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太子胤礽 第62章

作者:伊川 标签: 近代现代

他这次的意外,鱼饵实在太重,把草原上所有沉在底部的危险因素都觉绞出来了,八旗内部的糜烂和被葛尔丹的人的渗透超乎老康的意料,老康发作这次,是想顺势清洗一遍,也是杀鸡骇骇猴,更是为了特意要让他最后求一下情,卖这些有实力的头人贵族们一个面子,收拢一些人心。

老康对他实在实在是没一点话可说的。

胤礽这次多伦诺尔之行除了经历了一番危险,可以说是获得了大丰收。他出事那段时间整个草原所有的势力都是天翻地覆,明里的暗里的,都把真正的实力或多或少暴露出来了,胤礽收集消息的系统那几天收集到的消息的价值无法估量。加上这次收拢的人心,还有各人来孝敬太子殿下,殿下平易近人,为了安他们的心不嫌弃他们那些金银俗物收下发的一笔小财,加上这一营骁骑营,真是满载而归。

胤礽手下收集消息的负责人之前一直是冉默,做这件事的人选必须非常可靠、细心、谨慎,还得有能力。胤礽手下中心没问题的人不少,但是能同时符合这四个条件的除了冉默就没有了。然而冉默也不完全合适,他的父亲是一个素有直名的清官,冉默看似文静内敛,做事手段也圆柔,但内里其实却十分刚直,做这个需要接触大量负面信息,而收集更多的信息所需要的手段也不会光明到那里去,一个内心排斥的人是做不好的。而且他最擅长的地方是政务,很能领会胤礽的一些先进理念,如果以后胤礽想有所作为,是一个极好的帮手,做这个也浪费人才。可是自古至今都是人才难求,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接手人才,他只好一直兼任着。

恰好去年的时候沈廷文被调到胤礽身边了,这人初看跟别的年轻得志有些才气的轻浮才子没什么两样,但慢慢接触,这人的惊人能力实在是让胤礽不能不惜才。虽然他在可靠性上让人有些疑虑,但除了认识陈永华的儿子陈慕,他的身世来历从小到大的经历被老康和胤礽畀头发一样细细畀了无数遍,实在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胤礽还是把一些不重要的消息系统渐渐移交给了他。

这回胤礽在多伦出事,他们建立的时间毕竟太短,在草原上规模小的可怜的消息系统全力运转寻找,几乎都排不上用场,所有人都急得要发疯,达春都和侍卫们领队一起出去找寻了。他们在草原上的消息渠道是建了没多久的,粗糙的几乎没有什么秘密,冉默知道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是远远比不上沈廷文的,关键时刻当机立断把这里的指挥权教给了沈廷文,沈廷文不负所望,就在胤礽历险到返回的这不到一个月之内,就将这一套系统整理的似模似样,胤礽回来后很是赞赏。

部落王公给皇太子送的礼,当然不能太薄了,太薄简直是侮辱皇太子殿下,而且皇太子这样的人,收你的礼那是看的起你,为了安你的心,所以胤礽收礼收的送的人都对他感激无已。

所以胤礽发的这笔“小”财其实很不小,而且人生第一次受贿赂就收的很高段,收了,还让送的人、看的人都还赞他确实仁厚。这是一种境界。

俗话说得人钱财,与人消灾,胤礽收了礼物,连替人消灾都不用,他的比亲妈还周到的老康爹爹等“势”一造够,两人再在要受惩罚的人前公开演一出戏,就恰到好处的收山,该放的放了,有罪的该清洗的也作出合适的惩罚清洗,老康不再摆出之前恨得要诛人九族的架势。经此一场风波,胤礽在朝堂上的地位更是稳如泰山。

回程为了迁就他的身体,御驾走的很慢,胤礽别无它事,将心一心扑在了三千禁卫上。

虽说女生一般对军队战争啊什么的不感兴趣,但他都穿来八年了,从来就开始学这个,学了这么多年,再不感兴趣学过的东西能用到实际上,也得兴致勃勃。何况一国储君最重要的功课还不是别的,就是这个兵事,有老康这么严一个爹爹,不学好都不行。更何况他对行军打仗还是很感兴趣的,没穿前还是女的地时候就爱看军队片、战争片,还喜欢看网站上的军事YY小说,对后世军队还是颇知一些皮毛的。

胤礽做事有一个原则,一切对老康坦白,白到不能再白,做什么事情前都要先让老康知道他想干什么,有什么计划设想,让老康有参与感,务必做到让二人之间没有一丝隔阂。反正他“做”的事,事无不可对人言。

胤礽对这禁卫军的训练计划很没新意的是想训练成个特种大队,他兴致勃勃对老康描述他的构想,轻骑作战,海陆空快速反应——就算没飞机,上树攀岩一定得最利索吧?无论哪里都能适应,来去如风,行动如闪电,装备上最好的装备,火枪什么的都不能缺,大型战争中突袭斩敌军首脑……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闪电!

