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家就我一个普通人 第74章

作者:寔命不犹 标签: 英美衍生 西方罗曼 超级英雄 成长 日常 BL同人

这会儿是恰好把维维安拿出来当借口劝查理搬家。

杰克的小算盘打的明明白白,他倒不怕被查理一眼看出来。

查理也确实看穿了杰克的心思。

但正如他从前死也懒得挪窝的固执,这一次打算搬家,他也固执地决定要搬到最好的地方去。

约翰威克家住的地方就很不错。

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最关键的是安全有保障。

虽说前不久才发生了一个蠢货闯入约翰威克的家,杀了他的狗、抢走他的车这种事。

但这毕竟是极少数的特殊情况,像约塞夫塔拉索夫这种蠢货在他们的圈层里也不算常见,不过就是仗着自己有个本事还不错的爹,没什么了不起的。

杰克劝说无果,一脸的无奈。

“行吧,你决定就行,就是要小心……”他压低声线,抬起下巴点了点正跟床上那一大堆衣服艰难作战的维维安,“他们那样的家庭,只要他的父母还活着,就绝不可能轻易放弃寻找自己的孩子。可以的话,最近先换座城市避避风头再回来。”

由于维维安出现在深夜街头时,看起来像是不久前才走丢的模样,查理和杰克一行人都理所应当地以为他背后的父母家族多半是纽约富豪圈层的。

他们都没想过,维维安有可能来自别的城市,更不会去猜想维维安是个哥谭人。

再则,维维安的小书包里除了海豚玩偶、钱包和哮喘药,别的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一样也没有。

倒是他的小书包带子上缝着“维维安韦恩”这个名字,韦恩的姓氏就是他最好的身份证明。

可惜查理并没有检查过他的小书包,因而到现在也只知道维维安的名字,并不知道维维安的姓氏。

自然也就无从知道,这个被他捡回家的孩子竟然与哥谭那位鼎鼎大名的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同姓。

不过现在,查理也觉得杰克的提醒有道理,开始考虑起要不要带着维维安去别的城市避避风头。

他首先考虑的是与纽约相邻的两座大都市哥谭和大都会。

这两座城市都有着和纽约不相上下的繁荣经济。

唯一的区别在于,哥谭是座极度排外的城市。

相比混乱程度,哥谭的地下黑恶势力比之纽约和大都会也要更胜一筹。

以查理自己所服务的高桌会如今全世界最具规模的杀手世界最高权力组织为例。

大都会仍有高桌所设立的大陆酒店,以此为核心划分出的区域就是属于高桌的势力范围。

其余的才是大都会本地的黑.帮势力。

两方彼此对立,但偶尔也会合作。

毕竟大家都是一个模式的生存方式,一般情况下都有着一个共同的敌人。

且近些年来,随着高桌逐渐发展壮大,大都会原本的黑.帮势力都在逐渐向高桌,加入其中,或是成为其附庸。

但哥谭不同。

高桌在哥谭兴建的大陆酒店曾数次毁于哥谭帮派间的争斗。

这代表一种警告,直接将哥谭不欢迎他们写在了脸上。

并告诉高桌的最高十二席位成员,哥谭不会接受他们的那一套规矩。

哥谭的确是混乱的,但哥谭的黑.帮,包括哥谭人也同样拥有一套自己的规则,并遵守着这一规则。

不过,这不代表他们愿意遵守外来者的规则。

高桌曾一度选择妥协,将哥谭大陆酒店的所有管理权都交由合适的哥谭本地人担任,且最大限度地放权,以期换取一个打入哥谭地下世界内部的缺口。

然而令高桌所有高层都没想到的是,一个月不到,那位被他们寄予厚望的哥谭大陆酒店实际掌权人就完全脱离了他们的掌握,投靠了哥谭当时最大的黑.帮头子罗马人。

当他们恼羞成怒地想要派遣杀手和刺客去收回哥谭大陆酒店时,还不幸遭遇了哥谭暗夜传说蝙蝠侠的无情驱赶和阻止。

自那以后,高桌在哥谭的势力一再缩水。

不仅没能拿回大陆酒店,连他们安插进哥谭的不少小喽都被蝙蝠侠连带着哥谭本地的黑.帮势力连根拔起。

于是,高桌自此完全放弃了哥谭这块混乱诱人的蛋糕。

查理会分析哥谭的原因在于,就大都会和哥谭两座城市的局势来看,更混乱的哥谭显然更有助于他带着维维安藏身。

但他也有所犹豫,毕竟哥谭这座城市的危险程度在全世界都是排上名号的,犯罪率常年位列全美第一。

相比之下,大都会还有高桌的庇佑区域。

一旦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他还可以带着维维安进入大都会大陆酒店寻求庇佑。

而且,从养孩子的角度来看,哥谭这种过分混乱的城市似乎不太适合小孩子生活,哪怕只是短暂停留。

如果一定要选择一座城市避风头的话,查理还是更倾向于大都会。

在大都会躲避,他还能顺势借助高桌的势力了解纽约的情况,以确定何时返回纽约。

查理考虑的还算周全,那么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得从维维安的口中套出他的家庭背景。

以此来确定他背后的父母家族是否属于纽约的上流阶层,又是否有能力逼迫他远走其他城市寻求庇佑。

“也有可能是我想的太多了,或许他的父母只是普通的有钱人。”杰克宽慰查理。

查理摇头,冷静道:“我昨晚看过了,他的衣服都是专人定制的,无论是设计,还是裁剪缝制的工艺都是最顶尖的。这世上的有钱人很多,但有钱到专门有为家族里的每个人裁制衣服的富豪已经到了我们难以接触的地步。”

说着,他还把维维安今早流眼泪时爆出来的信息都告诉杰克。

“顶级富豪家离家出走的小少爷?”

