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追缉录 第44章

作者:书自清 标签: 悬疑推理 GL百合

“河边有散步的步道,步道旁有长椅。我想,大夏天的半夜里,应该是人迹罕至,也许李欣会在那里躲藏一夜,顺便处理罪证。那附近有一座连接学衡路与广云路的飞虹桥,如果在那桥底焚烧罪证,应该不容易被发现。

“当然,李欣也有可能把罪证直接丢到河里去,那就比较麻烦了。

“不过我记得……这人工渠附近,还有飞虹桥桥洞底下,一直都有流浪汉在游荡,不知道现在还不在,但我读高中那会儿肯定是有的。”

“你读高中那会儿不就是案发时吗?”陆念文眼睛一亮。

“太好了,小许,你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张志毅兴奋起来,“明天,陆念文、颖姐,你们跟我去查人工渠、飞虹桥洞和流浪汉。”

许云白抬头望向张志毅,睁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仿佛在询问自己该做什么?

张志毅看着她,以命令的口吻道;

“你给我老实在酒店里休养,不许乱跑了。我到时候会找酒店的客房服务来照顾你。”

许云白顿时泄了气,委委屈屈地垂下头来。

短会结束,大家各自回去休息。陆念文又一次背起许云白,带着她返回房中。

许云白一直默不作声,陆念文进门后将她放在床边坐好,然后回身蹲在她身前,安慰她:“放心,明天我和你全程保持视频,让你也参与办案。我的眼睛就是你的眼睛,我的腿就是你的腿。”

“真的?!”许云白惊喜问道。

“骗你做什么?”陆念文的笑容很真诚。

许云白看着她的面庞,一瞬有种想亲吻她的冲动。好不容易忍住了,她扬起微笑,小幅度地点了下头,轻声道:

“谢谢你……念文。”

作者有话说:

念念,文文,念文,阿文,小文,老婆……请选择你的称呼。【doge】

感谢在2022-07-10 16:47:29~2022-07-12 18:32:5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五十二章

社会的角落里,总是会有这样的人。

谢谢你……念文?谢谢……陆念文?

陆念文呆住, 由于许云白声音太轻了,咬字也不是非常的清晰,以至于她一时间没能判断出来到底是哪一种。

她本想追问一句“你喊我什么?”, 结果许云白就突然岔开话题, 道:

“我想喝水。”

“哦,水……”陆念文失魂落魄地站起身去找水, 许云白咬唇看着她的背影, 偷偷地笑。陆念文这呆呆的模样,真的有些可爱。

这一晚陆念文细心照顾许云白洗漱入睡,她们没有聊更多的话题,因为陆念文这个铁打的人终于也感到了一丝疲倦。往日里她睡觉并不打鼾,但这一晚许云白听到了她轻轻的鼾声,睡得是极沉的。

许云白知道照顾人是很累的, 她一定累坏了。查上一个案子时脑子那么灵光, 一会儿一个想法的。这一次却因为心思都在照顾自己上, 而没能有太多的贡献。

都怪自己太不小心了……她暗自自责。

第二日早间,陆念文一直照顾许云白到吃完早饭, 然后才随着张志毅和周颖出发。她还专门去了一趟省厅的宣传处, 借了一个手机的支架云台, 又带上了大容量的充电宝,就是为了能让许云白更好地通过视频的形式加入到查案的过程中。

结果她带着这些装备上车,在车上组装时, 被颖姐吐槽了:

“你这跟个搞直播的似的嘛。”

陆念文笑了一声,道:“咱们也要照顾受伤同志寻求进步、积极参与侦察的意愿嘛。”

颖姐笑了:“小样, 你还挺会说。你很照顾小许啊。”

“嗯……”陆念文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只能嗯了一声。

“和她很投得来?”

“算是吧。”不管投不投得来, 我反正都爱上她了, 陆念文在内心自我吐槽。

“不可思议,小许可是个社恐,你能和她处得来,说明你内心深处有和她相似的部分。”周颖还没说话,前面开车的张志毅倒是开口了。

是吗?这话说得陆念文一愣。我和许云白内心深处有相似的部分?哪一部分呢?

话说回来,我为什么会爱上她?

