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弄简小号
“独狼行动”指的是,单个恐怖分子在无组织的情况下,独自采取的、以自杀式炸弹袭击为手段的极端暴力活动。
那个丧心病狂的暴徒手持枪械,在人流密集的金融街,连开三枪。所幸三枪都打空了,没有人受伤。
而赤手空拳的沈听,在发现骚乱后,只花了半分钟,就制服了引发骚乱的歹徒。
后来,警方发现该男子身上绑了十五公斤的TNT。这个数量的TNT一旦在市中心引爆,后果不堪设想!
而将这场暴乱轻松扼杀在摇篮中的“耳朵”沈听,只花了三十秒就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一等功。
毕业后没几年,二十七岁的他,又因多次在特大任务中做出了卓越贡献,被国家公安部破格提拔至一级警督。
这位外号“耳朵”的神人,受过的表彰,拿过的荣誉,比某些支队在役的所有人拿过的,加起来还多!
在全体瞩目中,沈听轻轻点了点头:“我是从燕京公大毕业的。”
这几年,他有过很多任务代号,什么“小丑”、什么“桃木”,但哪个都没有“耳朵”来得亲切。
耳朵这个诨名,是他在燕京公大读书时,一嘴欠的室友给起的。而后,不知不觉,就全校皆知了。
即便后来毕了业,这个外号鲜少再被人当面提起。
但在许多警察的闲聊中,燕京公大的“耳朵”也仍然是用来指代沈听的专有名词。
眼前这个,看着养尊处优,像个特权阶级富二代的年轻人,居然是沈听?
蒋志觉得自己以貌取人的坏毛病可以改改了。
我家队长就是传说中丰神俊朗的一级警督沈听!!!
潘小竹的内心沸腾了!!!
作为警察系统里最擅长对外八卦的警花,潘小竹曾给体制外的姐妹们科普过,二十七岁就成为一级警督,是个什么水平。
除去混吃等死的老油子不算,普通优秀的警察至少干二十四年才能升到这个警衔。
这意味着,二十七岁就是一级警督的沈听,四年就升完了别人二十四年才能升完的警衔,立了N次别人一辈子都立不了一次的功。
第23章
我们的队长居然是沈听!
心绪起伏得波澜壮阔的文迪,忽的戏精上身。他默默走到办公桌前,拿了纸笔给沈听递过去:“队长,你能帮我签个名吗?你是我的偶像。”
还在读警校时,为了往自己脸上贴金,文迪曾不止一次地强调:“我是从江沪市来的,和“耳朵”沈听是老乡哦。”
而从今往后他再也不用靠户籍地,来硬攀亲戚了!
去兄弟市开会,也无需再去跟人攀比今年自己究竟经手了多少个案件!只要轻飘飘地来一句:“我们的队长是沈听。”那被同侪们集体羡慕的感觉,光用想的就爽翻了!
当然也只能是想一想。事涉保密行动,他不至于嘴欠到这个份儿上。但心潮却是真的澎湃,仿佛已经看到,那可爱的集体一等功勋章,正在不远处朝自己招手。
陈聪很能理解大家的心情。就连他自己,在知道“桃木”是沈听时,也“百感交集”。
“差不多得了啊!虽然拍马屁不犯法,但也别太过分了!”
“真情流露、这绝对是真情流露!”
陈聪没好气地瞪文迪一眼,转过头向沈听赧笑道:“虽然总爱瞎犯贫,但专业上还是靠得住的。”
沈听倒是没怀疑队友的专业素质,只是被人当面叫作“偶像”,有些不好意思。
好在,他一向擅长掩饰情绪,没人察觉他难得地害羞了一下。
在小小的插曲过后,特别行动小队正式开始了他们第一场队内会议。
虽然队员们相对年轻,平日的工作氛围也特别欢乐活跃。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他们对待工作一向专业认真。
在这个案件中,大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谈论到自己负责深入调查的板块时,无一不是条理清晰,依据充分。
蒋志负责向沈听做总结报告,他神情严肃道:“凶手准备充分,思虑周密。杀人肯定也抱有某种明确的目的。目前看来,我们都认为,李广强相关方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但李广强已经没有在世的直系亲属了,查下来也没发现他有什么别的知心好友。因此,没办法通过摸排他的人际关系,来列嫌疑人名单。讨论后,我们决定还是要从凶手的杀人动机入手。”
将手中的纸质文件翻页后,他继续说:“通过走访被害人陈峰的工作单位,在整理其经手过的案件明细时,我们发现除了在05年案件里身亡的警察沈某是陈峰的好友以外,他和李广强还有其他交集。”
“其他交集?”
“对。虽然被害人陈峰没有直接参与李广强案的查办。但他曾积极参与过另一起关联案件,还给该案提供了断案的证据。那个关联案件就是同年侦破的,儿科医生贩毒案。”蒋志说完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十五年前,特别行动队的大部分成员,都还只是中学生。
可他们却都还对当年轰动全城的“儿科医生贩毒案”有着一些模糊的印象。
“如果我没记错,那个贩毒案就是因为李广强嗑药杀人,才被牵出来的吧?”潘小竹努力从脑海里搜刮着一切关于那起贩毒案的记忆。
虽然时隔久远,当时她年纪又还小,但因为那个案件里的毒枭,身份特殊,人前人后,反差巨大。而案件的侦破过程,本身也颇有戏剧张力,因此引起了坊间的大量讨论。
家里的长辈们,当时只要见面就基本都在谈论这个案子,所以直到现在,潘小竹仍记得不少此案的相关细节。
“嗯,我查了李广强案的阅卷笔录和证据材料清单,当年,警方在他的藏身之处,搜出不少用于静脉注射的毒品。那是一种在当时瘾君子之间很流行的混合型毒品。”
蒋志的脸上浮现出对毒贩的天然厌恶,语气也生硬了许多:“当年,某毒贩组织号称研发出了一种独家毒品。这其实就是将多种毒品按一定比例混合,得到的一种混合物。毒贩使用混合工艺制毒,一方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利润,另一方面还提高了产品的成瘾性和独特性。”
就在大家一起在心里暗骂:贩毒就该下地狱时。
蒋志又一脸嫌恶道:“瘾君子在习惯吸食这种混合型毒品之后。一旦毒瘾发作,再吸食普通的毒品是无法缓解瘾头的。也因为这种独特性,混合型毒品在05年的毒品交易市场上,独占鳌头,一直供不应求。”
当年,因步行街杀人案的影响十分恶劣,省厅在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便下了死命令,要求彻查引发杀人惨案的涉毒犯罪。
那个时候,市里禁毒和刑侦两边的压力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