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入狼窝 第121章

作者:姹紫嫣 标签: 甜文 近代现代

仔细想想,这封信应该是我写给你的第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更是唯一一封了,只是没想到这样一封有着重要意义的心写的居然不是情书、而是遗书,实在是失策啊!哎,都无所谓了,反正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不在了,你想骂我笨蛋,我也听不见了吧。不过傻人有傻福,我顾雷虽然命短了点,但能够抱得美人归、与你相守相依十年光阴,我也算是几生修道了!

所以晓绪你啊,不要伤心、不要难过,更不要为没有发现我的病情而自责,因为是我瞒着你不让你知道的。其实,在十年前那个夜晚,我就从小狼大哥口中得知自己只剩下十年的阳寿了。之前小狼因为爱我,所以把一部分的真龙之气给我续命,当时小狼的大哥就要挟我,要我继续和小狼一起,否则就把真龙之气还给小狼。

我当然是不会委屈自己跟小狼在一起啦!要真是让我跟小狼在一起,别说几十年了,哪怕是一天我都不愿意!所以我当场就拒绝了小狼大哥,让他把小狼的真龙之气取走。对这两条龙,我实在是喜欢不起来,他们不是欺骗就是算计。我知道晓绪你要是知道我死了,肯定会跑去求他们的,我顾雷可以死,但不可以让晓绪你为我受委屈,所以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尸骨无存、化为灰烬了。

说到这,你会不会怪我连自己的最后一面都不给你看见、怪我不把这事告诉你、不让你在我病重时陪伴我左右呢?可是我实在不想让你看见我垂死挣扎的模样,我要你永远只看到我最完美的一面,所记得的都是最美好的回忆!

那两条龙走后没多久,我们就被送去医院,在医院里,医生检查出我得了不治之症,以当时的医学技术,就算是开刀,也是九死一生;不开刀而坚持服药的话,好歹能活十年。十年虽然在那些贪生怕死之徒眼中不算长,但对我来说,也已经足够了。

在马尔代夫生活的十年里,每一天都有你陪伴我左右,你只有我、我只有你,没有其他人会打扰我们,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我顾雷何德何能,能让许晓绪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一直陪我一个人度过,我能碰上这等美事,也算不枉此生了!所以晓绪你千万不要为我而难过,不要试图去改变命运,更不要为我而轻生,那我就真的会死不瞑目了。

总之,你就让我安心的走吧,我对自己这一生没什么好抱怨的,只是不放心你。你一定要答应我,在我死后也要好好的活下去,找一个爱你的人,千万不要为我守身如玉,我可不认这一套。人我也帮你选定了,不是沈聪、舒宇、许平这三个老家伙,他们虽然喜欢你,但他们背负的东西太沉重,跟他们一起太累;不妨考虑一下顾天涯这小子,他办事牢靠、对你也挺有意思的,在马尔代夫时,他经常给你写信呢,不过都被我藏起来了;或者考虑一下沈顾,这孩子从小就喜欢你,据说现在对另一个你也是一往情深,绝不逊色于我呢!有他们照顾你,我也能瞑目了……

哎,啰啰嗦嗦写了半天,也是时候收笔了。有时候,我会想,我对你是不是太残酷呢?什么都不告诉你,自己就这样悄悄的走了,却把痛苦留给你一个人去承受——如果真的这样,也请你原谅我的自私吧,我跟你就只有十年的时间了,我不想因为我的病情而使这十年蒙上阴影,我不想把这十年宝贵的光阴浪费在为我求医问药上,我只想这十年每一天都和你一起快快乐乐的。

我要走了,晓绪,别难过,哪怕我不在你身边,你也要坚强、勇敢、快乐的活下去。

再见了,宝贝。

我爱你,至死不渝。

新生活

顾雷这傻子!你居然死了、丢下我一个人自己走了!为什么要把所有的烦恼和苦难都让自己一个人来背呢?难道我不是你的爱人吗?我就不能照顾你、爱护你,无论疾病还是健康,都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吗?

