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千代小真
大新闻,超大新闻啊!
第46章
“呼哧”“呼哧”,苏格兰还有些气不匀。
“你认识他们?”琴酒先声夺人。
苏格兰一惊,表情却很平静:“前段时间有个案件,他们一直觉得我是嫌疑人,可事实上当时的罪犯已经被抓住了,我看他们就是看我不爽。”
琴酒瞥了苏格兰一眼,故意问:“要不要灭口?”
苏格兰更是一惊,眼神有些不屑:“灭口?就他们,根本就影响不到我。”
琴酒没有继续,逼得苏格兰去跳墙也不是什么好事。
见琴酒没有追究,苏格兰松了口气,又倒打一耙:“你呢?你好像和他们很熟。”
“之前有个案件见过。”
“你也是嫌疑人?”苏格兰意外,他随口胡诌,难道琴酒还真成了嫌疑人。
琴酒淡淡瞥了苏格兰一眼,说道:“不,我只是路人。”
苏格兰看着琴酒的一头银发,了然:“也对,你这样子倒是很有辨识度,他们会记住你也正常。”
“他们邀请我参加party,我答应了。”琴酒故意说。
苏格兰露出震惊的表情,忍不住发出声音:“不是吧?他们可是条子!”
“条子又怎么了?”
“条子……条子的聚会肯定也都是条子!”苏格兰极力阻止:“琴酒,你仔细想想,一群条子在你身边走来走去,简直就连空气都让人觉得不舒服!”
琴酒嗤笑了一声。
苏格兰咬牙,一派决绝:“你和警察关系这么好,说,你是不是卧底?”
“卧底?”琴酒唇齿间碾磨着这两个字,眼神有些玩味儿。
真正的卧底苏格兰:……
被琴酒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他真的有些心虚啊。
“我们还是快回家做粘豆包吧。”苏格兰连忙岔开话题。
回家……琴酒又忍不住看了苏格兰一眼,这个词汇太过温馨,令人向往。
只可惜,“家”永远不属于自己,所谓“家”,对于琴酒来说不过只是个住的地方罢了。
两人回了苏格兰现在的安全屋,琴酒对这里比苏格兰还熟悉,拿了饮料就坐到沙发上看电视,苏格兰则进入厨房研究怎么做粘豆包。
突然,琴酒的注意力被电视柜边缘的一盆鼠尾草吸引了视线。
鼠尾草目前还没有开花,只能从叶子上判断它的类别,虽然琴酒对鼠尾草没什么研究,但他却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以前这里根本没有花草。
这个安全屋他不常来,花花草草的根本养不活,以前装修的时候装修公司倒是在房间里摆了几盆仿真花,后来全部被琴酒丢掉了。
这种无聊又无用的东西,琴酒向来不需要。
只是很奇怪,琴酒并不反感这盆鼠尾草。
意识到房子产生了变化,琴酒放下遥控站了起来,整体的结构没有变化,家具、地砖、壁纸都还是原来的模样,只在细微处有了些变动。
比如靠墙位置的鱼缸,供氧机运行着,里面的几尾孔雀鱼拖着华丽而色彩缤纷的尾巴,在鱼缸中安逸的缓缓游动。
比如客厅桌子上的水晶花瓶,花瓶内是薰衣草花束,明明已经放了几日却依旧鲜活,凑近时便可以嗅到薰衣草独有的花香。
比如墙壁上多了一块水晶壁画,白色的神鹿在林间漫步,精致到甚至连每一根毛发都可以看得清晰。
相比起琴酒之前居住的时候,这里真的多了太多生活的气息,令人一眼望见便觉温馨。
苏格兰并不只是将这里当一个住处,他似乎真的在当做家维持、装点。
琴酒恍惚间回忆起了诸伏高明的家,他和苏格兰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苏格兰偏感性,诸伏高明却偏理性。
在诸伏高明的家中花瓶中插的不是花,而是竹。
没有养鱼,却有一面墙壁大小的书架,上面摆放着古今中外的各种书籍,那些书籍并不只是像艺术品一般被人置于楼阁之上,每拿起一本书便可以看到它被人翻阅的痕迹。
诸伏高明好看书,这一个爱好甚至感染了琴酒,以至于他有几年阅读量直线暴增。
柜子旁,靠墙跟的位置,静静地放着一个黑色的贝斯包。
琴酒打开,一把靛蓝色的贝斯静静地摆放在里面。
“苏格兰,你会弹贝斯?”琴酒问。
厨房中传来苏格兰的声音:“会一点。”
琴酒将贝斯拿了起来,轻轻拨动琴弦,贝斯发出美妙的音色。
苏格兰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见琴酒抱着自己的贝斯便说道:“既然用贝斯包伪装,总不能一点都不会,你说对吧?”
真的只是伪装?
