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 第61章

作者:青山埋白骨 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市井生活 近代现代

  孙谚识拍拍膝盖,也起身进屋关上卷拉门,紧随其后跟进院子。

  黄豆在窝里睡得很香,还发出“呜噜噜”的呼噜声。

  朗颂将小电驴停好,转身看到了站在院中的孙谚识,他紧紧捏住车把手,站了两秒之后走出了黑洞洞的“车棚”。

  孙谚识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未及张口便听到朗颂沉声叫了一句“哥”。他的心底涌上阵阵不安,不禁挺了挺腰,应道:“嗯,怎么了?”

  朗颂的胸膛明显地起伏了一下,顿了两秒,说出了酝酿了好几天的话:“哥,我打算这两天搬出去。”他的声音不轻不重,却很坚定。

  孙谚识的脑子有片刻的空白,呆滞了两秒终于反应过来朗颂的话是什么意思,也终于明白这几天始终萦绕在心头的失控感是怎么回事——是因为他潜意识里似乎已经预料到了。

  两人隔着两三米的距离静立院中,清冷的月光洒在他们身上,让这个隆冬寒夜更添了几分冷意。

  孙谚识往前走了一步,怔怔问道:“怎么突然想要搬出去?”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朗颂笑了一下,说出早已准备好的答案,“哥,我觉你说的话是对的,这几个月你帮了我太多,我可能是太依赖你,误解了对你的感情。所以——所以我想我应该先摆脱对你的依赖,然后多接触接触其他人,这样大概就能辨别得清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话音稍顿,藏在袖口里的双手握了握拳头,他继续道,“哥,我知道当初你是可怜我和朗月,所以把空房间租给我们帮我们渡过难关,这本来就是在你计划外的事情,现在我工作稳定,也有稳定的收入,打扰了你这么久,也该搬出去了。”

  这些话小半真大半假,虽然以前没谈过恋爱,也没喜欢过什么人,但被孙谚识拒绝后的心痛,看到孙谚识和谢霜语比肩而立时的酸楚都是最真实、直接的内心感受,他怎么可能分不清自己对孙谚识的感情。

  他只是无法亲眼目睹孙谚识某天真的和某个人牵手走在一起,光是想想就嫉妒得快要发疯,他不希望自己变得扭曲,变得面目可憎。

  他只是无法再面对孙谚识那愧疚的目光、小心翼翼的举止。孙谚识心肠软,嘴上义正词严地拒绝,眼里的负疚却总也藏不住,甚至还搬到了别人家去住,带着谢霜语到蓝楹巷也只敢去丁婶那坐着。他不希望自己的喜欢成为孙谚识的困扰。

  他也试着努力放下,但徒劳无益,本就已经动了要离开的心思,在看到那两张传单之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这些实话自然是不能说,说了不会改变什么,只会让孙谚识负疚、为难。所以他借了孙谚识的话,半真半假编了一个有足够说服力的理由,默默练习多日,平心定气地说了出来,说到哪里该停顿苦恼一下都掐得恰到好处。

  孙谚识神思恍惚,嘴唇翕张几番,清了清喉咙只憋了一句:“那你——你准备什么时候搬?”他下意识是想阻止的,可心内千回百转思绪浮动,挽留的话终究是说不出口。原话本就是出自他口中,现在朗颂听他的话下定决心“多接触其他人”,他再开口挽留未免太过矛盾、虚伪。

  朗颂想通了想开了,这本来是件好事,他不仅不该阻止,还应该感到高兴,更应该鼓励、祝福朗颂。

  可是为什么他不仅没有感到舒气欣慰,反而有种自己把人赶走的罪恶感以及身体落空后的失重感?

