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 第3章

作者:青山埋白骨 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市井生活 近代现代

  “怎么说?”

  “他一个外来户,被人欺负了,不打回去以后只会被欺负得更狠。”

  “也是……”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种事他读书的时候也不是没遇见过。高二时他们班班花就因为是外地人,经常被本地同学欺负,他帮过好几次。

  今天真是够热的,两人在外面只站了几分钟汗水就噌噌往外冒。

  华强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往巷尾的方向看去,感叹道:“这巷子还是老样子。”

  孙谚识应道:“还能变出花不成。”

  蓝楹巷所在的这个村子叫做蓝楹村,据说是因为村里有几颗漂亮的蓝楹花树而得名。

  孙谚识没见过什么蓝楹花,在他出生前这一片就已经成了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的城中村。因为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蓝楹村这一片都是两三层楼高的自建房,不讲究什么户型,更没什么楼距,稠密地聚集在一起,成了这个城市的“疮疤”。

  这个城中村阡陌交通,蓝楹巷是村里最长最宽的一条,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这片城中村的交通要道。蓝楹巷全长一百来米,孙谚识家的房子处于中间的位置,总共两层。一层前厅被他爸妈弄成了铺面,后面则是一个小院和厨房,从小院里的悬空梯上去就是二楼的两个房间。

  华强一脸恨铁不成钢地问他:“你年纪轻轻的缩在这市井窄巷,不窝囊啊。”

  孙谚识摊开双臂,深吸了一口八月滚烫的空气,笑答:“不窝囊啊,这里可是闹市中的净土。”

  随着城市的发展,江城的中心往北迁移,以蓝楹巷为中心的这个城中村失去了改造的价值,条件比较好的原住民都已搬离,把房子租给了外来务工人员,眼巴巴地等着有朝一日这里被拆迁拿一笔拆迁款。剩下的则都是些没有条件买新房,或者地缘观念强,舍不得搬离旧巢的老人。像孙谚识这样还窝在蓝楹巷里的本地年轻人确实已经非常少,但也不是没有。

  其实蓝楹巷的地理位置是不错的,出了巷子就是人民路,斜对面有一家二甲医院。即便他的店开在这么一条窄巷当中,生意也还可以,反正够填饱肚子。

  华强笑哼一声,又瞪了孙谚识一眼:“你爸还是不肯回家?”

  孙谚识无奈一笑:“是啊。”

  回想着这几年来父子之间仇人似的针锋相对,华强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没再多问。见时间差不多了,他掏出钱包拿了两百块钱拍在了孙谚识的胸口,正色道:“虽然可能性非常小,但是亲子鉴定还是要做的,这俩小孩要是这两天还来你这里,你帮我照应着,别让他们热着饿着了。”

  孙谚识推开华强的手臂:“不用了。”

  华强:“让你拿着你就拿着。”

  孙谚识伸了个懒腰,自顾自走了,边走边说道:“允许你古道热肠还不允许我尊老爱幼啊。”

  华强哼笑一声,也不再勉强。

  朗颂兄妹俩出了蓝楹巷,跟着华强上了警车,黄超开车,华强跟两人一起坐后排。

  朗颂本来就不是个话多的性格,朗月是想说说不出来,车里很安静。

  华强慈爱地摸了摸朗月的头,眼睛却向朗颂看去,他小心翼翼地问道:“小颂,照片的事怎么不跟叔叔说?”

  朗颂没有回答,他抬头看向华强。

  两人视线相碰,华强一眼就看穿了这个小孩眼里的挣扎、倔强和彷徨。他不忍心现在就告诉朗颂真相,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月月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了?”

  朗颂抿抿唇点头:“她应该知道。”

  他爸去世后不久,他发现了藏在毛绒公仔里的吊坠,于是断断续续地告诉了朗月她真实的身世,但他一直都没有下定决心帮朗月找亲生父母。一方面是觉得既然他们当初抛弃了朗月,就算找到了,也不一定愿意认养回去,另一方面又怕他们肯认养回去,那他就要把妹妹送走,他舍不得。

  可是朗月已经五岁了,要尽快植入人工耳蜗才能保证她的语言能力,保障她日后的正常生活。原本两年前他父母就打算给朗月做手术,可是他妈突然重病花光了钱,如今凭他一己之力,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能筹够做手术钱。所以最近他一直处于矛盾、挣扎之中,如果不是今天就这么凑巧碰上了照片里的孙谚识,他可能还会继续挣扎下去才能做出决定。

  其实他现在非常后悔刚才冲动之下报了警,孙谚识看起来吊儿郎当并不像是个靠得住的人,如果真是朗月的爸爸,他并不想把朗月交给这样的人照顾。可现在骑虎难下,他只能等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再做下一步打算。

  华强怜爱地揉揉朗月的头:“她这么大个小不点能懂啥,等哪天她真的要和你分开,她能舍得?”

