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只贝壳
“买来做什么?”
“自然照明用。”
“给你自己?”
“给我的眉毛和胡子用。”陆小凤道,“它们岂不是很好看?我可以用绳子把珍珠挂在脑门上,走到哪里都带着,这样大家就都知道这人有四条眉毛了。”
沈百终想到了鮟鱇鱼。
幸好陆小凤及时打断了他的想法,“南王丢了珍珠当然会去找,找不到一定很生气,可是他生不生气又和公孙大娘有什么关系?”
“她是不是想要这颗珍珠?”
陆小凤摇摇头,“她似乎是奔着杀死张三去的,珍珠反而没有那么重要。”
沈百终沉思道,“按理说答案只有一个,南王应该是找了公孙大娘来查这件事,可公孙大娘并不是什么好人,也并不是擅长查案子的人。”
“不错。”陆小凤道,“我听说金九龄做了王府的新任总管,这件事该由他去查才对。”
事情说到这里简直令人一头雾水,这颗珍珠既然没有什么秘密,又何必非要惹出人命来?南王与红鞋子又有什么关系?
“我叫人去查。”沈百终突然道,“彻查。”
“这件事虽然奇怪,但我们还是该先去神水宫。”陆小凤道,“从神水宫回来时正好经过五羊城,到那时这件事想必已有结果。”
“张三就留在北镇抚司扫地吧。”沈百终淡淡道,“他一路上撞翻不少铺面,有一位百户替他赔了,总要还钱的。”
“司空摘星呢?我们去神水宫要不要带上他?”
沈百终奇怪道,“他也留下不就好了么?他喜欢扫地的。”
陆小凤立刻点头,“没错,他当然喜欢,他留下最好。他这个人奇怪的要命,看见扫帚就走不动路,见到垃圾就想扫一扫,其实我已经劝过很多回的,只是他都没有听。毕竟人都喜欢和自己很像的东西……”
陆小凤还想再臭司空摘星几句,就看到拐角里走过了一个人。
这个人当然是叶孤城。
叶孤城穿着一身白衣,提着一把古剑,一走过来,好像空气都静了几分,廊外的湖水都冷了一些,就连飘落在半空中的叶子都染上了剑气。
除了绝世剑客,还有谁能有这样的杀气?
练剑的人,是不是总是很冰冷?
“沈百终。”叶孤城道。
“我在听。”
“南王……”叶孤城皱眉道,“我来京城只是为了找你,南王似乎有些不对。”
沈百终静静地看着他,“南王本就有些不对,他本不该叫你去教世子的,你的剑法绝没有人学得会。”
沈百终的声音已经变冷,“他也不该用白云城的卸货码头去威胁你。”
叶孤城笑了,“你不用替我担心,我已在悄悄购置一个新的码头,这个码头是当地黑帮在管的,总不会有勇气去得罪我。”
陆小凤这时才明白南王世子为什么拜得了师,原来竟是用了邪门歪道,江湖上猜这原因已有很久了。
“他有什么不对?”
“他招募了很多兵马。”叶孤城皱眉道,“他还有意拉拢我,叫我解决一个人。”
“解决谁?”
叶孤城冷笑一声,“自然是你。”
“解决沈百终?”陆小凤惊道,“他为什么要解决沈百终,他凭什么以为自己做得到?”
他刚问完这句话,就觉得自己犯蠢了,还能是什么原因呢?太和殿上的那把龙椅,无论是谁都想上去坐一坐的。
陆小凤长叹一口气,“这世上就没有不想造反的王爷么?”
“当然有。”叶孤城接道,“死人,就不会再想着不该想的事了。”
第34章 悄悄地跟踪
陆小凤和沈百终守着福瑞祥等人时,在这前一天,楚留香、胡铁花和姬冰雁已到了神水宫附近。
那天的日头有些晒。
空中传来马的嘶鸣声,传来风吹动木叶的声音,还有碎石子在路上滚动的声音。
这当然是一条路。
楚留香安安静静地蹲在路边啃一块烧饼,烧饼买回来的时间已经有点久了,但他还是啃的很认真。
他向来不会浪费粮食的。
胡铁花坐着,在喝酒。
说是喝酒也有些不对,因为这个人简直是在倒酒,往嘴里倒酒,他手里明明是拿着一个酒碗,却简直喝出了盆的气势来。
姬冰雁就好多了,他什么也没做,只不过是躺着而已。
“老臭虫!”胡铁花终于忍不住了,他竟已忍了一个时辰,楚留香认为这已是很大的进步,“我们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干等?我们为什么不走?”
“因为我们在等人。”
“等谁?”