  朗颂背着光,黑沉沉的瞳仁在阴影里动了动,回答道:“后天吧。”

  “这么快?”孙谚识扬声,又收着嗓门低声说,“还有二十天就过年了,现在房子也不好找,等过完年再搬吧,我帮你们把房子找好。”

  朗颂眼眶湿润,幸好是在晚上又背着光,所以站在对面的人看不到。他咬了咬牙关摇头:“不用了,房子我已经找好了。”

  “找好了……”孙谚识无措地四下张望两眼,想了想又说,“那我帮你搬家吧?”

  朗颂还是摇头:“我已经叫好车了,在搬家公司上班的那个朋友会来帮我,而且东西也不多。”

  孙谚识钻进了牛角尖,只想着要做点什么、抓住点什么才行,他垂眼冥思突然想起来什么,抬眸道:“那月月还是我来接送吧?”

  朗颂胸口憋得厉害,鼻子也发堵,他闭了闭眼强压下不适,沉声静气道:“哥,你帮不了我们一辈子,别再为我们操心了。”终是有些不忍,又软了语气找补,“还有一个礼拜月月就放假了,我自己接送就行。”

  孙谚识彻底哑口无言……

  作者有话要说:

  (短暂分开,很快就能见面。)

  每个读者对角色有不同的理解,大家都可以发表看法,但是千万不要吵架伤了和气哦。o(╥﹏╥)o

第94章 真的走了

  翌日,天朗气清。

  一束阳光早早地透过窗帘缝照进房里,映在洁白的墙壁上。

  孙谚识一夜没合眼,扭头看了眼枕边的手表,时间还早,但朗颂一个小时前就起来忙活着出摊了。

  他正犹豫着要不要起床,房门被轻轻推开一条缝,朗月顶着乱蓬蓬的头发,探头张望。

  孙谚识朝她招招手:“过来。”

  朗月“噔噔”跑到床边,攀着爬梯往上爬,孙谚识探出上半身,将她抱上床。

  一大一小直挺挺地躺着,朗月没戴耳蜗外机,孙谚识也不吭声。

  过了片刻,朗月侧身将脸埋进孙谚识的颈窝,用哭腔软绵绵地叫:“谚爸爸。”

  心脏猛地紧缩一下,酸胀难耐。孙谚识对着天花板呼了一口浊气,揽住朗月,温热的手掌一下一下轻抚她的后背。

  他一夜没睡,脑子纷乱,最惦记的就是时间太仓促,怕朗月一时无法接受。可是看眼下这个情形,朗月应该早就知道了。

  其实他早该有所察觉的,朗月向来乖顺,这几天却一反常态变得有些任性。早上不肯起床,在幼儿园门口趴在他肩上不肯进园,回到家也时时刻刻黏着他。到了晚上,明明困得睁不开眼,却还是抱着童话书,缠着他讲故事。

  原来这些反常的举动并不是任性,而是她的恋恋不舍。

  朗月的平静出乎孙谚识的意料,转念一忖又觉着其实一点都不意外,父母死后兄妹俩估计搬过不少次“家”,对朗月来说可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念及此,孙谚识心情复杂,既愧疚又担忧。朗月才五岁,就如此懂事通情,长大了是要吃苦的。

  这个惹人怜爱的小姑娘填补了他人生中的一片空白,让他有幸体验了一番“父亲”这个角色,虽然他有很多地方做得不足,但在慢慢的努力,他是真心实意喜欢、疼爱这个小女孩,把她当成亲女儿,舍不得和她分别。

  他心内矛盾纠结,不知该如何是好。挽留住兄妹俩,他便对不住朗颂,朗颂也未必愿意,送走他们,又放不下朗月。

  朗月仿佛感受到了孙谚识内里澎湃的情绪,慢慢地抬起头来,露出一张笑容灿烂的小脸,安抚似的用小手拍了拍孙谚识的心口。

  孙谚识捉住那只小手,攥在手中,片刻便想通了。两人只是搬出去住,又不是生离死别,他照样可以去幼儿园、康复中心看望朗月。

  钻出牛角尖后,心情舒畅不少,孙谚识揽着朗月坐了起来,轻轻弹了弹她的额头:“走,咱们吃早餐去。”