杰克心里顿时一咯噔,下意识看向那张老旧的单人床上,仍然在倔强地和厚毛衣作战的小男孩。

金发蓝眼,白嫩可爱,似乎很符合他刻板印象里那种超级富豪家代代优化基因而得来的相貌优异的小孩。

“要不……”杰克的眼神出现犹豫,他踌躇道,“我们把这小孩送回去?说不定还能得到一大笔感谢费……那种有钱人手指头里漏点恐怕就抵得上我们大半辈子的赚得钱了吧。”

“关键是,还、还不用……”杰克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弱,到最后完全消失在查理冰冷固执的眼神下。

“好吧,我知道,这是你捡回来的,那就是你的小孩了。”杰克无奈道。

“他的父亲要是真的上心,也不可能让自己的孩子走丢这么长时间。”查理淡淡地撂下这句话,冷凝的目光在转向维维安时却又不自觉地柔和下来,“昨晚那么危险的境地,要不是我把这孩子捡回家,他那不称职的父亲恐怕到最后也只能找到一具冰冷的尸体。”

杰克尬笑:“所以你这是做了好事,救了人家超级大富豪家的小少爷诶,他的父亲应该会很感谢你吧?”

查理却答非所问:“可见维维安这小孩跟他父亲就是没缘分,所以上帝就把他送给我了。”

杰克:“……”

听听这说的什么话?人孩子怎么就跟他的亲生父亲没缘分了?

杰克现在很想穿越回到昨天晚上,把那个跟着肯恩一齐起哄让查理捡孩子回家的自己暴揍一顿。

这么就那么傻?

明知道这小孩可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竟然还怂恿查理随便捡回家。

现在真就体会到什么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小孩可爱倒是真可爱,但烫手也是真的烫手啊!

杰克丝毫不怀疑这种超级大富豪的能力,这种家族大多不算特别干净,想要找到他们,恐怕只是时间问题。

可杰克也知道,查理这个固执老头认定的事情,那是八百头斗牛都拉不回来的。

他只能颓丧地垂着眼,靠在潮湿冰凉的墙板上,心里一边想着对策,一边注视着床上一无所觉的维维安。

金发男孩坐在那张曾独属于查理的老旧单人床上,被金红的暖光照着,雪色的脸颊早已变得红彤彤的,水蜜桃般。

稍稍一动,他坐在屁股下的床就又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响,这是因为年岁太久,单人床的床脚开始松动了。

一到这时候,金发男孩就会不确定地愣住,侧耳倾听,像是在寻找发出声响的来源。

意识到杂音消失后,又继续扒拉着衣服往身上套。

他的四周全是厚厚的冬装,由于是都是小孩子穿的衣服,即便是男孩,这些儿童冬装也都是色彩缤纷的。

鲜亮的颜色与整个陈旧腐朽又昏暗的老破屋子格格不入。

更有他身后的一床随意堆叠起来的涤纶材质的被子做对比,松松垮垮,被套早被洗得陈旧发白。

这屋子里的一切,只有维维安和属于他的东西看起来那么鲜活明亮。

其余的东西似乎都带着一股行将就木的腐朽的味道。

此刻,维维安正艰难地往身上套最后一件白色的羊绒毛衣。

由于没有人帮助,他穿得很是艰难,一张嫩白的脸蛋在电热炉暖融的光里显得通红,甚至额头上冒了点汗。

以往在家里都有布鲁斯和阿尔弗雷德帮忙,这还是维维安第一次完全不靠别人的帮助穿衣服。

冬天的衣服厚实,他只是用手抓着衣服就已经有些力不从心。

白软的手陷在厚实的羊绒里,金毛脑袋从毛衣下摆套进去,然后再一点点地往下拉扯,试图将脑袋从衣领里露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维维安忽然从毛衣里发出呜呜的闷声。

显然,他没能成功将自己装进毛衣套子里,反而是把自己脑袋困在了毛衣里。

于是男孩再也撑不住地选择向他人求助,“维、维维安出不来了……查理爷爷……”

白色的加厚羊绒毛衣里顶着一个圆溜溜的脑袋,那脑袋还在里面不停地挣扎,左右摇晃,好似一只拿屁股冲着人的乳白色小羊羔。

杰克一惊,从观察维维安的状态中抽离出来。

面对此情此景,无奈失笑。

脚都踏出去一步了,才想起来查理还在一旁,可轮不到他上前帮这个帮。

果然,守在一旁的查理就一直等着维维安这句话呢。

立刻走上前,三两下就把困在毛衣里的小金毛解救出来。

白羊绒毛衣里探出个头发乱糟糟的小金毛,还在不停地喘气。

接下来,就不需要维维安再继续跟外套较劲儿了。

为这样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开口求助过一次后,就仿佛解开了某种束缚般,维维安再向查理撒娇求助便变得如同吃饭喝水一般平常。

他虽然年纪小,还不通世事,但有些时候却有着小动物般敏锐的直觉。

从查理的身上,维维安感知到了类似布鲁斯和阿尔弗雷德对待他的态度。

温馨的、慈爱的、包容的……不知不觉中,他对查理又卸下了些许心防。

于是,当查理向他询问有关家庭和家人的信息时,维维安想也没想地一股脑地告诉了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