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紫矜
“我啊,这两天就在琢磨以前纳闷的那些事情——”
“他之前几年拍戏特别拼命,剧本一本接一本不停,我一个当老板的都要被他这种不用睡觉一样的拼命三郎工作模式给吓死了,”江书景皱着眉头道,“而且除了最基础的生活费,拍戏得到的片酬他几乎一分没要!”
想起当初他帮江程家垫付的一千多万债务,江书景就叹气:“明明我跟他说了好几次我们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计较这种东西!”
宋笙听了,轻声说道:“别说你们在他十八岁的时候才带他回了家,就算他真的在你们身边长大,以他的性格也不会心安理得接受任何人的一千多万。”
这份来自江家的慷慨情义压在江程身上是有多少的重量,七年前宋笙就再清楚不过。
“是,他确实是这个性格,只是我本来觉得他没必要还钱还得这么猛,好歹留点钱给自己吧,他早前几年片酬也不多啊,”江书景接过宋笙调好的酒,猛喝一口,道,“我现在总算是明白他在想什么了!”
他看了宋笙一眼,啧了一声。
心里有了喜欢的人,而喜欢的人比他年长七岁,成熟,稳重,清风明月,江程一个什么都没有,还需要依靠家里才得以勉强重归正常人生活的毛头小子,又哪来的底气去追求?
有了目标,自然会想要跑得快一点,更快一点。
而江程,这看起来面冷心冷的小子,向来是一旦点燃,就会奋不顾身的性子。
宋笙垂眸,问:“一千多万,他全都还清了?”
“是啊,就在他拿金幕奖的那一天,”江书景扯了扯唇角,“分毫不差,全还齐了。”
宋笙沉默。
“几个电影大奖里,只有金幕奖从没出现过三十岁以下的影帝影后,他今年算是终于打破了记录,”江书景喃喃道,“二十五岁啊,别人说他多有天赋,压根不知道他这几年花下去的功夫有多少。”
宋笙安安静静听着,江书景笑了声,摇摇头道:“你说说看,两件事加起来,他那天得有多上头?”
宋笙回想起那天电视屏幕中,镜头下接过奖杯的男人,也跟着轻轻笑了笑。
“怪不得那天我总觉得这小子在镜头前有点走神,我敢打赌,那时候他的心思就已经飘到某个地方去了。”江书景瞟瞟宋笙。
宋笙莞尔。
“哦,说来还有——前几天他和柏宁出事时那个申明,当时他让我给他看过再发出去。我当这小子是要改什么,结果他就只把原先申明里一句关于他性向的话给删掉了。”
宋笙闻言,眯眼道:“是他让改成那样的?”
“对啊,”江书景又喝了口酒,“那时候这小子跟我说,性向这东西没必要强调,我听着还觉得挺有道理,强调他性向正常,那不就是说同性恋不正常?这不是歧视吗?”
“我到现在才明白过来,他删掉那一句根本就是为了让他叔叔我以后不会惨遭自打脸,是在为以后做铺垫!”
宋笙失笑。
江书景嘲讽道:“明明那时候你还没答应和他在一起吧?他想的倒是挺多了。”
酒意上头,江书景变得更加啰嗦了,嘴里一直没能停下来,大概也是这几天郁闷得紧,需要一个倾诉的口子。
“嘿,你还不知道,他最近打算成立工作室了。我估摸着他以后绝对是要出柜的,这是打算把事儿自己揽下了,不想牵连到星娱传媒!这小子,就是心思多,一点都不知道依靠依靠他二叔我,哼哼!”
宋笙擦完酒杯,看江书景这么快一杯酒就要喝完了,笑着问:“再来一杯?我请客。再给我讲讲阿程的事吧,近来的,还有更早几年前的。”
……
酒吧之外,大雨滂沱。
夜幕漆黑,然而南安路作为酒吧一条街,向来不缺少绚烂的灯光。
各色灯光借由地面的水洼反射着,在无人的道路上留下一地璀璨。
江程单手撑着伞,另一只手上拎着一只精致的礼品袋,垮过一小块水洼,站在了薄暮街对面的弄堂口。
他的目光穿过雨幕,落在了那面小小的玻璃门上,看到了里头坐在吧台前摇头晃脑的江书景,和吧台后那只递过酒杯的,修长的手臂。
周围无人,只有雨点不断砸下,发出噼里啪啦的巨响。
江程突然想起了四年前。
那一天是宋笙的生日,虽然是秋季,但也是这样一个雨天。
他从剧组杀青回来之后,片刻不停奔去了商场,用他身上仅有的钱小心翼翼挑选了一件当时的他所能买到的最精致的礼物,赶来了薄暮。
当时,他好像也是站在了这个位置。
只是那一天,他没能跨过这条街,走进那扇门。
作者有话要说:
笙哥和阿程的故事明天就结束了,也许会有小可爱疑惑为什么辞职信篇章有二十章,极乐鸟篇章只有十几章,其实字数是差不多的,只是我V后的每章平均字数会增加一点,章节数就被压缩了。
明天会双更,顺带开启乌羊的篇章~
乌羊和傅叔叔的篇章名字叫神经病,这就是两个神经病看对眼,你发病来我陪你的故事,豪门老男人(bushi)X欢脱小辣弟!
