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狐昔里
这又不是多早的事情,丁教授当然记得,但他不知道是借给边岭做癌症特效药实验,早知道他肯定无偿出借啊,温总这人还是太奸诈了,做生意的就是滑头。
温总被人单方面扣了奸诈的帽子,不过0人在意。
谢焉文就跟社交二道贩子一样,帮边岭介绍完这个、又介绍那个,边教授虽然精神状态感人,但不至于在这种场合随地大小疯。
报告会很快正式开始,边岭站在台上,望着底下密密麻麻的人头,多数头发都花白了,名头也是一个比一个响亮,其实这种场面,他在末世也经历过。
怯场?不存在的。
“诚如诸位所知,我叫边岭,日前在《cell》上发表了一篇关于癌细胞……”
在专业知识领域,边教授的能力绝对无可挑剔,就像他美丽的精神状态一样,他的科研能力也是十足的美丽。
在他没有开讲前,哪怕有顶刊的论文发表,有些人还是觉得眼前的年轻人太稚嫩了,能做出这样的成绩或许是灵光一闪、天赋使然,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沉淀,甚至有些人还琢磨着把人签回去多加培养,他日成为研究所的顶梁柱。
但等人开口之后,这些打算就全部泡汤了,人家哪还需要学习啊,人直接就是社会的顶梁柱了。
这知识之丰富、理论之详实、思路之清晰,感觉生物已经完全被其把玩于股掌之上了。
这就是天才的可怕之处吗?
在科研这条路上,天赋才是最强有力的底牌,努力在天赋面前,甚至可以说是不值一提的。但如果缺失了努力,天赋同样也毫无意义。
所有人都知道,实验就是从失败到失败到失败,仍然不改热情。
可怕的是,这两样东西在这个年轻人身上,都体现得淋漓至尽,对方做出这样的成果时,甚至都还没拥有属于自己的实验室!
艰难的研究条件并没有限制对方的能力,这是一个真正踏实做科研的好小伙啊。
台下不少老教授听着报告,眼眶都泛红了,原以为一辈子都听不到这种好消息了,没想到上苍还是眷顾他们华国的。
这个年轻人的能力,绝不仅仅止于此,未来六十年将是生物学蓬勃发展的新时代!
边岭:……有这么无聊吗?困得眼泪都出来了。
然而等他演讲完毕,全场掌声雷动,所有人都目光虔诚地望着他,好像在看什么希望之子一样,他原本以为就是意思意思,谁知道鼓掌就鼓了十分钟,怎么你们手掌不痛吗?
而接下来的问答环节,更是热情得不行,都把边教授给整不会了。
可以说,向来谁都能怼上一句的边岭,这一次是逃出京大的。
太可怕了,这些老头老太根本不是人类种,居然都不嫉妒他的才学、抢夺他的成果、贬低他的人格,这不科学!
作者有话说:
边教授:这里的人类物种肯定基因突变了!是一个新鲜的课题,记下来!
第24章 又躺
在末世, 边教授搞出了划时代的黎明一号,得到的不是鲜花和掌声,而是觊觎和追杀, 人心向来险恶,他再明白不过。
这才是正常的。
可这个世界,除了少部分的红眼病,居然所有人都对他这么热情?这么友好?这么推崇备至?
说实话,边岭实在有些不太习惯。
【宿主,你没事吧?你的状态好像不太对啊。】
系统是真怕了,宿主这个人太情绪化了, 并且从来不会有半分的掩饰,所以一旦宿主开始不对劲,那就是真的不对劲了。
它急得团团转,生怕宿主半夜出去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这种事边教授真的做得出来啊!他甚至还能挖得越快越好!
“你个小玩意,情绪感知程序做得还挺敏感的嘛。”边岭双手交叉支着下巴望着远处的落日,这落日和他第一天穿越过来看到的落日很像,红彤彤的染得天空都变了颜色, 他这个人其实是不太喜欢看日落的, “好无聊啊。”
【要不, 明天去公司上班?你不是很喜欢CPU垃圾薛涛吗?】
“有点腻了, 他都不反抗了,没什么意思。”他发顶刊后, 姓薛的更是直接在朋友圈化身舔狗, 一天六顿吹捧他的才学,都看恶心了。
【那……要不稍微吃点炸鸡可乐?】它可以负责点外卖,再偷偷备注要无糖可乐。
边岭不知道哪里被小系统逗乐了:“哇, 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不过既然你盛情邀请,我也不好拒绝,那走吧,出门!”
【这……不好吧,温总和谢律师不是让你最好不要出门吗?】
“我是会听话的人吗?”
【……】
边岭换了衣服,风一般地出了门,今日的傍晚终于有了几许凉风,这是秋日即将抵达的信号,同时也意味着丰收的来临。
因为一篇顶刊,边岭成为了全世界热议的话题人物,如果不是时间不够,营销号恐怕连他在山旮旯里上小学时的小学作文都能挖出来了。
这个世界的人还是太热情了。
不过幸好,边教授现在走在路上,依旧是0人认出他,顶多因为他长相出挑,大家忍不住多看他两眼。
【你看温总人多好啊,知道你不喜欢被人打扰,还把网上有关于你的照片都删了。】
边岭轻轻一笑:“这不是最基本的吗?我可是他的救命恩人,放在古代他应该结草衔环给我当仆人的,这点小事有什么好感动的?共情别人,就是内耗自己,少挥霍自己的情感储备,系统,你的内置插件该更新了。”
到底谁才是系统啊!
【宿主,你是不是觉得这个世界太和平了,不太适应啊?】
“闭嘴!”