无可否认许云白的外貌和气质都极其符合陆念文的审美,所谓的合眼缘大概说得就是这种状况。

陆念文近乎对她是一见钟情,尤其是第一天认识的那天晚间,她坐在车里等红绿灯,隔着街道看到许云白咬着棒棒糖从酒店楼下的超市里出来,轻轻挽起被晚风浮动的发丝,那一瞬的美让她无可救药地沦陷了。

陆念文对自己萌生心动感的瞬间记忆犹新,而随后相处的过程中愈发能感受到她的美好。她觉得这世上大概不会有正常人在了解许云白之后,却不喜欢她。她是纯真的、淡泊的、高洁的、可爱的、诚实的、勇敢的、好奇的、聪慧的、细腻的、关怀的、执着的、正直的……她可以把所有的溢美之词都献给她。

当然她也会嫉妒、闹脾气、不理人、爱较真,偶尔说话带刺,像个没长大的孩子。这一切都让她如此的鲜活。

其实爱一个人何须什么理由,爱了就是爱了,就是这样一个人对自己产生了全方位的吸引,这吸引很多时候也都是一瞬产生的,只是这一瞬的心动在随后的相处之中逐渐酝酿成了真正的爱情,就好像被投入米缸的酒曲一般,仅此而已。

陆念文想心思想得出神,没留意很快他们就到数码广场了。张志毅找地方停车,拉手刹时陆念文才回过神来,下车后举起云台,拨了许云白的视频通话。

许云白几乎是秒接,陆念文先是对着镜头笑着打了个招呼:

“早。”

“早什么,你和我是一起起床的。”许云白失笑,吐槽她。前置摄像头拍摄下的陆念文看上去略有些失真,但是依旧美帅美帅的,完全经得起镜头的考验。

陆念文弯起唇角,心想这姑娘可真是没心眼,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

许云白那里的镜头颤了颤,好像是她把手机放到了支架上,随即陆念文看到了她的面庞稳定在了一个右侧方的角度。许云白这手机好像是自动开美颜的,虽然她完全不需要美颜,但加了美颜,感觉许云白整个人都白得发光,像是圣光普照了一般。

“我们现在就在数码广场,马上就往人工渠去。”陆念文解释了一句,然后就将手机调整了一下,将摄像头调到后置来拍摄。

酒店房间里,许云白无奈地叹了口气,她其实想多看一会儿陆念文,结果陆念文这个不解风情的……算了,那就看风景吧。

许云白观察着镜头中的景色。这人工渠过了好些年,似乎有些变了,垃圾桶的样式和步道旁的座椅的样式都换了,步道从原来的大理石砖换成了橙黄色的塑胶步道,河水似乎还如记忆之中一般绿,但是对岸似乎多出了一些植被,看上去更郁郁葱葱了。

“这里似乎整治过了。”许云白的声音从陆念文的手机里发出来。

陆念文没说话,倒是一旁的张志毅道:

“这比较麻烦,流浪汉可能不在了。”

话音未落,陆念文突然道:“唉?那不是吗?”她指了指大概五十米开外,河道旁的长椅上,坐着一个衣衫破旧的白胡子老头,身侧还放着一个大布袋子,一根拐杖。

“就是他!”许云白道,“我来数码广场这边,每次都能看到他在这边转悠。”

他们忙往那流浪汉身侧赶去,张志毅率先和他交流:

“老师傅,你一直在这附近啊?”

流浪汉抬起头,略带惊恐和迷茫地望着他们。他一张面庞无比沧桑,皮肤晒成了古铜色,满是褶皱。牙齿都要掉光了,白须稀稀拉拉地缀在瘪下去的嘴唇附近。

“啊……啊……”

三人心里一沉,这是个聋哑人。

颖姐上前开始打手势,她专门去学过聋哑人的手语,曾经作为专门人才,负责对一些残障人士犯罪进行审讯,所以她和聋哑人进行一些日常的会话是不成问题的。

【我们是警察,问你一点事情。】周颖打完手势后亮出了警官证。

这老头虽然是聋哑人,但脑子还算比较清醒,他知道要配合警察,于是点了点头。

【你是不是一直在这附近活动?】周颖打着手势问道。

老头啊啊地点头。

【多久了?】

老头说不上来,只说很久了。

周颖拿出手机,调出李欣的照片,亮给老头看,询问道:【见过这个人吗?】

老头看了半天,似乎没什么记忆。

三人均叹了口气,感到一阵失落。看来这个线索又要断了。

就在这时陆念文听到许云白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问一问他捡了破烂都放在哪里?去找找看有没有可能找到证物。”