  朗颂眼神柔和地看向啃着饼干傻乐的朗月,轻轻替她捋了捋额前的碎发,回答道:“就是要趁她还不懂的时候。”

  华强将兄妹俩送到了住处,站在逼仄破旧的出租房里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是他所能提供的帮助非常有限,即便他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里拨出一部分钱资助兄妹俩,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兄妹俩的困境,况且朗颂个性要强,根本不肯接受他的帮助。

  华强害怕自己过度的关怀又会把人吓跑,他拍了拍朗颂的肩膀,恳切道:“叔叔知道你懂事又独立,之所以搬家是不想给我造成负担,但你们以后别乱跑了好吗,我只是想确认你们过得还可以。”

  朗颂恭顺地点了点头。

第4章 “生了个女儿?”

  第二天,孙谚识是被巷子里断断续续地说话声吵醒的。

  蓝楹村房子贴着房子,谁家放个屁,半个村都能听到个响,所以孙谚识每天早上都会被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吵醒一次。

  今天却不同,他很早就听到了说话声,那声音不大且断断续续。

  起初他以为是巷子里的住户上班途中闲聊,被吵醒后又蒙着头继续睡。可他越睡越觉得不对劲,这闲聊的时间也未免太久了点,而且说话声一直就巷子里回荡,没有半点要远离的迹象。

  孙谚识愤愤地掀开被子,起床打开了窗户,楼下的说话声顿时清晰了起来。一道苍老的女声用缓慢的语速说着:“要不要给小姑娘做条旗袍呀,很好看的。”

  这声音就来自他家门口。

  “砰”一声,孙谚识重重地关上了窗口。有院子和铺面挡着,他看不到是谁在自家门口,但他听出来了,这是他家斜对门成衣铺的老太太在说话。

  蓝楹巷是村里最长最宽的一条路,贯穿村头村尾,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村里的“交通要道”、“经济走廊”。在孙谚识小的时候,这条巷子里有手工皮鞋铺子、成衣铺、炒货铺子等等,热闹非凡。

  他父母就是趁着这股风,开了这间小杂货铺,而他家对门的老邻居则开了家成衣铺。店主叫张彩凤,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孙谚识管他叫张老太。

  两年前,张老太患上了老年痴呆,一个月当中时不时的总要闹上那么一两次。有的时候是拍着门骂孙谚识,有的时候坐在门口哭,有的时候扯着嗓子喊已故孙子的名字,孙谚识耳朵都听出茧了。

  可是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没吵没闹的,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孙谚识不想管,但又怕出什么事。他烦躁地抓抓头发看了下时间,才九点,平常他都是十点才起床,洗漱一番再下楼刚好点个外卖吃午饭。

  怕张老太真闹出什么事,孙谚识只得憋着一肚子起床气进了洗手间。洗完脸,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感到了片刻的茫然,头发已经快两个月没剪了,长长地遮住了耳朵,胡子也好几天没刮了,手掌摩擦了一下,有点剌手。

  孙谚识有些神经质地皱起了眉,手心接了一捧水撒气似的泼向镜子,沉默地站了一会儿他从柜子里拿出了刮胡刀随意地剃掉了胡子,头发就过两天再说吧。

  收拾一番后,他趿着拖鞋,穿着宽松的白T恤和沙滩裤下了楼。

  随着一阵尖利刺耳的摩擦声响起,细小的灰尘在阳光下飞扬,老旧的卷帘门被向上推起,孙谚识叼着一根烟,走了出去。

  门外的人都被这突然的开门声吓了一跳,呆愣在原地。

  孙谚识也呆怔了一瞬,他家门外除了佝偻着身子的张老太,竟然还有朗颂和朗月兄妹俩。

  朗颂直愣愣地靠着对面那户人家的后院院墙站着,朗月正在啃他的手指,正在闹别扭。

  孙谚识吸了一口烟,先看了一眼张老太,又扫了一眼靠墙的自行车,才喷着烟雾含混道:“你俩是怕我连夜跑路,来这里守着我?”

  朗月照着朗颂的食指狠狠地咬了下去,朗颂疼地嘶了一声,这才回过神来。他抽出惨遭“啃咬”的手指,解释道:“我妹妹闹着要来看看你,本来我想让她看你一眼就走……”但是谁知道都日上三竿了,你都还没起床。

  孙谚识恍然,原来张老太是一直在和兄妹俩讲话,难怪嘀嘀咕咕了一早上。

  他又看了一眼张老太,犹豫了一瞬才扬声道:“天这么热,快回屋吧。”

  “小孙啊,这孩子是来找你的啊。”孙老太眯着眼笑,“是你家亲戚呀?”