我咬住嘴唇,把手中的心攒成一团,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着,眼泪大滴大滴的落了下来。

“晓绪,”许平伸手掰开我已经咬得血肉模糊的嘴唇,痛心道,“你不要太难过了,天涯说顾雷是在睡梦中走的,没受什么罪,走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容。如果他泉下有知,看见你这样子,一定不会安心的。”

“我知道、爸爸,我都知道的。其实我早就知道我跟顾雷只有十年缘分了,可是我真的不知道顾雷会死,我以为死的人是我!如果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我宁愿、宁愿……”

“你宁愿做什么呢?”许平擦了擦我脸上的眼泪,柔声道,“宁愿为了救顾雷而放弃他、舍弃你们之间的感情吗?”

“我不知道,”我低下头,痛苦道,“我只知道我宁愿死的人是我!”

“听着,晓绪,”许平用力抱着我,道,“虽然顾雷已经死了,但我还是很羡慕他,因为他能够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哪怕只有十年!这种心情你明白吗?”

“爸爸,”我低着头,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我真的不甘心,为什么上天要这样残忍?我的心好痛啊!”

“晓绪,坚强些,一切都会过去的……”许平轻轻的拍着我的背,就像小时候我生病难受时一样,“实在受不了就睡吧,睡醒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就这样搂着爸爸,像个孩子一样放声不哭。

小时候,我们可以为了没有糖吃或者是被人抢了心爱的玩具而哭个不停;长大了,我们却是为了生离死别而哭;糖吃完了可以再买、玩具被人抢了可以再抢回来,生离也许重逢时物是人非,而死别却是再也无迹可寻了。逝者已矣,生者也惟有带着悲伤继续前行了。

三天后,我总算是稍微振作了些。不是不伤心欲绝,只是心中的伤痛不再化为泪水、而是流进心底沉淀再沉淀罢了。

沈聪他们办完顾雷的后事回来了,他们没有告诉我顾雷的葬礼办得怎么样,我也没有问。尽管我已经不再坚持去找顾雷了,但潜意识里,我总觉得顾雷始终是活着的,也许有一天他会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他只是去环游世界罢了。

虽然我对顾雷的事始终不闻不问、反应冷淡,但沈聪他们也没有刻意的让我接受顾雷已经病逝的事实,只是善意的问我有什么打算。

顾雷死后留下的遗产不少,大部分都留给我,包括原来在马尔代夫住的那间水上屋。只是那里我已经不打算回去了,伊人已逝,回去只是睹物思人、徒增伤感。至于留在国内,我也不是很想,一来怕碰见沈顾、二来每次见到沈聪他们就会自然而然的想起顾雷,想不难过都不行。

思前想后下,我决定到国外散散心。顾雷在美国纽约有一间公寓,靠近哥伦比亚大学,我曾经在哥伦比亚大学读过一年LLM,对那里特别有亲切感,而且哥大位于美国纽约市曼哈顿的晨边高地,濒临哈德逊河,在中央公园北面,环境优美又安静,正适合我前往隐居。因此我把自己打算在哥大住一段时间的想法告诉给沈聪他们,他们都挺赞成的,很快便帮我订好了飞机票。

三天后,我独自一人前往美国纽约,来到了顾雷留给我的那间公寓。阔别多年,我又回到了哥大,站在晨边高地,我不禁有些感慨万千。

我到哥大也算是无心插柳。哥伦比亚大学并不好进,它是世界最具声望的高等学府之一,属于私立的常春藤盟校。由于哥大法学院的名牌地位,进入这个地方读书要经过残酷的竞争。不过哥大法学院招收的学生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在本科毕业后都有一段“混社会”的经验,没有这个,恐怕考试再好也不会录取你。我当时的成绩不算特别好,但在法院工作过一段时间,也算是优势吧,出人意料的就被我混进哥大读了一年的LLM。只是LLM与JD不同,对于我这种只有LLM学位,而没有JD学位的外国学生来说,是无法得到美国那些读完JD的律师的认同的。也就是说,只有LLM学位,在美国不好混,若不是后来我另有一番际遇,估计在美国我连工作都找不到了。

