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丛璧
平白又多一份重任的霍去病驾着马车方出宫门,就瞧见刘稷掀开了车帘,把着扶手向外探看,漫不经心地问道:“小霍啊,你说这长安之地,可有什么最适合听新鲜事的地方?”
霍去病:“……”
刘稷坦然道:“看我做什么?我知道你的名字,又不代表连这都知道。那未央宫我是没住过几日,但当年里里外外都看过了,无外乎就是个门面之事,宫阙园林再好看,廊桥画栋再精致,也不过是死物,哪有人有趣?”
霍去病沉默了一下,答道:“那您又为何觉得,我就知道呢?”
这次轮到刘稷没声了。
面前这少年人固然是比他像个本地人,但他是出生在平阳的。作为府上家仆之子,至多就是在府内府外走动。
到了姨母得愈沿幸,舅舅出仕领兵,有了在长安落脚的机会,能跑动的范围依然有限。
刘稷一句“人有趣你带路”,他是真不知道自己该往哪边去。
说不定霍去病对长安市井的熟悉程度,还不如刘稷这个当过小贩的。
毕竟偌大一个长安,他是真跑了个遍。
“那就……去东市西市看看吧。”刘稷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钱袋,还是自己做了决定。
刘彻这个人,再过两年会跟桑弘羊正式展开行动,折腾出一系列的经济改革,也曾因为他的种种诏令,搞得刘稷苦不堪言。
但现在他又不是商贩,他是刘彻的祖宗!
祖宗要出门逛街,总不能去把长陵里的陪葬品挖出来,用来消费,还得靠着好曾孙接济一二。刘彻也没将刘稷的出行按照临时抱佛脚,出门去找活路来算,慷慨大方地提供了一笔资金。
刘稷手中的钱袋鼓鼓囊囊的,够他在东市西市逛个遍。
不过他很快就发觉,这两处长安城中最大的街市,似乎要比他曾见过的样子,还要污糟混乱得多。
霍去病带着刘稷穿过人群,绕开了最接近北部明渠的一段,从走街的小贩处,用几个铜板换了把茉莉,往刘稷怀里一塞,总算看到这位紧皱在一起的表情舒张了开来。
刘稷揉了揉鼻子:“见鬼,怎么感觉长安臭了这么多,尽是一股地下水的盐卤味。”
霍去病不太明白刘稷的嫌弃从何而来。
潏水从长安的西南流入未央宫中,充入仓池蓄水,又顺着水渠,将宫中的一应污秽向北排出,流经北面的民居市肆之时,已不似先前清冽,但因流水不歇,依然是城中最要紧的水源。
西市多为手工艺人,靠的就是这处流水,反是吞了这些陶土、残渣、牛羊马粪,再往北方流后,要浑浊得多。得直抵北部渭河,才能重回清净。
此刻几人耳边尽是叫卖之声,又怎能脱离得了人畜的气味。
好在刘稷已很快从这扑面的古代体验中缓过了神来,又被霍去病领路带向了远处的酒肆。
刘稷落了座,庆幸自己的鼻子终于找回了嗅觉。
这年轻的郎卫正如他和刘稷所说的那样,对于长安城算不上是个百事通,但随机应变的本事是当真不赖。
转眼间,一壶凉茶,一盘酒溲饼,也已被店家送了上来。
刘稷后背已热得冒了汗,灌了大半杯凉茶下去,这才重新开了口:“人是比当年多多了,但这城中的水渠总不能还用前朝的,等回宫之后得和他说说。”
这便是解释了市井出身的高皇帝为何受不了这味了。
霍去病没开口,戍卫在了距离刘稷数步远的位置。
刘稷倒是有心把他叫来一并用些茶点,但也知道,周围同行的其他宫人还看着,他对这位未来的冠军侯态度有异,或许还是害了对方。
刘稷干脆顺着霍去病目露提防看去的方向,也瞧了过去。
这一看,还真看到了点趣事。
酒肆的一角,聚集着不少人。被围在中间的,却不是什么出钱请大家喝酒的豪客,而是一位耄耋老翁。
刘稷站起身,上前了两步,向那处探看,原本还有些担心,是不是有人在此为难卖酒的老翁,却很快发觉,这年约六十的老翁虽衣着素色,细看起来却极是富贵,腰间的小葫之上,还拴着一条白玉坠子。
饶是刘稷并看不明白珠宝的优劣,也觉此物要比他的那条要优质得多。
可他已是一方诸侯的子嗣,那这老翁……
“那人是什么身份?我看围在他身边的,都对他敬重有加。”刘稷低声向霍去病问道。
刘稷观察得细致,分明瞧见,在他有此一问前,少年人的眉心已微不可见地冒出了个褶子,这可不像是个寻常的表现。
他的身份,能问。
霍去病也果然没对刘稷的发问起疑,同样用并不高的声音答道:“此人……名为李少君。”
李少君?
