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说我会遇见你 第139章

作者:荒羽 标签: 近代现代

张信礼问:“什么?”

林瑾瑜眼睛看着他,伸手去摸他……张信礼颤了一下,林瑾瑜道:“要我……帮你吗。”

他说:“……想我帮你吗?别再说你不知道。”

学生时代的记忆一幕幕浮现,酒意弥漫的夜晚、山谷民宿里的浴室、酒吧无人的地下停车场,还有路灯下寒冷的暗巷……那些也许荒诞,也许不可思议的事情真真切切发生在他们两个的生命里,他们在那些事情里学会心动、祈求、牵挂,还有爱与思念。

所有的一切堆积在一起,最后在重逢时如决堤的洪水,奔涌而出。

张信礼在唯一透进来的光束下看着林瑾瑜,那一眼里,五年的时光流过。

他说:“……想。”

似乎是林瑾瑜去吻的他,又好像是他主动去吻的林瑾瑜,他们谁也说不清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也不再重要了,林瑾瑜一边和他接吻,一边解他扣子,张信礼抱着他,示意林瑾瑜伸手,脱掉了那件碍事的棉外套。

狭小的杂物间很冷,林瑾瑜的手也很冰,他与张信礼吻了一会儿,忽地轻推他的胸脯,和张信礼分开了点。

张信礼轻喘着看着他,林瑾瑜呼出两口白气,道:“太冷了,怕冻着你。”

张信礼一开始没听懂他什么意思,林瑾瑜道:“起来点,坐柜子上去。”

张信礼不知他要干什么,却还是照做了。

器材堆得杂七杂八,林瑾瑜在一片乱七八糟中起身走到张信礼面前,然后跪了下来。

……

激情消退后,他们靠在一起平复呼吸,林瑾瑜捡起外套穿上,看着漆黑的房顶,忽然想起一茬来:“你说……不是你结婚?”可能是贤者时间那啥终于不上脑了,他这会儿后知后觉记起这事来,便问张信礼道:“那是谁结婚啊?”

“想起来问了,我还以为你不关心,”张信礼一只手搂着他,说:“要结婚的是……陈茴。”

第152章 婚礼(上)

林瑾瑜想了有一会儿,才模糊找到点关于这个名字的记忆。他其实已经不大记得了,关于那个腼腆、内向而最不起眼的女孩。

那个女孩总是站在所有人后面,扎着马尾辫,戴个小小的白色发卡,衣服和鞋都很旧。她曾经用黑且皲裂的手指小心地翻过林瑾瑜的小说书页。

小麦色偏黑的脸庞、细瘦的手腕,还有腼腆然而充满好奇与渴望的眼神,就是林瑾瑜对这个名字仅存的全部印象。

“她……”在那个男生一般和男生玩,女生一般和女生玩的年纪,林瑾瑜自觉和她的交集其实不太多:“陈茴才几岁?我记得她比我还小吧,怎么……”

“我们这边彝族女生满十八就可以结婚,她都快二十了,当然可以。”

林瑾瑜总觉得十九、二十还很年轻,还是读书的年纪,结婚生小孩什么的有点……

“为什么会给我发喜帖呢,”林瑾瑜有点意外:“老实说,我其实都不太记得她了。”

“那要问你自己。”张信礼把揽着他的手收回来,站起来道:“赶紧出去了。”

林瑾瑜没立刻站起来,而是反手摸了把自己的后背。

“?”张信礼不解道:“你摸什么?”

林瑾瑜脸不红气不喘地回答:“看你那玩样擦干净没有。”

“……”

下课铃已经打了,他们整理好衣服走出去的时候看见远处教学楼走廊上奔出大片嬉笑打闹的人影。

高武问:“你们怎么磨蹭这么久,四五十分钟了快。”

林瑾瑜道:“你问他啊。”

“……”张信礼道:“不关你事。”

高武“嘁”了一声:“赶紧走,赶不上车就要去开房,我是不会出钱的。”

回去的路林瑾瑜依稀有些熟悉,一模一样的中巴与盘山公路,以及车窗外换了颜色的大山,甚至山腰那间小餐馆都还在,林瑾瑜曾在那里被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彝族漂亮姑娘敬过酒……什么都没有变,只是他们长大了。

“对了,”林瑾瑜问:“陈茴结婚,你们忙前忙后什么呀,这不是她们家的事儿吗。”

“我们这边结婚左邻右舍都帮忙的,”张信礼说:“一个村寨基本都是同一个或者几个家支,不是同一支差得也不远,一户结婚都去帮忙,当然,等到你结婚的时候他们也要来帮你。”

世代聚居大小凉山的彝族大部分都有比较完整的家支传承,同家支的人多数守望相助,某年有人在村寨口倒车的时候碾死了一户人家的一只鸡,村里人便围上去不让走,最后车主无奈给赔了六百块钱。

就算有一天出去了,无论走多远,大家聚在一起时互相报过彝姓家支,便大致知道对方的背景。

林瑾瑜估摸自己这辈子大约是不会结婚了,他问:“不对啊,我记得陈茴是汉族吧?”

