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野兔窟主
丽莎父亲提供的这一线索,引起了警方的重视, 丽贝卡跟她男友托雷斯的嫌疑陡然上升。虽然两人当晚在外吃饭和酒吧有时间证人, 但莎拉的死亡时间是凌晨2点到4点。在这一段时间里,他们彼此只有对方作为时间证人。如果是两人协同作案,就不足取信。他们同时被逮捕,警方的重点调查方向,也转向二人。
这时, 鉴证科从死者下体检测到了DNA样本。警方大受鼓舞, 并提取了托雷斯的DNA进行比对。只要在莎拉身上检测出的证据,跟托雷斯一致, 就可以落案起诉他。
谁知,鉴定结果却显示, 两份DNA样本, 并非同一个人。
而在现场找到的那把水果刀, 因为被水洗过, 加上消毒水处理, 鉴证科用了复杂的还原技术, 才提取出少量的DNA。检测以后发现, 与死者下体检测到了DNA样本,为同一人。
这似乎就可以说,抓到这个人,就能破案了。
然后,警方很快从留有案底人员的数据库中,锁定了另一个嫌疑人斯宾塞。
这人是个惯犯,有多次入室盗窃及一次涉嫌抢劫的案底。
警方要拘捕斯宾塞,赶到他家时,却发现这人已经潜逃,不知所踪。然而,警方在斯宾塞家中,找到了一把弹簧刀跟一只右脚的运动鞋。运动鞋被证实与莎拉家中浴室的血脚印花纹相符,基本可以判定,出自同一双鞋。华都警局立即发布通缉令,随后发现,斯宾塞买了逃往墨西哥的机票。
警方迅速出动,在一个偏僻的小机场抓获斯宾塞,将他带回华都警局受审。斯宾塞供认称,他当晚用自行配置的万能钥匙潜入学生公寓,只是想偷点东西。谁知,他却发现了单独在家、年轻漂亮的莎拉。虽然他强行与莎拉发生了关系,但是全程莎拉都表现得很害怕,并没有大喊大叫的呼救,所以也没杀死她。而且,他带得弹簧刀,根本都没有拿出来过,他也没有刺伤过莎拉,不是他干的。
但是,警方不肯相信他的供词,莎拉身上有明显被殴打的伤痕,身体里检测出了他的DNA,以及浴室的那枚血脚印,也被证实出自斯宾塞,还有水果刀上检测出来的DNA,他几乎无可抵赖。
斯宾塞辩称,他当晚跟死者发生关系后,正在公寓里找财物,忽然听见门外有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听到他们拿钥匙开门,他只好打破窗户玻璃翻出窗外。可能当时过于慌张,就掉了一只鞋,也没注意掉在哪里。
约瑟夫看到这个细节以后,非常重视,怀疑回来的人就是丽贝卡和托雷斯,立即叫警员详细询问。
这时,鉴证科验证过斯宾塞的弹簧刀以后发现,上面的确没有受害者的任何DNA。
斯宾塞反复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景,很肯定地说,回来的两个人,是年轻的一男一女,当时,大概是凌晨一点左右。
丽贝卡跟托雷斯都矢口否认,他们当晚到过案发现场。
但是,斯宾塞提供的这些线索,加重了警方对丽贝卡二人的怀疑。警方迅速扩大了搜索范围,并悬赏征集线索。
就有人匿名举报称,曾经在学生公寓附近的一家超市,见过丽贝卡跟托雷斯。
警方立即进行了大规模的搜索,对方圆几公里以内的小超市挨个排查。
几天后,一个重要证据被发现。案发当晚距离学生公寓两公里左右的一家社区超市门口的录像中,拍到一辆经过的汽车,开车的司机与副驾驶座上的人,赫然就是托雷斯跟丽贝卡!
