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生千叶
暖烘烘的,体积还不小,将硌人的东西拿起来一看……
“小金!?”
长得像加大版金条一样的金缕,胖成这个样子!
大金瞬间觉得,自己给小金起名叫做金缕,是错误的选择,你看他哪里像金“缕”,叫金砖头更加贴切。
大金诧异的说:“小金,怎么……胖成这样?”
唰!
随着大金的话音一落,手掌突然被压了下去,金缕在大金的掌心里瞬间变换了形态。
烟雾之后,从金砖头切换成了人形。
虽然小金的虫子体型变胖了很多很多,但是人形并没有变胖,腹肌和大长腿一样也没少。
金缕几天没见到大金,看到大金之后,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丝笑容,直接搂住大金,用金灿灿的头发,亲昵的蹭着他的脸颊。
“咳……”大金咳嗽了一声:“先把衣服穿上吧,小心着凉……”
大金伺候着金缕套上衣服,随即就说:“小金,睡觉之前,做两组俯卧撑。”
说完,看了一眼金缕身上的肌肉,补充说明:“用海虫的形态。”
金缕:“……”
罗参定了机票,第二天中午出发。
午饭要在飞机上吃,一定吃不到什么好东西,别看万俟林木不会做饭,而且还是生活残废,但是他嘴巴很挑剔。
罗参一大早起来做饭,早上天色还很黑,一直忙到天亮。
万俟林木是闻着香味起床的,嗅了嗅鼻子,不是错觉,饭香味勾的他肚子里咕咕乱叫,顶着一头鸡窝就下了楼。
“慢点,”罗参笑着说:“别踩空了。”
万俟林木从楼上下来,白先生、大金和金缕已经在了,他们都没有懒床的习惯,早早起来。
白先生在喝茶看报纸,果然是老年人的习惯。
万俟林木没有穿鞋,直接光着脚跑了下来,罗参见到之后,立刻迎上去,一把抱起万俟林木:“天气还冷,怎么光着脚。”
他说着,抱着万俟林木来到餐桌边,把他抱在椅子上坐下来:“坐好,我去给你拿拖鞋。”
白先生无奈的瞥了一眼二人,自己一把年纪了,借住几天,还要看虐狗,不,这是虐待老人。
罗参给他取了拖鞋,早饭差不多好了,又忙忙叨叨去端早饭,伺候万俟林木大爷用膳。
大金这几天早出晚归,都没有吃过早饭,笑着说:“师父的手艺真好。”
万俟林木嘴里塞着一个春卷,奇怪的看着金缕,含糊的说:“小鸡,你肿么不粗啊?”小金,你怎么不吃啊?
金缕面瘫着一张脸,金色的长发梳成了马尾,看起来像是一个不苟言笑的贵族骑士,眯着眼睛,苦大仇深的盯着盘子里的炸春卷,面容冷酷到了极点。
金缕抬起手来,缓慢的拍了拍自己的腹肌,然后用冷酷的声音说:“胖、不吃。”
万俟林木:“……”胖?谁胖?
金缕吗?
万俟林木做梦都想要的八块腹肌,金缕哪里胖了?
金缕平时是最爱吃东西的,垃圾食品和零食是他的最爱,但是也不能妨碍他吃正餐,每天恨不得五顿饭不耽误。
今日竟然转变了性子,一口不吃,抱臂苦大仇深的盯着盘子里的春卷。
大金一看,小金这是在跟自己耍小性子,昨天让他做了两组俯卧撑,说他太胖了,哪知道小金现在长大了,竟然还记仇了,怎么也不肯吃早饭。
金缕又冷冷的说:“胖、不吃。”
最后金缕也没吃东西,喝了一杯牛奶,还是脱脂牛奶……
中午的飞机,吃了早饭,没什么事,大家就往机场赶了过去。
在飞机上,大金给大家汇报了一下水镇的事情。
这个水镇就是靠着布艺生意过活的,以前繁荣过一段时间,但是很快就落寞了。
最繁荣的时候,也是那户大户人家带着水镇繁荣起来的。
大金说:“那户人家姓羽。”
羽家以前是做皇商生意的,他们家世代经商,布艺生意做的非常红火,一度钟鸣鼎食,万人敬仰。
羽家一直定居在水镇,从没有离开过故乡,无论是富贵的时候,还是贫穷的时候,一直都留在故乡,世世代代。
听说羽家有祖训,凡是羽家子孙,不得离开故土,不得离开老宅。
大金说:“羽家没落下来,其实也是因为相传,羽家有一个诅咒。”
“诅咒?”万俟林木奇怪。
大金点头说:“听说羽家有一个诅咒,他们羽家的子孙,没有一个人能活过三十岁,我查过了,羽家虽然是望族,但是人丁凋零,奇怪的是,真的没有一个人活过三十岁,都是二十几岁就早逝了。”
万俟林木说:“难不成真的有诅咒?”
大金又说:“羽家现在的当家人,仍然在做布艺生意,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我打听了,叫做羽燃,是个残疾,而且体弱多病,我估摸着,不需要到三十岁,他能不能活过二十五岁都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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