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姜太郎
又有许多人来和俞昼攀谈,他们夸赞俞昼是青年才俊,感慨出落得一表人才,样貌结合了父母的优点,真是完美得挑不出一点毛病。
俞昼表现得十分得体,既有对长辈的尊敬,又不失松弛和优雅。
沈惊一开始看得津津有味,他对这样的场合觉得很陌生,第一次见,所以感到有趣。
他觉得这些人好有意思,他们对俞昼的优秀赞不绝口,却又绝口不提俞昼真正优秀的地方。
他们夸的不是俞昼,是俞昼背后的俞家,今天俞昼就算是个木偶,他们也会同样给予赞美。
沈惊看着觥筹交错间游刃有余的俞昼,看着看着,嘴里的蛋糕忽然就不甜了。
他咬了一口草莓,呸,酸的!
那股酸意顺着喉管流到沈惊胸膛里,化成咕咚咕咚冒泡泡的腐水。
他直觉俞昼并不开心,所以他也不开心。
但他又直观地意识到他和俞昼并不属于同一个世界,所以他不知道怎么才能让俞昼开心。
那位刘叔叔又问:“小昼,听说你已经订婚了?是和齐家老大?”
齐知舟适时地上前一步,站在俞昼身侧:“刘叔叔,我是知舟,当年我父亲病危,多亏您出手帮忙。”
“和你刘叔叔别客气,”刘叔叔表现得无比熟络,“齐家出了那么大的事,我们这些长辈帮点忙是应该的,说到底还是俞家出了最多力。现在看到你们两个孩子这么好,我心里真是欣慰呐。”
话题短暂地转移到了齐知舟身上,齐知舟面带令人如沐春风的微笑,得体地回应每一句问话。
俞昼仿佛得到了暂时的喘息,不经意地转动两下手腕上的珠串。
沈惊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齐知舟的位置,幻想如果站在俞昼身边的是他,他会怎么应对。
他可能笑不了两分钟就会掏出板砖砸人了,他只会让俞昼陷入焦头烂额的境地。
恰好一位侍应生走过,沈惊把没吃完的蛋糕放到侍应生的餐盘上。
侍应生问他:“先生,您不吃了吗?”
沈惊说:“不吃了,我手腕痒。”
忍不住了,必须马上抠抠。
·
沈惊揪着手腕上的伤疤,默默离开令他伤心的宴会厅。
反正这里也没有人在意他,他走了也没人会发现。
宴会厅后面有个小小的树林,高大的树丛遮住阳光,只有一大片阴影,很适合沈惊这种阴暗人士。
他垂头丧气地来到小树林,在花坛边的台阶坐下,开始啃手腕。
镂空雕花窗户里隐隐传出宴会厅中悠扬的乐曲声,手腕上传来隐隐的刺痛感,高雅的订婚宴和丑陋的伤疤仿佛形成了某种奇妙的对照,让沈惊觉得挺爽的。
这上流社会也是让他混进来了。
沈惊控制不住自己的脸部肌肉,牵动一边的唇角开始冷笑,凸起的伤疤被他咬得充血,又红又肿。
就在这时,小树林外响起脚步声,沈惊条件反射地仰头,露出乖巧无害的天真笑容。
几秒后,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影进了树林,是齐明旭,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齐明旭含着棒棒糖问:“土鳖,你来这里干嘛?”
沈惊哼笑,反问:“你来这里干嘛?”
齐明旭长叹了一口气,在沈惊左边坐下:“我哥又和那个人见面了,我心里难受。”
他瞥见沈惊手腕上全是唾沫,嫌弃地“咦”了一声,往边上挪了挪屁股。
沈惊接着啃手腕,边啃边说:“你哥一天要见八百多个人,你有什么可难受的。”
齐明旭沮丧地垂着头:“你不知道,那个人是一条狗。”
沈惊瞪大双眼:“半人狗?新品种啊?”
齐明旭骂了一声,偏头看着沈惊:“狐狸精,我现在很伤心,你就不能关心关心我?”
沈惊呵呵冷笑:“齐明旭,你别伤心了,你平时要多喝酒,每天按时熬夜,天气转凉了你多穿无袖背心,过马路记得要看手机,出门钱包别忘了被偷,少吃蔬菜,多喝自来水,上完厕所最好用小刀擦屁股。”
齐明旭乍一听,心里暖暖的,又一听,心脏拔凉拔凉的。
·
两个人坐了没一会儿,小树林里又进来一个人,叼着一根烟。
沈惊和齐明旭同时仰头,司亭也非常诧异:“你们两个小朋友不去吃点心,待在这儿干嘛?”
