己那些年的辛苦,“看你天天围在罗水仙身边狗腿似的转悠,就来气。你说说,罗家那种地方,有谁比我更好看、更有本事?罗水仙,罗水仙能跟我比吗?”
“每天早上屁颠颠的去服侍他梳洗,你怎么不服侍我呢?还天天煮他喜欢的茶,你都没问过我喜欢什么茶?他夸你一句,你能上了天;我赞你一句,就怀疑我另有目的?”罗妖那一肚子的不满哟,“我要是不喜欢你,能叫你上我的床?要是不喜欢你,能跟你一处睡觉?要是不喜欢你,会跟你结同心印么?要是不喜欢你,能时时担心你的安危,把你藏到百花境?要是不喜欢你,我才不会理蠢黑豆儿、笨参胖、坏小金、怪老头儿呢!”
一大串文采不咋样的排比句过后,罗妖问知趣,“你自己说,我是不是喜欢你?”
“喜欢喜欢。”知趣真被罗妖说的有丝心虚哩。
罗妖稍稍气顺,对知趣道,“以后少在我面前提那些烦人的家伙,讨厌的很。”
知趣还是有些不确认,问,“妖妖啊,你说你追求水仙爹,你不怕他应了你呢?”
“他应了更好,他一应,我立刻把他甩了。好叫他知道被你喜欢的下场!”罗妖恶狠狠地。
知趣直接无语,后跟罗妖打听,“诶,妖妖,你们羽族人都这样追求人么?”喜欢谁,不是直接追求自己喜欢的对象,反是去追求自己的情敌!
这,这真是在追求爱人,而不是要跟爱人结仇么?
听知趣有问,罗妖傲然道,“他们怎么能与我比,我可是上古妖神。”
你妈就是个脑抽!知趣在肚子里默默回了罗妖一句。
这一夜,因着罗妖忆起先时种种知趣“对不起他辜负他”的事,而要求知趣亲他的蛋亲了足有二十回,又叫知趣换了性感睡衣,在知趣屁股上滚了一圈儿,这才罢休。
知趣怪害羞滴,“一把年纪了,还要穿这个。”
“行啦,光光的时候也不是没见过。先时没恢复记忆时,也不见你害羞呢。”
很是腻歪了一番,妖妖蛋才在知趣怀里安生的睡了过去。
其实还是元气大伤了吧。
知趣记得,先时在罗家,罗妖从不需要睡觉的。抱住妖妖蛋,知趣悄悄啾了下,这才打个呵欠,闭上眼睛。
林央是个让知趣刮目相看的孩子。
没来时,知趣听人委婉的说过,“二少年自幼长于灵庄,没念过什么书,还得请先生费心了。”
知趣也过过倍受家族冷落的日子,但是,知趣在灵庄时的日子决不同于林央。林央是林家的二少爷,农庄上的人,自然不敢明面儿上欺负他。不过,私底下就不好说了。
林央却能长这样肆意飞扬的性子,用凤鸳拍马的话说:这才是我们凤神的气派!
知趣向来是天不亮就起,凡世的灵气虽然稀薄,但也不是没有,蚊子再小也是肉啊,知趣向来不嫌肉小。他正在屋子里打座,门被敲了两下后推开,林央也已经穿戴好,看知趣盘腿坐在床上问,“什么时候念书啊?昨天忘问你了。”
知趣睁开眼,指了指桌上的一壶温茶,“醒来一盏茶,对身体好。吃过饭再开始念书,你起的真早。”
“没你早。”林央自己倒了盏茶,巴唧两下,赞道,“挺好喝。”
自己拉把椅子坐下,林央问知趣,“你现在有空说话吗?”
尽管林央的话不是很好听,知趣也明白林央话中的客气,点了点头,“有空。”
“那个,你都会什么?你不是家里派来教我的先生么?看你怪年轻的,你会武功不?”林央问。
知趣笑,“文武双全。”
林央哼道,“你可比我还会吹牛呢。”又倒了盏茶,林央仰头喝下,道,“那你早上教我武功吧。”
知趣眼睛弯起来,“还是先做饭,把你喂饱再说功课的事。灌一肚子茶水去练武,不是好主意。”
林央漂亮的眼睛瞪的溜圆,脸却悄悄红了,嘴里要强,“谁饿啦!我可不饿!”
自床间起身,知趣穿上鞋,挽起林央的手道,“我从山上带了不少腊肉,你喜欢吗?尝尝怎么样?”
林央想把手挣出来,结果竟发现自己的力气比不上知趣,只得作罢。于是,歪着头撇起嘴巴,“我最讨厌吃腊肉了。”
结果,这天早上,最讨厌吃腊肉的林央同学,伴着一大盘腊肉,足干掉三大碗白米饭。
吃到十二分饱,林央捧着肚子道,“以后你别自己做饭了,叫下人去做。”
“他们做的,不合胃口。”知趣在小炉子上烧水,准备煮壶茶来喝。
林央好奇地,“你来之前,不会是个厨子吧。”庄子上没啥好厨娘。尽管林央常被克扣,不过,他也有法子弄到钱去外面乡间的小饭馆吃。但是,不得不说,知趣的手艺,比那些小饭馆的手艺要强许多呢。
知趣微微一笑,“为什么这样说?”
林央晃晃脑袋,“你当我傻呢。俗话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你这么年轻,哪里能来做夫子?要是家里有心,早把我接回去请那种长胡子的老先生了,怎么会找你来呢?”
真是绝佳的资质啊。
知趣能从灵庄出头,那是因为他有前世的记忆,人情炼达,又肯吃苦,抓的住机会。林央没有知趣的运气,他一个人在农庄,与管事的关系成那样子,不可能有人特意来教导他,他却能有这种通透。
林家人的眼光,远不及罗梦仙哪。
泡出一壶茶香,知趣道,“林家招聘西席,胡子长的全被淘汰了,我之所以会被你家录用,因为我学问最差。”
林央脸上露出怒色,知趣递他一盏茶,“不过,我学问虽差,教你还是没问题的。”
“你小看我!”茶没喝,林央啪的撂桌上,两道长眉竖起来,眼露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