不,伪装可以有很多种,吉他、长管,没必要非是贝斯。
“你喜欢贝斯?”琴酒一针见血。
苏格兰有些讶异,他喜欢音乐,所有的乐器之中,贝斯是他最擅长的,他大学的时候甚至还参加过音乐社团。
但是面对琴酒,苏格兰当然不可能那样说,一摆手嘲讽:“音乐?那是懦夫才会玩的东西,我更喜欢枪。”
琴酒默不作声地看着贝斯。
苏格兰仍在尽情表演:“想想看,当其他人盯着我贝斯包的时候,我却从里面拿出一支枪,cool!”
琴酒抬头,给了苏格兰一个不赞成的眼神。
“粘豆包弄好了?”
“等下就可以下锅蒸。”
“下锅之后,你来给我弹贝斯。”
苏格兰表情茫然,琴酒真的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有一个人,他也很喜欢音乐。”琴酒想到了高明。
只不过,高明和苏格兰不一样,他喜欢的不是贝斯,而是钢琴。
琴酒依旧记得诸伏高明读大学的时候,有关音乐的第一封信:【猜猜我今天摸到了什么?是钢琴。我加入了学校的音乐社团,带团的竟然是我们的音乐老师,真是神奇,我还以为社团里只有学生。】
然后是第二封:【老师今天夸我在音乐上很有天赋,学校的钢琴手感真棒,音色也好,令人爱不释手。】
【我今天学会了一首非常简单的初学曲目《致爱丽丝》,真希望有机会可以弹给你听。】
【老师今天炫技了,是《狂蜂飞舞》,我恐怕永远也达不到老师的高度。】
一封封信,写满了诸伏高明对于音乐的向往。
突然有一天……
【老师死了。】
琴酒去了解过那起案件,当时他去见高明还不是很方便,所以只远远望了他一眼。
诸伏高明静静地站在社团的门口,没有旁人在,他身后的门口正对着孤零零的钢琴,却已经无人问津。
那起案件,当时是以“自杀”结案的。
【我的老师她不会自杀,她是飞鸟,是奔走在旷野间的小鹿,她的人生充满自由与向往。】诸伏高明曾在信中这样描述过那个音乐老师,一字一句皆是向往与眷念。
诸伏高明当时刚刚成年,虽然拿着奖学金,但大多数贴补家用了,还未成年的时候常年寄宿在亲戚家中,让他格外感激。
诸伏高明离开了音乐社团,然后便再也没有提到过钢琴。
“相比起贝斯,钢琴要昂贵多了。”琴酒感慨。
“钢琴?”苏格兰茫然地看向琴酒,问:“你会钢琴?”
“会一点。”
准确来说,是很会。
诸伏高明没少和他谈论钢琴,不管是识谱还是实践,琴酒当时除了和对方见面不方便,钱财方面其实是格外充裕的,他请了一个优秀的音乐教师专门教授他,然后在三个月内学会了包括《狂蜂飞舞》在内的28首曲目。
再之后……
诸伏高明的音乐老师死了,从那之后两人就很少再聊起音乐了。
“书房里就有一架钢琴,你没有看到吗?”
“我看到了,我以为是装饰品。”苏格兰真的是这样认为的,毕竟以琴酒每天的忙碌程度,他真的很难想象对方中途去进修个钢琴。
那太荒谬了。
很快的,苏格兰兴奋起来,用期待的眼神望着琴酒,问:“你可以为我弹首钢琴听吗?”
琴酒则十分直接:“你脑子没毛病吧?”
苏格兰:……
干嘛啊?突然打击他!
突然聊到了钢琴,还说自己会弹,接下来不就应该弹给心仪的人听了吗?为什么到琴酒这里就整段垮掉了啊!
“开始吧。”琴酒坐到了沙发上。
看着琴酒审视的目光,苏格兰无语地先去把粘豆包下锅,然后抱起贝斯,当着琴酒的面弹奏了一曲《故乡》。
贝斯声幽幽,又轻轻慢慢,宛如温柔的女子在耳边低吟浅唱,令人很容易便深陷其中。
苏格兰的弹奏水平很不错,琴酒虽不是音乐大家,但也可以听得出好赖,在一曲终了后轻轻拍了拍手算作鼓掌。“我弹的怎么样?”苏格兰笑着问,像是在寻求夸奖。
琴酒对苏格兰也从不吝啬自己的夸赞,点头,道:“很不错,你在音乐上很有天赋。”
诸伏家的基因真的相当不错,他们非但都长成了根正苗红的正义青年,在音乐上的天赋也很少有人能比。
“你不该来组织。”琴酒感慨,像是苏格兰这样的人,拥有这样的技艺,完全可以出道去做明星。
苏格兰却不以为然,笑道:“我更喜欢组织的氛围。”
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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