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书
雪暗天拧眉,几天不见,少爷心情差了许多。在这山林间,削尖的脸庞,尤显得清瘦了。
他如今被帮主指给了步惊云当副手,早已不在秦霜门下,见到他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很多事,他也不得知道。随去侧面去问杨真,杨真这人倒也好用,脾气和温和,是个会伺候人的好奴才,就听他带笑,含糊着说:“大概是因为步惊云吧!我也不大清楚,雪大哥去问问霜少爷便知。”
雪暗天听他说直呼“步惊云”,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哦”一声也没说什么,讪讪的走开了,心道我自然不会去问,秦霜对于步惊云的态度,不是他能左右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思想的出了错处,昨晚步惊云回“飞云堂”后,吃饭睡觉练剑,一如往日,并没有什么异样。还是说,那人隐藏的太好,他对步惊云,确实不了解。
下山走的是条捷径,悠悠的小路,这条路偏而静,很少有人走动。
也只有少主喜欢走这里,不近,也不好走。
路边草长深深,塔松高高入云,碎石铺成的羊肠小路也叫隐在灌木丛内,即到了崖壁那里,就是大块石板砌成的阶梯道路。
这里行到一半,前面修长的身影却收起步子,顿足不前。
停在这山川当中,立于岩壁之上,白衣翻飞,袂带绝绝。清晨,稀薄的空气中,山涧寒意阵阵,尤显得人影萧瑟纤细,勾勒的曲线,若是身后参木上一条枝桠,只稍稍用力,便碎裂了去。
自此,便不再高高在上,而是可以紧紧攥在手心里,肆意触碰。
步惊云昨晚捏住他腰肢时,这样的念想,一闪即逝。
体软骨小,骨骼错落的声响悦耳清越,伴着那苍白隐忍的面色,任你索取的顺从柔姿态,不忍中却看到了极致的艳丽,让他手下不自觉的用力,再用力。
他并不是对谁都那般顺从乖巧,这样的意识让他微感兴奋,但也不是只对自己。于是,那颗心飘上后,又自暗暗沉沉,坠下。
他喜欢穿白衣,干干净净的纯白,一如他的脸,一如他给人的感觉。但是步惊云却素喜从那清香之中轻嗅着那满满的血腥气味,白衣底下隐藏的血迹,他能看见,一条条血红暗紫,脉络分明。他一度憎恶那人伪装的那样好,把自己弄的那般美好的让人沉迷,明明杀人时,冷酷的表情宛如冰山,出手狠辣无情,可是再望去时,那人便能那样如水的温柔,微微的微笑,如春风。
当真像个出水的雪莲花,让人不忍去玷污,却又魔障般的想去毁灭。
残忍,没有温度的微笑,那张面皮要带到何时?
终末,他定要亲手去击碎那样虚伪无情的温柔。
他稀奇的露出一抹冷笑:“那你呢?到了哪里,都要带上那堆让我作呕的死人皮。”
秦霜笑着喝茶,不开腔。
“我不是一个死人,你最好也不要总把我当成死人。”
“我没有。”
他有些无辜的摇摇头。
崖壁之上,青葱的树伞遮挡那抹纯白素色。
秦霜侧面向下望去,清秀的脸上闪过一丝忧虑,细眉轻轻的拧起。
断崖峭壁之下,目之所及,山腰间乃是一条溪流,碎石半露半掩,映着晨曦,熠熠生辉,耀眼的极。长长的瀑布飞泻,清凉的水滴半途洒出,浸湿他的衣衫,水珠落在裸露的颈项上,有丝丝凉意。天池的低层用围栏圈住,瀑布之下是一方激流,晶莹剔透的沙石,肆意荡起的浪花,白花花的满目尽是那样湍急的水浪,声声响彻的拍打回荡在这山涧之中。
那黑衣少年此时身如木雕石刻一般的站在飞泻而下的瀑布当中,宛如钉在那里,一动不动,就连眼都不曾眨一下。水流重重的击落少年尚且不算强壮的年轻身体上。融化的雪水,从高悬的山涧峭壁断崖上飞泻,像千百条闪耀冰冷的银链,从他的身体穿透而过。
水柱汇成溪流,浪花往上,千百朵盛开的白莲萦绕着那抹黑色,那彻骨的凉,让一边看着的众人也不禁生寒。
