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浩然
那段往事,已经过去了很久,但一直是叶孤城心中的痛。
这么多年过去,那段感情早已淡去,他修行的无情之道,也已经将她放下,但是叶孤城仍然记得那时的痛苦。
他的初恋情人是死在病榻上的。
当一个人要死的时候,无论多少财富、多大的权势都无法改变。
那个时候,叶孤城感受到了恐惧。
绝望的恐惧。
白云:“你跟她相处的时候也这么矜持吗?”
叶孤城回神:“你知道她?”
白云:“我知道她存在过,而且对你很重要,不清楚她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她的名字。”
毕竟原著没写。
不过叶孤城死的时候心里想的就是她。
叶孤城有些感慨,原来那段艰难的时光,白云也陪伴在自己的身边。
他从来都不是孤身一人。
白云:“你放心,如果我在意你有初恋情人,直接找没有初恋的人更合适。既然我答应了你,就会接受你的全部。”
叶孤城不解:“什么?”
白云:“我的意思是,我不会吃醋的。”
叶孤城:“吃醋?”
白云:“是的。”
叶孤城已经没有心情为初恋而伤感,回忆白云刚才的几句话,“你答应了我什么?”
白云眯了眯眼睛,警惕地说:“你不会想要反悔吧?”
“白云,我没有明白你的意思。”
白云的表情冷了下来:“你说过,你是我的佳人,我也是你的佳人。”
“我的确说过。”叶孤城似乎有些明白了,“你以为家人就是夫妻?”
难怪白云这两日的行为如此反常。
幸好时间不算太久,只有两日而已,以白云的性格,不至于深陷其中,对自己情根深种,及时说明白,对谁都好。
白云抿了抿嘴,紧抱着叶孤城的白衣。
“佳人不一定是夫妻,但一定是很暧昧的关系。你分明就是喜欢我的,为什么不愿承认?”
叶孤城给他解释:“我对你的爱护,并非出于男女之情……”
白云冷笑:“我就知道,你一直在女扮男装。”
叶孤城:“……”
白云为什么会对他有这样的误会。
叶孤城连辩驳都无从开口了。
白云也觉得自己抽象得有点太过分了,主动服软,垂下眼眸,换了语气,低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叶孤城:“是我没有说清楚,现在说明也不晚。白云,家人不止可以是夫妻,还可以是兄弟。”
“谁兄谁弟?”
叶孤城:“……”
白云:“我们可以做契兄弟。”
古代某些地方因为女婴的存活太少,男女比例极其不均衡,很流行同性搭伙过日子,就是契兄弟。
还有些女人不想嫁人,也可以找同性搭伙过日子。
甚至有年轻女子专门找那种家里男人都死光的嫁过去,专门跟婆婆和小姑子搭伙过日子,也都非常快乐。
感谢互联网,极大地丰富了他的阅历。
虽然他比这些人小了五百多岁,但是论见识还是很宽广的。
白云想了想,抱住叶孤城的手臂,“不要抛弃我。”
叶孤城很无奈:“白云,你冷静些。”
白云:“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很好,不止心胸宽广,剑法高强,长得也很美,我不想跟你分手。”
叶孤城心道,两人初见时,自己大概还在襁褓之中。
不过叶孤城试探过,白云的记忆会随着历代白云城主的更迭而变得模糊,那些被时光掩埋的历史,白云也会随着遗忘。
不过再怎么如何,感情是不会变的。
或许就是有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情谊,白云才会这样亲近信赖自己。
叶孤城:“你误会了……”
白云眼睛一亮,“你没想跟我分开?”
叶孤城:“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像家人一样相处,我们本就是家人,未必要做夫妻。”
白云不可置信:“你要我做你的外室?”
叶孤城:“……”
他连正室都没有。
白云:“你还是太矜持了,如果你没有这么含蓄,直接把话说清楚,哪里会有这么多误会。”
叶孤城也是这样觉得。
他明知白云与常人不同,还因为怕他伤心,一直说得很隐晦,白云理解不了,也在情理之中。
叶孤城正要直白地跟白云说清楚,突然间想起一件事。
他和沈稚初见时,被沈稚咬上,去后面清理身上的血迹,还没来得及走远,清楚地听到了沈稚说的那句话。
“卿本佳人”。
叶孤城怔住了。
白云:“你喜欢什么类型?西门吹雪那样的吗?”
叶孤城:“你先前说的家人,是哪两个字?”
白云:“‘卿本佳人,奈何从贼’的佳人。”
叶孤城的眉头一跳,确定白云是被沈稚带坏了。
“此句出自《晋书》,‘杜弢为益州吏,盗用库钱,父死不奔丧。卿本佳人,何为随之也?天下宁有白头贼乎!’,后有《隋书韦鼎传》,文为:‘卿是好人,奈何作贼?’,并非你想的那个意思。”(注)
白云的大脑被知识塞满,没有办法转动。
叶孤城:“佳人既是好人,多用规劝、惋惜。”
怎么会这样……
白云:“那你喜不喜欢我?”
叶孤城:“我不知道。”
白云:“为什么?”
叶孤城没有回答。
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对白云究竟是什么感情。
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自己总会想起沈稚。
沈稚独自外出时,叶孤城会担心他在外面是否顺利,收到西门吹雪的来信后,即刻动身出发过来寻他。
收到沈稚送的糖人,他心中也会感到满足。
直到现在,带白云独自出来,看到白云的进步后,他想的也是有时间可以带沈稚来。
方才和白云谈起情人,叶孤城心中想到的仍然是沈稚。
这是喜欢吗?
或许有一点喜欢,但究竟有多少,叶孤城无法确定,在此之前,他从未往这样想过。
沈稚和白云的性格有些相似之处,但更多的是不同。
沈稚比白云更爱谈笑,他不像白云这样事事认真,肆无忌惮,看似高贵,实则平易近人,没有半点架子。
白云绝对做不出第一次见面就咬人脖子的举动。
叶孤城看向白云,开始突然有些不想回飞仙岛了。
白云和沈稚对自己应该没有深刻的喜爱,但他们绝对在互相攀比。
沈稚是他的弟子,白云便也以他的弟子自居,每日前往海边习剑。
白云要住进他的卧房,沈稚便也要费尽心思,住进他的卧房。
沈稚有的,白云也要有,白云有的,沈稚也不甘落后。
幸而他们只是争取相同的待遇,而不是互相排斥对方。
现在白云生出了这样的误会,回到飞仙岛后,沈稚恐怕也要自己做他的“佳人”了。
白云还是不能接受,他的完美男友才到手两天,就这么没了。
他不停地向叶孤城确认,“所以你一定要跟我分手是吗?”
叶孤城:“我们从未在一起过。”
行。
那他就放心了给白云做人设了。
白云和万梅需要区别开,不止是衣服上的区别,还需要有其他方面的。
西门吹雪剑法大成后抛妻弃子,叶孤城死前仍然念着初恋情人。
万梅修行无情剑道,白云这里似若无情,实则情谊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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