老康惊笑:“你打算训练出一支神兵呢?哪里都去得,来去如风,还无坚不摧!”

胤礽都料到他可能是这个反应,对比现在军队的行动力战斗力,听起来确实比较不现实,但这绝对是能做到的,后世做到的特种部队小老百姓都见过的!他坚持道:“皇阿玛不信?我训练给您看,这绝对是能做到的!”

胤礽和老康单独相处的时候,有时候会故意展露自己稚气的一面,但真有事时又是最可靠、最值得骄傲的儿子。这是一种变相的撒娇,也是绝对信赖和亲呢的表示,毕竟他穿成的这个太子现在还是一个刚刚十七岁的少年。

老康很享受儿子的信赖和亲呢,也纵容爱子有时的不成熟表现,因为他知道一手培养的最完美的储君不会真的误了正事。他对这个儿子真是满意到了极点。他笑呵呵说道:“好,那你就训练给我看。”

反正就算按胤礽刚才说的方法训练,所费也不值几何,大清这么大个帝国三千人还是养的起的。而且这个儿子他虽然从小捧在手心里,什么好的都尽着唯恐受委屈,他还是从小就懂事的让人心怜,跟着自己学的简朴的不像一个太子。这次就算浪费些粮米白养三千人,也只当花钱让爱子图个开心了。

胤礽听他答应了,立刻兴奋地盘算教官来源和训练教程,对自己这支禁卫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如果他知道老康心里在想什么,一定会吐血。

作者有话要说:完毕

很帅的伤痕

一支军队的灵魂,是它的指挥者。胤礽想凭空建立一支理念形式与之前都完全不同军队,这个指挥者就尤其重要。

俗语说“千金易得,一将难求”,胤礽需要的这位“将”,还得是非同一般的“将”,不但要有实力有本事,还得完全明白他的理念,这在这个时代,简直是不可能找到的。他固然可以亲自设计练兵的流程,可是培养一群杀人机器容易,更加重要的是对这些人的精神和这支军队灵魂的塑造,不谦虚地说,他觉得只有自己亲自参与,才可能得到想要的模样。

但练兵是不可能窝在宫里的,肯定得在专门的大营,想也知道老康允许他完全参加进去的可能性有多大。胤礽苦恼。

但是该干的事情还得干,老康把人马拨给他的第一天,他就开始统计这三千人的情况,观察这些人,筛选人员了。特种部队不需要很多的人,只需要精英中的精英,可惜可供他选择的人员范围不大。在目前这种还没有给老康看到效果,交付所有权的情况下,他要敢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场海选,就算老康再怎么对他信任,朝廷上的大臣们也该心存疑虑了。

胤礽筛选人员的标准是身体条件、特长、还有识字。这在他看来是最低标准了,他都没有要求研究生硕士博士双学位什么,但就认字这条件符合的人都没几个,让他深感道路之长远。

冉默、达春、沈廷文都知道他要训练一支新军的打算,也很感兴趣——凡是男人对这个似乎就没有不感兴趣的,但都有些不理解他对识字这一条的要求,这年代识字的都属于社会上的“精英分子”了,谁会回来当兵。

可是这一条标准是不能降的,知识就是力量啊!

于是老康划给胤礽作为直属力量的这一营骁骑将士们就领到了太子殿下布置的给他们第一个任务:统统学写字。

当然胤礽的要求不高,只要能写自己的名字,认识几百个常用汉字就可以,他不指望这些人去考秀才。可即便如此这对那些当兵的大老粗们也觉得够为难了,简直是天方夜谭——当兵的还用识什么字,当兵的都识字了还要那些秀才先生们干什么?