陆念文把手机递到颖姐身前,颖姐听到了许云白的话,于是立刻打手势询问老头。

老头迟疑着,然后站起身来,拿起自己的拐杖,背起大布包,开始沿着河道走。走出去几步还回头看看三人,意思是让他们跟上。

于是三人跟着他一路沿着河道,走到了飞虹桥桥洞底下,在这里那老头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个建筑工地的临时板房作为他的住处,然后在板房旁堆了一大堆纸箱子、易拉罐、玻璃酒瓶等废品,倒也摆的整齐,分门别类,并不很乱。

这老头竟然还捡了清扫用的笤帚、簸箕,知道要打扫自己的据点。

“啊……啊……”他指了指自己的板房,然后又打着手势向颖姐做解释。颖姐理解了半天,才明白他是在说,他捡来的东西,有一些宝贝他不舍得卖或扔掉,就一直存在那个屋子里。

于是三人又钻进了他的板房,这老头即便在流浪汉里算爱干净的,但这个屋子里仍然不可避免地弥散着难闻的气味。屋内陈设简单,一对捡来的破桌椅,后面铺着一个钢丝床,床头搭了个架子,上面用来挂他的衣服。床另一侧也搭了个架子,上面全是些乱七八糟的物件,堆得密密麻麻,也不知道存在这里多久了。

桌子上摆放着一份饭盒,里面还有吃了一半没吃完的饭菜。老头进屋后先是把自己的饭给收了起来。然后指了指那个堆满杂物的架子,意思是东西都在里面,让张志毅三人去找。

三人只觉得头皮发麻,这么多东西,要找到猴年马月?

想了想,颖姐干脆拿出自己的手机,调出记事本,在上面打了个行字:2006年7月15日晚间10点后,你记不记得自己见到了什么人,捡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有没有见过刚才照片上的女孩子?

随即周颖把这句话拿给流浪汉看,她其实并不指望流浪汉能回忆起什么,但该做的尝试她还是要做的,她希望把时间再精确一点,让流浪汉能更精准地回忆起某些尘封许久的记忆。

流浪汉蹙着眉看着这段话,看了半天。周颖还以为他不识字,结果他其实是识字的。他好像回忆起了什么,费劲地拉开了他那破桌子的抽屉,从里面找出了一支笔和一本几乎要翻烂了的厚厚的大本子。

然后他翻开大本子,开始查找些什么。周颖、张志毅和陆念文探头过去看了一下,惊呆了,这本子上居然全是账簿,标记着日期、捡了什么东西、卖了什么东西、吃穿用度花了多少钱、存了多少钱。每过一段时间,他都会把这几项内容记下来。

这流浪汉应该起码有小学文化,甚至可能有初中文化。他知道管理自己,也有理财意识,所以这么多年了,虽然他一直在流浪,但生存状况还算好,看上去身体也没什么大病。

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一直流浪捡破烂为生,社会的角落里,总是会有这样的人。

流浪汉把本子一直往前翻,他并不是每天都有记录,而是隔一周、甚至两到三周,才会记录一次,这样比较省纸和笔。

本子翻到了最前面,时间也来到了2006年,周颖、张志毅、陆念文和手机里的许云白一起提心吊胆的看着他翻本子,生怕他翻到最前面还是没到2006年7月15日。

好在,这本笔记本是2006年6月开始做记录的,在7月16日,也就是这一周的最后周日这一天,流浪汉记述了这一周他捡了哪些值钱的东西,卖了哪些东西换了多少钱。

这里面最末记述:捡到弹弓一把,弹丸一颗,服装几件(烧坏了),手机两只(烧坏了)。

张志毅、周颖、陆念文几乎要跳起来,他们找到了,真的让他们找到了!

那流浪汉此时已经转身,跑到自己那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架子旁,竟然十分准确地找出了一个生锈了的曲奇盒子。看来他的条理性,外人不那么容易理解。

他把曲奇盒子打开后递给三人看,里面躺着一把烧焦了一半的木质弹弓,一颗包有坚硬铁质外壳的六尖角球体弹丸,表面也有些焦黑,一部焦黑的直板按键手机。

“还有一部手机呢?”张志毅奇怪问道。

陆念文此时指着本子上的记录道:“这里有记录,一部因焚烧损坏严重,回收二手手机的不收。一部还算完好,卖了钱。”

“太好了!不论如何,苍天有眼,竟然真的给我们找到证物了!”张志毅无比的兴奋,查这个案子到目前为止已让他心力交瘁,终于迎来了突破,让他这个唯物主义者都要直呼“苍天有眼”了。

立了大功的流浪汉似乎不大能理解眼前这三个人的喜悦从何而来,他迷茫地望着他们,粗糙的黑手依旧紧紧攥着那个曲奇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