以前我与顾雷聊天时曾经谈过这一段经历,很是怀念,顾雷当时还开玩笑说,以后要在哥大旁边买一套房子,带我去哥大住上几个月旧梦重温,没想到他说的都是真的,只是如今来这里的不是两个人,而只剩下我一个人形单只影罢了。

我在这里住下来后,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生活过得虽然单调、却很有规律。每天一早就起床从公寓出发,一直跑到晨边高地,然后站在高地上雄视整个哈莱姆,望着那朝气蓬勃的旭日从楼群中缓缓东升,心里似乎也有了一丝暖意。

一个人过日子,连说话都省了,每天周而复始的吃饭睡觉,时间已经失去了意义。又过了一段时间,终于,一个高大的年轻人敲开了公寓的门。

“你怎么来了?”我皱着眉头道。

门外的年轻人笑得一片阳光灿烂,跟顾雷居然有几分相似,让我不禁有些失神。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搬进来了。”顾天涯不由分说就把行李拉了进来,我拦都拦不住。

“你来这干吗?”我实在不想自己宁静的生活便干扰,对顾天涯说话的语气也有些不客气起来。

“你不知道吗?我已经被哥大录取了,从五月份开始在这里读JD,以后请多多指教。”顾天涯光明磊落的把手伸到我面前。

JD?顾天涯居然被哥大的JD录取了,我对他不禁有些肃然起敬。

JD教育与LLM不同,它是美国法律教育的基础,也是美国最正统的法律教育。申请JD,必须首先拥有一个学士学位,然后读三年,这三年真是太苦了,非常劳累,每天别想睡觉了,案例多得让你看不完。

我向来对读书勤奋的人都很尊敬,看在顾天涯挑战JD的份上,我让步了。

“好吧,”我没有去握顾天涯伸过来的手,只是望着他语气冷淡道,“你可以住进来,反正这里有多一间房,但请你不要干扰到我的作息,否则我只能请你出去了。”

“一言为定!”顾天涯脸上笑意更浓了,“以后就请你多多指教!”

誓言

顾天涯搬进来后,果然遵守承诺,对我的早睡早起从不干扰,只是包揽了所有的家务,还常常买些肉和菜,亲自下厨做些炖汤、炖肉之类营养丰富的菜做个我吃。

不过我的胃口总是不太好,每次吃一两口便再也吃不下了。

顾天涯总是好言相劝,道:“多吃点吧,你看你的脸都瘦得小了一圈了。”

顾天涯这话是好意,但我总觉得他对我是有企图的,于是不冷不热道:“我瘦是我的事,跟你无关。我记得你搬进来之前我跟你约法三章,让你不要管我的闲事的,你可别忘了。”说完很不给面子就走了。

顾天涯被我这样冷落也不恼,依然每天做他的饭菜,有时候我都怀疑他这样整天买菜做饭的,哪有时间去啃他的案例。不过托他的福,公寓里多了一个人也多了一分生气,以前我一个人在家几乎一个月都说不上一句话,做什么都是懒洋洋的,更懒得去远一点的地方买菜了,每天的食物几乎全是面包土豆。顾天涯来了以后,的确大大的改善了我的伙食,只是我的饭量依然很少,人也没什么精神,每天除了晨跑以为,几乎都是呆在家里睡觉看书。终于有一天,我病倒了。

所谓“病来如山倒”,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感冒,却几乎要了我的命。一开始只是直打喷嚏,我不是很在意,渐渐的,便开始发起烧来。偏偏我又有点自闭倾向,既不想去看医生,又不跟任何人说,药也懒得吃啦,干喝水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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