秦霜不能够感受到那样巨大的冲击力,因为他并不会使得自己变得那样湿透狼狈,他每天都会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就像他每次去后山练过功之后,都会立刻回去洗个澡,换身清香洁净的衣衫,就像他会一遍遍的拿着花洒浇灌那盆水仙花,只至看不到花骨朵上一丝纤尘方休。
就是这样别扭的小恶习,在会中其他人看来也格外的美好。那些零碎的小事被他做起来,都莫名沾上优雅的边。
秦霜每每听人那么说,就觉得好笑,然后也确实笑了。
瀑布有数十丈余,虽有大石当中阻挡些冲击力,但听秦坚说,站在那底下,若当头受人蒙头一棒,冰凉的水浸入皮肤如针扎一般的疼,后夜间,浑身的骨骼都会裂开的剧烈疼痛。
可话及此,黑衣少年却在那里,一站,就是往复几载,冬夏又春秋,从不间断。他从未喊过一声疼,似没有知觉,不知何为肉体的疼痛!而从那低垂的眸子里,你同样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会众上下,谁都知道他这是在练功,至于意之所达,却无人得知,也没人敢去问。
天池的水到达池内,低层便会透着一股子暖热,清澈透明,像一面大镜子。水如玉汁清澈透亮,清冽晶莹。纯白的雪峰,翠色的云杉塔松倒映湖中,映照着少年的面容也极致的美。
秦霜曾坐在石阶上,来回悠悠荡着腿,湿了裤脚,冲着那个背影喊了一声:“云师弟。”
那人难得抬起眸子,向着他望过来,火红的眸子浸血一样的色彩,死死一直盯着他看,紧闭着唇,并不说话。
那时,步惊云才刚有机会做个小先锋,满身是伤的从战场回来,据说,他趁乱把剑从那位首领天灵盖处刺穿而过时,白花花的脑浆鲜艳艳的血正好激射入他的眸子里,他紧紧闭着嘴巴,止住鼻息,才不致让那种腥味吞噬。小脸固执的伪装坚强,紧紧握住剑柄的手也许颤了一瞬,回来后,一直闭门在屋子里关了三天,不吃不喝不语。
第四天,他跑去和秦霜要了个香袋。自此,一直佩在腰间。
是他亲手做的荷花图案。
秦霜后不知想到什么,微微扬唇,淡淡的随性一笑,“你不冷吗?”还是你和那水本就一样的冷?这话他只放在心底。步惊云一如天山北坡的冰雪,他纵然有心雕刻研磨,却也没有下手的地方,反而是越来越不了解他,那人也愈渐的长久沉默。
秦霜也只觉力不从心,他并就不擅与人深交相处,也自不大理会,只隔段时间就会这么坐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就算什么话也不说也好,他们本都不是多话的。
和步惊云的关系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亲密,这离他当初的打算终是有些相悖的。但两人一直静静独处时,隐隐的也是不一样的。他和步惊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属于这里的,都是没有去处的人!
记得那是深冬的夕阳,天山绝顶红日慢慢西沉,万道霞光泻于沉静的池中,映照仙界,如幻如梦,无限温柔。
步惊云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就是干涸的哑着嗓子,很认真的道:“你别对我那样笑,很讨厌。”而后许久没有说话,面容的倦态横生。
可是在秦霜看来,他并没有露出一丝很讨厌的表情,也许只是孩子的小脾气,后更是轻笑出声,缓缓起身离开。
在他走后,步惊云一直保持闭目垂首的姿势,心添烦闷,他宁愿那人对自己刻意的疏远,躲闪,乃至厌恶,也不要那对千万人展露过,不痛不痒,淡淡柔和的笑容。
最终,那双染血的眸子瞬间黯淡,化作墨染深邃的纯黑,后被冰凌的寒意吞噬,归于死寂。
众人顺着秦霜的视线看过去。
黑衣少年又长高了许多,胸前的衣襟被水流冲的大开,隐约露出年轻而结实的胸膛,强劲有力,一点嫣红露出半边,湿哒哒的衣衫凸显出腰部冷硬线条,那是一具朝气蓬勃的身体,青涩的果实并未熟透,幽幽散发着清香,诱惑的泛着光泽,假以时日,那定会是一副让人迷恋的性感肉体,后面不知谁花痴的“哇”了一声,感叹道:“云少爷身材真好!”
秦霜“扑哧”一笑,以手掩唇,轻咳一声。
“走吧!”