  孙谚识知道这是老太太又糊涂了,把他认成了他爸,否则不可能这么和颜悦色。他也不费那力气去解释,将错就错道:“是啊,您快回家吧,当心中暑。”

  张老太虽然人糊涂了,但收拾得很干净,穿了一件暗紫色改良旗袍,将头发打理得整齐干净,尤见年轻时的风姿。

  “嗳,我这就回。”老太太和蔼一笑,挤出几道岁月的褶子,“这小姑娘真招人稀罕,就是不爱说话,我家小孙孙跟她正相反,可是话痨了。”

  孙谚识敷衍道:“啊,是啊。”

  老太太又说:“等会儿我给你们拿点我自己做的奶冻。”

  听到奶冻,孙谚识夹烟的手颤了颤。他猛吸一口,抽掉最后一口烟,抓着老太太的胳膊走到了对门:“这会儿我不饿,等我想吃了我再问您拿。”

  老太太就这样被强硬地搀扶着,进了自家的成衣铺子。

  朗颂沉默地看着孙谚识扶着老太太进了屋内,他从外面瞄了一眼成衣铺子,里面堆满了杂乱的衣物和布料,只从裸露出来的一些地方能看清衣物下面压着一张裁剪桌和一台老式的缝纫机,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门口的店招经过风吹雨打,早就脱色泛白,不走近压根看不出来这是块店招。

  可是方才这位老太太还热情地问他,要不要找块布给朗月做一条小旗袍穿穿。

  “发什么愣呢?”扶着张老太进了门,孙谚识又走了出来。

  “没什么,”朗颂回过神来,“这老太太……”顿了顿,朗颂没有问出口,他只是觉得这老太太有点奇怪,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不该多问。

  “年纪大了,老糊涂了。”孙谚识随意解释了两句,停顿片刻又问,“她刚才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朗颂摇头。

  孙谚识也就是随口一问,他点了下头去垂下眸子去看撅着小嘴的朗月,朝她挑了挑眉。

  朗月的小肉脸原本气鼓鼓地,像只小河豚,一见到孙谚识立马笑弯了眉眼,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白牙,噔噔两步跑上前去,一把抱住了孙谚识的大腿,叫道:“爸爸!”

  孙谚识下意识地想躲,低头迎上朗月那天真无邪的笑容他又生生忍住了,并且还伸出手揉了一把小姑娘软软的头发,又软又滑,触感极好。

  昨天他就想这么干来着,没捞着机会,白捡几天爸爸当似乎也挺不错。

  朗颂原本想阻止朗月,但他见孙谚识似乎不反感,又收回了手。

  孙谚识朝朗颂抬抬下巴,问道:“我要去买早餐,你们想吃什么,我给你们带。”

  “不用了。”朗颂摇头,眼睛往靠墙放着的自行车瞥了一眼。

  朗月耳朵听不到,眼睛却非常敏锐,她松开双手几步奔向自行车,踮起脚尖从车篮里提出了一个塑料袋子,卖力地举到孙谚识面前。

  袋子里有包子、鸡蛋灌饼、豆浆等,丰盛的一顿早餐。

  “给我的?”孙谚识一脸稀奇。

  朗颂解释道:“朗月吵着要给你带早餐,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都买了点。”

  今早朗月很早就起床,平时很听话的她非要闹着来蓝楹巷找孙谚识。朗颂原本想今天去找活的,但拗不过朗月的执着,打算带朗月过来让她看一眼就走。来的路上他看到外面有卖早餐的,就顺手买了一点,可他没料到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孙谚识才开店门。

  “还挺孝顺。”孙谚识从朗月手里结果早餐,一脸父爱地摸了摸她的头,“进来吧,外面热死了。”

  朗颂犹豫不决,朗月却已自觉的抓着孙谚识的裤子跟了进去,他只好也跟着进了店。

  孙谚识自顾自走进柜台坐上了老板椅,朗月软嫩的小手一直紧紧抓着他的裤子不肯松手,他长臂一捞把朗月抱坐在了踏脚凳上,两人一大一小排排坐。

  朗颂瞠目结舌地看着两人,觉得自己才是多余的那个人。

  孙谚识给朗月剥了一根棒棒糖,嘬了一口豆浆才朝后院一指:“自己去搬凳子吧。”

  “不用了。”朗颂有点尴尬的靠着门,“我们马上就要回去了。”

  孙谚识侧首看了眼舔着棒棒糖的朗月,咬了一口鸡蛋灌饼,含混不清地问道:“你带她去哪儿啊?”

  “回家。”朗颂顿了一下才回答。

  其实他暂时还不知道要去哪儿,因为朗月的原因他没法找稳定的工作,只能找那种可以把朗月随时带在身边的临时工。

  他认识一个专门给各种单位找临时工的工头,只要有适合的活儿工头就会一早给他打电话,但是今早工头没联系他,朗月又闹着到孙谚识这里来,他便先来了这里。等会儿他还要去人才市场溜达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零工。

  “那就在这待着纳凉吧。”孙谚识看了朗月一眼,“她一点都听不到?”

  “听不到,先天性耳聋。”朗颂摇头,“不过能看懂一点简单的唇语,说得慢一点就行。”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凑到朗月面前,逗她道:“叫、叔、叔。”

  朗月含着棒棒糖,一侧的脸颊鼓起来,她拿出糖果舔舔水润殷红的嘴唇,脆生生地喊道:“爸爸!”

  “你故意的吧。”孙谚识笑着点了点她的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