“改了,”张信礼说:“我们这一小片本身是混居,几十年下来有不少白彝和发展得好的汉族结婚,身份证上怎么填都可以,看需要……听说是男方家里希望娶个本族老婆,她家里就给她改回本名了。”

“原来是这样……”林瑾瑜懂了:“灵活操作。”

他们到村寨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多,天已经黑了,土路上不见人,只有高武的堂妹在土坡上等他。

当年那个只有两岁的小女孩也长大了,梳着长长的双马尾,牵着她两个年幼的亲弟弟。

高武提着大包小包,还没拐到村门口,高飞便从土坡上飞奔下来,边朝他扑过来边响亮地叫了声:“哥!”

那声音响亮又大方,这个名字像个男娃的女娃跑起来的时候,两条辫子仿佛翎翅夜鹰的羽翼。

她闷着脑袋一头撞进高武的怀里,高武放下满手提着的东西,把她抱了起来:“这么晚,怎么还在外头哦。”

“等你回家吃饭。”

高武便笑了,黝黑的面庞上还是露出两颗虎牙,他把用省下来的工资买的裙子和雪地靴都给妹妹,又给了妹妹身后的弟弟一人两颗糖。

他们急着赶车,确实还没吃饭,林瑾瑜也有点饿了,张信礼把他手上东西接过来,道:“我把买的东西送过去,你先回家吧,送完回来给你做饭。”

有人做饭给你吃是件很幸福的事,林瑾瑜想了想,说:“不了,这么重,我跟你一起啊,正好……去看看陈茴。”

陈茴,现在改回了彝族名,叫作尔火,尔火在出嫁的前一天仍在火塘边忙碌着,她结束了一年的工期,买了站票,坐在行李上搭乘拥挤的快车回到家乡,白天去抱草放牛,晚上回来了帮阿妈做饭做家务,照顾她又喝到烂醉的阿爸,督促弟弟妹妹写大字,她长着冻疮的手一整个冬天有大部分时间都浸在冷水和冷风里。

张信礼把买回来的东西堆在院里,喊她出来拿。

陈茴在屋里大声答应了一句,那不再有丝毫童声意味的声音大而沙哑,那是在工厂轰鸣的机器声里锻炼出来的嗓门,只有这样的声音才能在轰隆的钢铁声里争得一席之地,有效和工友们进行交流。

她一边毫不不讲究地往衣服上擦手一边道:“买回来就好了,还送过来,明天我阿爸睡醒了去搬就行……”

张信礼回道:“没事,顺便。”

陈茴出得门来,眼睛不太在意地一扫门口的客人便要麻利地蹲下去查看地下的酒、肉……就是那仓促的一眼,扫过张信礼背后的林瑾瑜,她蹲下去的动作顿在半空,视线从酒肉上倏然回到了门口。

林瑾瑜说:“你好……好久不见。”

陈茴已经长大成熟,有着细小雀斑的脸上忽而又浮现出小时候林瑾瑜十分熟悉的那种局促的神情,她把散下来的几缕头发拢到耳后,声音小了不少,恢复了点林瑾瑜记忆里熟悉的腼腆,她说:“你好,你真的来啦。”

陈茴嫁得远,请帖等一众事宜都是男方家里操办的,她能做的,只是写一张笔迹并不好看的地址,夹在请帖里发给他。

“嗯……”林瑾瑜不知道寒暄些什么好,只得先说吉利话道:“祝你新婚快乐。”

后天是毕摩算下的好日子,男方家里的同支兄弟就要代表新郎来迎亲了,陈茴笑了,说:“谢谢。”

屋里有小孩大声喊“阿姐阿姐,阿妈喊你去铺被褥”,陈茴转头大声叫她的弟弟妹妹们安静,自己等会儿就来。

林瑾瑜说:“后天就出嫁了,今天还这么忙啊。”

陈茴说:“都是这样的。”

按照古老的传统,彝族新娘出嫁前是不能吃饭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汉化的加深,有许多习俗已经被简化了,陈茴道:“要进来吃点土豆和煮苞米吗?”

“不用,”张信礼说:“东西送到就走了,明天再过来帮忙。”

陈茴点点头,耳边木制的耳环晃了晃。常年的日晒与劳作令她整个人看起来成熟,确有几分将为人妇的气质,而林瑾瑜看起来仍像个充满朝气大学生。

等张信礼、林瑾瑜走出那扇门,陈茴就又投入到了琐碎的家务与冬天的冷水里。

……

“好迷幻啊,”林瑾瑜呼着白气,跟张信礼一起往家里走:“这种事儿,总让我觉得好像还很远,没想到身边的同龄人这就要结婚生小孩了。”

“农村乡镇结婚普遍早那么一点吧,”张信礼说:“读完书就工作,工作了就攒彩礼忙着结婚生小孩了,像高武、木色、张文斌他们都是,过不了几年……甚至可能过不了一年,他们也快了。”

“……人的一生真的过得挺快的,”林瑾瑜感慨:“学会了走和跑就去上学,上完学工作,工作了相亲结婚,再生小孩养小孩,小孩大了又送去上学,那时候自己也老了,一辈子就过完了。”