这个名字听来有些耳熟,但仍没能让刘稷一听就想起来的程度。
霍去病向他解释道:“他应算是一名方士,因早年间向陛下进献丹方,得了陛下不少赏赐,于是在长安城里站稳了脚。但真正让他四处登门,都能得人迎接,还是因为,他得了武安侯的青眼。”
霍去病说的武安侯,便是王太后的弟弟,已因鬼魂作祟,被吓死的武安侯田蚡。
因他是病死而非被陛下清算他的僭越之举,武安侯田蚡并不是一个不能被提及的名字,因田蚡缘故而得地位抬升的李少君,也不必因此避居他处。
不仅如此,他似乎还存有想法,要在这长安最大的贵人处再出一次风头,以保住自己的富贵。
“他近来在京中走动……”
“休要这般对李公不敬。”那酒肆中跑腿的伙计正走上楼来,隐隐约约听到了两句霍去病的话,赶忙上来提醒道,“这位李仙人的神通,长安城中见过的人可不在少数。就算您几位一看就知身家富贵,也当小心一些。”
刘稷越发有了兴趣:“怎么个神通?”
他这人在刘彻面前装着祖宗,估计是天下间扮演神通最胆大的一位。今日才出门来,就遇到了一位也有“神通”的,怎么不算是一种缘分呢?
伙计接过了刘稷递过来的半两钱,脸上一乐,凑上来道:“您竟没听说过吗?别看这李公只有六十岁上下的模样,实际上他已有几百岁了。”
刘稷没什么情绪地“哇”了一声。
一旁的霍去病忽然有点不知道,在这声毫无诚意的赞叹面前,他到底应该摆出个什么表情。
偏偏那伙计就没看出这当中的意思,说得来劲了起来:“当年武安侯大宴宾客,李公就在当中,席间有一位九十来岁的乡中三老,与李公交谈了起来。不料李公竟说,曾和这位老者的祖父一并夜游过,说起彼时情景,说起百年前往事,都能对上。您说,他算不算是大神通之人。”
刘稷郑重地点了点头:“能活这么久,当然是神人,不像我,只能……”
他背后传来了两声惊天动地的咳嗽。
刘稷见好就收,并未继续说下去,也挥手屏退了那送酒菜的伙计,继续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下方的那人。
对于在京中靠着众人关注为生的李少君来说,这一道并无冒犯之意的打量,不过是无关痛痒之事,不必过多在意。他仅仰头来瞥了那头的人一眼,见只是个年轻人,便收回了目光。
他随即向着周围众人拱了拱手:“今日便先说到这里了,翁主相邀过府一叙,我这便要赴约去了。”
众人也向他告辞,很为自己能与侯爷翁主之流一般,与李少君往来交谈而欣慰。
可也就是在李少君走出了人群,预备向酒肆之外走去的时候,惊变陡生。
“闪开!”
