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浩然
“万梅。”西门吹雪冷冷地说,“过来。”
万梅疑惑地来到他身边。
白云也疑惑地跟了过来,阳光落在他的身上,随着他的走动,折射出的光芒耀眼极了,比本体更加灼目。
万梅忍不住又看了他两眼。
西门吹雪:“前面就是彰德府了。”
这次的目标顾峻岭正是彰德人。
杀酆芝元的时候,万梅已经走了一遍流程,接下来的行动西门吹雪不会继续参与,全靠他自己。
他点了点头:“好。”
西门吹雪语气不善地警告白云,“你随我一起,不要打扰他。”
白云:“好。”
他答应得如此痛快,西门吹雪依然觉得不舒服。
他说出这个字的语气和万梅一模一样!
这是个狡猾的人,他看出了万梅不谙世事,刻意接近他,讨好他!
西门吹雪年少时,经常遇到这样的人,在这种人身上吃过不少亏。
思及过往,他心中愠怒不已,冷冰冰地看着白云。
万梅拿着剑离开,白云问:“我们不跟上去?”
西门吹雪:“他自己可以解决。”
白云:“好吧。”
西门:“你是何方人士?”
白云挑眉:“我的家在南边,离这里很远。你要送我回去吗?”
西门:“你若想回,自己便回了,何须别人相送。”
白云无奈地说:“可是我没有钱,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
西门吹雪一个字都不信。
此人分明是山中精怪,幻化出人形,不知对万梅有何企图。
就算他不是精怪,身上这些财物不会有假,随便拿出一件都价值千金,怎可能缺钱?
西门吹雪对待白云的态度很冷漠,不过他一向如此,就算对陆小凤,也是这样冷冷的,白云并未多想,但也遵循人设,不再多言。
万梅离开半刻钟后,西门吹雪才动身。
白云跟着他进城,找到顾峻岭家的时候,比万梅还要早一些。
万梅找了许多人打听,来到了顾峻岭的宅邸。
大门上贴着封条,显然已经没有人居住了。
他推门而入,里面破败不堪,散发着浓浓的腐臭味道。
万梅找了一圈,没看到一个活人,只有墙上残存着黑色的血迹。
他从顾家出来,随机挑选了一位路人询问。
“你说顾峻岭啊?那真是个畜生,他老婆多好的一个人,十年如一日替他侍奉父母,照看家里,顾家的家当都是李娘子挣出来的。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李娘子心里眼里都是顾峻岭,偏偏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看不出来,就因为李娘子怀了身孕,拿剑把她给杀死了!”
她越说越愤怒,“杀了人以后,他照常做他的顾公子,直到有传言说,西门吹雪要与他比剑,这畜生听说后,竟杀死了四房小妾,之后就不见了踪影!”
万梅:“他能去哪里?”
路人说:“你就是西门吹雪?”
万梅:“我是来杀他的人。”
路人半点都没有隐瞒,“他在卫辉府有个朋友,是个行商,到处做买卖,听说还与许多帮派交好,你可以去那边看看。”
万梅:“多谢。”
告别了这位好心路人,万梅又多找了几个人打听,发现顾峻岭的夫人死后,娘家人去报了官。
但二人是夫妻关系,哪怕死了人,也是他们的家事,判得极轻,他又拿着李夫人的钱财上下打点,逃过了律法的制裁。
如今李夫人娘家人已经和顾家断绝了来往,顾峻岭的父母也在一年前去世,他能投靠的,只有那些朋友。
万梅决定去一趟卫辉府,希望这次不要落空。
他出了城,西门吹雪和白云正在城门口等待他。
自己扮演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两个人站在一起,从旁观者的角度看,他演的也没那么差。
他一直担心把白云捏的太俊美风流,有损他的冷漠气质,现在看来,只是比西门吹雪差了一些,依然是一朵高岭之花。
差一点也没关系。
叶孤城本身就没有西门吹雪那么纯粹,也没他那么冷。
万梅道:“他逃了。”
沈稚知道剧情,原著中西门吹雪追杀一个人,甚至会追到沙漠里,路途中耗费多少时间都有可能。
白云也要表现一下自己在剑道上的天赋,很自然地接话:“那就去追。”
恰在此时,西门吹雪也说:“那就去追。”
沈稚心道,我果然是剑道天才!
第13章 比剑
他的脑回路和剑术天才完全一致,那他也是剑术天才!
同样是系统改造,为什么两个马甲都力大如牛,本体却如此鲜嫩!
沈稚问:“你觉得我是武学天才吗?”
白愁飞提着大包小包,身上还背了口锅,不复往日的风度翩翩,“我不知道。”
沈稚:“你能不能教我武功?”
白愁飞惊讶:“你不会?”
沈稚:“我应该会吗?”
白愁飞:“你的步伐很稳,呼吸也轻,不像普通人那样沉重凝滞。”
有钱人家的孩子,除了习文还要习武,哪怕平时用不到,也会学习骑马射箭。正是这样,才有于谦、杨一清等名臣弃笔从戎,平定叛乱、保家卫国。
白愁飞以为沈稚就是这样的人。
他原本也有这样的梦想,可当知道军中的战马在休战时,会寄养在南京的百姓家里,虽然能免除一部分赋税,但是饲养军马的投入依然很大,足够拖垮一个家庭,他就歇了这个心思。
养马真的很费钱,保养兵器同样是笔庞大的支出。
都说穷文富武,不是没有道理的。
白愁飞这些年挣的钱,大多数都拿去习武了,积攒下来的银两少得可怜。
白愁飞回忆着过往,仰头看向天空。
天如此广阔,容得下白云、耀日和飞鸟,对于地上的尘埃来说,又如此遥远。
“你为什么不负手?”沈稚问。
白愁飞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
上面提着刚买的馒头、干饼、熏肉、腌菜和水,还有换洗的衣物和盐巴。
他什么都没有说,意思已经不言而喻。
沈稚无辜道:“我说帮你分担,你又不愿意。”
白愁飞:“你手腕上的淤青才刚散去,我怎敢让你做这些粗活,还是我来吧。”
“好吧。”沈稚追着问:“你觉得自己是白云,还是纸鸢?”
“既不是白云,也不是纸鸢。”白愁飞怅然道,“我只是一粒尘土。”
只待风起,托他入云霄。
沈稚有些意外,不过仔细想想,现在不是宋朝那种经济很好的时候,说不定他武功也没到他遇到王小石的时候那么高,仍处于困顿中。
沈稚问:“那你会灵犀一指吗?”
白愁飞的武功学得很杂,几乎每个门派的功夫,他都会几招。
他的武器就是自己的手指,指法精妙,威力巨大。
白愁飞:“我不认得陆小凤,当然不可能会他的灵犀一指。”
沈稚恨铁不成钢,拍打他的肩膀,“小白,你就是太老实了!”
白愁飞觉得他又犯病了。
沈稚:“同样是精通指法,陆小凤会一招就成名了,你会那么多,怎么还混成这个样子!”
白愁飞:“陆小凤拥有的那些,不是我所追求的。”
沈稚惋惜地叹气,“我明白了,你看着对我很照顾,其实暂时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你的本质和书里前期没有区别,根本就是看不起营销!”
白愁飞背着锅,平静地回答:“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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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吹雪带着两个拖油瓶来到了一家饭馆。
白云进来的一瞬间,屋里都变得明亮了,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西门吹雪也投来了冰冷的目光。
从和白云相遇到现在,只有短短两个时辰。
这两个时辰,已经遇到了三次拦路抢劫,还有人乔装成货郎,给他们下蒙汗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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