边岭就这么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走着,说是出来吃炸鸡,肯德基和麦当劳都路过三四家了,也没见边教授有进去的意思。
但这种时候,系统也不敢多吱一声,生怕自己说错了话,宿主就直接从天桥上跳下去了。
一直走到天都完全黑了,一个电话中段了边岭的散步行程。
“沈遇川?”
“我能,见见你吗?”
边岭思索片刻,抬头正好看到了一家刚刚支出小店面的烧烤店:“那你来找我吧。”
沈遇川到的时候,正好看到边岭一个人坐在街边的塑料板凳上,围着围裙的阿姨热情地给人端了一大盘烤串上桌,明明是完全格格不入的人,居然融入得意外得好。
边岭尝了一口羊肉串,觉得丝毫不亚于谢律师带他去吃的私房菜,他一抬头:“来了啊,找我来要回你妈的起床铃声吗?”
沈遇川一滞,略有些局促地坐下,他张望了一会儿:“不是,你……”
“我什么?”
“你就一个人出来?没人保护你吗?”沈遇川太知道那份顶刊的价值了,如今的边岭在他眼中就跟稀释珍宝大熊猫没有什么两样,“国家没联系你吗?”
边岭想了想:“或许有吧,温总会处理的。”
那天在出租屋门口,沈遇川就见过温循了,现在想想当时边岭就已经研制出特效药了吧,所以温总才会带病上门求医:“你和温总,是准备合作开药企了吗?”
“这么关心我开不开药企?你家里有人生病了?这么对症?”
沈遇川哑然,他总是惊异于对方的敏锐和直接,但他心里又忍不住有些羡慕,边岭是他想要成为却不可成为的人,无论是学术还是做人,对方都强太多了,让他连望其项背都很困难:“嗯,爷爷得了胰腺癌。”
哦,老头子命不久矣了,所以派出沈家最强有力的说客来求情了。
边岭挑了挑眉:“你想让我救他?好可惜哦,我铁石心肠。”
其实打一开始,沈遇川就知道边岭不会答应的,对方不是他,没有长在沈家就不会受沈家的束缚,所以他说:“嗯,我知道,我见你只是想跟你说,爸妈不会轻易放弃的,你的价值太大了,爸是个……利益至上的人,你要小心他的一些手段。”
边岭有些惊讶:“你不管那老头子了?”
“我……读书时还有些人脉,如果你的新药进入临床试验,我大概能够联系一下,争取走正常程序把爷爷送进去,你会瞧不起我吗?”
“我为什么要瞧不起你?你是不是太在乎别人的看法了?”边岭很少接触像沈遇川这样的人,在末世,这种人早就死绝了,“我突然有点好奇,人类的物种多样性居然……你吃什么长大的?我避雷一下。”
“啊?”这思维会不会太跳脱了?
“沈遇川,看在你请我住过几天酒店的份上,你让沈明光联系我,只要他能答应我的条件,我就救他的命。”
居然……意外得好说话?
“我能知道是什么条件吗?”
“当然,很简单啊。”边岭支着下巴,眼神里带着一些锐意,“既然是买命钱,那当然需要拿最贵的东西来换啊,我出手可是很贵的。”
什么东西最贵?沈遇川其实不知道对于爷爷来讲,什么东西是最珍贵的。
或许是荣山集团吧。
可是他有预感,如果爷爷真的把荣山集团送给边岭,边岭恐怕也不会要吧。
“我明白了,谢谢你。”
沈遇川说着话,又有烤串上桌了,上串的阿姨极度热情,还帮忙开啤酒,他这人显然没在这种地方吃过饭,整个人局促得像是来逛窑子一样,边岭觉得就着这个,起码也能多吃两口肉。
然后,大概是因为烤串太油啤酒太凉、又或者是肠胃实在不争气,边岭又直接躺进医院了。
温总接到沈遇川电话的时候,差点儿心脏都跳出来了!谁出事发配岭南都不能出事啊!
“我知道了,你好好看着他,不要再让他吃路边摊了!我这就过去!”温循收了电话,立刻站起来往外走,姓谢的果然不中用,连这点都照顾不好。
全世界最该发配岭南的人,就是谢焉文!
“这么急?难道是佳瑜知道你生了场大病,要回来看你了?”他这孙子他还不知道嘛,从前也就是对着老婆才有这份急切的心情。
“不是,是边岭他进医院了。”
温老爷子登时坐不住了:“怎么回事?难道是敌国特务出手了?我就说嘛,得派个警卫员贴身保护他!”
“……不是,是他自己吃路边摊倒下了。”
哈?!
这年轻人身体好像不大行啊,难道是以前做科研太忘我,把肠胃饿坏了?这可不行啊:“你赶紧去,我叫李妈煲点养胃的汤,等下送去医院。”
温循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等他赶到医院时,别说是况主任了,就是京医大附属的院长都到了,他抬头一看,好家伙,全医院的精锐都在这里了吧?
这什么阵仗?
“别不是……”真得了什么绝症了?
边岭的脸色可太难看了:“你来了,赶紧让他们都走!”
温循这才闹清楚是怎么回事,边岭的胃不好不是一天两天了,上次吃炸鸡可乐就进了趟医院,这次倒不是烧烤摊卫生有问题、也不是肠胃不争气,而是……酒精过敏。
“你不能喝酒你不知道吗!这要是量再大一点,你人都要没了!”这要是没了,沈遇川估计得直接“殉情”,毕竟人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喝的酒。
【呜呜呜呜,宿主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不知道原主还酒精过敏!】
‘烦,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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