“啪——”
自那楼上忽然掷下了一只茶壶,就这么砸碎在了地上。
陶制的茶壶碎片四溅,其中还有一块直接戳进了李少君的腿上。
他“嗷”得一声哀嚎,抱腿连连急退,下意识地便向着那砸下茶壶的罪魁祸首看去,也对上了一张飞扬跋扈的年轻面容。
那张脸上,竟毫无动手伤人的悔悟,只有一脸的兴味。
“我听说,你这人长寿得如同仙人,也知道不少旁人难以获知之事,那你倒是来算算看——”
刘稷冷笑出声:“乃公今年几岁了!”
第12章
满场哗然。
且不说这酒肆之内的众人,都已被这巨大的动静,给吸引了过来,目光徘徊于两位当事人之间,就连外头市集中走动的,也不乏好事者簇拥到了门边,只是唯恐遭到波及,并未向里走。
看热闹事小,安危事大啊。
瞧瞧这位……
“这人是什么来头?”有人嘀嘀咕咕发问。
人群里的嘈杂窃窃之声一时不息,却未能得出个结论,更不晓得此人为何会突然发难。
刘稷动手,动得着实让人猝不及防。
没有争执,没有前因,就这么直白地把一个茶壶丢了下来。
就连距离他极近的霍去病都没料到,上一刻,刘稷还不知李少君是何人,出言相问,下一刻,他便已直接动手了!
刘稷迎着众人的视线,毫无一点神态不宁,愈发咄咄逼人地把话又问了一次:“说话,依你这位神人看来,乃公今年寿数几何!”
“嘶……”李少君又抽了口冷气,终于定气凝神地向着刘稷看来。
虽说汉风剽悍,游侠行气盛行于民间,但他自来长安献丹方以来,多得权贵赏识,见到的人就算不将他当作神仙,也多少有些尊重,哪会像此人一般。
这就是个来找茬的!甚至要比其他“打假找茬”之人更不讲究得多!
幸好,他见多识广,此刻也没到慌乱的地步。
李少君忍着脚上的刺痛,挺直了腰杆。
小童匆匆上前,指人而斥:“闹市之中肆意动手伤人,将廷尉置于何地!你这行凶……”
“行了。”李少君打断了小童的话,沉声向刘稷道,“我不知你这年轻后生是受了何人指示,竟行此道伤人。若此刻退去,我终究比你年长,还可既往不咎,否则——”
“不用什么否则。”刘稷掂着手中的钱袋,“你那腿,我自会找人医好,但现在,先回答我的问题。你既行骗骗到了我那后辈的头上,也别怪我这祖宗给他出头。”
刘稷神情怪异地呵了一声:“你方才说,我是个年轻后生?”
李少君将手背在了身后,若忽略掉他那仍在淌血的伤口,宛然一位仙风道骨之人。
他朗声答道:“正是。足下口口声声说什么祖宗后辈,但也不过双十年华而已,休要在此故作姿态。”
这样的人,他在帝都多年,也见过不止一次。
只是此前的人都不似刘稷一般上来就动手而已。
可一到了对峙之时,他往往能依靠着更为沉着老辣的心态,将对方伪造年纪的把柄揭穿,反而让人越发相信,他确实是个已有百余岁的仙人。
今日这位,也必然不会例外。
他一边在心中咬牙切齿地暗骂了一声对方毫不尊老,一边按捺住了面上的怒火,在围观众人的视线中,招呼来了另一位替他扛着药囊的小童,语气不疾不徐。
“去代我向翁主请一声罪,就说我为俗事所困,要晚些再登门拜谒。”
吩咐完毕,他重新对上了刘稷的视线,摆出了以年长之人看待晚辈的眼神。“足下眉眼清亮有神,必是出自大贵之家,又当年少,许是听信了什么流言,对我有所误解。可我既在市肆之中为人赠医施药,自是在市令长处备过了案的,从无欺骗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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