“陈绝音。”
“陈绝音是谁?”胡铁花问道。
“是一个女孩子。”楚留香道,“一个你惹不起的女孩子,所以我希望过一会儿你能稍微收敛一些。”
胡铁花怔住了,“你的意思,你是说,你说……”
每个人都有些毛病的,胡铁花这个人也有,他的毛病有很多,他喜欢喝酒,他还喜欢漂亮的女孩子,可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些不理会自己的女孩子,女孩子越不理他,他就越觉得人家有趣。
这也许是因为他看起来虽是个大人,实则却还没长大,心里住着个两三岁的小朋友,所以才老是喜欢有难度的事情。
也许是因为姬冰雁说的那一个词——犯贱。
“没错。”楚留香淡淡道,“我已问过陆小凤,陆小凤告诉我这位陈姑娘是个很漂亮很冰冷的女孩子,不爱说话也不爱理人,武功很高,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擦剑。”
所以陈绝音就是胡铁花最喜欢的那一类姑娘——她绝不会去理胡铁花的,她根本都懒得看胡铁花。
胡铁花拍着胸脯道,“你放心!我不会去招惹这位姑娘的,她既然是来帮我们的,我又怎么会对人家无礼?我一定把这位姑娘当作菩萨一样供起来!”
这句话刚说完,胡铁花就忍不住动了一下,好像屁股下面有颗钉子似的,身子也探向了楚留香的方向,犹豫道,“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还想问一个问题。”
楚留香觉得好笑,道,“你说。”
“难道这位陈姑娘除了剑以外,就再没有喜欢的东西?”胡铁花好奇道,“我以为再冷的人,也总是会有一些爱好的,就算是西门吹雪,也有些癖好。”
楚留香本打算解答他的问题,听了这话却也好奇起来,“西门吹雪也有癖好?我怎么不知道?”
“他不是喜欢穿白衣服么,他还喜欢杀人。”胡铁花道,“我还听说他最喜欢看血从剑上落下的样子。”
楚留香摸摸鼻子,“这话倒没错,可这也算得上癖好么?”
“难道不算?”胡铁花瞪着眼看他。
“既然如此,那么陈姑娘的爱好就是人了。”楚留香缓缓道。
“人?”胡铁花吃了一惊,“她是喜欢杀人?还是喜欢吃人?”
姬冰雁叹了口气,翻个身去到了离胡铁花远些的地方,喃喃道,“听说笨是会传染的,我还是走远点好。”
胡铁花懒得理他,只想知道“人”到底是说什么。
“这个人自然指的是沈百终。”楚留香道。
“沈百终?”
一提起沈百终,胡铁花就精神起来,放下了酒碗,因为他已把沈百终当作了自己的新朋友,可他却还不是很了解沈百终,所以一听到有关新朋友的事,他就想多知道一点。
“陈绝音喜欢沈百终?”
楚留香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你别忘了,我也是没见过陈绝音的,我只知道她肯定很崇拜沈百终,很尊重沈百终,而且也对沈百终很忠心。”
“所以你一定不能在她面前说沈百终的不好。”楚留香接着道,“我的钱已通通丢在大漠,是出不起你的棺材费的!”
胡铁花又瞪他一眼,道,“我怎么会说沈百终的不好?你要是不放心,我不和那位陈姑娘说话就是了,我就把她当作是路边的石头,当作是你啃的这半个烧饼,当作是地上的屎壳郎,这样总行了吧!”
胡铁花终于倒完了碗里的酒,用袖子细心地擦了擦酒碗以后,小心的收了起来。
楚留香不由得多看了两眼,“你这酒碗难道很珍贵么?”
胡铁花摇摇头,“几文钱的东西罢了。”
“恐怕是他的老相好送的。”姬冰雁淡淡道,“我猜那个人就是石观音,她当初就是想假扮新娘子与小胡成婚的,不是么。”
胡铁花一想起这件事来,就觉得浑身不对劲,他虽是几人中最幸运的那个,连石观音的面都没见着,可不知为什么,别人一提起石观音来,他就要打个冷颤。
万一当时真的入了洞房……
胡铁花几乎要跳起来,“呸!你个死公鸡!我看馋石观音身子的人是你才对!”
“我家里已有了迎雁和伴冰,哪里还需要什么石观音。”姬冰雁一点也不生气,“我们这三个人里,就只有你没有桃花运。”
楚留香听着他们说话,却想起了曾在姬冰雁家里见到的那两位姑娘,他当然不会喜欢上朋友喜欢的人,他只是觉得这名字起得实在很好,姬冰雁,迎雁,伴冰,实在妙得很。
自从十几年前分开以后,他的朋友们都有了很多变化。
不管这变化是什么,楚留香都希望他们能过得更好。
胡铁花拍拍放好的碗,道,“死公鸡,我告诉你,这个碗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你拿几百个美人和我换,我也是不肯的。”
“哦?”
“因为神水宫绝不会有酒碗。”胡铁花得意道,“所以这个酒碗是我自己买给自己的,到时候你们可不要和我借。”
“酒碗没有,酒杯还没有吗?”姬冰雁道。
“酒杯?那么小的酒杯能喝什么?”胡铁花故意道,“只有娘们才用酒杯,死公鸡,你不会就用酒杯吧?”
楚留香也是用酒杯的,所以他立刻聪明地别过头去,不参与他们的争执。
也幸好楚留香别过了头去,因为这时正好走过一个女人,他若是没有扭头,就错过了。
这是一个穿着白衣服,年轻漂亮的女人。
楚留香就盯着这个女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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