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火火
“当然不会。”
季柯看着傅时闻头上那一条刚长好的粉色伤疤,像是一条肉虫,的确不是很好看,发型是真的很丑。
季柯嘴角忍不住上扬。
傅时闻瞅着他,“说好了不许笑的。”
“我没笑。”季柯抿着唇。
“你明明笑了。”傅时闻将季柯推到床上,压着他,“不许笑,再笑我就狠狠地办了你!”
“噗!”
季柯终于忍不住了,看着傅时闻头顶秃了一块还在一脸认真地说着这种霸总语录,他忍不住哈哈的笑了起来。
傅时闻看着季柯笑得这么开心,他挠着季柯身上的痒痒,“你还笑。”
季柯怕痒,笑得压根停不下来。
“行了行了。”季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傅时闻才绕过了他。
“不许笑我。”
“嗯嗯。”季柯抿着唇,目光落在了傅时闻脑袋上秃头的那一块疤痕上。
脑海里不禁想起那一日傅时闻推开他的时候。
那天,他眼睁睁地看着傅时闻被车撞飞,在地上滚了几圈,然后倒在了血泊里。
季柯心脏骤然收紧了一下,笑不出来了。
他站起身微微低头,轻轻地吻在了傅时闻头上的疤痕上。
“一点也不丑。”
季柯的唇瓣很软,傅时闻吞咽了一口唾沫。
“阿榆,其实,那天我的嘴角也受伤了。”
季柯松开了傅时闻,坐了下来。
“是么,我看看。”
傅时闻指着自己的薄薄的唇瓣,“这儿。”
季柯凑了过来,傅时闻闭上了眼睛。
第一百一十九章 婚礼(完结)
傅时闻闭上眼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季柯亲过来,他睁开了眼睛,瞧见季柯正看着他。
季柯有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睫毛浓密,黑白分明,此时这双眼睛正静静地看着傅时闻,细细的端详着傅时闻的面容。
其实,季柯从没有想过要原谅傅时闻。
在他五年前决定离开A市的那一天,他就打算割舍掉所有关于以前的事情。
包括以前的自己。
那个深深爱着傅时闻软弱的自己。
可能连季柯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和傅时闻有重新开始的一天。
傅时闻眨眼:“阿榆,你为什么要这么看着我?是被我帅到了吗?”
看着有些傻乎乎的傅时闻,季柯脸上露出微笑,点了点头,“嗯,被你帅到了。”
傅时闻盯着季柯红润的唇,回想起那种柔软温润的触感,傅时闻忍不住舔了舔唇瓣,微微低头,可怜巴巴地问:“阿榆,我可以亲你吗?”
望着傅时闻可怜兮兮的眼神,季柯一时间想不出拒绝的理由,又觉得他的发型配上这个表情有些好笑。
没拒绝就是同意。
傅时闻主动把握机会,凑了过来,小心翼翼地亲吻上了季柯的唇瓣,他吻的很小心翼翼十足的虔诚,仿佛在亲吻这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的确,对于傅时闻来说,季柯就是这个世界里最珍贵的宝贝。
助理拿着新买的帽子推开门,看到了不该看的事情,瞬间拉上门,想要装作自己从来没有出现过。
开门的动静很大,让人想忽视都难。
季柯推开了傅时闻,干咳了一声。
傅时闻皱着眉看了一眼门外。
“进来吧。”
助理知道自己打搅了老板的好事,心里惴惴不安:“傅总,帽子我买来了,在附近买的。”
傅时闻冷着脸接过袋子,“出去吧。”
“是!”助理如遇大赦,急忙退出去,然后贴心地给总裁关上门。
傅时闻从袋子里拿出帽子,是黑色的棒球帽,压在了头上。
傅时闻现在这个头型,估计最顶尖的发型师也搞不定,大帅哥前面秃了一大块,像是狗啃的一样。
带上了棒球帽,遮挡住了秃的部分,傅时闻终于恢复了几分自信。
“咳,医生说我可以出院了。”
季柯问:“你要回A市了吗?”