第34章 极乐鸟(十四)
——意识到将当下的状态一直持续下去是不行的, 是什么感觉?
四年前,当他隔着一条街看到宋笙将一名陌生男人送出酒吧时,江程心里冒出了这个疑问。
如今他已经不记得那个男人的面容, 只记得那天对方穿着一件灰色风衣,比宋笙高出半个头, 举止非常绅士。
宋笙打着伞将对方送到路边,两人又说了什么,对方轻轻拥抱了宋笙, 随即转身上了一辆车。
雨声充斥着耳边的整个世界, 江程听到自己因为一路奔跑而还未平复的急促呼吸, 一下又一下。
他静静地看着那辆车子驶离,宋笙撑着伞转过身, 想要回到店里——却在那一瞬间,好似用余光注意到了对街的他。
于是宋笙重新回过身, 讶异地笑着,朝他挥了挥手。
那时候,江程应该立刻跑过去的。
去找宋笙本就是那一天他的目的。
跑过去, 将礼物送给宋笙, 趁着零点之前说一句“生日快乐”, 就能完成那一天他给自己的使命。
可惜的是,当时他没能动弹。
就像是被下了定身术, 也好像是突然间神魂离开了躯壳,那一瞬间江程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
他只依稀记得宋笙看了他一会儿,便迈步朝他走来, 穿过街, 来到了他的面前。
大雨之中, 江程听到了除自己的呼吸之外的第二道声音,来自这个他所迷恋的男人。
“怎么愣在这儿了?”宋笙抬起手,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目光略有探究,“跑过来的?”
……
江程其实并不是在那一天才真正意识到,他和宋笙之间的关系必须改变。
毕竟宋笙对他的态度几乎没有掩饰过——对那个男人而言,这种东西又何必掩饰?
他就是将江程当做了亲侄子看待,两人的年龄差就摆在那里,江程也是由江书景亲手交到他手里的。
作为一名长辈,宋笙对江程宠溺、包容,几乎算得上是完美,只是江程想要的并不是这种关系。
他迟早得主动踏出那一步。
主动地将他与宋笙之间的那根纽带撕碎、重建。
只是即便《极乐鸟》拍摄结束,而他投入到了另一轮拍摄工作中,很难再与宋笙朝夕相处,他依旧做不到不思恋这个男人。
有些东西,轻易地就能刻入骨髓,再也丢不掉。
有些习惯,一旦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也许一辈子都改不了。
在没法与宋笙见面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在渴望见面,渴望和他说话,渴望宋笙对他笑,亦渴望触碰他。
这种无止尽的渴望像是一头野兽,在他的身体里叫嚣、撕扯,将他的理智摧毁殆尽。
但所幸,只能说是所幸——
那一天、那一刻,宋笙望着他的眼神,将他狠狠拽回了现实。
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无形之中撞击了他的大脑,非要让他清醒过来不可一般。
江程再一次清楚意识到,即使宋笙在意他,那种在意也并非源于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而是源于长辈对晚辈的关爱。
无论宋笙望着他的眼神有多温暖,望着驾车驶离那人的眼神有多淡漠,可一种看小孩的眼神,和一种看男人的眼神,又如何相提并论?
看看他吧。
将他当做一个男人来看待他吧。
他已经二十一岁。
仅仅七岁的年龄差,真的至于化成一道鸿沟,无法跨越吗?
江程的心在那场大雨中渐渐沉落。
理智重新回归了他的身体。
他亦知道,踏出那一步的时候,已经到来了。
……
大雨持续不断地落着,闷雷阵阵。
江程撑着伞,慢慢穿过无人的大街。
四年前的那一天,发生在那条弄堂口的对话只有寥寥几句。
“怎么愣在这儿了?跑过来的?”
“……生日快乐,笙哥。”
“这是送我的礼物?谢谢,是香水?”男人轻笑地看着手中的小礼物,而后抬起头温柔道,“进去坐坐?”
“不了,明天还得早起去B市。”他以目光凝视着那个男人的容颜。
“B市?剧组那边呢?”
“已经拍完了,今天刚杀青,明天去B市是别的工作。”
“江书景给你安排的工作这么密集?”男人眯起了眼。
“不怪二叔,是我让他这么排的。刚才和你在一起那个人是谁?朋友吗?”
“几年前交往过一段时间的人,今天顺路路过这里,所以进来聊了两句,怎么了?”
这个男人向来坦诚,而他的答案亦没有出乎江程的意料。
顿了顿之后,他低声道:“笙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