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品 第77章

作者:SuperLee 标签: 近代现代

  “如果没有Vito呢?”

  “……”

  他握住我的双手,眼里是看透我的了然和难过:“如果没有Vito,你还会只是量力而行而已吗?”

  这个男人啊,又开始了。

  好像对我的愧疚永远都用不完,好像一切都是他的错,好像我受过的每一分苦都是因为他。

  其实,真的不完全是这样。

  我早就想开了,他第一时间出去找了我,他根本就是在乎我的,只是他不知道。然而命运弄人,如果他没有出车祸,如果那天他找到我,把我带回家,很多事都会不同。

  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如果一切没有按照命运的安排发展,我们现在,是否会真正心连心地相爱。

  我跪着直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抽出被他握住的双手,转而插1入他脑后的发丝间,捧着他微仰着的后颈,我低下头,额头抵着他的额头,看到他漆黑的眸子里映出我微微发蓝的眼眸。

  “一切的苦难,都是为和你相爱而准备,你明知道这一点,还要纠结以前种种吗?”

  他后颈一僵,片刻,便又在我的双手里放松下来。

  他环着我的腰,将头埋在我的胸口,因自责的压抑而略显急促的呼吸逐渐平稳。

  我拿起毛巾,继续帮他擦干湿润的发丝。

  他任由我摆弄着他的头发,捡起手机重新打开,问:“这是我哪张卡片?”

  “就是以前你给我的副卡,我记得号码。”

  “那两张卡我很久没用了,等下,我去找。”

  他跑去书房找了半天才拿了两张卡回来,比对着号码登入手机银行,他看了卡里的余额,明显比我转给他的要多很多。

  “这笔钱……”

  “我不要。”

  “是的,我没有说要给你。”

  “……”

  “我会好好把它花掉的。”

  ………………

  我涨红着脸转开头,默默比了个中指。

  什么啊,搞得好像我自作多情似的。

  那时候只觉得被他调戏了,然而我却没想到,他用那笔钱,办了一件着实震惊了我的大事。

  一周后,Vito迎来了他入学后的第一个暑假,与此同时带回来的是全科满分的优异成绩。

  当晚,晏明朗通知我和Vito,次日将前往某个美丽的海上小岛度假,刚满百日的弟弟和妹妹,也被列入同行名单内。

  临出发才告诉我们,他也实在是沉得住气。不过这的确算是一个不小的惊喜,我和Vito都兴奋得彻夜难眠,那种兴奋一直持续到上了飞机,两个小宝有晏明朗照顾,托福,我和Vito在飞机上睡了一个好觉。

  一觉醒来,飞机已在降落阶段,窗外是阳光下一片无垠碧波,雪白的浪花打在金色的沙滩上,海滩上空无一人,若非丛林掩映中露出几栋或大或小的别墅和各种功能性建筑物,我甚至要以为这里是渺无人烟的荒凉小岛。

  当飞机在跑道上滑行完毕,晏明朗站在舱门口,抬起右臂比着跑道旁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嘴角微翘,低沉的嗓音是连实力派歌手都要艳羡的完美动听:“晏奕唯、晏奕博、晏奕舒小朋友,欢迎你们参加ShawKent先生和晏明朗先生的婚礼。”

  我缓缓从座椅中抬起身体。

  怀中是两个兀自酣睡的小小婴儿,身旁是茁壮成长的长子,面前是沐浴在海风与阳光下的亲密爱人,他的身后,是广袤的蓝天与碧海。

  或许,这才是七年前我曾经期待过的,真正的青云万里,未来可期。

第85章 晏明河×陈谨-01

  陈谨出生那年,晏明河已经十二岁了。

  晏家两个儿子,长相融合了父亲和母亲所有的优点,但身高却完全没有遗传娇小的母亲,甚至青出于蓝胜于蓝,看那拔高的势头,一米八的晏河安以后看他们估计都要仰着头。

  十二岁的晏明河,已经有一米七了,这样的个子,整个学校都找不到第二个,再加上那明星一样耀眼的长相,和雄厚的身家背景,晏明河典型就是一个同龄人的理想型,不管男女,都喜欢跟他玩,能融入他的朋友圈,那是特别有面子的事。

