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浩然
沈稚跟着俩人来到了酒楼,像上次一样,要了间厢房,关上屋门,隔绝了外面的声音。
不同的是,这次人少,点菜也没有耗费太多时间。
陆小凤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沈稚在旁边大吃特吃。
这几天他吃的还行,没有刚开始那么馋了。
可是这顿是叶孤城请客!
陆小凤略过了自己几次抽打宫九,最后道:“我原本以为事情解决,可以离开了,没想到途中又与沈稚相遇,这应该就是缘分吧。”
沈稚:“不是缘分,我就是来找你的。”
陆小凤:“为什么找我?”
沈稚:“你朋友多,麻烦也多,跟你在一起,容易遇到合格的对手。”
陆小凤觉得他对自己有误解,辩解道:“我的麻烦虽多,但也不是天天都有,最多的时候一年也就遇到四五个案子,有时一两年都不会遇到麻烦!”
沈稚安慰他:“不要着急,只要你多交朋友,总会遇到的。”
陆小凤:“被你这么一说,我好像很喜欢麻烦似的。”
沈稚:“你扪心自问,喜欢刺激的生活,还是平淡的日子?”
他拒绝了婚姻、产业、钱财等一切可以束缚他的东西,也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就这么天南海北地走。
他爱赌博,爱多管闲事。
在赌桌上赚来的钱财变成一个富人,转瞬间破产成为穷鬼,放在别人身上,大概会刺激得想跳楼。
陆小凤管的闲事本身就是在赌命,和西门吹雪一样,赢了就会活下来,输了就会死去。
和西门吹雪不同的是,他多次徘徊在生死之间,所以更加清楚生命的珍贵。
沈稚:“承认吧!你和宫九一样,不喜欢太顺利的生活!”
陆小凤痛苦地说,“求你,吃饭的时候别提宫九。”
沈稚:“好的。”
一顿饭吃完,陆小凤向师徒二人道别。
短时间内,他都不想再见到沈稚了。
沈稚依依不舍,“下次见面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
陆小凤闻言也有些感慨,他笑着说:“可能三年,或者四年以后?总有机会再见的。”
沈稚挥手告别,送走了陆小凤。
他有预感,他们再见面的时间绝对没有那么久。
沈稚拿着糖人,强行带着叶孤城回到客栈。
客房里,五个糖人插在稻草扎起的木棍上,一个比一个丑。
沈稚把今天的那个也插上去,“怎么样?”
叶孤城违心地说:“好。”
沈稚:“这些都是送给你的,你走的时候,扛着它一起回去吧。”
扛……
如果他带着下人们出来,让人把它送回飞仙岛倒也不是不行。
但他是独自一人来的。
沈稚:“你不想要吗?”
叶孤城:“沈稚。”
沈稚:“怎么了?”
叶孤城心道,你太没有分寸了。
可是这句话似乎太重了些,沈稚是什么性格,没有人比叶孤城更清楚。
正因如此,他知道沈稚这么做是出于好心,并没有恶意。
叶孤城也是在收到西门吹雪的信后才发觉自己的做法不妥。
沈稚和白云一样,不但对人情世故一知半解,对“人”也并不熟悉。
他们保留着最原始的习性,很多时候看待事物,都是在城池的角度。
沈稚初窥门径,他便让他独自外出寻找对手,最终落入险境。
如果沈稚不是城镇化身,怕是早已死在宫九的手中。
西门吹雪说的很隐晦,但是不难看出,他对自己教导弟子的方式多有不满,甚至暗含了指点的意思。
叶孤城明白,自己不是个好师父。
沈稚却是个好徒弟。
他不但没有怨恨自己的不负责,也没有埋怨自己来得太慢了,反而处处念着自己,还买了六个做成他的模样的糖人。
那些糖人他全都不舍得吃,而是好好的收了起来。
天气很热,糖人已经有些融化,表层也沾染了稍许灰尘,但是仍能看得出来那是叶孤城。
它的细节做得极好,无论是剑上的花纹,还是头上的檀木簪,都和自己一模一样。
这足以证明沈稚对自己的在意。
沈稚专注地看着他:“你怎么不说话?”
叶孤城:“我会留下来,帮你寻找对手,直到你的决斗结束。”
沈稚:“结束之后呢?”
叶孤城:“结束后,一同回南海。”
他的仇家很多,很快挑出合适的人选。
沈稚向对方下达战帖,按照约定好的日子来到对手那里。
他没有什么名气,对手不曾将他放在心上,没有逃跑,也没有任何准备,坦荡得拿着剑出来应战,一招毙命,死在了沈稚的剑下。
叶孤城问:“如何?”
沈稚克制着吹掉剑上血的念头,手上一抖,甩掉了上面沾染的血液。
他道:“我的剑,和万梅、白云的剑都不一样。”
叶孤城:“哪里不同?”
沈稚:“身体不同。”
万梅是他,白云也是他,心中所想都是一样的,境界感悟也互通。
可是身体的高矮胖瘦不一样,用剑时自然有差别。
除了这些外在的表现,还有细微的差别。
万梅的身体有食欲,其他马甲还不能确定,可以肯定的是,都跟本体有区别。
本体的自愈能力、力气、耐力都很好,但是和马甲相比稍逊一筹。
他的精力充沛,每天睡一小会儿就能满足睡眠需求,马甲可以完全不睡觉。
本体不易感到疲惫,但是体力消耗过大,还是会累的。
本体有敏锐且正常的痛觉感知,马甲能感受到痛觉,却不会畏惧疼痛,像是失去了趋利避害的本能。
沈稚有一种感觉。
看起来好像马甲更强大,更具优势,实际上本体才是最具潜力的那个。
因为本体更像人。
不对,他本来就是人。
-
铁手和冷血攻下无名岛,将岛上的赃物悉数带回。
追命派人送宫九回京,自己则带人去了太平王的封地,拿下了太平王,一同押送回京。
金风很早就听说了这件事,特意来到城门口围观。
雷损也知道了此事,派了六分半堂过来。
金风和六分半堂在城门口相遇,两人面无表情地对视了一会儿,一起靠边站。
追命骑着马回来的时候,远远地就看到了一红一黑两个人。
他朝金风挥了挥手。
金风面无表情地点头。
六分半堂看着后面的马车,目光锐利地简直像是能穿透车厢,看到里面的人。
实际上什么都看不见。
待大军靠近后,金风和六分半堂并肩离开。
他们看似是两个人,其实是一个人,心里活动都是沈稚的,走在一起谁也不说话,甚至连眼神对视都用不着。
这样会不会显得关系不好啊?
沈稚思考了一下。
可是还能怎么办呢?又不能让金风抱着六分半堂走。
手牵手也怪怪的。
金风去了一家点心铺,买了包栗子糕,回来放在六分半堂手上。
六分半堂阴沉地说:“谢谢。”
金风:“不客气。”
六分半堂开始吃栗子糕,偶尔拿出一块喂给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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