  两人洗漱穿戴完毕下楼,没进厨房,直奔巷口。

  朗颂正在巷口忙碌,前几天猴子跟他说也想去家附近的厂子门口支个早点摊试试,煎饼鏊子他带不走,便转送给了猴子,今天他是最后一天出摊,比往日任何一天都更加卖力,连孙谚识和朗月走近了都没发现,还是朗月扯了扯他的毛衣,他才发觉。

  朗颂快速看了一眼孙谚识,叫了一句“哥”,又低头忙碌,摊子前还站着几个等着煎饼的客人。他没穿外套,将毛衣卷到了袖口,露出一截结实的手臂。

  孙谚识盯着那忙碌的手臂看,颇有些孩子气地道:“我和月月也想吃煎饼。”

  “好。”朗颂应道,“马上给你们做。”

  没一会儿,那几个客人陆续拿着煎饼走了。朗颂舀上面糊,给朗月摊了一个碗口那么大的小煎饼,又给孙谚识做了一个,加了两个鸡蛋,中间填满了酱料和配菜。

  一大一小捧着烫手的煎饼,同时咬下一口,被热气、香气迷了眼,又默契地眯起了双眼。

  朗颂温情脉脉地看着他们,眼里的不舍浓得化不开。

  面糊已然见底,朗颂开始收拾零碎,一切妥当,他走到炳叔摊前,从兜里掏了一盒没拆的香烟递过去,说道:“叔,我明天要搬走了,以后不在这摆摊了,您明天少弄点豆浆。”

  炳叔手下的动作一顿,抬眼却是看向孙谚识,见对方只顾埋头吃饼,又收回视线,轻咳了一声:“以后想吃石头粿了就来这里转转,只要还能动,我就在这里。”

  “好。”朗颂笑笑,把烟放在案板一角。

  三人徐徐步入巷子,回到了家中。

  朗颂蹲在院中细致地擦拭地煎饼鏊子,仿佛在擦拭什么名器珍宝。对他来说,这鏊子替他赚取了自己和朗月的生活费,也确实是珍宝。

  一丝不苟地把鏊子擦拭干净,朗颂将抹布搓洗干净挂在钩子上,出声问孙谚识:“哥,你今天在家不?下午猴子来拿这鏊子。”

  孙谚识刚把最后一口煎饼塞进嘴里,闻声顿了一下,那一口喷香的煎饼顿然变得索然无味。他随意嚼了两口,艰难地咽下去,回答道:“可能要出去一趟。”又讶然问道,“你今天还去上班?”

  “嗯,要去上班。”听孙谚识说要出去,朗颂的目光僵滞一瞬,又极快的恢复正常,“那我让他晚上过来取吧。”

  “卷拉门不锁,让他自己来拿吧。”孙谚识回答。

  朗颂想了想:“好。”

  三人骑两辆小电驴,再次出巷子,如寻常往日那般一车向左,一车向右。

  孙谚识双脚点地撑着小电驴,回头看着朗颂消失于车流人流之中,才缓缓收回视线。

  他带着朗月去了幼儿园,任性地给朗月请了一天假,把小电驴放幼儿园门口,打了辆车带着朗月玩去了。

  两人先是去了儿童乐园,因为是工作日,人不是很多,所以玩得很痛快。吃完午饭,又去了海洋馆,朗月站在观光隧道里,仰头看着头顶遨游的海龟和缤纷的鱼群,兴奋地叫着“哥哥”“爸爸”“鱼鱼”。

  孙谚识站在不远处,正拿着手机抓拍这可爱的一幕,脸上笑着,心里酸着、懊恼着,懊恼自己以前没多带朗月出来玩玩。

  从海洋馆出来,又去了商场,朗月坐在温暖的室内,寒冬腊月里吃着哥哥平时不让吃的冰淇淋,嘴巴糊了一圈白白的奶渍。

  孙谚识忽然想起数月前那个夏日晚上,他带着朗月去蓝楹巷附近的小广场玩,偷偷给她买了只雪糕解馋,朗月吃完雪糕也像今天这样,嘴巴糊了一圈黑乎乎的巧克力。那可爱的模样,瞧得人心都化了。

