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第92章

作者:不飍 标签: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末世 轻松 沙雕 忠犬 GL百合

第76章 76

越往西走,气候风景与南方就渐渐不同了,天气也愈发秋高气爽起来。

最明显的是雨下得少了。

夏末秋初的时候南方还有许多场雨,北方却已经明显干燥。

这种干燥对丧尸而言很舒适,就像沙漠地带盛产干尸,丧尸显然也更适应北方。

这种适宜生存的气候把中部的丧尸养得很好,个个身强体健,白天的反应速度都和南方丧尸夜里差不多。

路上见到的建筑被破坏的也更多,随处可见战斗过的痕迹。

可见这片区域的民风有多彪悍,不仅丧尸不好惹,能和丧尸对抗的幸存者们也不好惹。

沈确当年是跟着运送武器装备和应急粮食的车队一起从西北基地出发,中途倒换过好几次车队,最初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在中部的指挥中心。

她说当时那个指挥中心刚刚建成不久,周边有大片的麦田,部队驻扎后每天的工作除了清扫附近的丧尸,设立工事外,最多的时间就是在种田。

沈确在等待往南的车队间隙,也帮着翻过几天的地。

她有很多生存的知识都不是在特种学院里学的,而是在往南的这条路上。

孟凛现在就很喜欢听她讲过去的这些故事,但是她不喜欢听很凶险的,更喜欢那些和种田打野有关的,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感觉沈确就像个宝藏,越挖越有。

她们的小房车沿路走走停停,行进的速度一天比一天更慢。

主要原因是她们已经彻底离开了沈确熟悉的地盘。

中部的路线沈确虽然走过一次,但是当年情况慌乱复杂,她的精力并不在记路上,现在两年多过去,周围环境有了很大变化,路面上的路牌地标大多都给打没了,只能凭着直觉盲开。

经常开着开着她们就迷了路,好几次都差点开进城里。

中部的丧尸又凶狠得要命,听见声响或是闻到人味,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穷追不舍。

把她们追的狼狈得不行,有一回是孟凛开车,险些就慌不择路,开进沟里去。

她们从安全区离开的时候,陆锦川给她们备了不少汽油,像是让她们有多远滚多远,原本以为这些油至少开到西市是足够的,没想到会消耗得这么快。

旅程这么不顺利,孟凛却一点也不着急。

末世前人人都用导航,要去哪儿只需要跟着箭头走就行,现在没有导航了,纸质地图也很难找见,没有路标路牌的时候就是两眼一抹黑,像是来到了外星球。

孟凛觉得这简直太有意思了,每天看见的都是从没见过的风景。

她经常在路上看见哪片风景好,就让沈确停车,拿着画板开始画画。

有时是素描,有时是水彩。

有时她们知道自己在哪个城市附近,有时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孟凛大概是从高中才开始学习美术,当时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大学选择艺术也是随便一选,她并不是美术生,在艺术上也没什么特别的天分。

沈确说她小时候智商很高,她没多少印象。

要说有什么感觉,就是她活到这么大,学什么东西都不太费力气,这是真的。

都说文章憎命达,凡是艺术类的东西,都是命苦的人搞得好,最起码也得是心思细腻,才能有足够的感知力,她天天乐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很多名家大作她其实压根儿看不懂。

但她很擅长模仿,抽象派的学一点,印象派再学一点,画出来的作品也能唬一唬外行。

反而是现在,她渐渐开始感受到绘画的乐趣。

每次下笔都有一种和整个世界产生链接的感觉。

见山也喜欢,水也喜欢,晴天可爱,雨天也可爱。

孟凛喜欢作画时的感觉,但是画完以后那张纸她就没那么看重了,经常随手一丢,每次都是沈确在屁股后面妥帖地收好,等到有厚厚一叠的时候,就装订成册。

晚上做饭时,车上的气罐用完了,丧尸在附近没找到合适的柴火,恰好翻到这本画册,顺手拿出来递给沈确:“这个,能不能烧啊?”

沈确表情一下就变了:“不行。”

孟凛没当回事:“烧了也没事,还可以,再画。”

反正现在的画具不用买,沿途捡就行,和大自然的馈赠也没区别。

沈确摇摇头,不和她争辩,把画册放回床头,自己又出去找柴。

孟凛其实就想偷个懒,那本《从0开始学习谈恋爱》也能烧,又舍不得自己写的心得笔记。

沈确出去的时候,她躺在床上翻了翻画册,发现不知不觉自己竟然已经画了这么一厚摞,许多风景她以为已经忘了,其实看到画都记得,她甚至能想起当时的天气,风里的味道,她们是怎么停下的,后来又做了些什么。

每张画后面都标记了时间,和大致的地点,是沈确添上的。

在风景与风景之间,夹杂着人像,有沈确的,也有褚步庭的,还有她妈妈的。

最多的还是沈确的。

开车时的沈确,做饭时的沈确,打野时的沈确,坐在树上的沈确……

沈确抱着干树枝回来时,就见孟凛趴在床上,咧着嘴拿勾线笔写写画画。

火堆烧好后,里头的丧尸啪嗒啪嗒走出来,把画册往她眼前一送:“看~”

画册的外封是个硬皮本,沈确在一个小镇学校门外的文具店找到的,有点像同学录,她原本是想找个文件夹,有单独保护页的那种,但都太小了,放不进画纸,只能用这种。

孟凛在硬皮本上贴了一张白纸,画了一幅卡通。

长着兔耳朵的肥嘟嘟沈确和长着猫耳朵的肥嘟嘟孟凛,带着她们的猫和小房车一起旅行。

下头写着:凛凛和确宝的旅游图鉴第一卷

沈确看了一眼,挑眉看她:“不烧了?”