  在外面被追着捧着,在家里也是父母祖辈捧在手里怕摔着的心肝宝贝,以至于多多少少养成了点心高气傲的毛病,总觉得旁人谁都不如自己。

  所以当他在陈谨的满月酒宴上,看到那个被众星捧月一般围在中间的胖娃娃时,心里多少有点吃醋的。

  偏偏他那平时话不算多的老爸夸起人来还没完没了了,连晏明河这样的人都夸起来了,旁边的人不更得再接再厉,一时间只听得什么仪表堂堂啊,什么气宇不凡啊,又是什么未来可期啊,赞美之词简直天花乱坠,俨然一个成语大接龙。

  他就奇了怪了,那么个白胖滚圆的东西,那些叔伯阿姨是开了法眼了吗,怎么看出他仪表堂堂气宇不凡未来可期的?

  只不过他不敢苟同归不敢苟同,但从小养成的教养在那里,就算实在对那么个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喂,人家刚满月哪来的身材脸蛋)的小东西没兴趣,但当被大人们推到那小崽子跟前,让他抱抱“小谨弟弟”的时候,晏明河一边心里吐槽这名字怎么这么娘,一边还是伸出手把那滚圆的一坨小心翼翼地抱进怀里。

  夏天衣服穿的不多,那软绵绵的带着奶香的一团卧在怀里,刚刚还因为什么不顺心而哭过有些湿漉漉的眼睛眨巴眨巴看着他,晏明河心里多少滋生出些异样的感觉。

  他和弟弟晏明朗只差两岁,所以晏明朗出生的时候,他没什么太大的感觉,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触人类幼崽,即使傲慢如他,也难免觉得这种体验,好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讨厌。

  不过这种微妙的感觉很快就消失了,毕竟是精力旺盛的年纪,一觉睡过去昨天晚上写没写功课都不记得了,怎么可能还记得那点小小的悸动?

  晏家和陈家都是大家族,本着“共生互惠”的原则,交情还算不错,两家的小辈们也经常玩在一起。

  不过陈谨和晏明河怎么说也差了整整十二岁,当陈谨还在为断奶而努力的时候,晏明河已经学会了喝酒。当陈谨还在可怜巴巴地讨要糖果的时候,晏明河已经有了自己的第一辆车。

  他和陈家的大少爷陈仑倒是年纪差不多,不过那小子就是晏明朗身后的一个跟屁虫,他跟晏明朗又不怎么对盘,平时打架倒是不至于,但是多少都喜欢给对方添点堵,所以陈家的两个少爷,他走的都不太近。陈仑偶尔还会碰个面,至于陈谨,基本上就是知道有这么个人而已,不提根本不会有任何想起来的可能性。

  只是没想到,二十多年后,他都奔四的年纪了,居然还能和陈谨扯上关系。

  至于扯上关系的那件事,有很长一段时间,对于他们两个人都算是奇耻大辱。

  不只是晏明河对陈谨没什么印象,陈谨对晏明河的印象,也就仅限于某次从父母口中听说对方因为喜欢男人的事和家里闹翻,独自一人远走纽约的流言蜚语。那时候对于“同性恋”这种词汇并没有什么认知,基本上耳朵里就只听到“离家出走”这么个词,唯一的想法就是“哇这个大哥还真是有个性”诸如此类赞叹。

  后来父亲前往美国分公司工作,陈谨和母亲也跟着出去了几年。

  其实他们在那几年的时间里,有好几次偶然的相遇。

  陈谨十三岁,被几个黑人少年打劫,晏明河恰好开车路过,因为相同的肤色,居然也管了一次这辈子都没管过的没有半点好处的闲事。

  陈谨十六岁,时代广场跨年狂欢,他们各自被友人簇拥着,然后擦肩而过。

  他们曾经同时在同一家餐厅用餐,也曾前后脚进入同一家卖场,直到陈谨十八岁那年回国,他们有至少七八次可以认识的机会,却从来都在不自知时,任它悄悄溜走。

  十八岁的陈谨,正是从少年到青年渐渐蜕变的时候。

  回国是因为祖父年迈,终于决定将公司的大权交给父亲,陈谨并不关心这些事,但他知道,他的哥哥陈仑,表面上看不出来,其实心里并不喜欢他。

  一回来,什么都很生疏,唯一不生疏的,是祖父对他的爱。除了这个,他总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