  孙谚识笑笑,没再像上次那样,粗暴地拿自己的T恤给朗月擦嘴,从纸盒里抽了一张湿巾,细致得给她擦掉了奶渍,已经有了慈父的模样。

  玩累了,吃饱了,孙谚识又给朗月买了几身衣服才打道回府。到达一楼男装区,他停住脚步,从透亮的玻璃橱窗里看到了穿在模特身上的一件机车风夹克棉服——很酷,适合年轻人,适合朗颂。

  停顿片刻,他牵着朗月走进店里,买下了这件衣服。

  回到蓝楹巷已经是日落时分,橙红落日染红了半边天。

  孙谚识进门不到五分钟,朗颂后脚也跟着进了门,小电驴后座上还放着刚买的菜。

  “下班了?”孙谚识心里有数,嘴里却问道,“今天怎么这么早。”

  朗颂把装菜的帆布袋解下,回答:“我请假了,今晚我们自己做饭吃吧。”

  他口气寻常,但两人都心知肚明,这是一顿散伙饭。

  孙谚识起身:“好,我去帮忙。”

  朗月在小院里和黄豆玩闹,孙谚识坐在厨房门口择菜,朗颂则在厨房里颠锅炒菜。

  小小的院落在夕阳余晖下升起了炊烟,菜香味飘了半个村,不知谁家大嗓门嚷了一句:“谁家烧带鱼啊,馋死我了。”

  三人一狗组成了一幅美好的人间画卷,然而只有狗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餐桌展开,菜肴摆了一桌,色相俱全,孙谚识却尝不出味道。但仍旧强装出一副喜形于色的模样,不停地将筷子伸到各个盘里,撑到有点反胃了才搁下筷子。

  吃完饭,他跟朗颂说要带朗月去巷里走走,消消食。

  朗颂擦干手上的水珠:“哥,等等我,我也去。”

  三人沿着昏暗的小巷来回走了两趟,朗月熬不住困意在孙谚识肩上睡着了,他们才回家。

  进了房间,孙谚识把装了衣服的手提袋拿给朗颂。

  朗颂微怔,尴尬道:“哥,我没给你准备礼物。”

  孙谚识笑哼一声:“不是什么礼物,觉得适合你就买了,拿着吧。”

  朗颂接过袋子,轻声说了句“谢谢”。

  白天朗朗晴空,夜深人静却突然刮起了大风。孙谚识率先洗完澡上床,平躺睁眼听了一宿的风,回过神时天已经亮了,朗颂轻手轻脚地起了床。

  他慢慢转身,将脸对着墙壁继续装睡,听着朗颂穿衣洗漱又去朗月房间收拾东西的声音。他没吭声,也没有起来帮忙的想法,直到朗颂开始往楼下搬东西,才不得不起床。

  朗月站在院里,穿着昨天新买的鹅黄色羽绒服,白净的小脸被一圈毛领围着,像个洋娃娃。她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到站在楼梯上的孙谚识,刹那间,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汹涌而出,呜咽着奔向孙谚识。

  孙谚识疾步下楼,捞起朗月紧抱在怀里。

  朗颂瞧了一眼,眼眶刺痛,咬着牙关将两个纸箱扛上了肩,闷声道:“车来了,我先把东西搬去巷口。”

  孙谚识没应,喉结抖得根本发不出声音。他用指腹轻柔地帮朗月抹掉脸上的泪水,泪珠却源源不断地从眼眶滚落,怎么都抹不干净。小姑娘隐忍的抽噎声让他肝肠寸断,心痛不已,他红着眼眶埋进朗月的颈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