“是啊,”张信礼道:“一个阶段过得快,下个阶段就来得快。”

“假如当初……我是说假如,”林瑾瑜忽然萌生出一个设想,他说:“假如当初你没有到外面去上学、没有去上海,甚至没有考大学,现在会不会也快结婚了……”

张信礼想了想,没否认,说:“可能。”

回家的路上他们偶遇几个围坐在一起抽烟喝酒的老大叔,这边真的很爱喝酒,林瑾瑜虽说也时常和同学、朋友们约一起喝点,可一般都是饭局上边吃边喝,不像这边,有事没事大家就搬把凳子坐一起喝酒,还是拿碗盛,干喝,什么菜都不就的那种。

老大叔们和张信礼打招呼说:“给新娘子送东西回来的吧?张家的小伙子勤劳得很嘛!”

其中一个笑吟吟道:“啥子时候也预备着吃你的喜酒嘛!”

张信礼敷衍了这些长辈几句,另一个大叔说:“不急!人家是要读书的,大学生,要找个好的!城市户口!公务员!哪能那么快嘛,你以为你家小孩哦。”

大家哈哈大笑。

林瑾瑜说不清心里什么滋味,在这闭塞的山间村寨里,邻里邻居沾亲带故,关系十分紧密,一家女儿外嫁、儿子娶亲,家家户户都相闻、家家户户都谈论,远不是上海大城市小区里关起门来一家是一家,自己的事只跟自己家有关的独立小户氛围……这里绝大部分人的观念里,大概从没有什么“两个男人也可以彼此相爱”之类的概念。

张信礼和陈茴、和高武、和这里的无数人人生轨迹其实原本应该是一样的,林瑾瑜是他生命里独一无二的意外。

回到家,张信礼进去做饭,让他自己先玩。他好似还把林瑾瑜当成以前那个抱着手机不撒手、争分夺秒打游戏的中学生。

很多时候越被禁止的东西越自带吸引力,从前林瑾瑜玩手机总是被管着管着,动不动断个网、交个手机啥的,他就觉得那玩样很好玩,争分夺秒地打游戏,上了大学,又在外省,一年回不了几次家,玩个通宵只要不猝死都没人管,他反而很平常心了。

林瑾瑜应了声,却没进屋,只搓了搓手,农民工似的坐门口小马扎上点了根烟思考人生。

自从见到张信礼之后,他抽烟的频率好像与日俱增……林瑾瑜开始想自己是不是有点自私,上海是一个多元化的城市,各种人口在此汇集,本地的、外地的,本国的、外国的,无论多“离经叛道”的事在这里好似都没那么奇怪,这座城市容纳了两千多万不同的人,每天早晨的地铁拥挤得一根针都塞不进去,大家自扫门前雪,快节奏的生活使得大多数人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整天对他人指指点点。

可张信礼长大的地方不是这样,林瑾瑜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在这片热情与野蛮并存的土地上,张信礼从小到大见过的人生轨迹很单一,并且面对过很多审视的、指点的、看热闹的目光,很多他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东西对张信礼来说都是闻所未闻的。

他第一次想,不如放手吧……可又那么舍不得,世界如此广阔,而他们如此渺小,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那么不同那么迥异,要多幸运才能遇见爱的人,又要多勇敢,两个人才能相爱?

张信和也在院子里,林瑾瑜一个人胡思乱想,不由得悲从中来,问他要不要过来坐坐,一起抽根烟聊聊天,他回了句“不了”,去棚子里喂鸡。

林瑾瑜看着满院子“咯咯咯”的母鸡,恍惚觉得少了点什么:“以前那条狗呢?”他问:“黑色的,很大一只。”

“哦,黑狗啊,”张信和一边忙着喂鸡一边道:“一直在窝里啊,老狗了,不爱动弹。”

那确实是条老狗了,嘴吻边的毛都开始发白,像覆盖着一层细碎的糖霜,十多岁的人类才是刚刚开始摆脱稚气的孩子,可对于一条狗来说,十多岁就是生命的全部。

它变得很少出窝,也几乎不再叫,林瑾瑜还记得当初刚来的时候这条狗凶得要死,嗓门大得像打雷,几乎不让他这个陌生人踏进院子。

如今这条老黑狗缩在并不宽敞的窝里,常常一整天动也不动。林瑾瑜走近了,逗了许久,它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好似忽然记起面前这个人似的,有点费力但仍郑重地摇了摇因为衰老而脱毛的尾巴。

天已经黑透,灶台热了,飘起一股林瑾瑜十分熟悉的油香与辣椒香,他已经与这味道阔别了多年。

村寨口的主路上响起一阵脚步声与打招呼的声音,林瑾瑜站起来,踩上墙头向外看去,看见远处传来手电雪白的光束,一队背着包,提着、扛着化肥袋、编织袋、蛇皮袋的年轻人三五成群,在腊月的寒风里深一脚浅一脚地沿着路往家走,里面有木色、有张文斌,还有许许多多叫不出名字的人。

每张脸庞都一样年轻,却也一样沧桑,那是几年一次的返乡潮,漂泊在外的年轻人,他们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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