傅时闻笑着说道:“我记得我在F市也有房子,是在你家隔壁,我以后就住在那里,阿榆,你要不要搬过来和我一起住?”
季柯不知道傅时闻失去的记忆回想起了多少,不知道为什么,季柯有种傅时闻似乎全部回想起来了的感觉。
傅时闻瞅着季柯的表情,补充道:“要不,我搬去你家住也是可以的。”
季柯没回答,他看着傅时闻,“傅时闻,你是不是恢复记忆了?”
傅时闻犹豫了两秒,然后点了点头,“嗯,不知道还有什么遗漏的地方,但是大致的都想起来了。”
“想起来自己以前有多么的混蛋了。”
傅时闻的记忆一点点的恢复,他想起来了那些他曾经欺骗季柯的事情。
“阿榆,我以后真的不会了。”他握住季柯的手,眼神真挚。
“我要是再骗你一次,我下次被车撞……”
“嗯,我相信你。”季柯点头,其实傅时闻想的起来与否,对季柯来说并不重要,以前的事情的都过去了。
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季柯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自己了。
就算做最坏的打算,傅时闻想玩玩而已,再次骗他,如今的季柯也能全身而退,这大概就是人格独立吧。
更何况,季柯知道,傅时闻这次是认真的。
他愿意再试一次,和傅时闻有个完完全全认真的开始。
“那阿榆,我可以搬到你家住吗?我会洗衣服做饭,拖地擦桌子带娃,什么都会做。”
傅时闻王婆卖瓜,可怜兮兮地看着季柯,眼睛眨啊眨。
季柯吃软不吃硬这一点,傅时闻把握的死死的。
季柯犹豫了一下,“我和云锦同住,你要是搬进来,我得先问云锦愿不愿意。”
“他肯定会愿意。”傅时闻笃定的说。
季柯瞅了一眼傅时闻:“你以后不许再吓他。”
“好的,我保证!”傅时闻笑开了花,当即就给云锦打电话,问他愿不愿意。
接到电话的时候,云锦在外地拍戏,在得知傅时闻要搬过来的时候,他一点也不意外,其实云锦内心挺愿意的,季柯好就是他好。
“季季,你们别天天给我撒狗粮就好。”
当天晚上,傅时闻大包小包的就正式入住了进了季柯家。
顺便也带来了“吱吱”。
吱吱已经5岁多了,兔子的平均寿命在5-12年。
它不像是以前那样爱动,冬天比较冷,很安静地缩在窝里。
在看到季柯的时候,那双长长地耳朵微微动了一下。
季柯伸手去触摸它,它没有躲开,而是很顺从地让季柯抚摸,还蹭了蹭季柯的手心。
季柯离开后,云锦觉得兔子很可爱,想去伸手去摸,却被吱吱一下躲开了。
云锦试了几次,兔子都不愿意让它碰到,似乎是被云锦骚扰地有些烦了,它站起身从兔笼子里跳了出来,跑到了另外的角落蹲着。
“咦,它怎么不让我摸?”
傅时闻拿着兔粮放在盆里,“我喂了它五年,也没有让我碰过一次。”
“那它怎么那么乖地让季季摸?”云锦不解,刚才季柯撸兔子不也挺顺利的么。
傅时闻也不解。
大概是同类吧?
…
财大气粗的傅总在F市的CBD买下了一栋楼,将办公地点从A市搬到了这边。
终于不用坐飞机两班倒。
兰女士搬进了傅时闻之前买的那套房子里,认认真真地做奶奶,带孙子比谁都认真。
在季柯的二十五岁生日那一天。
傅时闻在家里摆上了浪漫的蜡烛和玫瑰,做了季柯最爱吃的菜。
然后将一枚银色的戒指藏在了小蛋糕里,打算等着季柯下班回来,给他一个惊喜。
全家人都知道傅时闻打算在这天向季柯求婚,主动将空间让给两人,离开的时候纷纷给傅时闻打气。
“儿子,加油!”兰女士衷心的期望自己的儿子能找点和林榆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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