齐明旭唉声叹气:“亭哥,我心里难受。”
沈惊一脸阴沉:“问问问,关你屁事。”
司亭指间夹着烟,在沈惊右边坐下,瞥见沈惊湿漉漉的手腕,皱起眉:“小神经,你手腕全是水,怎么不擦擦。”
沈惊白了司亭一眼:“我口渴。”说完就去咬手腕内侧的伤疤。
司亭嗤笑一声,接着抽烟。
三个人并排坐着,一个吃棒棒糖,一个啃手腕,还有一个在吸烟。
齐明旭问司亭:“亭哥,你怎么来了。”
司亭吐出烟雾,微微眯起眼,痞笑着说:“我心里也不舒服。”
齐明旭接着问:“亭哥,你为什么心里不舒服啊?这么大好的日子。”
沈惊夹在他们两个中间,两只耳朵边嗡嗡嗡的,真的很烦。
他朝左边扭头,语气森冷:“你能别问了吗,他妈脚踩两只船,现在上位成功了,他爸没老婆了,他妈要给他最好的哥们当后妈了,他心里能舒服吗?”
“......”齐明旭缩起脑袋,降低存在感,“亭哥,不是我说的啊。”
司亭嗤了一声,抬手在沈惊后脑勺敲了敲:“哎,你是不是太直接了,尽往你司亭哥哥痛处戳啊。”
沈惊抢过齐明旭的棒棒糖甩在地上,又抢过司亭的烟踩在脚底下,阴沉沉地说:“谁再说话就滚。”
齐明旭重新拆了一根棒棒糖塞在嘴里,司亭也重新点了一根烟,三个人安安静静地坐着,谁都没有开口。
作者有话说
哥发疯进度条:70%~!
第54章
过了约摸十五分钟,齐明旭开始抓耳挠腮,屁股长了虱子似的,左挪挪右蹭蹭。
沈惊瞥了他一眼:“有病?”
司亭已经抽了五根烟了,齐明旭被二手烟熏得受不了,但又不好意思开口让司亭别抽烟:“我眼难受。”
另一边的司亭喉咙里发出闷笑声:“小旭被烟呛着了。”
沈惊倒是没一点反应,下风那种贫民窟,他闻过最多的除了垃圾味就是烟味,早闻习惯了。
齐明旭咳了两声:“亭哥,你也少抽点,对身体不好。”
考虑到旁边坐着两个小屁孩,其中还有个没成年,于是司亭把烟掐了。
沈惊扭头看着司亭,语调毫无起伏:“你继续抽。”
然后又往左边扭头看着齐明旭:“闻不惯就滚。”
齐明旭突如其来的委屈。
沈惊说这话什么意思?在他和司亭之间选择了司亭呗?
齐明旭怒从中烧,把没吃完的半根棒棒糖往地上一甩,站起身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沈惊,吼道:“你他妈什么意思,你让我滚我就滚?”
沈惊仰起头,平平稳稳地说:“不滚就坐好。”
“......”齐明旭一拳打到了棉花上,还被衬得像个情绪很不稳定的大傻逼,他表情讪讪,重新坐下,“哦,坐下了。”
沈惊点点头,这下清净了,他接着啃手腕。
·
手腕上薄薄的皮肤被啃破了,沈惊嘴里渗进来点儿血腥味。
他吮着破口,又疼又爽,感觉好多了。
司亭侧头看着沈惊的小半边脸:“小神经,你一直咬手做什么?嘴馋啊?带你吃东西去。”
沈惊太阳穴一跳,他现在听见声音就烦。
司亭觉察到沈惊的气息变化,立刻噤声,举起双手表示投降,意思是我不说话了。
他叼着烟,表情玩味,只当是逗沈惊玩儿。
但下一秒,司亭余光瞥见沈惊怪异的举动,忍不住皱眉。
司亭教沈惊骑车有段时间了,他是知道沈惊手腕上有个疤的。
一个疤而已,这个年纪的男孩身上有疤很正常,但一直机械性地啃咬就不正常了。
再仔细想想,沈惊偶尔会突然高声尖叫,时不时情绪会变得极其高昂或是极其低落,多半是有心理方面的问题。
·
司亭正要开口,小树林外传来两个侍应生的对话声。
“这么大排场的宴会,真是有钱人啊,我还看见好几个明星呢,但是我不敢要合照。”
“哎,你看到没,这家的少爷长得比明星还帅还高,都快一米九了吧。”
“别想了啊,我听说他旁边那个Omega就是他的未婚妻,看着就般配,天造地设!”
......
齐明旭终于露出了点笑模样:“看吧,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我哥和昼哥是一对。”
沈惊眼也不眨地盯着鞋面,工匠上门为他量身订制的小羊皮鞋,可惜不合脚,和他不匹配。
齐明旭把下巴抵在膝盖上,长叹了一口气:“亭哥,你和我哥也是打小就认识的,你说我哥到底怎么想的呢?他和昼哥连信息素匹配也做过了,那么高的匹配度,这难道还不是天生一对吗?可为什么那个人一回来,我哥就和丢了魂儿似的,他只是我哥以前养的一条狗罢了......”
他亭哥没心思理会他,一心观察着沈惊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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