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藏妖
沈绍静默了数秒,“爸,让毅森接电话。”
沈仲沅将手机递到洛毅森面前,洛毅森总不能让一个老人一直这么伸着手,只好接过手机。轻声说:“喂。”
沈绍居然没说话。
洛毅森咧咧嘴,听见了沈绍的磨牙声。
“那个,回去跟你说。”洛毅森有些讨饶地跟他商量。
“洛毅森!”沈绍把三个字从牙缝里挤出来,“你们在哪里?”
“在……屋里。”
“别以为我找不到你!”
沈绍那边要开火猛攻了,洛毅森急忙说:“我就问一句话!能消停点等我回去吗?”
顿时,沈绍没动静了。洛毅森瞧了眼对面面无表情的沈仲沅,心说:沈绍,你要给力呀!
沈七爷冷笑一声,“等你回来,打屁股吗?”
在沈仲沅面前,洛毅森不能挤兑沈绍。只能哼哼啊啊地应着。沈绍也听出他说话不方便,就让他把手机还给父亲”
手机回到沈仲沅那边,老爷子开口便说:“你不用来,我跟毅森叙叙旧。”说完,挂断了电话。
坐在车里,沈绍气恼地把电话摔到一边!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父亲跟毅森叙的什么旧?
第123章
说是叙旧,也无从说起。毕竟沈仲沅跟洛时相处那时候,洛毅森还没出生呢。故而,一老一少的话题,都围绕着最近发生的事。
沈仲沅指了指黑色笔记本,说:“老大看过。”
“沈兼?”洛毅森诧异地问。
沈仲沅点点头。
根据沈仲沅的回忆,沈兼看到黑色笔记本大概是七、八年前的事。那时候沈兼还只是一个分公司的总经理,努力上游,想到本市的总部来。沈兼的所做作为不能说可圈可点,但也算是不错。属于无功无过的平庸存在。沈仲沅把分公司交给他,做得好坏全凭沈兼自己打拼。但沈兼想回总部的心思,沈仲沅是了解的。
关于洛时留下的这个笔记本,沈仲沅从来没藏着掖着,就放在书房的抽屉里,时不时地拿出来看看。有那么几次,沈兼看到了,就问父亲,这稀奇古怪的东西是什么?沈仲沅说这是一位影响我很深的老师留下的,没有他,也没有咱们家的今天。
当时,沈兼并未对笔记本产生什么兴趣,至少沈仲沅没看出来。不记得是过了多久,老管家偷偷告诉沈仲沅,看到大少爷从他书房出来,手里拿着照相机。
当时沈仲沅就确定沈兼一定是拍了笔记本里的内容。至于目的何在,不外乎想要从里面找些门道,探究一下他口中的“没有他,也不会有咱们家的今天”有什么奥秘。
沈仲沅倒也没责怪沈兼,就当不知道这事,由着他去折腾。真要是能折腾出点花样来,也算沈兼能耐。没想到,沈兼还真给他长脸,几年后战绩赫赫,从分公司调回总部。
那时候沈仲沅的腿也出了问题,干脆将董事长职务交给了沈兼。
“您没问过沈兼,关于笔记本的内容吗?”洛毅森问道。
沈仲沅摇摇头:“笔记本在,就够了。其他的不重要。”
老爷子的意思很明白。我在乎的是笔记本身,跟内容无关。
洛毅森越听越好奇,便笑着问道:“我假设一下,沈兼得到笔记本内容,并找人解读出来了。然后呢,他的生意蒸蒸日上。您就不好奇?”
沈仲沅只说了一句话:“命不同。”
命不同?什么意思?
笔记本里究竟写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东西,洛毅森还不知道。他需要回去仔细解读。而沈兼是怎么解读出来的,他大概能想明白。金镜文虽然是爷爷自己发明出来的,但也有不少人知道其中奥秘。爷爷的几位朋友都曾经学过、甚至是研究过金镜文。
想到这里,洛毅森的神情变得沉重起来。
反正也被沈绍找到了,没必要继续关机。洛毅森给手机开机,查看存储的资料。他将手机递给沈仲沅,说:“这几个人都是和茗楼爆炸案的遇难者。当初,肖六坤做的那种香让我爷爷和整间包房里的人都昏迷了。除了我爷爷,剩下的这几位都是他的朋友。会解读金镜文的都在这里。”
沈仲沅挑挑眉,“现在,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会。”
听上去好牛逼的感觉!洛毅森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脸,表现的特别谦虚。可说到底,沈兼导演和茗楼爆炸事件的目的也出来了。
沈兼想要保住笔记本里的秘密只为自己所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杀了这个世界上所有会解读金镜文的人。一个个去杀显然很麻烦还会节外生枝,所以,他将这些人集合在一起。
真他妈的没人性!
他急着解读爷爷的笔记本内容,就想跟沈仲沅一起离开。可没等他开这口,沈仲沅忽然说:“你爷爷教我下棋,会吗?”
洛毅森眨眨眼,“象棋、军棋、围棋、跳棋、您说哪个?”
沈仲沅满意地点点头,“围棋。”
卧槽!老爷子不待这么玩的,小爷急着呢。您不能换个时间玩高雅吗?
事实上——不能!
别看沈仲沅话不多,每句话说出来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容不得你反驳。洛毅森再次发现,沈绍的执拗完全是因为继承了沈仲沅的基因。忒像!
一老一少在棋盘上厮杀开了。沈仲沅上来就把洛毅森杀的片甲不留。洛毅森心说:我敬老,你好歹给我留点面子啊。
沈仲沅看得出,洛毅森放水了。说道:“拿点真本事。”
“再来一局!”洛毅森脱掉毛衫,准备再厮杀一场。
第二局,沈仲沅落子的速度越来越慢,思考的时间越来越长。间隙,不得不重新审视对面年轻帅气的小子。
下到最后,洛毅森笑眯眯地对沈仲沅说:“老爷子,下一局我让您子。”
沈仲沅眼神一暗,思绪又飘回了当年。那个总是笑眯眯的时方也是这样对他说:“仲沅啊,这局我要是赢了,下一局让你几个子。不要瞪眼睛嘛,小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