冉默对胤礽此举动虽不了解,却尽量帮助他达成,沈廷文饶有兴致,想看这一点到底有什么用,达春就是彻底不明白了。他对这些骁骑将士们充满了同情,他自己就最讨厌读书,只是在胤礽的威慑力下功课才算勉强过的去罢了,他是太子伴读,不得不忍受这项世间最没意思的事,没想到这些只是在太子门下当当兵的也逃脱不了这个。

他对胤礽表达了下这个想法,胤礽面无表情罚他抄了十遍他最讨厌的四书。

组建一支全新的军队首先就是要选拔。老康拨给胤礽的这一营骁骑是三千人,胤礽的打算是先十中选一,选出三百的精英进行操练,再从这三百中优中选优抽出三十人,特种部队只要精英中的精魂。

其次是军纪、操练、赏罚和粮饷。

军纪这一点,胤礽打算克隆一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中心思想,红军叔叔在军纪这方面真是做的无懈可击。

操练,这需要专业人士配合设计,胤礽的马上功夫号称娴熟强劲,但他这一趟历险几番生死相搏下来,心里很清楚这自己那几下身手还是太花架子了,只能对付对付普通人锻炼锻炼身体罢了,真正杀人搏命的技术,还得专们训练。

赏罚,《袁世凯传》中关于这一点有一句话让胤礽实在印象深刻:“将领一手持刀,一手拿钱,凡是服从就有荣华富贵,要不听话,张手就是一刀!”这句话虽然血腥暴力粗鄙,可是真的深深抓住了人性的两个弱点,贪婪和恐惧,赏与罚分明。袁世凯就是靠着这个在清末军阀林立的乱世中稳稳站住了脚跟,这绝对是在血与火中得出来的真理,一支军队最原始的向心凝聚力。为了做到赏罚分明这四个字,胤礽制定了精细的奖与惩制度,奖,就要人荣耀实在,人人钦羡,惩就要人惭愧后悔,再不敢犯。

还有粮饷,胤礽不打算让挑出来的精英和别的骁骑领一样的粮饷,有多大的能力,有多大的付出就可以得到多大的报酬,普通的骁骑,就是普通的骁骑的待遇,选拨出来的精英,就是精英的待遇报酬,精英中的精英,更是让普通军官都羡慕眼红。不止是待遇,只要他们有了能力功绩,胤礽还打算为他们挣得相配的荣誉和前途,让所有人一听说他们都要钦羡仰视,甚至嫉妒。只有这样,才会让人人都争着想加入这支队伍,激起竞争力,才能让这支队伍更强大和有生命力。

养这支军队花钱肯定要空前的多,这是胤礽凭空设想的,他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让国库出,恰好这趟蒙古王公们孝敬他的着实不少,养这几千人足够了,反正他是从来不需要花钱的,打算就用这个。老康得知,失笑说他:“你不用这么省钱,就算你不想动国库的,朕不是还让你管着内库吗,从那里取。因为咱父子小气,京里的王公大臣们也都跟着缩手缩脚的,这点钱你就留下作私房吧。”

胤礽本来正算他那样养骁骑营的开支,闻言抬起头认真地说:“国库内库里的,一分一厘皆是民脂民膏,能省一分是一分。”穿越前他就是小老百姓,所以尽量为百姓设想。

老康一怔,感动地摸摸他的眉毛。

一路慢行,胤礽肩上的箭伤在慢慢痊愈,胤礽在御医的指导下开始做复健。他身上别的疤痕都慢慢愈合消失了,只是脸颊上那道细长的淡红色疤痕还是老样子,看来就是落下了。

小林子很是痛心,有天早上服侍他束发的时候看着镜子里他脸上的伤痕终于忍不住问:“殿下,大皇子送来的珍珠膏您为什么不用?说不定真能把这道疤去掉呢!”

胤礽摸了下脸颊,很诧异地问:“为什么要去掉,很丑吗?”他觉得很酷啊,细细的一横道淡红色擦着脸颊掠过,线条干净利落,笑的时候随着眼尾微微挑起,简直像特地描上去的眼线,平添一分邪气的味道,简直帅呆了!这年代的人都这么不会审美吗,要是呈闪电形伤在额头,说不定他还骑上扫帚就能飞了呢!

小林子惋惜万端:“难看是不难看,可是殿下好好的脸上留下疤,多可惜呀。奴才听说大阿哥给殿下送来的那瓶珍珠膏用的珍珠粉,都是用皇上赐给大殿下的一串鸽子卵大小的珍珠手串的珠子磨的,殿下不用,岂非辜负大殿下的一片心意。”

胤礽惊讶道:“什么?你听谁说的?”

小林子便为他梳头,边道:“是大殿下身边的小六子,多半是错不了的,小六子说的时候那个可惜,他是亲见的……”

胤礽回想,果然近些日子不见胤褆戴老康赐给他的那串他很喜欢的珍珠,拿过小林子特地摆在镜子边的小玉瓶,头一个反应是:什么时候老大童鞋这么友爱兄弟了,别是有什么阴谋诡计?

又想,他能有什么阴谋诡计,在药里下毒?那也太傻了。不由费解。

又想起这些日子他的反常表现和举动,把玩着小玉瓶,皱起了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