  他不是一个容易被不如意打倒的人,于是他试着去适应这个新环境。上了大学,和同学一起住宿舍,学着别人打了几份工,身边的人倒是对他生出不少认同感。

  然后他遇到了那个人。

  他还记得那天他因为语言不通而手足无措的模样,回眸的那一瞬间,白皙光洁的额头上因焦急而覆着一层细密的汗珠,目光有一瞬的失神,当他开口说着和他相同的语言时,他松了口气,眼神安静和柔和,然后微笑爬上他的嘴角。

  那个笑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经常挂在那个人的脸上,只要他面对着他的时候。与此同时他会用好听的声音叫他“谨”,然后他的心就会酥酥麻麻起来。

  陈谨后来才发现,他对Shaw,其实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只是那时候,他并不明白自己的怦然心动就是爱情。

  即使在美国生活了差不多十年,但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性向正常的人,所以一开始,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对Shaw的格外不同归结于爱。

  直到他终于发现自己那怎么无视都无法忽略的只为他而狂跳的心。

  当有一天,他和Shaw一起坐在长椅上吃关东煮的时候,Shaw接了一个电话。他并不想偷听,但可能是他的听力太好,也可能是距离太近,声音难免进入自己的耳朵里。

  虽然只是很普通的询问,却有种两人之间关系很不一般的感觉,直到那个年轻男人的声音问:“你自己一个人吗?”

  虽然Shaw刻意压低了声音,但他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他说:“嗯。”

  陈谨停止了咀嚼的动作,垂下眼,将手里的签子放进空荡荡的杯子里。那一刻心好像被什么细小的东西轻轻扎了一下,虽然不会太疼,却并不舒服。

  当Shaw结束通话后,他问他,那个人是谁。

  他甚至把他期盼的答案问了出来:“是哥哥吗?”

  然而那个他曾经认为最单纯无暇的人告诉他:“不是。”

  不是哥哥,那会是什么?

  那么暧昧的感觉,还能是什么?

  他微笑着站起身来,摸了摸Shaw的头,招呼都不打地就走了。

  娇小可爱的Shaw,虽然性格并不女气,可却总给人一种想要保护的感觉,大约就是那时候,他发现,自己是真的心动了。

  但他还是无视了它。

  他不敢相信自己是GAY,而事实证明,他根本不是,他还是会对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孩子心动。只是那时候,他没有发现,那和对Shaw的心动完全不同的感觉,其实并非心动,只是一种欣赏罢了。

  他结束了和Shaw在同一家店的打工。

  没几天,Shaw理所当然地给他打了电话,没有问他为什么没来打工,而是说,他借给他的钱包丢了。

  那时候大概是故意想要疏远他,也或许是因为在那个男人问出“你一个人吗”时他轻轻的一句“嗯”刺伤了他,他固执地把他曾经认为最单纯无暇的人想象成一个品质恶劣的家伙。

  于是当他听着Shaw的解释时,心里的恶魔在冷笑。

  它说:看吧,这个人既爱撒谎,又贪财,你喜欢他什么呢?

  于是当Shaw问他钱包里有多少钱的时候,他说:“有多少钱你应该比我清楚吧?”

  挂掉电话的一瞬间,心里并没有一丝一毫的痛快,反而愈发疼痛起来。

  他只能不断告诉自己,那个人只是假惺惺而已。那些钱自己当初是要给他的,现在来说这些,是认为他明知道自己并不会让他还不是吗?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有多少钱?真的以为他会相信他不小心丢掉了钱包吗?本来也是给他的,拿去花了就算了,何必要如此惺惺作态呢?

  可越是这么想,心里越难过。

  他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他以为和Shaw不会再有任何联系。

  然而Shaw很快来找了他。

  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对他不假辞色。然而对上那双惊慌不安的脸,他又开始为他而难过起来。

  心里的那个恶魔终于战胜了天使,它操纵着自己,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他看似潇洒地走开,离开那人的视线时,心里却总是被悔恨和痛苦填得满满的。

  他快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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