孟凛拿屁股拱她,硬和人挤在同一个折叠椅上,理直气壮地说:“那能烧吗?我之前,是没有仔细,看!”

她们停车的地方是在一条村道上,挨着片野麦地,无人照料的麦子长得良莠不齐,却也长成了一片,头顶是棵歪脖子老槐树,枝叶浓密。

干树枝烧得哔啵作响,火光亮澄澄的。

沈确在火堆外垒了一圈石头,烧水壶在石上慢慢煮。

孟凛翻着里头的画,问沈确记不记得这一张自己在干什么,那一张是在哪儿画的。

葫芦如今是变得愈发懒惰,以前还下来探险一番,现在就赖在车上吃饱了就睡。

过了秋分,眼看着就快到寒露,夜里的星空越来越清亮。

侍弄田地的人更看重节气,孟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过得根本不知道今夕是何年,知道这些日子,全靠从村里人家翻到的日历本,不是当年的,但也能看个大概。

以前无人问津的老物件,现在成了个宝贝,丧尸每天都要看看上头的黄历怎么说。

要是写着不宜出行,她们就不动弹。

有景没景的,一人一尸坐在路边看着太阳发呆,也是一天。

发呆的时候孟凛问沈确:“你会不会觉得,我们这样,是在浪费,生命啊?”

孟凛以前就心大,变成丧尸后那心口更是大得漏风,她想得很明白,自己人都死了,多一天都是白捡的,有就要着,没有就算了。但是和沈确在一起,她会想沈确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活着的人和死人想的东西不同,这是一定的。

人有七情六欲,要吃五谷杂粮,她以前不在意这些区别,现在会在意。

不过丧尸不会闷在心里,她会直接问,问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喜欢两人的心里不藏着事,都亮堂堂的,这样才舒坦。

沈确说:“有时候会急躁,有时候看着你又觉得,这样也好。”

孟凛问她:“那你,急什么呀?”

“不知道。”沈确摇头笑笑:“习惯了紧迫的生活,有目的地时就想赶紧赶到那里,然后再去往下一个地方,但是看到你的时候又忽然意识到,我的目的地其实已经到了。”

丧尸踢蹬着小腿,嘿嘿直乐:“哎呀呀~干嘛偷偷,表白?我可是不会,轻易被,击中的噢~”

沈确垂着眼微笑,由着某个丧尸像条小金鱼一样在她脸颊上“啵啵啵啵啵”。

孟凛这段时间发明了许多贴贴的新名目,这一种她称其为“小金鱼嘴嘴亲”。

小金鱼亲完告诉沈确,自己虽然想要见到妈妈,但是并不着急。

在她的脑回路里,知道这件事之前,妈妈就躺在那,不管她知不知道,都不改变这件事,她在A市待了三年,不知道褚步庭已经死了,其实知道不知道,她都得这样生活,唯一变化的只是她的情绪。

就像她知道了沈确找她的这些年,遇到的事吃过的苦,有时候会觉得难过。

这种难过既是因为心疼对方,也是觉得如果自己早点知道做些什么,是不是会更好。

其实不会的。

孟凛了解自己,如果她早点知道,肯定没头没脑地往外乱跑,她又是个路痴,没有多少生活常识,说不定都能迷路迷到大草原,也说不定很倒霉,一出门就遇到活人,砰砰两枪就把她打死了。

如果是那样,沈确就算花再多时间,吃再多苦,也不可能找到她。

人有的时候太强调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觉得做了就比不做好,人定胜天。

但是变成丧尸的孟凛觉得,很多时候自己拿到的牌,其实已经是奖池里最好的一张了,哪怕那张牌看起来很烂,但是一定有比这张更烂的,要知足才能常乐。

沈确听完又笑着摇头,问她:“你就不怕去晚了出什么意外?”

孟凛歪着脑袋:“你就不怕,我们才是,那个意外?”

沈确终于笑出声,揉了揉她的头。

孟凛奇奇怪怪的脑回路总是会给出出乎她意料的答案,那些答案却又恰好能让她平静下来。

小房车继续向西开。

道旁的树叶许多开始泛黄,一片片凋零下来,遇上大风天,满地都是干枯的落叶。

离南方越远,四季就越分明,这时节的A市,还是绿色的海洋。

叶落知秋,秋天总会给人一种隆冬将至的紧迫感,让人的心情变得复杂。

沈确这些日子变得很警惕,总是尽量选择更偏僻的乡路走,哪怕多绕些弯。

孟凛翻看车里的储物柜,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进城,一趟了?”

乡下的风景固然好,但一路上连个小卖铺都没有,没处进货,她们的物资和汽油都不多了。

孟凛自打说自己要养家后,对家庭财产的收支确实上了心,每天都要盘点一遍。

见当家丧尸都焦虑了,沈确点点头,说下个镇子开进去看看。

她之所以不走大道,也正是因为秋天到了。

这时节在路上遇到人的概率很大,越是北方冬储越重要,不论是普通幸存者还是土匪强盗,都会频繁出门,自古以来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