当警方拿出这段录像在丽贝卡跟托雷斯面前播放时,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反应。丽贝卡一言不发,托雷斯却表现异常慌张。
警方再次对案发现场进行地毯式搜索,查到了掉落在沙发底下的一枚纽扣。随即,警方发现,这枚纽扣来自莎拉的一件两件式睡衣。接着,警方就从纽扣上检测出了托雷斯的精液样本。
警方马上提审了托雷斯,他却辩称,他之前曾经追求过莎拉,后来在丽贝卡家里重新遇到莎拉以后,两人私下里来往过。
负责询问的警员质问他,当天两人回到过公寓,为什么不报警,事后还要隐瞒他们当晚到过案发现场。
托雷斯辩称,那天他跟丽贝卡一回到公寓里,就发现莎拉被人杀了,还有人翻窗逃走。他们当时喝了不少酒还开车,怕被警察告,更怕吃人命官司,慌乱之下,没有多想就逃走了。第二天警察就找上门来,两人更不敢承认了。
案子一时陷入僵局,凶手到底是那个入室盗窃、顺手牵羊的小偷斯宾塞,还是丽贝卡的男朋友托雷斯,亦或跟丽贝卡两人合谋,警方内部的意见也不相同。
约瑟夫求助陆沅离,陆沅离思考了一下,说:“我还是感觉,发现的水果刀不是凶器,用消毒水处理,就是故意误导警方。如果是斯宾塞,似乎没有能力和头脑这么做,他连只剩一只的运动鞋跟弹簧刀都没丢掉,还有,使用消毒水这类东西,女性更擅长。”
这意思是……约瑟夫顿了一下,“可是目前没有证据。”
陆沅离道:“区别不大吧?以现有的证据来说,超市监控证明,两人在附近出现。托雷斯也承认了,他们去过案发现场,还有现场发现的精液。即使他们不承认,也有足够的嫌疑和动机。你可以同时落案起诉他们,看看反应,同时,再检查案发现场,我想,也许还会有新的发现。”
约瑟夫再次叫警员进行了一遍更为详细的筛查,没有发现。但是,在再次尸检的时候,在莎拉的指甲缝隙里,提取到了一定的皮肤组织。
几个警员再次出现在审讯室。当丽贝卡看到最后走进来的英俊的年轻男人,不禁楞了一下,“托马斯教授……”
陆沅离微笑道:“你跟莎拉,一起去听过我的课吧?那你也可以算是我的学生。我是做什么的,我想你应该知道。丽贝卡,不如你直接说,不要让我问了好吗?大家都节约时间。”
丽贝卡皱眉道:“教授,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陆沅离道:“那你知道,托雷斯跟莎拉,案发当晚发生过关系吗?”
约瑟夫跟焦旸对视一眼,这是诈供啊!托雷斯只承认过,曾经与莎拉有暧昧关系。因为莎拉体内并未采集到托雷斯的精液,而睡衣纽扣是案发多日后,才在现场找到的,已经无法准确判断,他们是什么时间发生的关系。其实如果托雷斯足够镇定,也完全可以否认。
丽贝卡一惊,“不、不知道……”
陆沅离笑道:“但是托雷斯已经承认了。你也知道,你们当晚一起返回公寓时,被附近的监控录像不小心拍到了。而且,警方补充了一些新证据,在案发现场莎拉的一个睡衣纽扣上,发现了托雷斯的精液。那你能解释一下,你为什么不知道这件事吗?”
丽贝卡窘迫道:“我、我太累,回家就睡着了……”
很好。坐在监视器后的约瑟夫看看焦旸,这就是承认了,那天他们一起回的公寓。
“你在撒谎。”陆沅离笑道:“你跟托雷斯交往,已经快两年了,感情却一直时好时坏。托雷斯花心,时常游走在几个女人之间。虽然你是他对外公开的女友,他也从来没停下过,猎艳的脚步。你带托雷斯回公寓,却发现他对莎拉的态度不对。
你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托雷斯曾经暗中追求过莎拉。这给你带来了深深地忧虑,生怕莎拉会抢走托雷斯。你们深夜回到公寓,发现有人入室盗窃,性侵莎拉。你们不仅不报警,救护昏迷的莎拉,托雷斯反而趁那个小偷曾经殴打过莎拉,她吓坏了,神志不清的时候,再次性侵莎拉。
你们是多年好友,你却因为一直嫉妒莎拉,而不去阻止。可是,在这个过程中,莎拉却醒了过来。她不认识那个小偷,可当然认识你们,只要她报警说出去,你们就都完了。托雷斯下意识的掐向她的脖子,你却拿起旁边的餐刀,刺向了她的胸口……”
“不是!”
丽贝卡尖叫道:“不是这样的!人是托雷斯强奸的,又不是我,我为什么要杀莎拉?!”
“我说了,因为嫉妒。”
陆沅离冷冷道:“莎拉是外语系的系花,追求者众,你只是她身边不起眼的跟班。她根本也看不上,托雷斯这种只有外表的草包。托雷斯却一直对莎拉念念不忘,还趁机得到莎拉。你妒火中烧,索性想要杀死莎拉,栽赃给那个逃走的小偷。”
第103章 试验(一)
陆沅离一顿道:“为了不留下证据, 托雷斯在性侵过程中使用了避孕套。然而, 你在莎拉身上发现了□□, 还有那个人丢下的一只鞋。于是,一个大胆的计划形成了。
你将莎拉流出来的血, 沾到浴室门口的垫子上,用那只小偷遗落的运动鞋,踩上一个血脚印。然后, 用公寓里的另一把水果刀, 沾染上那个小偷的□□,将它伪装成凶器,再用消毒水清洗,误导警方的注意力。最后,将运动鞋和真正的凶器, 一把餐刀一起带走, 跟托雷斯迅速离开现场。”
丽贝卡抱着双臂,轻蔑道:“可是陆教授, 这些都是你的猜测!你有什么证据,说我因为嫉妒杀了莎拉?!”
“如果没有证据, 我也不会站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