整过面色,整理衣襟,顺着隐在灌木丛内弯弯绕绕的石阶,他一步步往下走去,不疾不徐。
天山南北,气候不已。
玉山在南,先是途径一片青草原,后便是绵长的戈壁荒漠,黄沙漫地,一阵风过,整个世界都掩在那抹金色之中。
映着夕阳,满地光辉,尘沙迷了眼。
垂死的景色,自然是极美好的。
宛若那轮西沉的落日近在眼睛,触手可得。
黄沙满地连着天,天穹边缘极近处,若是生命都变得极轻。
第22章
黄沙尘雾中,日晖普照漫地。
清悦的银铃声自远处传来,叮铃叮铃,打破沙漠的死寂。
一群骆驼从凹地里翻上沙岭,为首开路的是雪暗天,长途跋涉,精神也有些不济。
后面秦霜低垂着头,微眯着眼帘,一手拿着剑,另一只手不知道何时已然松开了缰绳,耷拉的顺贴着骆驼背,由着骆驼步子的颠簸,疲倦的身子也时不时移动位置。持续两天的劳累,纯白的衣物也有些泛黄,长袖一动,便能抖落一层尘土。
鬓发也有些凌乱,几缕青丝垂在脸侧,低着头,光线打照着脸蛋,只些微看清他越发削尖的下巴,唇角有些干涸,怎么舔,也不会有湿润的感觉。
一连两天没有遇见驿站,翻过这片沙岭,再走不远,就能见到绿洲了。算了时辰,差不多旁晚的时候,他们便能到达下一个歇息地。
数十天的赶路,大家都有些累了。
每个人的脸色都有些蜡黄,很萎靡。
秦霜的左右是“死囚双奴”,天下会用剑的一等一高手 ,现在是归步惊云所属。穿着花哨,皮囊好,打扮娇滴滴,爱嬉笑玩闹的是“双奴”;严肃清冷,穿着跟死了爹的是“死囚”,一动一静,一热一冷,一攻一受,一插一入快活似神仙。按“双奴”的话说:这是苍天赋予的,一种交合的极致完美,甚好,甚美!
秦霜初次闻言,惊了不小,后一笑而过。
后面跟着的是阿离阿原两位,阿原底子足,精神头很好,而阿离就有些两眼发虚,让着阿原牵着他的缰绳走。杨真落在最后面,一直盯着秦霜的后脑勺。
“双奴”越过少主,和他男人比划,见人不理睬他,后回身去和阿离打诨,“哎,离小子,你家原大哥几天没干你,你就这般没精神?”
一句话说的打瞌睡的人险些从骆驼背上跌下来,得亏阿原伸手扶了一把,他才稳住身子。
“贱不贱啊你,死开。”
“不要。”双奴大眼睛无辜的瞪啊瞪!
阿离气的不小,两眼翻白,心知自己和他说不通。心里暗骂,这个不要脸的东西,说话总跟吃了屎一样,想那时还委屈的摊手说:“不是干,那是什么?明明就是。”
任是旁边杨真那淡定的家伙也被这话震惊到了,自此,躲着他走道。
“今晚可以睡觉了,我得先研究一下。”没人理他,那人就撇嘴掏出那卷男男春宫图,上飘逸隶书《百花尽》“黄花芬芬绝世奇,重阳错把配萸技。 开迟愈见凌霜操——”他几句一念,专心研磨着,前面秦霜心里禁不住一笑,强忍着没笑出来,这些话,他这几天听习惯了都,想不到这群小子这么开放,公然当着他的面儿调情不说,还是个没节制的。
还一天比一天情况严重。
动作着轻咳一声,微微蹙眉,伸手揉揉惺忪睡颜,后向后伸出骨节分明的手,调整姿势,沙哑的微笑道:“什么好东西,也给我瞧瞧!”
众人大眼瞪小眼,少主那架势,显然不能不给。“双奴”纠结半天,还是乖乖上交了,嘿嘿笑道:“少主,轻点儿翻,可别弄坏了这宝贝。”
“嗯。”秦霜扫他一眼,一页页慢慢翻着。
书皮是上层的料子,滑腻细致,有人皮的触感。封面是宝蓝色打底,一方挂满藤萝的垂门后面是木制轩窗,横插一枝桃花开的妖妖艳艳。两个男子正做着什么,秦霜也并无兴趣,案几上横躺着的是个色若桃花,白皙如雪的粉衣男子,鬓发一角沾染着一抹奇蓝,眯起的眼角红粉施予,溺水一般的神情,左腿紧紧缠绕着对方强健的腰肢,而垂落在案几边缘,脚踝处,一条鲜红的血线正暗暗流动。
一滴血珠落下,诡异的飘在空中,不及落地。
上首的男子头侧向里,并看不见相貌。
秦霜翻动几页,画面实在限制,索性合上。
“没收。”
说完,把东西收在腰间。
双奴不愿意,忙说,“少爷,这是我借的。”
“哦!”他笑了笑,“和谁借的?我去和他说。”
那小子口无遮拦,想都不带想,“我们云少爷。”心想看你敢不还。
“云儿?”
“恩恩。”
秦霜一皱眉,很是生气,“销毁。”
然后,再不说话,拿出衣内的木笛开始吹,吹到中途,又卷起衣袖内侧,轻轻擦拭着笛子,后再吹。
寂静的沙漠,除了风吹沙石的声响,便是伴着叮铃悠扬起的笛声,丝丝入耳。
秦霜面色从容,说不出什么情绪。只是眉宇间本自带着愁出来的。
一路沿途,他们去了不少地方。
在驿站停下,安顿好,驿站里外都是崭新的,秦霜甩给堂头一锭碎银,便询问小厮半年来,可有什么新鲜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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