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风人面
我哥的表情愁到光头都起褶子了。
他不赞同地道:“我还是建议你直接全部都杀了,不然我不知道你要搅多少人进去。”
我维持着虚假的笑意,怎麽可以直接杀呢?
全死了那我享受什麽?
那我的扭曲要往哪里摆?
直接摆在迪克面前让他把我送关进大牢吗?
“不要,我不要。”直接拒绝。
“你去布港不是为了谈恋爱吗?”他头痛地道,劝不动转而打起了感情牌,“你有没有想过,你那麽迟才谈一个就是因为你想搞的事太多了?”
简直了,一个被离婚还被抢走抚养权的男人居然好意思对我说这些话!
“你懂什麽?他要送我耳钉了,他很快就要监视我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麽吗?”
我哥:“意味着他也是个变态——哪个要送你耳钉?”
我:“迪克。”
我哥:“我不懂你在高兴什麽,夜翼还说得过去,但迪克,他为什麽要监控你?”
我只是笑。
我哥没有否定我的情感观,他了解我,不会在这点小细节上说我什麽,但他的工作夥伴就忍不住了,他大声质疑:“你们两个没人觉得不对吗?!他要被人监控起来了?那你做的那些事怎麽办?那个迪克不会是因为怀疑你才要监控你的吧?我记得他本职工作是个警察?”
我浑不在意:“不然怎麽算刺激。”
“我真的是服了,梅斯!你看看他!”
我哥:“……”
看着呢。
他没等到人回复,又不敢置信地盯着我哥:“梅斯?说句话啊?”
我哥:“……有人知道要看着亚里其实还挺好的,我很支持。”
他:“……”
“你们兄弟真的还挺变态的。”
“但能不能说点重点的,他要是发现了怎麽办?”
这算是问到点子上了。
怎麽办?
我不太清楚,但我知道我不会给他离开我的机会的。
“我问个问题,”我哥说,我抬头看他,“罗宾是夜翼,夜翼就是迪克,对吧?”
我没有半点不好意思,扯大了笑容:“你知道了。”
“我只是觉得奇怪,那个迪克出现得太突然,而你一直说你喜欢的是罗宾。”跳出直男对基佬的刻板思维后,我哥的逻辑又回到高地了。
“但如果你喜欢的人是个义警,那也不错,至少他能管住你。”
“那完蛋了——”我哥的工作夥伴在他身边发出哀嚎与悲鸣,他至今还记得那次去哥谭,他们只是抢了一份设计图,结果就损失了四个同夥,那些蝙蝠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
“你慌什麽?”我哥老神在在,他虽然也不想惹哥谭的蝙蝠,但我觉得他五年前就做好了面对今天的心理准备了。
我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看他们。
没有说话。
他问到了我还没有想好的问题上,我想要迪克,想让他完全接受我,但最近我都在做什麽?的确,我在散发我的扭曲与破坏欲,但我也不止一次地阻止迪克探知我的真面目。
我是怕看到他厌恶的表情吗?
还是怕他的失望?
可我就是这样的人啊。
如果要一直演下去也不是不可以,但我会把我周围的环境弄得很糟的。
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才发现我哥一直在看我。
他说:“你好好想吧,是一直骗下去,还是让他知道真相。”
沉默了一下后,他又说道:“但你知道的,你不可能一直骗下去的,就像我,别忘了你嫂子为什麽和我离婚,我们甚至还有了个孩子。”
血缘的结晶都不能挽回欺骗的后果。
我哥是真的想我安定下来。
我还是没说话。
“没想好也没关系,”我哥说,他不介意我一时的沉默,“反正你到时候还能回伦敦,就算被抓进阿卡姆,我也会想办法把你带出来,我们互为后路。”
……
挂机了。
黑掉的手机里只有我的脸。
我又回到镜子前,凑近了看,黑色的发根长出来了一点。
送到旧公寓又送回这里的染发水快递就在我手边,我在犹豫,还要不要再补一下发根的红色。
第42章
手头上的东西让我表情陷入了空白中,我一时不知道该拿它怎麽办。
我哥和他的合作夥伴的失败历经就在眼前,我不想过上像他们那样相对失败的人生。
但要怎麽做才能更好一点呢?
我暂时还没想好。
那就先跳过吧。
我把它放到了镜子后面的储物柜里。
迪克去了哥谭,我又摸了一下耳朵,我应该要去做点什麽,他如果给我戴上了耳钉,那我很快就不能再去那里了。
我出门,没有车就很麻烦。
但无所谓,布港的地下环境和哥谭一样,也是错综复杂的,而我的公寓在地段很好的市中心,离地铁站很近,我看了眼地图,坐了几站地铁后下车。
布港的地铁没有防护栏,晚上也没有多少人在。
整个地铁站又高又空空荡荡的,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天气还没有回暖,布港地下很潮湿。
有几个流浪汉直接裹着破衣服躺在地上,黑黑的,脏脏的,像是城市还没来得及清埋的破烂盆栽,上面不仅有泥土,还有被路人随手扔掉的垃圾。
散发着隐隐约约的恶臭味。
几个等候地铁的人零零散散地站着,离他们很远。
我跳下月台,直接到轨道上,没有人对此有意见。
我往轨道的深处走去,突然身后有人叫我:“嘿,小哥——”
我回头,好奇地用表情询问他——一个流浪汉。
周围那些漠不关心的人终于抬起了眼,也开始关注我们之间的发展。
“如果你不会再上来的话,能不能把你的大衣给我?它看起来很不错。”他说。
我笑了一下,声音和布港地下的温度差不多,我说:“你就呆在这里,冷死吧。”
我讨厌流浪汉,虽然有很多影视作品都会展现主角对流浪汉的善意,但我不是主角,我就是那个流浪汉,我知道他们整体上有多恶毒,有多卑劣。
因为我就很恶毒,也很卑劣。
我和我哥都是好运的社会渣滓。
我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我不再理会,直接转身进入了更深的黑暗中。
布港有地下有原住民,他们与阳光互斥,只能在地下发展自己的世界,而人类因为地面空间有限而发展出来的地铁,也成了他们的便利信道,但现在,它变成了我的便利。
我进入了地铁的某个应急门里,并不着急,脚步声回响在潮湿的信道中,影响不到我,我心里有目的地。
——我心里有目的地。
迪克。
迪克·格雷森。
理乍得·格雷森。
夜翼。
他是我的。
粗大的电缆从地下涌出来。
朝着一个方向延伸。
我跟着电缆走,很快,更多的电缆不断出现,它们并在一起,一起指向一个方向。
我旧公寓的地下,那些非人类生物聚集的地方。
要监控一个城市,甚至两个城市,仅靠一台计算机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很容易被人发现。
我必须保证自己的视线足够隐蔽,否则会打扰到我那喜欢在高空跳舞的恋人。
我坐到了椅子上,很可惜,这里因为要不中断地运行,温度和湿度又比较高,实在是不适合把罗宾团团们放在计算机旁边。要不然我就可以被罗宾团团们围着看它们的本体了。
泛光的电子屏照亮了黑暗中的我,我擅长在人群中找到迪克的身影,他现在正在——星辰实验室。
我喜欢那个实验室,不仅是我能经常进去里面拿一些小众好物,还因为它也算是我和迪克认识的契机。
五年前,我完成任务后,并没有直接跟着我哥离开,反而是留下来,观察起了蝙蝠侠身边的小鸟。
我在观察他,他在观察星辰实验室,他和蝙蝠侠在等那个拿走了设计图的笨鸟飞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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