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浩然
“太轻。”沈稚说完,悄无声息地跳下来,迅速出城,离开了广州府。
本体不像马甲,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收回系统,来到陌生的地方以后,他才有了穿越的实感。
这种举目无亲的感觉,很空虚,也很自由。
沈稚穿着他的艳丽红袍,头戴金冠,腰佩蹀躞,手持一柄长剑,逆着人群行走。
他来到了一间赌场,找了个人问:“这里是金风细雨楼的地盘吗?”
那人看了他一眼,见沈稚眼神纯净,不像是经常出入这种场合的老手,没把他放在心上:“要不要来上一把?管他什么人,一起赌过以后,都能做朋友。”
“我不赌。”沈稚问,“所以这里是六分半堂的地盘?”
“你来一把,我就告诉你,怎么样?别害怕,很简单的,咱们赌场都很规矩,绝不会出千。”
“不赌。”
“不赌就赶紧走,别在这里碍事。”
这时楼梯口出现了一个女人,她穿着浅绿色的轻薄纱衣,身材丰腴,容貌美丽,神情却冷得像冰。
她出现后,赌场里都安静了一瞬间,有人朝打打招呼,喊她下来赌一把。
她熟视无睹,扶着栏杆,冷冷地问:“你找风雨楼和六分半堂做什么?”
沈稚:“我听说天下势力六成雷,四成苏,想看看是不是真的。”
那个女人说:“真的又如何,假的又如何?”
沈稚:“我想跟这两个势力的人交朋友,无论哪方都行。”
“你不知道风雨楼和六分半堂一向势如水火?”
“我知道。”
“你就不怕得罪人?”
“如果这样都能得罪人,那他未免太小肚鸡肠了,这种人早晚都会得罪的,不差这一会儿。”
那个女人笑了起来,“你过来,我告诉你六分半堂的人在哪儿。”
沈稚向她走去:“你不是?”
“我当然不是,我只是给他们交钱的,每年赚来的大把银子,都要被六分半堂的人收走。”女人说,“可是不交的话,出了事情没有靠山,谁都能来踩一脚。”
“我还以为如果不交这个钱,六分半堂的人会先来找麻烦。”
“这么说倒也不错。”女人在他耳边,低声说,“你要找六分半堂的人,可以直接去官府。”
“官府?”
“没错。”女人轻轻一笑,“你可知道六分半堂在朝中有靠山?”
“靠山是谁?”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他们跟官府的人走的很近。”
“多谢。”
沈稚跟她道别,正要离开,余光瞥到了一个熟悉的红色披风。
他匆忙追上去:“陆小凤!”
那个红披风迟疑了一下,像是要转头,却突然间失去力气,倒在地上。
第45章
后面的房门打开, 两个穿着褐色短打的壮汉出来,一左一右架着陆小凤,把他拖进了屋里。
天啊!
陆小凤被坏人抓走了!
沈稚迅速追过去, 一脚踹开门, 就看到窗户打开,一个壮汉在窗户外面接, 另一个汉子正抱着他往外递。
他们齐齐地看向门口,对上沈稚的视线,僵住了动作。
沈稚建议:“你们可以把窗户砸烂,这样更方便些。”
你有病吧?
怎么不说直接走门更方便?
屋里那个汉子赶紧把陆小凤推了出去,回头朝沈稚撒了一把白色的粉末, 紧接着跳了出去。
沈稚一挥衣袖,挡住大半粉末,但还是有少许被他吸进了鼻腔。
是蒙汗药!
他现在知道陆小凤为什么会晕过去了。
“陆小凤, 救命啊!”沈稚大喊。
他可是被系统改造地身娇体软,无比鲜嫩,普通的撞击伤放在他身上都会放大许多倍,蒙汗药还了得!
这座赌坊里看起来没几个好人,沈稚只能寄希望于陆小凤。
他赶紧追上去, “陆小凤,你不要再装了, 快救救我, 我中毒了!”
一个汉子咬牙切齿:“他怎么没晕过去,是不是你放的剂量不够?”
撒毒粉的那个汉子说:“绝无可能!我担心节外生枝, 把所有的药粉都撒出去了,足够药倒十头牛!”
沈稚:“救我,我不要晕倒在这里!”
两人打了个冷战, 心中升起莫名的惶恐,“快跑!”
绝不能被追上!
那两个汉子加快了速度,抬着陆小凤来到了一个马车旁边,将他塞了进去,牵着缰绳,拼命地抽打马匹。
马跑得飞快,车厢颠簸极了。
陆小凤从榻上跌到下面,脑浆都要被摇出来了。
他装不下去了,睁开眼睛,伸手扒着车厢,往外看了一眼。
马车后面空无一人,只有不断掀起的滚滚尘土。
沈稚不会真的晕过去了吧?
陆小凤担心不已。
不说他的身份特殊,就是那身衣服,还有身上的首饰,都不是凡品,如果遇到坏人,后果不堪设想。
陆小凤正想跳车回去找他,突然听到车顶传来“咚咚”的敲击声。
一把长剑从上面探进来,用力敲击,敲烂了车窗,接着伸到里面,轻轻一撬,整个窗户都掉下来,被飞驰的马车甩在了身后。
红衣男子带着一身灰尘进来。
陆小凤被呛得直咳嗽,彻底没有办法装晕了。
沈稚:“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陆小凤压低声音:“你怎么回事?”
沈稚:“我出来试剑,苦于没有门路,想托个关系,请人帮忙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对手。”
陆小凤:“……听起来很卑微。”
沈稚满脸赞同:“是的。”
陆小凤:“你是出来杀人的?”
沈稚:“差不多。”
陆小凤:“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有人卑微地杀人。”
沈稚虚心请教:“其他人都是怎么寻找对手的?”
陆小凤:“哪里用得着自己找,你只要多交几个朋友,把名号打出去,自然会有许多人主动来找你的麻烦。白云城和万梅山庄不就是这么做的吗?”
“他们不是故意的。”沈稚思考了一下,“你觉得我起个什么绰号好?”
白云剑客真的很敷衍,不过和四条眉毛放在一起就会好很多。
陆小凤:“你既然用剑,不如起个跟剑有关的。”
沈稚脱口而出:“天子剑!”
陆小凤猜到他不是人,并未太过惊讶。
他打量着沈稚。
上次见面时,沈稚穿着普通的白衣,神情冷峻,与叶孤城如出一辙,他还以为沈稚是飞仙岛。
现在沈稚穿着红色圆领袍,红袍比血更加鲜艳,看不出是什么材质。
领口外翻,露出里面的织金绣花,上面绣着龙头鱼尾团纹,图案很小,织花栩栩如生,更显得技艺精湛。
红衣衬得他的皮肤更白,乌发更黑,目光熠熠,气度不凡。
陆小凤的声音更低,“你是紫禁城?”
沈稚:“我还没有想好。”
事关本体,必须慎重。
选项太多了,每一个都很好,到现在沈稚都不能确定本体最后会是什么东西拟人。
搞得他都不知道该自称是什么物种了。
陆小凤:“怎么会没想好?你刚才不是说过,天子剑?”
沈稚:“我叫天子剑,是因为我喜欢这个名,听起来很响亮,跟我的真实身份无关。你记住了,沈稚就是沈稚,沈稚不属于任何人。”
马甲为主人服务,那都是人设,是蹭了他们名声以后的报酬。
本体绝不可能把自己送给朱厚照。
陆小凤心道,看来你和你的主人相处的并不好。
比叶孤城和白云解除误会之前的关系还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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